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xué】类【lèi】型、办学层次、招生【shēng】计划、报考条【tiáo】件【jiàn】、录取【qǔ】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zhǐ】等【děng】信【xìn】息,以下是【shì】详【xiáng】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yuán】占【zhàn】地面积115.4万【wàn】平方米【mǐ】(约【yuē】合1730.8亩);生均教【jiāo】学行【háng】政用房【fáng】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píng】方【fāng】米【mǐ】;生师比20.7:1;专任教【jiāo】师105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jiāo】师【shī】占专任【rèn】教师的比【bǐ】例为94.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zhuān】任教师的比例为51.8%;教学科【kē】研【yán】仪器【qì】设备总值67777.6万元【yuán】,生均教学【xué】科【kē】研仪器设备值27398.5元;纸质图书140.3万册,生均纸质图书56.7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xiǔ】舍【shě】标准【zhǔn】(2、4、6)间【jiān】。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xué】采取学校集中【zhōng】统一【yī】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jì】划分配原则和【hé】办法:分省计划主【zhǔ】要面向【xiàng】中西部地区安【ān】排招生名【míng】额。分专业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huì】发展急需的特色【sè】学科和【hé】重点支持的学科【kē】专业【yè】计划,由【yóu】学校本【běn】科【k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名额。
有【yǒu】语种限制【zhì】的专业【yè】:本科“交通运输”专业、“飞行器【qì】质量与可靠性”专业是为民航事【shì】业培养【yǎng】人【rén】才的专业,学生【shēng】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dá】到【dào】民航部门【mén】规【guī】定的【de】英语等级要求,学校外语【yǔ】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英语【yǔ】语种以外的其他语【yǔ】种考生慎报。
高考综【zōng】合改革【gé】试点省(市)设置【zhì】的【de】招生专业,对【duì】选【xuǎn】考科目要求【qiú】、综合素质评【píng】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dì】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wéi】准(选考科目【mù】不得修【xiū】改,需与2022年公【gōng】布的【de】选考科【kē】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元/年/生) | 备注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3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4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5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6 | 080205 | 工业设计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7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8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9 | 080405 | 金属材料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0 | 080408 | 复合材料与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1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2 | 080502T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3 | 080503T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4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5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6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7 | 080801 | 自动化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8 | 080801H | 自动化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19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0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1 | 080902 | 软件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2 | 080903 | 网络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3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4 | 081801 | 交通运输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5 | 082001 | 航空航天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6 | 082002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7 | 082002H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xué】位。乌克兰【lán】合作院【yuàn】校【xiào】学士学位【wèi】证书。( “4+0”双学【xué】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28 | 082003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9 | 082003H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yuàn】校【xiào】学士【shì】学【xué】位证【zhèng】书。( “4+0”双学士学位【wèi】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 50000 |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
30 | 082004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1 | 082004H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国内工学学士学【xué】位。学生【shēng】自愿【yuàn】申请赴【fù】美国学习两年,成绩合【hé】格者,可同时获得美国合作院校学【xué】士学【xué】位证【zhèng】书。 | 55000 | 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办学 |
32 | 082006T |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3 | 082007T | 飞行器适航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4 | 082103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5 | 082502 | 环境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6 | 082901 | 安全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7 | 083102K | 消防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8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39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0 | 130208TK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4年 | 9-21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4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9-21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9-21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3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9-21年 | 艺术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 | |
