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2024年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28:25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三亚城市【shì】职业学院招生【shēng】章程,主要【yào】包含办【bàn】学【xué】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jì】划、报考条【tiáo】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zhù】学金、学校地【dì】址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xiáng】细内容,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qiē】实维护【hù】学校和考生的【de】合法权益【yì】,根据《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hé】教育【yù】部、各【gè】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标识码:4146012717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抱坡路100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xíng】:国家教育部备案的【de】非营利性全日制【zhì】民办高等职业【yè】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wěi】员会,全面负责【zé】贯彻执行教育部和【hé】有关省(自【zì】治区【qū】、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zhāo】生【shēng】工作政策,负【fù】责制定【dìng】招生章【zhāng】程【chéng】、招生规【guī】定和实施【shī】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yè】招生【shēng】计划,领【lǐng】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jù】体实【shí】施,协调【diào】和处理【lǐ】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gòu】,其主【zhǔ】要职【zhí】责【zé】是根据【jù】学校【xiào】的招生规定和实【shí】施【shī】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xuān】传和录取工【gōng】作,处理普通全【quán】日制招生【shēng】的日常事务。

第【dì】九条 学【xué】校设立招生监督小【xiǎo】组,对招生工作全【quán】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xìn】访【fǎng】组【zǔ】,安排专【zhuān】人负责考【kǎo】生的信访、申【shēn】诉、投诉处【chù】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条 2024年我校将【jiāng】面向全国进行国家计【jì】划内统一招生。分【fèn】专业招【zhāo】生计【jì】划及有关说明,以各【gè】省(市、区【qū】)考试院(局)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一【yī】条 严格执行有【yǒu】关省(市、区)2024年【nián】普【pǔ】通高校招生【shēng】政策。

第十二条 考生体检【jiǎn】按照教育部【bù】、卫生【shēng】部颁【bān】布【bù】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执【zhí】行。

第十【shí】三条 对认【rèn】定为思想【xiǎng】政治【zhì】品德考核【hé】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bú】予录取。

第十四条 无志愿分数级差。实行高【gāo】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shěng】(市、区),按该【gāi】省(市、区【qū】)投档规则,择优录取【qǔ】,录取男女比例不【bú】限。招生专业选【xuǎn】考科目要求见【jiàn】生源省(市、区)教【jiāo】育考【kǎo】试院公布。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zhì】愿的考生,将按照【zhào】其第二专业志愿【yuàn】录取,仍【réng】不能满足的按照其第【dì】三【sān】专【zhuān】业【yè】志愿录取,以【yǐ】此类推,录满为止;

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kě】招生省份相应专【zhuān】业类别省级统(联)考成绩。艺术类【lèi】考生【shēng】必须参加【jiā】所在省份省级艺【yì】术【shù】类统(联)考,取得统(联)考合格资格【gé】,在【zài】专业统(联)考成绩【jì】和【hé】高考文化总分均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各省招【zhāo】生考试【shì】院【yuàn】文化分和【hé】专业【yè】分具体要求的比例之【zhī】和排序从高【gāo】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享受【shòu】加【jiā】分【fèn】政策【cè】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shēng】政策加分录取。

第十七条 录【lù】取结【jié】果可【kě】登录所在【zài】省【shěng】(市、区)考试院(局)官网查【chá】询。经正式【shì】录取的考生,概不退档。

第六章  专业要求

第十【shí】八条 高速铁路【lù】客运服务【wù】、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yào】求:男【nán】生身高170cm-182cm,女生身高160cm-172cm;视力:双眼矫【jiǎo】正视力均不低【dī】于【yú】5.0,无色盲、色弱;身【shēn】体【tǐ】健【jiàn】康,五官【guān】端正、形体匀称,面部、颈【jǐng】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hén】、斑点;入学后发【fā】现有条【tiáo】件不【bú】符合者,可申请转入【rù】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九条 我校所有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二十条 所【suǒ】有专业最低【dī】20人开班,未达【dá】到开班标【biāo】准专业【yè】的学【xué】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yè】学习。

