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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48:52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为贯彻落实【shí】国务院考试招生制【zhì】度改革【gé】意见,确保【bǎo】我【wǒ】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1.国标代码:14770  在陕招生代码:8155

2.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5.证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

1.学院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蟠龙新区龙翔大道066号

2.邮政编码:721302

3.学【xué】院网【wǎng】址:https://www.bjzbzyxy.com/

第【dì】四条 宝鸡中【zhōng】北职【zhí】业学院是经【jīng】陕西省【shěng】政府批准、教育部【bù】备案、陕【shǎn】西【xī】中北铁【tiě】道教育【yù】集团创办的省属【shǔ】全日制普通高等【děng】职业院校。学【xué】院前身是【shì】成立于1997年的陕西中北专修学院【yuàn】,现有教职工300多名,在校学生3514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yuàn】高职分类考试招生【shēng】采取高【gāo】职综合评价【jià】招生,成立【lì】了高职分类考试【shì】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领【lǐng】导小组下设政【zhèng】策宣传组、考试考务组、招生工作组、纪【jì】检【jiǎn】监察组、后勤保障【zhàng】组【zǔ】、安全保卫【wèi】组六个工作【zuò】组

第六【liù】条 学院高职【zhí】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和各工作【zuò】组职【zhí】责是:

1.领导小【xiǎo】组全面【miàn】领导高职分类考试招【zhāo】生的各项工作。研究确【què】定【dìng】招生【shēng】工作政策【cè】,落实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guān】规定,决定招【zhāo】生工【gōng】作重大事项。

2.学院招生工作组负责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各项决定。

3.各小组分工负责招生政【zhèng】策宣传、考试考务、招【zhāo】生工作、纪律监查、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gōng】作【zuò】。落实【shí】高职分【fèn】类【lèi】考试招生各【gè】项工作【zuò】任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huà】为【wéi】:0917-8813666、0917-8813999。

第【dì】七【qī】条我【wǒ】校单独【dú】考试招生工作,严格【gé】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xī】,落实"十公开工作【zuò】要求,接受学【xué】校纪【jì】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de】全【quán】程【chéng】监督,确保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工【gōng】作在阳光下运行,保【bǎo】障单独【dú】考试招【zhāo】生工【gōng】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hé】个人私自从事招生【shēng】工作【zuò】。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我院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科类均为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三校生。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试办法

第十条报名条件

申请参【cān】加高【gāo】职院【yuàn】校【xiào】分类【lèi】考试的【de】考生,必须完成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bào】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yè】教育单独【dú】招生【shēng】考试(职教【jiāo】单招)报【bào】名手续。

第十一条 入学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yǒu】申【shēn】请意愿【yuàn】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yuè】15日9:00至【zhì】18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shì】院门户网【wǎng】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xī】招生考试信息【xī】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根据学院分类考试【shì】招生【shēng】章【zhāng】程和招生计划提出【chū】入学考试【shì】申请。符合高职院校【xiào】免试招收条件的中职技能拔点毕业生,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学院【yuàn】对考生免试【shì】入学资格【gé】进行审查,按《关【guān】于做【zuò】好陕西省高【gāo】等职业院校【xiào】面试招收中【zhōng】职技能拔点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bàn】[2014]21号)执【zhí】行。

第十二条专业申请 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xū】于2024年3月15至19日【rì】17:00前,登录我院官网(网【wǎng】址:https://www.bjzbzyxy.com/)进行网【wǎng】上或到校【xiào】现场专业申请、确【què】认信息、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时间地点【diǎn】参加【jiā】测试)。

第十【shí】三条【tiáo】对【duì】申请入学考生【shēng】进【jìn】行相应【yīng】的考核【hé】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化素质和【hé】职业适应性(职【zhí】业【yè】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分文【wén】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yīng】性(技能)测试两部【bù】分。

文化【huà】素质测试(满分200分):2024年3月【yuè】20至21日8:9-21:30进行测试。分“三校生【shēng】”、“高中同等学【xué】力人【rén】员”与“普通高中生【shēng】”以及【jí】“具备高中学历的【de】退役士兵”三种方式进行【háng】。

1.“三校生”与“高中【zhōng】同【tóng】等学力人【rén】员”笔试科目【mù】为语文【wén】、数学,一张试卷【juàn】,单科100分,考试【shì】时间为120分【fèn】钟【zhōng】。考试内容依据《中【zhōng】等职业【yè】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进行。

2.“普通高中生”参照语【yǔ】文、数【shù】学、外【wài】语、思想政治、历史【shǐ】、物理6科【kē】学业水【shuǐ】平考试成绩折算总成绩【jì】为考生文化【huà】素【sù】质测试【shì】成绩【jì】(语文、数学各占40分,其【qí】它4科各占30分)。

3.具有高中学历的退【tuì】役士兵,参【cān】加我院【yuàn】综合【hé】评价【jià】入学免文化素质测试【shì】,成绩按满分【fèn】计入。

二、职业适应【yīng】性(技能【néng】)测试(满分300分):2024年3月20至21日8:9-21:00进行【háng】测【cè】试。分“普【pǔ】通【tōng】高中生”、“高中同等学力人员”与“三校【xiào】生”两种方式【shì】进行。

1.“普通高中生”与“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满分300分):

采用现【xiàn】场问答【dá】的【de】方式进行,内容【róng】为考生基本情况介绍、创新意识、职【zhí】业兴趣和综【zōng】合【hé】素质测试【shì】等。

2.“三校生”(满分300分):

