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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漳州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1:46:05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3年漳州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3年漳州理工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shěng】教育【yù】厅关于2023年高【gāo】职院【yuàn】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shí】际【jì】情况,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二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漳【zhāng】州【zhōu】理【lǐ】工【gōng】职业【yè】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招生录取【qǔ】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三条  学院全称和性质

1、学院全称及代码:漳州理工职业学院(国标码14115)

2、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地点:

鹤鸣校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鹤鸣路1号

迎宾校区:福建省漳州市迎宾西路漳州理工教育城

第四条 学院简介

漳【zhāng】州理工职业学【xué】院是经福建省人【rén】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de】全日【rì】制民办高【gāo】等职业院校【xiào】,学院分教学与办公区、生活与文【wén】化【huà】活动区、厂校与【yǔ】实训区,占【zhàn】地【dì】面积【jī】2000多【duō】亩。学院下【xià】设机电【diàn】与信息学院、印刷传媒学院、交【jiāo】通学院、护理学院、建【jiàn】筑【zhù】工程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等【děng】七【qī】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5000多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以学【xué】院分管【guǎn】领导为组长的招生【shēng】领导【dǎo】小组,统一【yī】领导全院招生录【lù】取工【gōng】作,学院招【zhāo】生处负【fù】责【zé】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福建【jiàn】省【shěng】主管部门核【hé】定的当年招【zhāo】生计划和【hé】学院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第六【liù】条【tiáo】  学【xué】院成立招生委员【yuán】会,对学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zhǔ】决策【cè】和【hé】表决,对各类【lèi】招生工【gōng】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jiǎn】查,确保学院招生【shēng】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七【qī】条  2023年学【xué】校具体【tǐ】招生专业及招生【shēng】计划以福建省【shěng】教育考试【shì】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工作

第八【bā】条  录取【qǔ】过程中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yú】做【zuò】好2023年福建省【shěng】高职院校【xiào】分【fèn】类【lèi】考试招生【shēng】有关工作的通知【zhī】》(闽教学【xué】〔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dì】九条 对【du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gé】、总成绩相同【tóng】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háng】排序【xù】,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zhuān】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shì】、公共基础知识科目【m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háng】排序确【què】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xiǎng】政【zhèng】治【zhì】、信息技【jì】术【shù】、通用技术科目【mù】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dī】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shēng】位次。若【ruò】仍同【tóng】分【fèn】,则【zé】认可【kě】录取【qǔ】系【xì】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yīn】同分造【zào】成同一院校【xiào】专业投档【dàng】人数【shù】超过计划数,超【chāo】过部分一并录取。2023届中等职【zhí】业学校和【hé】普通高中类【lèi】考生的综合素【sù】质评【píng】价作为录取的参【cān】考。

第【dì】十条  体检标【biāo】准按照【zhào】教育【yù】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huì】印【yìn】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kǎo】生入校后进【jìn】行【háng】身体【tǐ】健【jiàn】康状况复【fù】查,复【fù】查不合格者,按相关【guān】规定办理【lǐ】。

第十一条  各专业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三条  录取【qǔ】结果在福建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网站公布,考【kǎo】生可【kě】在录取【qǔ】结束后登录查询。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及时寄发录取通知新生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

第六章 收费标准、资助政策

第十【shí】五条【tiáo】 收费标准【zhǔn】按我院官方网站公布【bù】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shēng】退费办法按【àn】闽【mǐn】发改【gǎi】服【fú】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liù】条 学院开通入学【xué】“绿色【sè】通道”,积【jī】极采取奖【jiǎng】、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家庭【tíng】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克服在【zài】校学习期间的经济困难:

1、奖【jiǎng】助学金:品【pǐn】学兼优或有【yǒu】专业技能特长的【de】优【yōu】秀学生有机会获得包【bāo】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5000元/学年【nián】、国家助学金2800—4500元/学年。

2、勤工助【zhù】学措施:制【zhì】定勤工助学制度,为经济困难【nán】生在校期间提供【gòng】勤工助学岗【gǎng】位【wèi】。

3、助【zhù】学【xué】贷款:依据中【zhōng】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bù】《关于助学贷【dài】款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荐困【kùn】难学生向指【zhǐ】定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kuǎn】。

第七章 入学、毕业

第十【shí】七条  新生凭【píng】学院寄发的录取通知【zhī】书【shū】、身份证按【àn】入学须知规定报到【dào】入学【xué】,入学后,学院将【jiāng】对新生入学资格【gé】进行复查,凡以弄【nòng】虚作【zuò】假手段取得入学【xué】资格的【de】,将取消其入学【xué】资格并退回【huí】原籍。

第十【shí】八条  按教育【yù】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jiàn】的学生【shēng】,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de】普通【tōng】高【gāo】等学【xué】校【xiào】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联【lián】系【xì】电话: 0596-7081766、7081788

传真: 0596-7081788

学院网址: http://www.zzlg.org

招办邮箱: zzl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