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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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fù】试所占比例,希【xī】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gè】学院/专业实际公布【bù】的比例【lì】为【wéi】准。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zhàn】总【zǒng】成绩【jì】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chéng】绩的【de】权重为30%。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总【zǒng】成绩=初试【shì】成绩【jì】÷5×70%+复【fù】试成绩【jì】×30%

初试成【chéng】绩满分为300分:总成【chéng】绩=初试【shì】成绩÷3×70%+复试成绩【jì】×3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kǎo】生与【yǔ】调剂考生分别排【pái】序【xù】,先录取第一【yī】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kǎo】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pī】次排【pái】名,分批次录【lù】取。

一志愿考生分学科、专业(方向)、学习方式按总【zǒng】成绩【jì】进行排【pái】名【míng】,依次【cì】录【lù】取。一志愿录取后剩余统考计划可【kě】录取调剂考生。

调【diào】剂【jì】考生按复【fù】试批次,分批【pī】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同一【yī】批【pī】次的调剂考生分学【xué】科【kē】、专业(方向)、学习方式按总成【chéng】绩进行【háng】排名,依次录取。

如总成绩相同则同时录取,如需增加计划,通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zǔ】集体【tǐ】决策后进行【háng】调整,如【rú】无可【kě】增计划,学院可要求总成【chéng】绩相同【tóng】考生再次进【jìn】行【háng】复试,最终确定拟录取名【míng】单。

三、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lǜ】不【bú】作修【xiū】改,对报【bào】考资格不【bú】符合【hé】规定者不【bú】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xué】历(学籍)审【shěn】核的考生不得【dé】列入拟录【lù】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jiā】试课程的【de】成绩不计【jì】入复试成绩,加试课【kè】程成绩(百分制【zhì】)低于60分为不合格【gé】,不【bú】予录【lù】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dāng】年入【rù】学前(具体时限详见《天【tiān】津【jīn】财经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dìng】》)未【wèi】取得国【guó】家【jiā】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取消录取资格。

8.教育部【bù】将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录检【jiǎn】,拟录取考生【shēng】通过录检后,才能正【zhèng】式录取为硕士研【yán】究【jiū】生,对【duì】于未通【tōng】过【guò】录【lù】取检查或录取检查不【bú】合格的【de】考生取【qǔ】消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