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考研调剂要求

更【gèng】新:2024-9-21 15:43:34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考研调剂要求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财经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复试调剂工作通常【cháng】由各学院【yuàn】实施,具体复【fù】试调【diào】剂细【xì】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的要求为【wéi】准。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quán】国初【chū】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fú】合调入专业的【de】报考【kǎo】要求。

2.考生调【diào】入专业应与第一志【zhì】愿【yuàn】报考专业【yè】相同或相近,且【qiě】在【zài】同一学科门类【lèi】范【fàn】围内(可授不同学科【kē】门类学位的【de】专业可跨门类【lèi】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初试【shì】科目与调【diào】入专【zhuān】业初【chū】试科目相同或【huò】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kē】目应与【yǔ】调【diào】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hán】盖调【diào】入专业所有统考科【kē】目的,视为相同)。全【quán】国统【tǒng】一【yī】命题科目中,英语【yǔ】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sān】、数学(农【nóng】)和【hé】经济类综合能力【lì】可视【shì】为相同。

4.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考生。

5.我校将根据【jù】实【shí】际复【fù】试录【lù】取情况,通过教育部指【zhǐ】定的“全国硕【shuò】士生招生【shēng】复试调剂服务系统【tǒng】”陆续发【fā】布计划余额【é】信息,符合调剂【jì】条件的考【kǎo】生届时可申请调剂。

6.达到我校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因【yīn】排名未能录取【qǔ】原专业的一志愿考【kǎo】生,也须【xū】通【tōng】过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7.我校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8.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调剂。

9.第一志愿报【bào】考工商管【guǎn】理、公共管理【lǐ】、旅游管理、工程管【guǎn】理【lǐ】、会计、图情报、审【shěn】计专【zhuān】业学位硕士【shì】的考【kǎo】生,在满足调入专业【yè】报考条【tiáo】件、且初试【shì】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jì】基本【běn】要【yào】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xiàng】互调剂,但【dàn】不得【dé】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yè】考生也不【bú】得调【diào】入以上专业【yè】。

第一志愿报考【kǎo】法律(非法【fǎ】学)专业【yè】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qí】他专业,其他【tā】专【zhuān】业的考生也【yě】不得调入该专业。

10.日语语言文学专业只接收初试科目含二外英语的调剂考生。

11.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12.满足教育部相关文件关于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bāo】括接【jiē】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yě】包【bāo】括接收本单位内【nèi】部调剂考生,以【yǐ】及报【bào】考“退【tuì】役大【dà】学生士【shì】兵【bīng】”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zhī】间【jiān】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quán】国硕士生招生复【fù】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jì】系统”)进【jìn】行。调剂工作【zuò】由我校研【yán】招办归口【kǒu】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xù】。

2.调剂系统开放【fàng】时间、调【diào】剂志愿锁定【dìng】时【shí】间由我【wǒ】校统一设定,每次【cì】开放调【diào】剂系【xì】统【tǒng】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kǎo】生【shēng】调剂志愿锁定【dìng】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提【tí】前公【gōng】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shí】长(工商【shāng】管理【lǐ】硕士(MBA)调剂系【xì】统【tǒng】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将在我校MBA教育中【zhōng】心【xīn】网站提前公布【bù】)。

4.我校提前【qián】拟定接收调剂要求,报校【xiào】研究生招【zhāo】生领导【dǎo】小组审核备案。严【yán】禁任何【hé】学院或个人任意【yì】圈定调【diào】剂复试考【kǎo】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zhì】愿报【bào】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zhì】愿的时间【jiān】先后【hòu】顺序等【děng】非学业水平标准【zhǔn】作为【wéi】遴【lín】选条件,严禁以考生【shēng】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cì】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shēng】源范围,严禁【jìn】设置【zhì】歧视性调剂条【tiáo】件。

5.报考“退【tuì】役大【dà】学生士兵【bīng】”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tōng】计【jì】划,按照调剂【jì】的程序和【hé】相关要求进行【háng】,须与同【tóng】批次申请调剂的考【kǎo】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guān】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jìn】入复【fù】试。

6.调剂系【xì】统关【guān】闭【bì】后,我校将根据调剂原则,对申请我校同一专【zhuān】业【yè】的【de】同一【yī】批【pī】次【cì】调剂【jì】考生【shēng】,按初试成绩择优遴【lín】选进入【rù】复【fù】试的考【kǎo】生名单,并对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点击回复同【tóng】意参加复试。

7.我校通过调【diào】剂服务系统对拟录【lù】取的【de】调剂考生【shēng】发【fā】送待【dài】录取【qǔ】通知。如考生【shēng】已经接受了其他招【zhāo】生单位的待【dài】录取通知,视为主动【dòng】放弃我校的待录取【qǔ】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jì】服务【wù】系统内通知,须在规【guī】定时间内通过调剂【jì】服【fú】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zhī】。

建【jiàn】议考生待完成一志愿院校【xiào】复试后再申请参加我校调剂复试。调【diào】剂考生【shēng】一【yī】旦【dàn】“确认待录【lù】取”则【zé】视为同【tóng】意被我校【xiào】拟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以【yǐ】任何理由提出【chū】的取消录取的【de】申请。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后【hòu】被认定为拟录取【qǔ】的,无需考【kǎo】生本人再次确认。建【jiàn】议【yì】我【wǒ】校一志愿考生知晓相关【guān】结【jié】果后【hòu】再申请【qǐng】调【diào】剂其他院校或专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