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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5:03:39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zhěng】理【lǐ】的是2024年苏州工业【yè】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yào】包含录取规则、收费标准、资助政策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考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de】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kǎo】生的合【hé】法权益,依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fǎ】》等相【xiàng】关【guān】法律、教育部有【yǒu】关【guān】规定,结合学校实际【jì】情况【kuàng】,制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

招生代【dài】码【mǎ】:学【xué】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yǐ】各省(直辖市【shì】、自治【zhì】区)招生【shēng】部门公布的为【wéi】准。

办学层次及【jí】类型【xíng】:高职【zhí】(专科【kē】),公办普【pǔ】通高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píng】高等职业院校与专业建【jiàn】设【shè】单位、教育部第【dì】三批【pī】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江苏省【shěng】高【gāo】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示【shì】范性高【gāo】职【zhí】院校【xiào】、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江苏省高等【děng】学校【xiào】信息化建设【shè】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shěng】绿色【sè】校园【yuán】。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苏州工业职业【yè】技术学院成立由主【zhǔ】要领【lǐng】导【dǎo】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制【zhì】定学校招生工【gōng】作有关规【guī】定和实施办法。学校由【yóu】校纪【jì】委、纪检监【jiān】察室对招生工【gōng】作进行【háng】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de】实施【shī】。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shì】作为学校的常【cháng】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专科【kē】生招【zhāo】生的日常管【guǎn】理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jiǎn】监察室负【fù】责【zé】监督专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guī】定的实【shí】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qī】条 招生【shēng】专【zhuān】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xī】)及招生【shēng】计【jì】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xī】为准。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八条 报名条件

1.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要【yào】求:对考生的身体【tǐ】健康状况要求执行【háng】教育部【bù】、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yìn】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bù】、原【yuán】卫生【shēng】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hé】就业体【tǐ】检项【xiàng】目维护乙肝表【biǎo】面抗原携【xié】带者入【rù】学和就业权利的【de】通知》等的有关规定。

3.在高考综合改【gǎi】革省【shěng】份招【zhāo】生,各【gè】专业【yè】的高考【kǎo】选【xuǎn】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xū】符合所【suǒ】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mù】要求;在其他各省【shěng】(直辖市【shì】、自治区)招生,考生须符【fú】合所填【tián】报专【zhuān】业志愿的科类【lèi】要求。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zhí】行【háng】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gōng】作的各项【xiàng】政策【cè】和【hé】规定,在招生工作【zuò】中实【shí】施【shī】“阳光【guāng】工程”,遵【zūn】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yuán】则,严格落实和【hé】执行教育部 “六不准” “十禁令” “十公开” “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zuò】要求,自觉接受【shòu】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十条 录取原则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具体实施如下:

1.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2.各专业招收的考生科类按各省(直辖【xiá】市【shì】、自【zì】治区)公布的计划执行【háng】。

3.具体录取方式:

学校采【cǎi】用【yòng】"分【fèn】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进档【dàng】考生【shēng】的基准成绩采【cǎi】用“投档成绩+同【tóng】分排位”进行排序,同【tóng】分排【pái】位按各省(直辖【xiá】市、自治区)规【guī】则执行。

4.本规则未尽之【zhī】处【chù】,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xiá】市、自治区)招生政策【cè】及规定【dìng】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zhào】国家和【hé】学校【xiào】有关规定开展【zhǎn】新生入学资格复【fù】查【chá】和入学体检复【fù】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hé】录取条【tiáo】件【jiàn】者,由【yóu】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kuàng】予以处理【lǐ】,直至【zhì】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zuò】假、骗取加【jiā】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mào】名顶【dǐng】替入学等违规情【qíng】况的考生【shēng】,一律取【qǔ】消【xiāo】其入【rù】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bào】告有关部门倒查追【zhuī】责。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苏价费(2014)136号)

住宿费:1200元/学年;(苏价费(2002)369号)

代办费:800元/学年。

第【dì】十三条 符合要【yào】求的专科生在校期【qī】间可申请【qǐng】转专【zhuān】业,具体按学校有关【guān】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tiáo】 我【wǒ】校【xiào】具【jù】有完善的学生“奖、贷、助、勤、补【bǔ】、减、免”助【zhù】学体系。设有国家、省、市、学校和企业等多【duō】种奖助学金【jīn】,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zhù】学贷款【kuǎn】、特殊困难的可申【shēn】请学【xué】费减免【miǎn】、困难【nán】补助,参加勤工俭学,学【xué】校承诺帮助每一位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完【wán】成学业。相【xiàng】关政【zhèng】策详见【jiàn】学校网页http://www.siit.edu.cn/2564/list.htm,资助政【zhèng】策【cè】咨询【xún】电话:0512-66550891。

第【dì】十五条【tiáo】 学校招【zhāo】生网提【tí】供我校招【zhāo】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biāo】准、录取规则【zé】、招生专业介绍等招生信息【xī】查询。各省(直辖市【shì】、自治区)录【lù】取工【gōng】作【zuò】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zhāo】生网上【shàng】公布录取结【jié】果。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吴中大道国际【jì】教育园【yuán】致能大道1号【hào】

咨询电话:0512-66550867

传    真:0512-66570213

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512-66550891

监督电话:0512-66585824

邮政编码:215104

学校网址:https://www.sii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siit.edu.cn

微信服务号:sgy-zsb(苏工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   44509507

第十【shí】七条 我校从未委【wěi】托【tuō】校外机构【gòu】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qián】辅导;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jǔ】办【bàn】考前【qián】辅导班;对以学校名义举【jǔ】办考【kǎo】前辅导班或进【jìn】行招生【shēng】录取【qǔ】工作的【de】中介公司或【huò】个【gè】人,我校【xiào】将依【yī】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jǐn】防上当。

第十八条【tiáo】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wǎng】向社会发【fā】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xuǎn】公布的章程内【nèi】容,如理解【jiě】有误,以我【wǒ】校公布的【de】完【wán】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shí】九条 本章【zhāng】程自公【gōng】布之【zhī】日起生效并【bìng】施【shī】行【háng】。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shàng】级有【yǒu】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招生。

第二十一【yī】条 本章程【chéng】经学校审议通过,由苏州工业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fù】责解【jiě】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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