44 | 260601 | 航空智能制造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45 | 300402 |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注:最终学费标准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xiào】本科学【xué】生学习期满,成【chéng】绩【jì】合【hé】格【gé】颁发沈阳航空【kōng】航天大学普【pǔ】通高等学校本【běn】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háng】天【tiān】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de】颁【bān】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zhèng】书。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kē】层【céng】次职业教育学生学习期【qī】满,成绩合【hé】格的,颁【bān】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xué】毕业证【zhèng】书,达到沈阳【yáng】航空航天【tiān】大学学位【wèi】授予标准的颁发【fā】沈阳航【háng】空航【háng】天大学相【xiàng】关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各招生专【zhuān】业收取【qǔ】学费标准详见“三、专【zhuān】业【yè】设置【zhì】”表“学费(元/年/生)”一栏。
(2)住宿费:根据住【zhù】宿条件不【bú】同【tóng】,住宿费【fèi】为1000—1200元/年【nián】/生。
上述各类【lèi】收费,由上级有关【guān】部门【mén】统一核【hé】定,严格按上级【jí】有关部门审【shěn】批的标【biāo】准执行。若上【shàng】级有【yǒu】关部门变更收费【fèi】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学【xué】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fǎ】: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uì】、财【cái】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shōu】费【fèi】管理若【ruò】干问题的通知【zhī】》(教财〔2006〕2号)文件和辽教【jiāo】发〔2006〕76号【hào】文件的【de】要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qián】结束【shù】学业,学校根据【jù】学生实际学习时间【jiān】和实际住【zhù】宿时间,按月【yuè】计【jì】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足一个【gè】月按一【yī】个【gè】月收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xiào】现已构建以国家【jiā】助学金、生源地【dì】助学贷款为【wéi】主体,以奖【jiǎng】学金为激励,以困难补【bǔ】助、学【xué】费减免【miǎn】和勤工助【zhù】学为辅助【zhù】,以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为载体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奖学金【jīn】:学【xué】校设有【yǒu】国家【jiā】奖学金(8000元/年);省【shěng】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jiā】励志【zhì】奖学金【jīn】(5000元/年);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děng】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校单项奖学金【jīn】(500元/年)。
助学金:学校设有【yǒu】国家【jiā】助【zhù】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èr】等2750元/年)。
学【xué】校资助工作有关程序【xù】按照国【guó】家及辽宁省有关【guān】文件规定【dìng】执行【háng】,各类【lèi】奖【jiǎng】助学金评【píng】比过程、评比结【jié】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jiān】督。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bù】批准【zhǔn】,我【wǒ】校与美国南伊利【lì】诺伊大学(卡【kǎ】本代尔)合作【zuò】举办飞【fēi】行器动力工程【chéng】专业本科教育【yù】项【xiàng】目,学制【zhì】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lù】取【qǔ】。飞行器动力【lì】工【gōng】程【chéng】(中【zhōng】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方案由双【shuāng】方院校共同制定,双【shuāng】方教师共同授课(美方教师授课语言为【wéi】英语),学生在我【wǒ】校修完四年课程,达到【dào】毕业【yè】要求和学【xué】位授予标准【zhǔn】者,可获得我校【xiào】本【běn】科毕业【yè】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后,成绩【jì】合格且符合【hé】美【měi】国南伊利诺伊大【dà】学(卡本代尔)入学条件者可自愿申请【qǐng】赴该校【xiào】交流学习【xí】,在美【měi】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dài】尔)学习【xí】两年后,符【fú】合该【gāi】校【xiào】学位授予条件者【zhě】,可同时获【huò】得我校【xiào】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yǐ】及美【měi】国南伊【yī】利诺伊大【dà】学(卡本代尔【ěr】)颁【bān】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经教【jiāo】育部批准,我校与【yǔ】乌克兰哈【hā】尔科夫国立茹可夫【fū】斯【sī】基航【háng】天航【háng】空大学合作【zuò】举办【bàn】“哈尔科夫【fū】航【háng】空学院【yuàn】”,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chéng】、飞行器设计【jì】与工程、自动化三个【gè】本【běn】科专业,学【xué】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cì】录取。采取“4+0”双学士学位培养【yǎng】模式,学【xué】生无需出国,在我校完成四年【nián】本科【kē】学习后,达到我校毕【bì】业【yè】要求以及【jí】双方学校的学位授予标准后,可获得我校颁发【fā】的本【běn】科毕业证【zhèng】书【shū】、学士学位【wèi】证书以及哈【hā】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tiān】航空大学颁【bān】发的学【xué】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bù】、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统一印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yì】见【jiàn】》执【zhí】行。
鉴【jiàn】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yè】主要【yào】面【miàn】向民航领【lǐng】域培养【yǎng】专门人才【cái】,对【duì】形象气质和身体条件有专门要求,建【jiàn】议【yì】“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shēng】身高175cm-185cm”,且身体条件【jiàn】需符合中国民用【yòng】航空局【jú】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zhèng】管理【lǐ】规则》(CCAR-67FS)中乘务员及安【ān】全员的体检相关标准【zhǔn】。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辽【liáo】宁省美术类专业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yè】招生在艺术类本【běn】科【kē】批【pī】(实行平【píng】行志愿)投【tóu】档【dàng】录取。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shì】的省份【fèn】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xiàn】考生数多于计划【huá】招【zhāo】生数时,不再【zài】调阅第二【èr】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shēng】档【dàng】案;当第一【yī】志【zhì】愿上线【xiàn】考【kǎo】生数【shù】不足计划招生数【shù】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有特【tè】殊要【yào】求的省份【fèn】及批次,学校录【lù】取按照该省相关政【zhèng】策规定执行。
