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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dōng】中医【yī】药【yào】高等专科【kē】学校高职单【dān】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05:06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3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3年山东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dān】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shēng】章程,主【zhǔ】要包【bāo】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gēn】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jīng】神,按照山【shān】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kǎo】试【shì】招生和综【zōng】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高【gāo】等专【zhuān】科【kē】学校2023年单独考【kǎo】试【sh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shēng】工作【zuò】。

第二条  学校招生考试工作【zuò】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gōng】正【zhèng】选拔、公开程序,德【dé】智体【tǐ】美劳全面考【kǎo】核、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lù】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考【kǎo】试工作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wén】媒【méi】体、考生及其家长以【yǐ】及【jí】社会各界的监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dōng】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xué】校代【dài】码:13778

第【dì】五【w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móu】平区滨【bīn】海东路【lù】50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lì】单独考【kǎo】试招生、综合【hé】评价【jià】招生【shēng】考试【shì】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加强对此项工作【zuò】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zǔ】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zhāo】生【shēng】计划【huá】,讨【tǎo】论决定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jiǔ】条  学校【xiào】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kǎo】试工作领导【dǎo】小组下设【shè】办公室(设在招【zhāo】生【shēng】就业处)、纪检监察【chá】组【zǔ】、考务组【zǔ】、阅【yuè】卷统【tǒng】分组、安全保障组、安【ān】全保密组、疫情防控组、后勤服务【wù】组。

第十条【tiáo】  学【xué】校【xiào】监【jiān】察审计处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quán】程监督,保证招生【shēng】、考试、录取各环节公平、公正【zhèng】、透明。监【jiān】督申【shēn】诉电话:18753505999。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计【jì】划【huá】630人,分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huá】在学校招生信息【xī】网【wǎng】另【lìng】行【háng】通知,网址:http://zs.stcmchina.com。

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一)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2023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3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及体检

(一)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报考:

1.单独【dú】考试招生报考条件:面【miàn】向山东省退役士兵【bīng】。考生须【xū】通过山东【dōng】省2023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shēng】考试春季高考报名,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2.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条件:面向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shēng】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shēng】考试夏季高考【kǎo】报名,且【qiě】山东省高中学业水【shuǐ】平合格考试科目【mù】:语文【wén】、外语、数学、历【lì】史、地【dì】理【lǐ】、物理【lǐ】、生物、化学、政治、信息技术,合计十门,成绩必须全部为:合格,有一门及【jí】以上未【wèi】参加或【huò】不合格者不【bú】予安排参加考试及录取【qǔ】。

(二)体【tǐ】检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yì】常【cháng】(俗称色弱)及色觉异【yì】常【cháng】II度(俗称【chēng】色盲)只可报考本校药品【pǐn】经营与管理、药物制剂【jì】技术、生物制药技术【shù】专业,其【qí】他医学类专业均受【shòu】限。考生须参加省教【jiāo】育招生考试院【yuàn】统【tǒng】一【yī】组织【zhī】的普通高【gāo】校招生【shēng】体检,不参加体检或【huò】体检项目不完【wán】整将【jiāng】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xìn】息报送并【bìng】无法正常进行【háng】学籍注册。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9-21-10日报名,学校代码13778。

2.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wǎng】址:山东省【shěng】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院招生平台【tái】(http://wsbm.sdzk.cn/gzdz/),考生最【zuì】多可填报【bào】三【sān】个专业志愿及是【shì】否服从调剂志愿。凡通过【guò】山东省统【tǒng】一【yī】平台完【wán】成志愿填报【bào】后,志愿信息一【yī】律不【bú】得修【xiū】改;对不符合【hé】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缴费时间及方式

1.9-21-15日网【wǎng】上缴纳【nà】报名及【jí】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zì】愿【yuàn】放弃【qì】我【wǒ】校招【zhāo】生考试资格。缴【jiǎo】费网址为:山【shān】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tcmchina.com),登【dēng】陆单招、综【zōng】评【píng】综合系统,使用【yòng】支付宝缴纳,具体流程【chéng】请关注学校招生【shēng】信息网通知。

2.学【xué】校按照《关【guān】于明确高校组织的【de】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zhī】》(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shōu】费【fèi】标准收【shōu】费。凡因个人原【yuán】因【yīn】未【wèi】参加考试的,报名【míng】及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9-21-26日规定时间【jiān】内网【wǎng】上打印准考证【zhèng】、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具【jù】体流【liú】程请关注学校招生【shēng】信息【xī】网通知。

