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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55:25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招【zhāo】生【shēng】专【zhuān】业【yè】、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lǜ】法规以及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特制定【dìng】本【běn】章【zhāng】程。

第二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我校今【jīn】年【nián】普通高【gāo】等教育的本【běn】科层次招【zhāo】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电子科技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六马村委会学理路333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智能感知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字经济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光电【diàn】信【xìn】息【xī】科学与工【gōng】程(工学)专业学费【fèi】标准为每生每学【xué】年26000元、

光电信【xìn】息科学【xué】与工程(理学)专业学【xué】费标【biāo】准【zhǔn】为每生每学【xué】年26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光源与照明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智慧交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第三章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yào】求【qiú】的教学内【nèi】容,成绩【jì】合格,符【fú】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电子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xué】金、国家助学【xué】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gāo】等【děng】学校学生国家【jiā】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刻【kè】苦钻【zuàn】研、立志成才,资【zī】助品学【xué】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设立“建昭奖【jiǎng】”、“建昭基金【jīn】”奖【jiǎng】学金、“建昭基金”助学金【jīn】等。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xué】生可向户籍所在县【xiàn】(市、区)的学生【shēng】资助管【guǎn】理部门【mén】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tíng】经济特【tè】别困【kùn】难的【de】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qí】学费和住宿费【fèi】,可【kě】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xiān】办理入学手续。入【rù】学后学生【shēng】向【xiàng】所在学校提出【chū】资助项【xiàng】目申【shēn】请,学校【xiào】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dìng】结【jié】果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zī】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国语言【yán】文【wén】学类英语专业【yè】只招收英语语种考【kǎo】生;其它专【zhuān】业无语种【zhǒng】限制。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思想品德考核的要求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以生源省份考核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b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yuán】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bìng】下【xià】发【fā】的《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公【gōng】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qǔ】的原则,在整个招【zhāo】生过程中,坚【jiān】持【chí】合法性【xìng】和公开【kāi】性的【de】统一。

2.所有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3.在第一次投档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

4.投档比例【lì】,按照顺序志【zhì】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diào】阅考生档【dàng】案【àn】的比例原则上控制【zhì】在【zài】120%以【yǐ】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pī】次,调档比【bǐ】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yǐ】内。如生源【yuán】省份对【duì】投档【dàng】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bǐ】例要求执【zhí】行。

5.专业录【lù】取【qǔ】,凡报【bào】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qǔ】的考生均满足【zú】第一专业志愿录取【qǔ】。内蒙古自【zì】治区【qū】进档考生在剔除末【mò】位同分及多余低分【fèn】考生后,满足【zú】所有录取考生第【dì】一专业志【zhì】愿录取【qǔ】。

6.学校按照满【mǎn】足第一专业志愿【yuàn】原【yuán】则【zé】进行录取【qǔ】,即投档考生【shēng】均满足【zú】第一专业志【zhì】愿要求。1.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gé】的省份,进档【dàng】考【kǎo】生【shēng】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dān】科顺序及分【fèn】数从高到【dào】低排【pái】序,依次为数学【xué】、语【yǔ】文【wén】、外语、首选科目【mù】、单【dān】科最【zuì】高成绩【jì】的再选科目、单科次【cì】高成绩的再选【xuǎn】科目。2.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shēng】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fèn】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wéi】数学【xué】、语文、外语、单科最高【gāo】成绩【jì】的选考科目【mù】、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kē】目、单【dān】科第三高成绩的选【xuǎn】考科目。3.非高考【kǎo】改革的省【shěng】份【fèn】,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shùn】序及分数从高到低【dī】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外【wài】语、文【wén】综【zōng】合【hé】、数学,理工类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7.艺术类录取规则【zé】,艺术类考【kǎo】生需要参加【jiā】本省统一【yī】组织的【de】艺【yì】术类专【zhuān】业省统考,省【shěng】统考【kǎo】成绩合格且【qiě】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文【wén】化课合格线的考生按文化课【kè】成绩由高到低择优【yōu】录取(或【huò】执行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录取的【de】相关规定)。吉林省【shěng】美术与设计类按综合分录取,计【jì】算办法为:综【zōng】合分=〔(高考【kǎo】文【wén】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yè】分÷专业【yè】满分)×50%〕×750。

8.照顾加分项,对享【xiǎng】受政策【cè】性【xìng】加分【fèn】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suǒ】在【zài】省【shěng】(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9.面向全国招收应届(含【hán】往届)高中毕业【yè】生,实行考生自由【yóu】报【bào】考,录取分数标准严【yán】格执【zhí】行【háng】有关省(区、市【shì】)招生委员【yuán】会确定【dìng】的本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zhǐ】:http://www.changdian2001.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学理路333号

联【lián】系【xì】电话:0431-81901666  81902999  17743037555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jìn】事【shì】宜,按照国家【jiā】招生【shēng】政策执行【háng】,此章程【chéng】由长春电子科技学院【yuàn】负责解【jiě】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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