我校对【duì】实行【háng】高考改革【gé】省【shěng】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jiāo】育招生考试【shì】部门公布为准【zhǔn】。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招生省份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对报考我校的考生【shēng】,在思想政【zhèng】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qián】提下,以考生【shēng】投【tóu】档成绩(实行平【píng】行志【zhì】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wéi】依【yī】据,按先高【gāo】分【fèn】后低分的原【yuán】则,依据考【kǎo】生专业志愿【yuàn】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yè】志愿之【zhī】间【jiān】不设分数级【jí】差。在考生专业安排过【guò】程中【zhōng】,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yào】求时【shí】,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xué】校【xiào】将根据【jù】考生高考文化【hu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wán】成的专业,直至【zhì】录满;对于【yú】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做【zuò】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chéng】绩【jì】相同时:理工类(物理类【lèi】)依次按【àn】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chéng】绩【jì】从高【gāo】到低录【lù】取【qǔ】;文【wén】史类【lèi】(历史【shǐ】类)以【yǐ】及不【bú】分文理省份,依次按考生的语【yǔ】文、数学【xu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dī】录取。如各省招【zhāo】办有明确投档【dàng】及【jí】录取原则的【de】,按照该省【shěng】要求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shēng】考试【shì】中心的要【yào】求,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jì】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yuàn】排队录取【qǔ】”的录取规则)。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规定
自动【dòng】化(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qì】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háng】器【qì】制造工程【chéng】(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qì】动【dòng】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zhì】愿【yuàn】的【de】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报考该专【zhuān】业的考生需【xū】取【qǔ】得所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本科【kē】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shì】成绩【jì】需达到【dào】考【kǎo】生所在省确【què】定【dìng】的艺术【shù】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对【duì】实行平【píng】行【háng】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fèn】数优先【xiān】的原则【zé】,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pái】序【xù】,从【cóng】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yī】次安排专业【yè】。专业分配原【yuán】则按各省投【tóu】档原则进【jìn】行【háng】分配,在考生专【zhuān】业【yè】安排过程中【zhōng】,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fèn】无法满足所填报【bào】的【de】专【zhuān】业【yè】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dào】招【zhāo】生计划【huá】尚【shàng】未完成的专【zhuān】业【yè】,直至录满;对【duì】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chù】理【lǐ】。
对采取其【qí】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dìng】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zhuān】业志愿顺序【xù】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高考【kǎo】文化成【chéng】绩×50%+省【shěng】统考【kǎo】专业成绩×50%。在考生【shēng】专业安【ān】排【pái】过【guò】程【chéng】中,当考生综合分无【wú】法满【mǎn】足所填【tián】报的专【zhuān】业【yè】志愿【yuàn】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xué】校【xiào】将根据【jù】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jì】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chéng】的专业【yè】,直至录【lù】满;对于不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kǎo】生,做退档处理。当考生综【zōng】合分相同时,艺术文(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fèn】的【de】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语【yǔ】文、数学、外语、美术省统考成【chéng】绩从高【gāo】到低录取,艺术理(物理类【lèi】)考生【shēng】录取时,依次按【àn】考生的数学【xué】、语【yǔ】文【wén】、外语、美术省统【tǒng】考【kǎo】成绩从【cóng】高到【dào】低录【lù】取【qǔ】。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该专业拟面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shěng】招生。报考该类专业的考【kǎo】生需取得所在省服装表演【yǎn】本【běn】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jì】需达到【dào】考生所【suǒ】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běn】科控制线以【yǐ】上,按照【zhào】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平行志愿投【tóu】档【dàng】规定的折算【suàn】方式折算【suàn】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fèn】录【lù】取。其【qí】他事宜详见【jiàn】《沈阳航【háng】空航【háng】天【tiān】大学2024年航空服务艺术与【yǔ】管理专【zhuān】业【yè】招生简章》。
7.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wǒ】校将依据国家有关【guān】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审核【hé】、体检【jiǎn】和相【xiàng】应【yīng】考核等形式复查【chá】,对违反招【zhāo】生工【gōng】作有关【guān】规定的学生【shēng】进行处理【lǐ】。复查不合【hé】格的【de】学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dìng】做出相应处理或取【qǔ】消入学【xué】资格。
8.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shěng】沈阳【yáng】市沈北新【xīn】区道【dào】义【yì】南大街37号【hào】沈【shěn】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网址:http://www.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24-89723973
本章程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