(四)考试时间、方式、准备工作

1.考试时间:9-21-9-21根据准考证安排进行考试。

2.考试地点:山【shān】东中医药【yào】高等专科学校(山东【dōng】省烟台【tái】市牟平区滨海【hǎi】东路508号)。

3.疫情防控【kòng】:严【yán】格执行【háng】国务【wù】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yào】求和精【jīng】神,保障招生考试【shì】工作顺利【lì】进行。考生应遵守国家、省、市【shì】及【jí】学校疫【yì】情防控要求【qiú】,出【chū】示健【jiàn】康码、核酸【suān】检测报告【gào】、配合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和考生需要【yào】提【tí】供的相关材料(考【kǎo】生须【xū】签【qiān】署《健康情况声明》等),请登录学校招【zhāo】生信息网(http://zs.stcmchina.com)首页招生【shēng】动态中下载并查看,并于考试【shì】当【dāng】天携带至学校并【bìng】进【jìn】行安全检查。

4.若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线下考试,学校将及时转【zhuǎn】为线上考试,建议考生【shēng】提【tí】前做好【hǎo】两【liǎng】手准备,备好线上考试所需的器材,具体要求将【jiāng】在学【xué】校【xiào】招【zhāo】生信息网第一时间公【gōng】布【bù】。

5.考生须密切关注【zhù】山东【dōng】中医【yī】药高等【děng】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或招【zhāo】生就业处微信【xìn】公众号(taijihupan)公布【bù】的有【yǒu】关考试方式、缴纳考试【shì】费、打印准考证、正式考试等相关要【yào】求及时间【jiān】安【ān】排。

第十四条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为完善高等职【zhí】业教育【yù】体系多【duō】样化选拔【bá】录取机制,考试科目及形式如下【xià】:

(一)单独考试招生

采取“素质测试”方式测试,总分300分。

素质测试:单【dān】独招生的退役士兵【bīng】考生不【bú】参加文化【huà】素质考试与专业技【jì】能测试【shì】,只参加【jiā】由学校【xiào】组织【zhī】的素质测【cè】试。重点【diǎn】考察考生的【de】道德品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时事【shì】政治【zhì】、交流与【yǔ】合【hé】作【zuò】能力、解决问题【tí】及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guān】、逻辑、心理、疫情防控以及学【xué】生学习及将来从事【shì】某专【zhuān】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néng】等。

(二)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300分。

1.综【zōng】合【hé】素质评价【jià】:包括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zōng】合素质档案材料研究分析【xī】和学业水【shuǐ】平合格考试成绩。评价由学校组织成立评【píng】分专家组【zǔ】在学【xué】校【xiào】纪委的监【jiān】督下【xià】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jí】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jià】后赋予一定分值,总【zǒng】分【fèn】300分【fèn】,占综合评价招生总【zǒng】成绩【jì】40%。

2.素【sù】质测试:语【yǔ】文、数【shù】学、英语。考试形式为闭卷【juàn】笔试,各100分,总【zǒng】分300分,占综合评价【jià】招生总成【chéng】绩60%。

第十五条  考生成绩确定

(一)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成绩均以原始成绩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单独考试招生总分(满分300分)=素质测试成绩。

(二)综合【hé】评【píng】价招【zhāo】生:考生成【chéng】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gēn】据省教育厅提供【gòng】的【de】高中阶段【duàn】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jì】和高中综合【hé】素质档案情况赋分,总分300分,占总成【chéng】绩【jì】40%;二是根【gēn】据素【sù】质【zhì】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yīng】语,总分300分,占总成绩60%。

综【zōng】合评价招生总分(满分300分【fèn】)=(高中阶段学业水【shuǐ】平合格考成绩+高【gāo】中阶段综合素【sù】质档案【àn】情况赋分成绩)*40%+(语文成【chéng】绩+数学【xué】成绩+英【yīng】语成【chéng】绩)*60%。

第十六条  命题、保密、考核

按照【zhào】“阳【yáng】光工【gōng】程”的精神和要求,认【rèn】真做好命题【tí】、考核、评卷等工【gōng】作,严【yán】格保密制度,贯彻“分【fèn】级【jí】管【guǎn】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yī】)命【mìng】题基【jī】本要求【qiú】:根据国家相关课程标准,结合【hé】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命题,教材【cái】选【xuǎn】用参考山东省教【jiāo】育厅【tīng】公布的普【pǔ】通高中【zhōng】学【xué】校【xiào】相关的教材,命题不拘泥【ní】于某个版本的教【jiāo】材。

(二)保密【mì】工作:严格按【àn】照教【jiāo】育部《国家教育考试【shì】考务安【ān】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yào】求执行命题、印【yìn】刷、装【zhuāng】袋密封、运【yùn】送等【děng】相【xiàng】关工作。

