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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05:23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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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yù】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guó】职【zhí】业教【jiāo】育法【fǎ】》和教【jiāo】育部、省【shěng】招委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de】顺【shùn】利进行,规范招生行【háng】为,维【wéi】护考生【shēng】合【hé】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běn】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桥中店42号(邮编350007)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条 专业及计划

2024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分专业【yè】招生人数【shù】详【xiáng】见招【zhāo】生所在【zài】省【shěng】(直辖市、自治区)当年公

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各省【shěng】份以公平、公【gōng】正、公开为【wéi】原则【zé】,全面【miàn】实施高【gāo】校【xiào】招生“阳光工程”,以全【quán】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chéng】绩【jì】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在【zài】考【kǎo】生思想政治【zhì】品【pǐn】德考核合【hé】格的前提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投【tóu】档政策【cè】,按投档成绩【jì】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根据专业平行志愿原则,按计划数从【cóng】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tā】省份遵循该省投档【dàng】录取【qǔ】原则【zé】,我校根据各【gè】省教【jiāo】育考【kǎo】试【shì】院提供的考【kǎo】生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且“所【suǒ】有专业调剂考生的【de】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kǎo】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进行择【zé】优录取。若【ruò】考【kǎo】生无【wú】法【fǎ】录取到所填报的【de】专【zhuān】业【yè】,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只调剂到【dào】该【gāi】专【zhuān】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diào】剂的【de】考生,作退档处理【lǐ】。

3.对享受加【jiā】分政策的考生,按【àn】照【zhào】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bù】门的【de】规定加分录取【qǔ】。

4.对同分排序录取时,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

第五条 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shēn】体【tǐ】健康要求【qi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教【jiāo】学〔2003〕3号【hào】)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执行。

1.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kuǎn】中所【suǒ】列疾病者的【de】考生,学校不【bú】予录取。

2.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chēng】色弱)、色觉异常【cháng】II度(俗称色盲)的【de】,学校中【zhōng】药学、药【yào】学、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kāng】复【fù】技【jì】术、健康【kāng】管【guǎn】理【lǐ】、中医养生保健等专业【yè】不【bú】予录取。

3.新生报【bào】到后【hòu】学校将【jiāng】组【zǔ】织身体复查,如发现【xiàn】身体状况【kuàng】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yǐn】瞒身体疾患者,按【àn】《普通高等【děng】学校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规定【dìng】不能录【lù】取,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第六条 录取查询

录取工作结束后经学校招生【shēng】工作【zuò】领【lǐng】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考生【shēng】名【míng】单上报【bào】福建【jiàn】省【shěng】教育【yù】考【kǎo】试院审【shěn】核,并在福建生物【wù】工【gōng】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确认录取后学【xué】校将寄【jì】发福建生物工程职业【yè】技术学院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

第七条 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

学费依据《福建【jiàn】省物价【jià】局、福建省财政厅关【guān】于我省公【gōng】办【bàn】学校【xiào】高【gāo】职高专学费标【biāo】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标准执【zhí】行学费【fèi】:非医药卫生类专业收【shōu】费标【biāo】准为6000元/生·年,医药卫生类专业收费标准为6600元【yuán】/生·年。

住宿费根据物价管理部【bù】门的批复文件【jiàn】实行【háng】“先预收后据实结算”的方式收取,实【shí】际收费标【biāo】准依【yī】据【jù】不同住宿【xiǔ】条件按【àn】550—1200元/生·年【nián】收取。

2.退费办法

严【yán】格按照《福建【jiàn】省【shěng】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fú】建省教育厅关【guān】于规范高等学校和【hé】中等【děng】职业学【xué】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zhī】》(闽价【jià】〔2005〕费【fèi】435号)文件【jiàn】规定执行。

第八条 奖、助学金制度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助体系,涵盖【gài】国【guó】家助学【xué】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gōng】助学【xué】、学费减免、临时困【kùn】难补助、绿色通【tōng】道等,保【bǎo】障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顺【shùn】利完【wán】成学【xué】业。优秀学【xué】生可【kě】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děng】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jiǎng】学【xué】金奖励金【jīn】额为5000元,学【xué】校【xiào】奖【jiǎng】学金【jīn】奖励【lì】金额【é】为1600~3000元【yuán】。

第九条 转专业及学历文凭

考生入学后,依据【jù】《福建省【shěng】教【jiāo】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gōng】作的指【zhǐ】导【dǎo】意见》(闽教【jiāo】学〔2014〕13号【hào】)及《福建生【shēng】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yuàn】学生转专业【yè】管理办法(试行)》(闽生工院〔2022〕131号)相关【guān】要求【qiú】可申请办【bàn】理【lǐ】,符合【hé】文件规定者,经审【shěn】定后方可转专业【yè】。

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符合毕业条【tiáo】件的学生,将【jiāng】取得国【guó】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zhù】册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条 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chéng】立【lì】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gōng】作的领导,制定招【zhāo】生【shēng】政策、招生实【shí】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讨论决定【dìng】招生重大事宜。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教【jiāo】育【yù】厅关于招【zhāo】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guī】定,增强透明度,自【zì】觉【jiào】接受社会监督【dū】,维护考生【shēng】合法权益和学【xué】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招【zhāo】生工作【zuò】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校招生【shēng】工作的公【gōng】平公【gōng】正。申诉【sù】电话:0591—83741907,来信【xìn】地址:福建生物工【gōng】程【chéng】职业技术学院(邮【yóu】编:350007)。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fjvcb.cn

微信公众号: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咨询:QQ(787185524、1935512677)

热线电话:0591-88074133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章程仅【jǐn】适用【yòng】于福建生物工【gōng】程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2024年普【pǔ】通高考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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