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58:44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确保2024年【nián】高职院校分【fèn】类考试招生(以下【xià】简称【chēng】“高职分类招考【kǎo】”)招【zhāo】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维护考生【shēng】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职【zhí】业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yù】厅【tīng】有关规定【dìng】,结合学【xué】校实际情况,特【tè】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桥中店42号(邮编350007)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专业【yè】:中医养【yǎng】生保健【jiàn】、中【zhōng】药【yào】学、药学【xué】、生物制【zhì】药技术、药【yào】品【pǐn】经营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yǔ】安【ān】全、生物产品检验检疫【yì】、康复治疗技术、中医【yī】康复技术【shù】、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

2.计划:具体招生专业【yè】和计划【huá】数以省教育厅【tīng】批【pī】准或【huò】者【zhě】省考试院汇总公布为【wéi】准。

第三条 录取方法

1.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tóu】档录取【qǔ】模式【shì】。设常规志愿【yuàn】和征求志愿批【pī】次。常规志愿【yuàn】和征求志愿原则上【shàng】均按招【zhāo】生计划数的100%实【shí】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dàng】。学校将【jiāng】按投【tóu】档到我校的考生依投档成绩,按专业志愿平【píng】行【háng】的【de】原则录【lù】取【qǔ】。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bào】省教【jiāo】育考试院【yuàn】审【shěn】核、录【lù】取。已被录取的【de】考【kǎo】生不得【dé】参加2024年普通【tōng】高考

2.凡报考我校2024年高职分类招【zhāo】考的普通高中类考生,其【qí】福建省【shěng】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chéng】绩(含政策加分【fèn】)需【xū】达【dá】到省定的【de】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参考学生综合素【sù】质评价【jià】择优录取。考生在【zài】填报【bào】专【zhuān】科批次常规志【zhì】愿时,须先行参加职业适【shì】应性测【cè】试。

3.凡报考我校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的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fú】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xué】业【yè】水平考【kǎo】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shì】成绩,参考学【xué】生综合素质【zhì】评【píng】价择优录取。学【xué】业水平【píng】考试成绩【jì】使【shǐ】用其在2023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xué】业水平考【kǎo】试公【gōng】共基【jī】础知识(德育【yù】、语【yǔ】文、数学、英【yīng】语)和专业【yè】基础【chǔ】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shì】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jì】(含【hán】政策加分)应达到省定的专科【kē】最低【dī】录取控制分【fèn】数线【xiàn】。

4.对思想政治【zhì】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àn】符合录【lù】取照顾政策【cè】同等优先【xiān】进行排【pái】序。中职【zhí】学校类考生再按【àn】专【zhuān】业基础知识、职业【yè】技【jì】能测试、公【gōng】共【gòng】基础知识科【kē】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pái】序确定考生位次;普【pǔ】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shù】、通用技术科目成绩【jì】从高分到低【dī】分【fèn】顺序【xù】进行排序确定考生【shēng】位【wèi】次【cì】。如果仍然同【tóng】分【fèn】,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jié】果。

第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shēng】的身体健康要【yào】求,根【gēn】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dǎo】意见》(教学〔2003〕3号【hào】)及有关【guān】补充规定执行。

1.对于患有【yǒu】《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jiàn】》第一款【kuǎn】中所列疾病者的考生【shēng】,我校不予【yǔ】录取。

2.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chēng】色【sè】弱)、色【sè】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校中药学、药学、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lǐ】、康复治疗【liáo】技术、中医康复技【jì】术、健康【kāng】管理、中医养生保健等专【zhuān】业【yè】不予录取。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zǔ】织身【shēn】体复查,如发现【xiàn】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bú】符、隐瞒【mán】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děng】学校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规【guī】定不能录取【qǔ】,学校【xiào】将作退学【xué】处理。

第五条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fù】函【hán】》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标【biāo】准执行学费【fèi】:非医药卫生类专【zhuān】业收费标准【zhǔn】为6000元/生·年,医药卫生类【lèi】专业收【shōu】费标准为6600元【yuán】/生·年。住宿费根据【jù】物价管【guǎn】理部门的【de】批复文【wén】件实行“先预收后据实结算【suàn】”的方式【shì】收取【qǔ】,实际收费标准依据不【bú】同住【zhù】宿条件按550—1200元/生·年收取。

2.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生物【wù】工程职业【yè】技术学院学生学杂【zá】费【fèi】收缴管【guǎn】理暂行【háng】办【bàn】法》(闽生【shēng】工院〔2016〕208号)文件执行【háng】。

第六条 转专业及学历文凭

考生入学后,需依据《福建省教育厅【tīng】关【guān】于规范普通高等学【xué】校学生【shēng】转专业工作的【de】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hào】)及【jí】《福建生物工程【chéng】职业技术学院学【xué】生转专【zhuān】业管理办法【fǎ】(试行)》(闽生工院〔2022〕131号)相关要求【qiú】申请办理,符合【hé】文件规定者【zhě】,经审定后方可转【zhuǎn】专业。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符合毕业条件【jiàn】的学【xué】生,将取得【dé】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yù】部电子注【zhù】册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学校名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chéng】立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加强对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领导,制定【dìng】招生政策、招生【shēng】实施办法和【hé】工作【zuò】细则,讨论决定招生重【chóng】大事宜。

2.学【xué】校严格【gé】执行教育部和教【jiāo】育厅【tīng】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jiào】接受社会监督【dū】,维护【hù】考生合法权【quán】益和学校招生【shēng】工作的信誉【yù】。

3.学校招生工作在【zài】学校监察【chá】部门的监督下【xià】进行,确保我校招生【shēng】工作的公平公正。申诉电【diàn】话:0591—83741907,来信【xìn】地址:福【fú】建生物工程职【zhí】业技术学院(邮编:350007)。

第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工作结束后经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确定的【de】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bào】福建省教【jiāo】育考试院审核【hé】并在福建【jiàn】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shàng】公【gōng】布【bù】。确认录【lù】取后学【xué】校将寄发福建生物工程职【zhí】业技【jì】术学【xué】院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九条 奖、助学金制度

学【xué】校建立完善【shàn】的奖【jiǎng】助体【tǐ】系【xì】,涵盖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绿色【sè】通道等,保障家庭经济【jì】困难学【xué】生顺利完成学【xué】业。优【yōu】秀学生可参评国【guó】家【jiā】奖学【xué】金、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等国家【jiā】奖学金、助【zhù】学金和校级奖【jiǎng】学金,其中国【guó】家奖学【xué】金奖【jiǎng】励【lì】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学校奖学金奖【jiǎng】励金额为1600~3000元。

第十条 招生章程的解释

1.本章程仅适用于福建生物工【gōng】程【chéng】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yuàn】2024年高【gāo】职【zhí】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 校 网 址 :http://www.fjvcb.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88074133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