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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10:38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为贯彻落实国【guó】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què】保【bǎo】我院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dì】二条  我【wǒ】院综合评价招生工【gōng】作【zuò】,严格实施阳【yáng】光工程,全面公开招【zhāo】生信【xìn】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dà】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zuò】公【gōng】平公正,规范有【yǒu】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124;在陕招生代码:8105;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四条  西安城市【shì】建【jiàn】设职业学【xué】院成立于1993年,是【shì】经陕【shǎn】西省人民【mín】政府批【pī】准,教育部备案的统【tǒng】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建校30多【duō】年【nián】来【lái】,学【xué】院坚持以学生为【wéi】本,着【zhe】眼【yǎn】于城市建【jiàn】设功【gōng】能群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以【yǐ】改革【gé】促发【fā】展,在【zài】学科建设【shè】、人才培养、工学【xué】结合、校企合作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zhe】的成绩。先后与国内外数【shù】百家校【xiào】企合作单位实【shí】现了深度的校【xiào】企合作和资源共享,形成【chéng】了“专业和产业【yè】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jiē】、课堂与实习基地对接”的【de】人【rén】才培养输【shū】送模【mó】式。城建学子【zǐ】在校【xiào】内通过优质的理论教育体【tǐ】系资源和【hé】企业驻【zhù】校高管培养学生一流的职【zhí】业素养,准军事化管理打造学生【shēng】的过硬优【yōu】秀品质,使我【wǒ】院【yuàn】毕业生在未来职业【yè】生涯【yá】中极具竞争【zhēng】力。学院【yuàn】下设建筑工程【chéng】学院、经济【jì】管理学院、交【jiāo】通旅游学院、机电信息学院【yuàn】、学前教【jiāo】育学院、五年制基础教育【yù】学【xué】院【yuàn】、国际教育培训学院等【děng】五个院系。开设【shè】30余个专业,现有在【zài】校【xiào】生一万余人。学校地处西【xī】安高新科【kē】教园区【qū】,占地【dì】530余亩。

第五条 办学地【dì】点:陕西省西【xī】安市高新区东【dōng】大温泉【quán】大道002号,邮编【biān】:710114;

学校网址:http://www.xacsjsedu.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fù】责确定【dìng】招生政策【cè】,决定【dìng】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zōng】合评价【jià】招生工作的领导【dǎo】机构,由招【zhāo】生就业部、教务科研【yán】部、后勤安保部(防疫办)、纪【jì】检办等部门组成【chéng】。招生【shēng】就业部主要职责是【shì】负责考生【shēng】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hé】相关规【guī】章【zhāng】制度【dù】;负责【zé】拟订【dìng】、实施宣传计【jì】划;负责解答考【kǎo】生【shēng】的有关问【wèn】题;协调工作计【jì】划的落【luò】实【shí】;按【àn】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zé】录取报备和录取通知书寄发。教务【wù】科【kē】研部【bù】主要职责是负责文化考试【shì】的试题命制【zhì】和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试题的审核;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luò】实;负责【zé】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pái】;负责考【kǎo】试的组织和落实【shí】;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防疫【yì】办【bàn】主要负责考生来校测试的防疫防【fáng】控,应【yīng】急【jí】事务的处理;校纪【jì】检办主要职责是负责招【zhāo】生【shēng】监【jiān】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zé】处理考生和家【jiā】长反映的【de】问题。

第【dì】七条  学院招【zhāo】生委员会【huì】办公室【shì】设在招生就业部,根据国【guó】家教育部、省【shěng】教育厅、省教育考【kǎo】试院相关规定【dìng】,组织实施【shī】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xacsjsedu.com

http://www.xaua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902666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申请参加高职【zhí】综合评价招生的【de】考生【shēng】必须已完成2024年陕【shǎn】西省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kǎo】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shǎn】西省普通高校【xiào】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kǎo】试(“三校【xiào】生”单【dān】招)报名手续【xù】。

第【dì】十【shí】条  考生须于3月15日9:00至【zhì】3月18日17:00,根据我院【yuàn】综【zōng】合评价【jià】招生计划和招生章【zhāng】程,登录省【shěng】教育考试院门户【hù】网站【zhàn】(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shēng】考试【shì】信息网【wǎng】(网址:https://www.sneac.com),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xué】申【shēn】请。