(三)考核:严【yán】格按照《普【pǔ】通【tōng】高校考试【shì】招生工作基本【běn】要求》执行【háng】,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wéi】规的考生及工作人【rén】员,参照【zhào】《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bàn】法》(教育部第33号【hào】令)有关规定【dìng】追【zhuī】究有关责任人的【de】责任。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zé】,按公平、公【gōng】正【zhèng】的原【yuán】则,择优录取。

1.各【gè】类别(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划定最低录【lù】取【qǔ】控制线,低于控制【zhì】线的考生不予录【lù】取【qǔ】,未参加我【wǒ】校组【zǔ】织考【kǎo】试的考生不予【yǔ】录取。

2.专业安排【pái】按【àn】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de】原则。线上考生【shēng】,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zhuān】业志愿【yuàn】未录取满额【é】的专业,再【zài】录【lù】取第二【èr】志愿【yuàn】考生,以此【cǐ】类推。若线上【shàng】考生各专业志愿【yuàn】都不能【néng】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jì】的【de】考生根【gēn】据专【zhuān】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háng】调【diào】剂;对没有被所报考【kǎo】专业录取,且【qiě】不【bú】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qǔ】。

3.若【ruò】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依【yī】次【cì】按语文、数学、英语、高中阶【jiē】段【duàn】学业水平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zhì】档【dàng】案成【chéng】绩排【pái】序【xù】后录取。

4.计划调整【zhěng】:若首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jì】划,根据考生【shēng】报名情【qíng】况可适当在【zài】各类别及专业内【nèi】进行调整,调整后仍未完成的各【gè】专业计划【huá】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kǎo】试录取时【shí】使【shǐ】用。

5.录取以下专业时只招女生:助产。

6.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由学校【xiào】单独【dú】考试【shì】招生、综【zōng】合评价【jià】招【zhāo】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审核【hé】后提交学校党委【wěi】会【huì】批准。

(三)公示【shì】拟录取名单【dān】:拟录【lù】取考【kǎo】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shì】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yù】招生考【kǎo】试【shì】院审【shěn】核并【bìng】办理录取手续。

(四)考【kǎo】生【shēng】一经被我校录取,不接受【shòu】考生提出放弃录取资格申请。按照山东【dōng】省教育【yù】厅有关文件通知【zhī】规定,凡被单独【dú】招生【shēng】或综【zōng】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shēng】录取【qǔ】的考生,不【bú】再参【cān】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shì】(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dì】十八条【tiáo】  学校【xiào】按照省【shěng】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fèi】标准及【jí】有关规定收费【fèi】。退费按照国【guó】家和【hé】省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tiáo】  学校通过奖、贷、助【zhù】、补、免等【děng】多种资助方【fāng】式【shì】帮助学生完【wán】成学业。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kě】申请助学贷款【kuǎn】、“绿色【sè】通道”、奖助学【xué】金、学费减【jiǎn】免、勤工助【zhù】学等资助【zhù】项目。资助条件和【hé】标准由【yóu】学【xué】校根据学生【shēng】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jiāo】育厅等【děng】5部门【mén】《山【shān】东省学生资【zī】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jiāo】〔2020〕15号)以及【jí】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d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均【jun1】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检查和入学资格复【fù】查,如发【fā】现伪造材料取【qǔ】得报【bào】考资格者、冒名顶替【tì】者、体检舞弊及其【qí】他【tā】舞弊者,按照【zhào】有【yǒu】关【guān】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shí】一条【tiáo】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xué】校【xiào】名称【chēng】及证书种【zhǒng】类:山东中医药【yào】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xué】历证书【shū】。

第八章  其它

第【dì】二【èr】十二条  学校【xiào】不委【wěi】托【tuō】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也没【méi】有开展【zhǎn】及合作任何【hé】形式【shì】的辅导班、培训班。对【duì】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děng】活动的机【jī】构或个人,学校保留【liú】依【yī】法追究【jiū】其责【zé】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tiáo】  被录取【qǔ】的新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zhāo】生考试【shì】录取的新【xīn】生享受相同待遇,采取全日制在校学【xué】习的【de】方式培养【yǎng】,不服【fú】从我校全日【rì】制【zhì】在【zài】校学习培养安【ān】排的予以取消录取资格和退【tuì】学【xué】处理;专【zhuān】升本政策依照【zhào】当年山东省【shěng】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háng】;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shēng】咨询电话:0535-5136797;5136796;5136919

招生咨询QQ群:192258772

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taijihupan(太极湖畔)

招生信息网:http://zs.stcmchina.com

第【dì】二十【shí】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jí】有关政策为准【zhǔn】。未尽事【shì】宜【yí】,按【àn】上级有关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shān】东【dōng】中医药高等专科学【xué】校【xiào】责【z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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