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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6:27:38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措施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jù】《中华【huá】人【rén】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fǎ】规,特制定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tōng】高考招【zhāo】生章【zhāng】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69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百花路31号(清镇校区)

贵阳市花溪区迎宾路146号(南校区)

学院简介:

贵州文【wén】化旅游【yóu】职业学【xué】院【yuàn】,是贵【guì】州省文【wén】化和旅【lǚ】游厅直管,贵州省【shěng】唯一以“文【wén】化旅游”命名的全日【rì】制公【gōng】办普【pǔ】通高等专科院校。目【mù】前办学规模为6000人,教【jiāo】职工200余【yú】人,是集教育、培【péi】训【xùn】、技能等级评定为一体【tǐ】,以【yǐ】培养【yǎng】文化旅游类技【jì】能型人才为主的【de】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全国旅游人才培训【xùn】基地”、“省级职业院校旅游专业骨干师资培训基地【dì】”、“贵州省旅游【yóu】职业教育【yù】集【jí】团理事长【zhǎng】单位”。

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发展【zhǎn】战【zhàn】略指【zhǐ】引下,学院紧紧围【wéi】绕“旅【lǚ】游产【chǎn】业化”布【bù】局专业设置,开设了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美容美体艺术、歌【gē】舞表演、大数据【jù】与财务管理等14个专业。贵州文化【huà】旅【lǚ】游职【zhí】业学院将努力打造成为贵州文旅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高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xué】院设立【lì】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fù】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负【fù】责全面贯彻执行【háng】教育【yù】部和省【shěng】招生【shēng】委员【yuán】会的有【yǒu】关招生工作政策【cè】,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hé】实施细则【zé】、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领导招生工作,协调相关【guān】重大事项【xiàng】。招生【shēng】就业办【bàn】公室为【wéi】学【xué】院招生领导【dǎo】小组的执行机构【gòu】,其【qí】主要【yào】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hé】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zǔ】织【zhī】招生【shēng】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室【shì】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负【fù】责监【jiān】督招生工作各项【xiàng】政策的【de】贯彻落实【shí】,严格遵【zūn】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dé】”的规定,确保招【zhāo】生工【gōng】作公开、公正、公平【píng】,维护广【guǎng】大【dà】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以贵【guì】州【zhōu】省教育厅下达为准【zhǔn】,详见省招生【shēng】考试院【yuàn】公布的2024年贵州省普通【tōng】高考【kǎo】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qī】条  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普通【tōng】高【gāo】考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tōng】高【gāo】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tǐ】健康状况均符【fú】合教育【yù】部《2024年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工【gōng】作规定》的考【kǎo】生,且品行端正,口【kǒu】齿清【qīng】晰【xī】,面部【bù】没有明【míng】显疤痕,身体无纹【wén】身,四肢健全。

第八条【tiáo】  报名【míng】时间及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gé】的应(往【wǎng】)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kǎo】生,须根【gēn】据【jù】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4年【nián】高【gāo】考高校招生专业目【mù】录》,登录省招生【shēng】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学院平行一志愿选择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zhào】教育【yù】部颁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dìng】》和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有关文件规定的【de】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míng】的原【yuán】则,德智【zhì】体美【měi】劳全【quán】面【miàn】考核、综【zōng】合评价、择【zé】优录【lù】取新生

面向贵州省【shěng】招收2024年高考的应【yīng】(往【wǎng】)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yóu】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zhí】行贵州省招生考【kǎo】试院确认【rèn】的【de】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shí】一条  体检标准执【zhí】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rén】联合【hé】会印发【fā】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mó】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愿、一轮投档【dàng】”的原则,按照考生【shēng】投档排序位【wèi】次【cì】进行投档【dàng】。

艺【yì】术【shù】类在高考总【zǒng】成绩【jì】、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生源中【zhōng】,按照考【kǎo】生志愿和院校要求投档。

第十三条

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jì】相同时,依次【cì】比较语文数【shù】学【xué】总成【chéng】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chéng】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mù】成【chéng】绩【jì】、再选科目单科最【zuì】高成【chéng】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gāo】成绩由【yóu】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gāo】考总【zǒng】成【chéng】绩,若相同【tóng】再按普【pǔ】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yī】次【cì】比【bǐ】较,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四条

