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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3:06:00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长春大学旅游【yóu】学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lù】取【qǔ】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高质量地做好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hé】国【guó】高等教育【yù】法》等【děng】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bù】有【yǒu】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yòng】于学校2024年普通【tōng】高等【děng】教育【yù】本【běn】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独立学院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奢岭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幸福村委会长清公路15公里处

长【zhǎng】春大【dà】学旅游学院净【jìng】月校区: 吉【jí】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yuè】高新技【jì】术产【chǎn】业开发区福祉街道潭西社区福祉大【dà】路1595号【hào】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3.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4.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5.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6.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7.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8.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9.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0.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1.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2.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3.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4.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5.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6.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7.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8.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19.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20.数据科学与【yǔ】大数据技术专【zhuān】业学费标准【zhǔn】为每生每【měi】年【nián】25000元;

21.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22.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3.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4.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5.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6.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7.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8.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30.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专升本专业:

专升本各专业学费均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专科专业:

1.酒店管理【lǐ】与数字【zì】化运营专业学费标【biāo】准为【wéi】每生【shēng】每学年14000元;

2.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4.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péi】养方案要求的教【jiāo】学内容,成【chéng】绩合格,符合【hé】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高职毕【bì】业生由长【zhǎng】春【chūn】大学旅游【yóu】学【xué】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zhèng】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jiā】助【zhù】学贷款【kuǎn】、服兵役【yì】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yù】资助、基【jī】层【céng】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学校校内资助还设立学校奖学金、新生入学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rù】学前,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可【kě】向户籍【jí】所在县(市【shì】、区)的学生资助【zhù】管理机构申请办【bàn】理生源地【dì】信用【yòng】助学【xué】贷款。入学后【hòu】,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向学校提出申【shēn】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mén】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新生录取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学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对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guó】家卫生健康委员会【huì】、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制订并下【xià】发的《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tóu】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shàng】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shěng】(市【shì】、自治区)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照生源省(市、自治区【qū】)调【diào】档【dàng】原则【zé】执行。

2.照顾【gù】加分、降分投档【dàng】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hé】考【kǎo】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wěi】员【yuán】会的【de】有关规【guī】定执【zhí】行。

3.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普【pǔ】通类录取原【yuán】则:会计【jì】学、财务管理专业按照招【zhāo】生计划,以【yǐ】“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de】原【yuán】则择【zé】优录取,满【mǎn】额为止【zhǐ】;其它专业均满足考生第一【yī】专业志愿录取。内蒙古自治【zhì】区执行“招【zhāo】生【shēng】计划1:1范围内按专【zhuān】业【yè】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如考生所【suǒ】报专业志愿未能录【lù】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zài】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lù】取结束后,将其调剂到未录满【mǎn】的专业,不【bú】服【fú】从专业调【diào】剂【jì】者【zhě】,作退档处理。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执行。

5.艺术类录取原则【zé】:报【bào】考艺术【shù】类【lèi】专业的考生必【bì】须【xū】参【cān】加所在省艺【yì】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jì】达到所在省艺术类【lèi】本科录取最低控制【zhì】分数线以上。视【shì】觉传达设【shè】计专业【yè】按【àn】照招生计划,以综合分【fèn】从高到低【dī】择优录取,满额为止【zhǐ】;其【qí】他艺【yì】术【shù】类【lèi】专【zhuān】业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yuàn】录取,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shù】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zōng】合【hé】成绩=文化课成【chéng】绩【jì】(含照顾分)×60%+专【zhuān】业课【kè】成绩进【jìn】行【háng】排序择优录取。

河南省【shěng】综合成绩=高考文化【huà】课成绩×0.5+专业省统【tǒng】考成绩×1.25。

6.(1)实行【háng】“3+1+2”模【mó】式高考【kǎo】改【gǎi】革的省份,进档考【kǎo】生投档分数【shù】相同时,按单【dān】科【kē】顺序及分数从高到【dào】低排序【xù】,依【yī】次为数【shù】学、语文、外语【yǔ】、首选科【kē】目【mù】、单【dān】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kē】次高【gāo】成绩的再选科目。(2)实行“3+3”模【mó】式高【gāo】考改【gǎi】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chéng】绩相同【tóng】时,按单科顺序及【jí】分数【shù】从高【gāo】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wén】、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de】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mù】、单科第【dì】三高成绩的【de】选【xuǎn】考科目。(3)非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kǎo】生投【tóu】档成绩相同时,按单【dān】科顺序及分数从高【gāo】到低排序【xù】,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综合,理工类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综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shì】宜,按照【zhào】国【guó】家【jiā】招生政策【cè】执行。本章【zhāng】程【chéng】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fù】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tccu.edu.cn

通讯地【dì】址:吉林省长春【chūn】市双阳区奢岭【lǐng】高校【xiào】文化园区长清公【gōng】路15公【gōng】里处(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 系 人:贾老师、仇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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