第十一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rù】学【xué】申请者考核【hé】依据为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sù】质评【píng】价结果和我校组【zǔ】织的职业适【shì】应【yīng】性【xìng】测试;对“三校【xiào】生【shēng】”考核依据为我院组织【zhī】的文化基础测【cè】试和职【zhí】业技能测【cè】试;对高中【zhōng】同等【děng】学力【lì】人【rén】员入学申请者考【kǎo】核依据为我院组织的【de】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二条【tiáo】  我院于9-21之前【qián】开展对不同类【lèi】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hé】科【kē】目的测试【shì】。

第十三【sān】条 集【jí】中考核时【shí】间:9-21、24日,为【wéi】期两天。测试时间为上午9:9-21:00,下午14:9-21:00;

我院设立考生接待点,由专人引导不同类别考生参加考核。

考核地点: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满分600分)

(一)学业水平测试六【liù】门科【kē】目【mù】成【chéng】绩换算(满分为300分)分值 A=50分、B=45分【fèn】、C=40分,D=35分【fèn】。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fāng】式。主要【yào】采用【yòng】现【xiàn】场问答+现场测试的【de】方式【shì】进行。内容为考生基本情况介绍【shào】,职业兴趣和综合素质【zhì】测试等,满【mǎn】分为300分。

二、“三校生”(满分60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由我院组织【zhī】考试,在【zài】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shēng】的语文、数学【xué】、英【yīng】语知识,考【kǎo】试内容【róng】依据《中等职【zhí】业学校公【gōng】共基础课课程【chéng】标准【zhǔn】》制【zhì】定【dìng】,满分为3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三校生【shēng】”除参加笔【bǐ】试外【wài】,还需要【yào】参【cān】加职业技能【néng】测试。职业技能测【cè】试包括【kuò】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jì】能测试。专【zhuān】业能力测试【shì】以教育部发布的中【zhōng】职【zhí】专【zhuān】业教【jiāo】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zhī】识为基【jī】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由我院组织考试,重点考【kǎo】察【chá】综【zōng】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主要采用现场【chǎng】问【wèn】答+现场技能展示的方式【shì】进【jìn】行,内容为考生基【jī】本情况介绍,现场展演式提供专业技能作品等方式【shì】,综合【hé】考【kǎo】虑职业资【zī】格证书,技能【néng】竞【jìng】赛获奖等情况,进行综【zōng】合打分【fèn】。

职业技能测试【shì】满分【fèn】为【wéi】300分,其中专业【yè】能力测试为100分,技术【shù】技能测试为200分【fèn】。

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满分60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cè】试采用【yòng】笔试方【fāng】式,由我院组织考试,在同一张试卷【juàn】上【shàng】综合考核学生的【de】语文、数学、英语【yǔ】知识,考试【shì】内容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zhí】业【yè】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gāng】的要求命题,满【mǎn】分为300分。凡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shì】兵,根据9-21公布【bù】实施【shī】的《陕西【xī】省退【tuì】役士兵【bīng】教育培训暂行【háng】办【bàn】法》中【zhōng】有关精神,予【yǔ】以免除文【wén】化【huà】素质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shì】方式【shì】。主要采用现场问【wèn】答【dá】+现场测试【shì】的方式进行,内容为【wéi】考生基本情况介绍,职业兴趣【qù】和综合素质测【cè】试【shì】等,满【mǎn】分【fèn】为300分。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申请免试入学的,应【yīng】当【dāng】参加2024年高【gāo】考报【bào】名,符合我省【shěng】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dān】独招生考试【shì】的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zhī】一【yī】:(一)获得由教【jiāo】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guó】职业院校技能【néng】大赛三等奖及【jí】以【yǐ】上【shàng】奖项,或由省级教育【yù】行【háng】政【zhèng】部门主办或联办的【de】省级【jí】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yī】等奖的中等【děng】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二【èr】)具有高级工或技师【shī】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shēng】;(三)获得【dé】县级及县级【jí】以上人民【mín】政府授予的劳【láo】动模范荣【róng】誉称号的在职【zhí】在岗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shēng】。符合以【yǐ】上条件【jiàn】之一的考生,免除文化素质测试【shì】、职业【yè】技【jì】能【néng】测试,综合成绩按照【zhào】满分进行计算【suàn】。