第七章  收费、退费

第二【èr】十【shí】一条 住宿费标准:一级【jí】公寓(四人间)3200元/人/学【xué】年、二级公寓【yù】(六人间)2200元/人/学【xué】年、三级公寓(八人间)1800元/人/学【xué】年。所有宿舍楼配备电梯、洗漱间、空调、热水器、衣柜、桌、光纤网络等。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

1.建筑消防技术、旅游管理专业学费为10800元/学年;

2.建筑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jì】术、工【gōng】程造价【jià】、大数据与会计【jì】、大【dà】数据与财【cái】务管理、市场营销【xiāo】、现代物【wù】流管理【lǐ】、人力资源管理、宠物养护与驯导、烹饪【rèn】工艺【yì】与营养专业学费为12800元/学年【nián】;

3.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yòng】技【jì】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guǎn】理、电子商务【wù】、软件技术专【zhuān】业学费【fèi】为14900元/学年;

4.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专业学费为15800元/学年;

5.播音【yīn】与主持、新闻采【cǎi】编【biān】与制作、舞蹈表演专业学费为16800元/学【xué】年;

6.应用英语、音乐表演专业学费为19800元/学年;

7.与新加【jiā】坡PSB学院合作办学项目专业【yè】(现【xiàn】代物【wù】流管理、大数据与会【huì】计)学【xué】费为【wéi】30000元【yuán】/学年。

第二十三【sān】条 本章程收费标准适用【yòng】于我校2024级【jí】学生,其他年级以【yǐ】学生录取当【dāng】年招生章程公布【bù】的【de】收费标准为准【zhǔn】。

第二十四条 退费办法:按【àn】照【zhào】海南【nán】省教【jiāo】育厅《海南省民【mín】办高校退(转)学【xué】退费办法【fǎ】》(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háng】。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五条 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5000元【yuán】/年、国家助【zhù】学金2800元/年或【huò】3800元/年【nián】;海南省设有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年。在校【xiào】生可按相关【guān】规定进行【háng】申请。

第二十六条 贫【pín】困生【shēng】助学贷款,最高可贷款16000元/年【nián】,在校期间【jiān】由政府全额【é】贴息【xī】。新生及在校生可按自身需求及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学习类、社团类、创业类奖学金500-1500元/项。

第二十八【bā】条 学【xué】校为家【jiā】庭【tíng】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支持【chí】和鼓励在校创【chuàng】业行动。

第二十九条【tiáo】 高【gāo】校学生应征【zhēng】入伍服兵【bīng】役可按【àn】国家政策享受学费减【jiǎn】免资助。

第【dì】三十条 在【zài】校生按相关规定可享受三【sān】亚高校全日制在【zài】校【xiào】学生价格临时补【bǔ】贴。

第九章  证书制度

第三十一条 实行“双证制”。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国家承认【rèn】的三亚城市【shì】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xué】校专【zhuān】科毕【bì】业证【zhèng】书;专【zhuān】业技能考核【hé】合格者,由相关部门颁发技术【shù】等级【jí】证书【shū】或职业资格证书【shū】。

第三十二【èr】条 学【xué】校与新加坡PSB学院合作【zuò】办学项目【mù】的学生,三年全程在三亚城市【shì】职业学院修读,学生顺利完成各【gè】专业项目规定【dìng】的全部课【kè】程【chéng】课时的【de】学习【xí】,并达到三亚城市职业学【xué】院与新加【jiā】坡PSB学【xué】院规【guī】定的学制年【nián】限、英语语言能【néng】力及专业课【kè】成【chéng】绩要求等所有【yǒu】毕业标准后,将【jiāng】授予三亚城市职业学院【yuàn】的全【quán】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新加坡PSB学院【yuàn】颁【bān】发的英语【yǔ】语言【yán】能力证书【shū】及文凭证书【shū】。

第十章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

联系单位: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号码:0898-38289966/38283750

阳光招生监督电话号码:18876837088

传真号码:0898-38283750

学校网址:www.sycsxy.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shí】四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三亚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nián】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háng】。由三【sān】亚城市职业学院【yuàn】招生办【bàn】公【gōng】室解释。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