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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0:38:52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wéi】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宝鸡职业技术【shù】学院单招章程【chéng】,主要【yào】包含【hán】学校概况、招生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为全面【miàn】贯彻落实国【guó】务院关【guān】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确保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dān】独考试【shì】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为了确【què】保我院招生工作公【gōng】平、公正、规范有【yǒu】序开【kāi】展,我院示范高职【zhí】院校【xiào】单独【dú】考试招【zhāo】生【shēng】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信息全面公开,接受学院纪委和广【guǎng】大考生【shēng】的全程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信息

1.学校全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567

在陕招生代码:8133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5.证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6.办学地点【diǎn】:宝鸡市高新【xīn】大【dà】道239号   邮编【biān】:721013

7.学院网址:www.bjvtc.com

8.招生【shēng】咨询电话:0917-3568018    3568029

宝鸡职业技术学【xué】院是经陕西省人【rén】民政府批准【zhǔn】,教育部备案的【de】一【yī】所【suǒ】公办全日制普【pǔ】通高等【děng】职业院校,现【xiàn】为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省【shěng】级【jí】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jí】文明【míng】校园、省级【jí】平【píng】安校园、省【shěng】级园【yuán】林【lín】式单位、省级智【zhì】慧校园示范【fàn】校、全【quán】省普通【tōng】高【gāo】校心理【lǐ】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fàn】中心、国家乡村【cūn】振【zhèn】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校区占地23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shēng】7万余人,学【xué】院按【àn】照内涵式与外延【yán】式发展并举、职【zhí】业化与特色化并重的【de】思路,融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技术服【fú】务于一体的办学格局【jú】。

学院遵循【xún】“产教融【róng】合、校企【qǐ】合作、工学结合、育训并举”的理念,积极推【tuī】进基地、招【zhāo】生、教学、科研、就业“五位【wèi】一体”合【hé】作模【mó】式。与【yǔ】省【shěng】内【nèi】外400余家大中型企【qǐ】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xì】,与吉利集团【tuán】、陕西建【jiàn】工集团、西安卓越新能源【yuán】应【yīng】用【yòng】人【rén】才发展中心共【gòng】建8个产业学院,与宝鸡机床集团【tuán】、陕西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xiàn】公司开展“现代学【xué】徒制试点”项目,开【kāi】设各【gè】类订【dìng】单培养项目【mù】37个,成立了【le】以国家级首批技能大【dà】师工作室带头人巨晓林为代表的技【jì】能大【dà】师【shī】工作室10个【gè】,基本实现开设专业校企【qǐ】合作项目全覆盖,为学【xué】生【shēng】搭建了广阔【kuò】的就业创业平台,实现【xiàn】了企业与【yǔ】人才的无【wú】缝【féng】对接。建院以【yǐ】来【lái】,为社会培养高技【jì】能人才18万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dì】五条  学【xué】院【yuàn】设【shè】立招生委员【yuán】会,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确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jué】定【dìng】招生工作【zuò】重大【dà】事项。学【xué】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招【zhāo】生工作。

第六条  学【xué】院招生办公室【shì】具体【tǐ】负责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zuò】的组织实施【shī】。学院不委托【tuō】任何【hé】中【zhōng】介机【jī】构和个【gè】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

第八条  申请参加示范高【gāo】职院【yuàn】校单【dān】独【dú】考试招【zhāo】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4年【nián】陕西省普通高【gāo】校招生考【kǎo】试报名(以【yǐ】下简称普高生【shēng】)或参加2024年【nián】陕西省普通高校职【zhí】业教育单【dān】独招生考试报【bào】名【míng】(以下简【jiǎn】称“三校生”),且符合资【zī】格要求。

第九条  考【kǎo】生必【bì】须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zhì】3月18日17∶00,根【gēn】据我院招生计划【huá】和招【zhāo】生章程,登【dēng】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yuàn】门【mén】户【hù】网站(网【wǎng】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的【de】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guǎn】理平台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qǐng】。

第十条  考生于2024年3月【yuè】16日9:00至3月19日12:00登【dēng】录我院招生【shēng】信息网【wǎng】,按照确认流【liú】程【chéng】,网上【shàng】确认、填报志愿并打印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一条  我院示【shì】范【fàn】高职单独【dú】考试招生【shēng】考试分【fèn】为文化素质测【cè】试和职【zhí】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总【zǒng】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

具有高中学【xué】历的退役士兵考【kǎo】生文化素质测【cè】试免【miǎn】试,成绩按满【mǎn】分计算【suàn】;其余【yú】考【kǎo】生均须参加文【wén】化素质测试。

