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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44:03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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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吕梁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fàn】招生行为,提【tí】高生【shēng】源质量,维护【hù】学【xué】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yī】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高等教【jiāo】育法【fǎ】》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yǐ】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guǎn】理【lǐ】中【zhōng】心有【yǒu】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zhì】定2024年【nián】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院名称: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5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湖滨路1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吕梁职业技术学【xué】院设立由学【xué】院【yuàn】领导【dǎo】及相【xiàng】关部【bù】门组成【chéng】的招【zhāo】生领导【dǎo】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zuò】,负责制定【dìng】招生政策【cè】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工作。

第【dì】五【wǔ】条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等相关部【bù】门对【duì】招生工作实施监【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tiáo】  学院【yuàn】根【gēn】据省教育厅下达【dá】的招生计【jì】划,综合【hé】考虑地域、生源质量【liàng】、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高考报名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sù】,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huá】的基础上,按照【zhào】“专业【yè】结构优化分【fèn】配,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的【de】方法,制定【dìng】学院分【fèn】省来源计划,并通过【guò】各省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学院招【zhāo】生简章【zhāng】、学院网站【zhàn】等形式向【xiàng】考生公布。对预留计划的【de】调整和使用【yòng】,根据【jù】有【yǒu】关省文【wén】件规定执行【háng】。

第七条  对【duì】报考率不足的【de】高考类专业,可视具体情况将剩余计划按【àn】一【yī】定【dìng】比【bǐ】例调整【zhěng】至高考其【qí】他专业或【huò】调整至对口类专【zhuān】业【yè】,对【duì】报考率不足的对口类专业,可视具体【tǐ】情【qíng】况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对口其【qí】他专业或高考类专业。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规则

第八条  学【xué】院依【yī】据教【jiāo】育部、省教【jiāo】育厅有关【guān】招生工作的规定,本【běn】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yuán】则【zé】,在省招【zhāo】生委员会统一组【zǔ】织下进行招生工【gōng】作,执【zhí】行【háng】教育部规【guī】定的“学校负责【zé】,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九条  普通高考录取

1.坚持“在思想政治品【pǐn】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检【jiǎn】查合格、统考成绩达【dá】到录取【qǔ】控制【zhì】分数线的考生中,结【jié】合学业【yè】水平考【kǎo】试和综合素质【zhì】评价择优录取【qǔ】”的原则录【lù】取学生。

2.考【kǎo】生体检标准严格【gé】执行【háng】教育部、卫【wèi】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的【de】有【yǒu】关规定【dìng】。

3.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yè】,第一专【zhuān】业志【zhì】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gè】专【zhuān】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yuàn】都不能满足【zú】的,服从调剂【jì】,将根据分数【shù】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fú】从调【diào】剂的【de】做退档处【chù】理。

4.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有关省文件规定执行。

5.新生入学【xué】后,3个月【yuè】内进行入【rù】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hé】报考条【tiáo】件或【huò】弄虚作假者【zhě】,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对口升学录取

1.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管理中心监督”的录取体制。

2.录取严格【gé】按照【zhào】省招【zhāo】生【shēng】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lù】取【qǔ】控制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dào】低分录【lù】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三二分段”录取

“三二分段”录取严【yán】格按【àn】照山西【xī】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三二分段招生录取的各项规定【dìng】,根据考生【shēng】当【dāng】年录取专业志愿,按照考试【shì】分【fèn】数从高到低【dī】择【zé】优录取【qǔ】。

第十二条  学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招生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设置的专业【yè】经【jīng】山西省教育厅职成【chéng】处组织评审通过【guò】并在教【jiāo】育部【bù】备【bèi】案。

第十四条  学费和【hé】住宿费【fèi】严格按照【zhào】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shěng】财【cái】政厅《关于调整【zhěng】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shēng】收费【fèi】标准的通知》(晋教计【jì】财〔2000〕30号)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zhèng】厅【tīng】《关于规范高【gāo】等【děng】学校【xiào】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wén】件规定的【de】收【shōu】费标准执行【háng】。

2024年招生专业设置及学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年)科类所在院系学费(元/学年)
1园林技术410202三年文理经济系4000
2畜牧兽医410303三年文理经济系4000
3工程测量技术420301三年文理矿业工程系4000
4测绘地理信息技术420303三年文理矿业工程系4000
5煤矿智能开采技术420501三年文理矿业工程系4000
6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420504三年文理矿业工程系4000
7煤炭清洁利用技术420505三年文理矿业工程系4000
8氢能技术应用430304三年文理矿业工程系4000
9建筑室内设计440106三年文理电子信息系4000
10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三年文理机电系4000
11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三年文理机电系4000
12智能控制技术460303三年文理电子信息系4000
13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三年文理机电系4000
14煤化工技术470205三年文理矿业工程系4000
15酿酒技术490105三年文理经济系4000
1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211三年文理机电系4000
17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三年文理电子信息系4000
18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三年文理电子信息系4000
19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三年文理电子信息系4000
20大数据技术510205三年文理大数据学院4000
21云计算技术应用510206三年文理大数据学院4000
22信息安全技术应用510207三年文理大数据学院4000
23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10209三年文理大数据学院4000
24现代移动通信技术510302三年文理大数据学院4000
25大数据与会计530302三年文理经济系4000
26电子商务530701三年文理经济系4000
27旅游管理540101三年文理经济系4000

注:园林【lín】技术【shù】、畜牧兽医两个专业在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的产业【yè】学【xué】院——吕【lǚ】梁市农【nóng】业【yè】学校就读,地址:山【shān】西省吕【lǚ】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40号。

第六章  奖贷助情况

第十五条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国家奖学金:8000/生/学【xué】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生/学【xué】年。

第十六条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国家助学金(学生享【xiǎng】有4000元、3300元、2600元不等额度的助【zhù】学金【jīn】);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shēng】源地【dì】助学贷款;学校【xiào】设有勤【qín】工【gōng】助学岗位;毕业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1200元【yuán】/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优先考虑【lǜ】国家励【lì】志奖学【xué】金,国【guó】家【jiā】助学金。

第七章  录取通知

第十七条  学【xué】院执行由法【fǎ】人签发录【lù】取通知书的政策,学院法人:学院院【yuàn】长。

第八章  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jiāo】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jì】合格,达【dá】到【dào】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zài】学生离校【xiào】前发给毕【bì】业【yè】证书【shū】。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九【ji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nián】度吕梁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yuàn】高【gāo】职(专科) 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tiáo】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qǐ】执【zhí】行。我院有关高职招【zhāo】生工作的【de】政策、规定【dìng】或宣传【chuán】口径【jìng】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dì】二十一条  在招生【shēng】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工作【zuò】人员的【de】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shēng】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tiáo】  国家招【zhāo】生政策调【diào】整【zhěng】时,以国家新【xīn】的招生政策【cè】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běn】章程由吕梁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招【zhāo】生就业【yè】处负责【zé】解释。

学院网址:www.llzy.edu.cn

学院公众号:llzyjsxy2013

招生咨询电话:0358-7849923

E-mail:llmx123@163.com

邮政编码:03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