第十四条我【wǒ】院于2024年4月7日9:00前,将【jiāng】参加【jiā】测试的考生最终成绩库【kù】通过【guò】高职综合【hé】评价招生网上【shàng】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于2024年4月【yuè】7日【rì】17:00前,将预【yù】录取【qǔ】考【kǎo】生名单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shēng】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jiāo】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预录取【qǔ】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xī】网【wǎng】上进行【háng】公示。

第十五条预录取考生于2024年4月12日17:00前持【chí】预录取通知书及本【běn】人第二代《居民身份【fèn】证》原件【jiàn】到我院注册【cè】报到。如我院【yuàn】第一次预录【lù】取结束后,招生【shēng】计划仍有【yǒu】缺额,将于【yú】4月14日17:00前从参【cān】加测试并上传【chuán】成绩库的考【kǎo】生中递补【bǔ】录【lù】取,并组织考【kǎo】生【shēng】注册报到【dào】,递补录取的考生注册【cè】报到截止4月【yuè】17日17: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综合评【píng】价普通【tōng】高中毕【bì】业生总分【fèn】值为600分,高中学业水【shuǐ】平各科【kē】目考试【shì】成绩由省教育考试【shì】院提【tí】供,各【gè】科【kē】目成【chéng】绩合【hé】计【jì】折算后满分为【wéi】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wǒ】校评判满分为300分【fèn】;综合评【píng】价“三校生”总分值为600分,文化基础测试结果由我校评【píng】判满分【fèn】为300分【fèn】,职【zhí】业技能测试成绩为300分【fèn】;综【zōng】合评价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总分值为600分,文化基础测试结【jié】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结【jié】果由我校【xiào】评判,满【mǎn】分为【wéi】300分【fèn】。具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zhì】测【cè】试【shì】,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由我校评判【pàn】,满分为600分。我院将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de】淘汰比【bǐ】例,确定预录取【qǔ】人数。

第十七条【tiáo】学院严【yán】格遵守教育部和省【shěng】招生主管部门的【de】有关招生录取工【gōng】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chéng】”,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相关政策【cè】规定,坚持德智体美【měi】全面【miàn】考核【hé】、综合【hé】评【píng】价,公平、公正、择【zé】优录取的原【yuán】则。

第十八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d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tǐ】健康状况的要【yào】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běn】原则【zé】。对于高【gāo】考【kǎo】体【tǐ】检结果或【huò】学校体【tǐ】检复查结果或要求未达标的【de】考生,我院可取消其【qí】被预录取【qǔ】或【huò】录取资【zī】格。

第二十条  学院对入学【xué】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zǒng】分【fèn】由【yóu】高【gāo】分到低分排序的【de】办法进行【háng】录取。若录取最低分【fèn】的【de】考【kǎo】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àn】照【zhào】考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分【fèn】值由高到低【dī】录取。学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需求,不进行专业调剂,各专【zhuān】业计【jì】划人数由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根据【jù】各专【zhuān】业报名情况进【jìn】行适当【dāng】调整。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èr】十【shí】一条  我【wǒ】院严格按照陕西【xī】省发改委、教育厅【tīng】有关【guān】文件精神确定收费【fèi】标准。

第八章 奖、贷、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shí】二条  学院建【jiàn】立【lì】了以国家奖助【zhù】学金、国家助学贷款【kuǎn】、勤工【gōng】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zī】助【zhù】体系。在新生【shēng】入【rù】学【xué】报到【dào】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顺【shùn】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zhù】学金 : 一【yī】般困难助学金2800元【yuán】/人·年;特【tè】别困难助学金3800元【yuán】/人·年;退役士兵3300元【yuán】/人·年。

第二十【shí】三【sān】条  助【zhù】学贷款【kuǎn】:我院属于【yú】陕西省教育厅【tīng】确定的可以【yǐ】申请【qǐng】生源【yuán】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gāo】校,家庭【tíng】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地【dì】县区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yuán】地【dì】助【zhù】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的助学贷【dài】款。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shēng】入【rù】学后,学院在三个月【yuè】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jìn】行入【rù】学【xué】资【zī】格【gé】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àn】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shí】五条  本章程【chéng】经我院招生委【wěi】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省招【zhāo】办审核通过后,在我院网站予【yǔ】以公布【bù】。

第【dì】二十六条【tiáo】本章程【chéng】未尽事宜以国【guó】家教育部及【jí】陕西省普通高校【xiào】招生【shēng】有关政策规【guī】定为准,西【xī】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负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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