时间:2024年3月23日8:9-21:30

由【yóu】示范性高职院校联盟统一命【mìng】题和【hé】学院【yuàn】组织考【kǎo】试,在一份试卷【juàn】上综合考核语文、数【shù】学、英语三科知识,满【mǎn】分300分【fèn】,每科【kē】各【gè】100分,考【kǎo】试时间为【wéi】180分钟。普高生考试内容依据普通高【gāo】中教学大纲【gāng】,“三校生”考【kǎo】试内容【róng】依据《中等职业【yè】学校公共基础【chǔ】课课程标准》,进行【háng】测试。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所有考生均【jun1】须参加职业适【shì】应【yīng】性(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14:9-21:00;3月24日【rì】8:9-21:00,14:9-21:00。职业适【shì】应性(技能)测试分不同考生【shēng】类型进行测试。

(1)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三校生专业能力笔试,时长90分钟,分值100分。

三校生技术技能测试,时长90分钟,分值200分。

(2)普高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长120分钟,满分300分。

我院将以考生【shēng】填报志愿专业【yè】所【suǒ】在专业类的测试【shì】标【biāo】准【zhǔn】对考生【shēng】进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cè】试。

以上考试【shì】均在我院举行,具体可关【guān】注我院【yuàn】招生【shēng】网(https://zs.bjvtc.com/)发【fā】布【bù】的相关考试公【gōng】告。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按照考【kǎo】试【shì】总分【fèn】由【yóu】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shù】3%的淘汰比【bǐ】例【lì】,确定录取人数【shù】。

1.根据【jù】招【zhāo】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bào】考人数,划【huá】定录取控制线录取。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3.考生总分相同【tóng】时,先按职业【yè】适应性【xìng】(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再按语【yǔ】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cì】排序【xù】录【lù】取。

4.各专业计划人【rén】数由学【xué】院招生【shēng】委员会根据各专业报【bào】名情况【kuàng】进行调整。原则录取考生第一志【zhì】愿专【zhuān】业。

第十【shí】三条  我院于【yú】2024年【nián】4月7日17:00前,将首次预录取考生名单报【bào】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wǒ】院网【wǎng】站上公示。首次预【yù】录取考生于2024年【nián】4月【yuè】11日17:00前持【chí】本人第二【èr】代居民身份证【zhèng】原件到我【wǒ】院注册报【bào】到,逾期【qī】视为自动【dòng】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tiáo】  首次预录取考生【shēng】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jì】划仍有缺额,学院将对缺额【é】计划专业组织递补预录【lù】取,递【dì】补预录取【qǔ】考生为首次未【wèi】被预录取的考生,我院递补预录取考生名【míng】单报【bào】送省教育考【kǎo】试院时间为4月【yuè】14日12:00前,并在【zài】我院【yuàn】网站上进【jìn】行公示。递补【bǔ】预录考生于2024年【nián】4月16日17:00前,持本人第【d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yuán】件到【dào】我院【yuàn】报到【dào】注【zhù】册,进行【háng】现【xiàn】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dòng】放【fàng】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dì】十五条  我院于9-21至19日,在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dào】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同时我院也将在官网上公示正式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qiú】,以【yǐ】《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dǎo】意见》等【děng】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yú】高考体检结果或学【xué】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hé】前述规定【dìng】或要求的考生,学院【yuàn】可【kě】取消其被预录【lù】取【qǔ】或【huò】录【lù】取【qǔ】资格,也可按照规【guī】定调【diào】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dì】十七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shǎn】西省价【jià】格主管部门规【guī】定的最新标【biāo】准收【shōu】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院【yuàn】实【shí】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xué】贷款、困【kùn】难补【bǔ】助、减免学费【fèi】”等资助措施【shī】,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tōng】道”,保证经济困难的【de】学生【shēng】顺利入【rù】学。

第十九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yuán】/年;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年,特别困【kùn】难3800元/年【nián】,退役士兵3300元/年。服兵【bīng】役学生国【guó】家【jiā】教育资助【zhù】:每生每年【nián】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二十【shí】条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yù】厅确定的可以申请【qǐng】生源地助学【xué】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kùn】难考生【shēng】可申请生源地助学【xué】贷款【kuǎn】,提【tí】供【gòng】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的助【zhù】学【xué】贷款。

第十章   附则

第二【èr】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zài】三个月内按照国【guó】家【jiā】招生规【guī】定对其进行入学资【zī】格及【jí】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复查,复【fù】查【chá】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lǐ】。

第二【èr】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bù】及省教育厅【tīng】、省招【zhāo】办相关【guān】规定示范高职院校单【dān】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shēng】,其招生性【xìng】质、在校培养、毕业文【wén】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xiàng】同【tóng】。

第【dì】二【èr】十【shí】三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zhāo】生【shēng】委员会审定,上【shàng】报省教育厅审【shěn】核通过后公布。

第二十四条【tiáo】  本【běn】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yù】部及【jí】陕西省普【pǔ】通高校招生有关政【zhèng】策规定为准,我院招生办公【gōng】室负责【zé】解释。

第二十【shí】五条   本章程由宝鸡职【zhí】业技术【shù】学【xué】院负【fù】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