采取【qǔ】专业能力测【cè】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bù】的【de】中职专业教学【xué】标【biāo】准【zhǔn】中【zhōng】的【de】核心专业知识为基【jī】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满分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bù】发布的【de】中职专业教学标准【zhǔn】中【zhōng】核【hé】心技术【shù】技能为基【jī】本依据,以现【xiàn】场问答、操作为主【zhǔ】,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jì】术【shù】等内容,满【mǎn】分【fèn】200分。

3.学院于2024年4月7日9:00前【qián】按学【xué】院分类招生考试章程中规【guī】定【dìng】的【de】对【duì】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jì】与职业适应性(技能【néng】)测试成绩【jì】的综合评【píng】价办法【fǎ】,将考【kǎo】生文【wén】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cè】试【shì】成绩折【shé】算成综合分,形成考生最终【zhōng】成绩【jì】库,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四条 录取规则:依据【jù】学院【yuàn】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按成绩【jì】库【kù】中各【gè】类考【kǎo】生综合【hé】分由高分到低【dī】分排序依次【cì】预录取,专业确【què】定按照“分数优【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第十【shí】五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zhǒng】不限(学【xué】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身体健【jiàn】康【kāng】要求:按【àn】教育部、卫生部【bù】、中【zhōng】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规定【dìng】执行【háng】。

第十七条 专业调剂录取办法:

各专业计划人数由学院【yuàn】招生工作【zuò】委【wěi】员会根据【jù】各专业报名【míng】情况可进行【háng】适【shì】当调整。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yuàn】均未满足,且服【fú】从专业调【diào】剂时【shí】,则【zé】调剂录取【qǔ】到考生专业志【zhì】愿相同或相近的计划未满额【é】的【de】学科【kē】门类,若相同或相【xiàng】近学【xué】科【kē】门【mén】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来录取【qǔ】满额【é】并【bìng】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学院于2024年4月【yuè】7日17:00前【qián】将预【yù】录取考生【shēng】信息通过陕西省高职【zhí】教育分【fèn】类考【kǎo】试招【zhāo】生网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bìng】将【jiāng】预录取信息在学【xué】院官网上公【gōng】示。

第十九条预【yù】录取考生于【yú】9-21至12日【rì】持【chí】本人【rén】二代身份证原件【jiàn】到学院招生办办理报到注册手【shǒu】续【xù】。办理完报到注册手续的考生【shēng】,不【bú】再参加包【bāo】括高考统考在内【nèi】的其他类型【xíng】考试招生。逾期未报到【dào】注册视为【wéi】自【zì】动放弃预录取【qǔ】资格。

第二十【shí】条首次【cì】预录取考【kǎo】生报到注【zhù】册后,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可申请参加递补预录取。递补预【yù】录【lù】取的考生必须为已上报成绩库的【de】本校生【shēng】源,且未到其他任何高职院【yuàn】校【xiào】办理报到【dào】注册手续。报送递补预录【lù】取考生信息【xī】的【de】时间为【wéi】4月【yuè】13日9:00至14日17:00。递【dì】补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7:00。

第二十一条学院【yuàn】于2024年【nián】4月18至19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yǐ】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zhèng】式录取备案手【shǒu】续,省教育【yù】考试院在官方网【wǎng】站公示学院正式录取【qǔ】新生【shēng】名单,同时【shí】也在学院【yuàn】官网予以公【gōng】示。

第二十二条 高速铁路客运【yùn】服【fú】务、空中乘务专业资格测试(身【shēn】高、体重【chóng】、身高体重比【bǐ】例)必须【xū】达标。

第二【èr】十【shí】三条 学院以不【bú】低于实考人【rén】数的3%设定淘【táo】汰比例,确定预录取人【rén】数【shù】。艺术类专业【yè】考【kǎo】生,学院承认陕西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sì】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shěng】发【fā】改委、教育厅局【jú】有关文件精【jīng】神确定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每生每年7500元;

2.住宿费(带暖气、空调、盥洗【xǐ】间【jiān】):8人间每【měi】生每年1400;4人【rén】间每生每【měi】年2800元【yuán】。

第八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dì】二十【shí】五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guó】家【jiā】助学金、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勤【qín】工助学、困【kùn】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shì】并【bìng】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tōng】“绿色【sè】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shēng】顺利入学。

1.国家资助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shēng】每年2800元,特别【bié】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yì】士兵【bīng】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zhù】学【xué】贷款: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可在生【shēng】源地县区学【xué】生资助【zhù】管理部门申请办【bàn】理国家生源【yuán】地助学【xué】贷款【kuǎn】,每生每年不超过【guò】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学校资助

学校【xiào】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èr】等800元/生•年、三等600元/生•年【nián】;

学校助学金:2800元/生•年。

学校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xué】生顺利完成学业【yè】、培【péi】养学【xué】生自立自强、创【chuàng】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shēng】社会实践【jiàn】能力,组织开展【zhǎn】勤工助学活动,按【àn】规定计酬发【fā】放【fàng】。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shí】六【liù】条 新生入学后,学【xué】院在三【sān】个月内按照国【guó】家【jiā】招生规【guī】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gé】复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yǐ】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gé】审查【chá】不合【hé】格者【zhě】,按照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处理【lǐ】。

本章程经我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shàng】报省【shěng】教育厅审核通过后【hòu】生效【xiào】。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wèi】尽事宜【yí】以教育部及【jí】陕西省普【pǔ】通高【gāo】校招生有关【guān】政策规定为准,宝【bǎo】鸡中北职业学院【yuàn】负责解【jiě】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