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9-21 14:45:51    发布【bù】:大学【xué】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初【chū】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zhù】,如【rú】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yuàn】/专业实【shí】际公布的比例【lì】为准。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满【mǎn】分100分。其中【zhōng】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chóng】为60%-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quán】重【chóng】为40%-30%,具体【tǐ】比例由【yóu】各学院根【gēn】据学科需【xū】求确定,在本学院的复【fù】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和公布。录取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shé】算成百分制)*初试成【chéng】绩占【zhàn】比+复【fù】试总分(折算成百【bǎi】分制)*复试成【chéng】绩【jì】占比

2.不同专业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除外国语言文学(050200)、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yè】工【gōng】程与管【guǎn】理【lǐ】(125603)、会计硕士(125300))之外的专业:

录取总成【chéng】绩=(初【chū】试成绩÷5)×初试成绩【jì】占比【bǐ】+(复试成绩【jì】÷3)×复试成绩占【zhàn】比

(2)外国语言文学(050200)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zǒng】成绩=(初试成绩【jì】÷5)×初【chū】试成绩【jì】占【zhàn】比+(复试成绩÷2)×复【fù】试成绩占比

3.工商管理【lǐ】(125100)、工程【chéng】管理(125601)、工业工程【chéng】与管理(125603)、会【huì】计硕士(125300)录取总成绩计算【suàn】公式【shì】为:

录取总成绩=(初【chū】试【shì】成绩【jì】÷3)×初试成【chéng】绩占比+(复试成绩【jì】÷4)×复试成绩占比

二、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kǎo】生与调剂考生【shēng】分别【bié】排序,先录【lù】取第【dì】一志愿考生,后【hòu】录【lù】取调剂考生。调【diào】剂考生按复试批次【cì】,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qǔ】。

考生按总【zǒng】成绩排序【xù】优先录取。在【zài】总成绩相【xiàng】同【tóng】情形下,可比较【jiào】如【rú】下【xià】成绩项:复试成【chéng】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yè】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yǔ】科成【chéng】绩等。按【àn】相【xiàng】应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排序。上述考生如所比较成【chéng】绩项仍相同,由【yóu】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guān】于上述考【kǎo】生排【pái】名的【de】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不予录取的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shēng】确认的【de】报考信【xìn】息在录取阶段一【yī】律不作修【xiū】改,对报考资格不【bú】符【fú】合规定者不予【yǔ】录取【qǔ】。未通过或未完成学【xué】历(学籍)审核的【de】考生不【bú】得列入拟录取名【míng】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tóng】等【děng】学【xué】力考【kǎo】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chéng】绩【jì】,加试课【kè】程成绩(百分制【zhì】)低于60分为【wéi】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之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8.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