考生填【tián】报志愿须符合【hé】所填高【gāo】校招生计划类别【bié】和【hé】专业(类)的选考【kǎo】科目要求。普通类按【àn】物理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zhuān】业【yè】,仅限首选【xuǎn】科【kē】目【mù】为物理的考生【shēng】填报【bào】;按历史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jǐn】限首选科目为历【lì】史的【de】考【kǎo】生填报。艺术类、体育类的招生专业【yè】,首选科目为【wéi】物理或历史的【de】考生均可填报【bào】。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shēng】、按教育部及有关【guān】生源【yuán】省【shěng】级招生【shēng】文件规定【dìng】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qǔ】结果将通过生源【yuán】省、市、自治【zhì】区【qū】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wǒ】院【yuàn】招生信息网公【gōng】布。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于2024年9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到校报【bào】到入学【xué】,新【xīn】生入【rù】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dìng】对新【xīn】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jiāng】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被【bèi】我校录取的【de】新生,应在【zài】学校【xiào】规定【dìng】的期限内到【dào】校办【bàn】理【lǐ】入学【xué】手续。因故不【bú】能按期【qī】入学者【zhě】,应向学【xué】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shì】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bā】条  严格按贵州【zhōu】省价【jià】格主管【guǎn】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zhí】行。

学费:普通类专业3500元/年/生【shēng】;艺术【shù】类专业【yè】7000元【yuán】/年/生(歌舞表演【yǎn】专业、工艺【yì】美术【shù】品设计【jì】专业)。

住宿费:公寓式学生宿舍(六至八人间)900元/年/生。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年。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

3. 国家助学金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平均每生3300元/年。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yóu】国家开发【fā】银行贵【guì】州省分行向【xiàng】符【fú】合条件的【de】全日制普【pǔ】通本专科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shēng】发放,在学生入【rù】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教育【yù】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每生不超过16000元/年。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xiàng】:应征入伍服义务【wù】兵役、招收为士官、退【tuì】役后复学或入学【xué】的全【quán】日【rì】制毕业或在校学生。

标准:学费补偿【cháng】或国家【jiā】助学贷【dài】款【kuǎn】代偿金额,按学生【shēng】实际【jì】缴纳的学费或获得【dé】的国家助【zhù】学贷款【kuǎn】(包括本金【jīn】及其【qí】全部偿还之前产生【shēng】的利息,下同【tóng】)两者金额较【jiào】高者【zhě】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我【wǒ】院【yuàn】实【shí】际收取学费金额执【zhí】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kuǎn】代偿以及学费【fèi】减【jiǎn】免的标【biāo】准,每生每年【nián】最高不【bú】超【chāo】过8000元,超出标【biāo】准部分不【bú】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国家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对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毕业或在校学生;

标准:毕业生不【bú】低于6000元/人,在校生不低于5000元【yuán】/人,新生【shēng】不低【dī】于4000元/人。

7. 毕业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象:下基层就业服务期满三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

标准:符合【hé】条件【jiàn】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可以【yǐ】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xué】贷款代偿,不超过6000元【yuán】/生/年。

8. 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

对象:全日制在校的原贵州省建档立卡含脱贫学生;

标【biāo】准: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xué】费3500元/生【shēng】/年【nián】。

9. 勤工助学

对象:家庭经济【jì】困难的【de】全日制在校学生可【kě】申请,按【àn】照【zhào】《贵州【zhōu】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shēng】勤工助学【xu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

标准:每生350元/月。

10.临时困难补助

对象: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200元-6000元。

11.绿色通道

学院针对【duì】被【bèi】录取入学但【dàn】无法缴纳学费的【de】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了【le】绿色通道,报到当【dāng】天一律先【xiān】办理入学手续【xù】,根据核实【shí】后的情【qíng】况,采取不同办法予【yǔ】以资助。

12.校内奖助学金

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

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了形式多样的奖助学金机制。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guī】定的年限内,修完教【jiāo】学计【jì】划规【guī】定的内容,达到毕【bì】业【yè】要求【qiú】,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bù】学【xué】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文化【huà】旅游职业学院专科毕业【yè】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一条  学院推荐就业,也【yě】可以【yǐ】根据自己情况自【zì】主择业。

第二十二条  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jiè】毕业生【shēng】可通【tōng】过“专【zhuān】升本”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通【tōng】本【běn】科院校相同【tóng】或【huò】相近本科专【zhuān】业学习【xí】。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gzwhlyzy.cn

通讯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百花路31号(清镇校区)

贵阳市花溪区迎宾路146号(南校区)

邮   编:551400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咨询

QQ一群:685219106

QQ二群:363276784

咨询电话:

招生就业办公室:0851—82508005

第二十四【sì】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àn】照国家招【zhāo】生政策【cè】执行。

第【dì】二十【shí】五条【tiáo】   本章程由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负责【zé】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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