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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33:25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年德州职【zhí】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zhāo】生和综合评价招生【shēng】章【zhāng】程【chéng】,主要包【bāo】含学校【xiào】概况、招生【shēng】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德【dé】州职【zhí】业【yè】技术学【xué】院2024年高职(专科【kē】)单独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xué】校和考生的合法【fǎ】权益,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职【zhí】业【yè】教【jiāo】育法》和教育【yù】部有关【guān】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zhāo】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通知》要求,结合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zuò】的具体情况【kuàng】,制定本【běn】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yòng】于德州【zhōu】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单【dān】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shēng】工作。

第【dì】二条德州职业【yè】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bá】,公开【kāi】程序,德、智、体、美、劳【láo】全【quán】面考核【hé】,综合【hé】评【píng】价,择优录取【qǔ】”的【de】原则。

第三条德州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单独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工作接受纪【jì】检监【jiān】察部【bù】门、新闻媒体、考生及【jí】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389

第五条学校地址: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邮编:253034

第六条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德州【zhōu】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yuàn】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jì】划,讨【tǎo】论确定【dìng】单独招【zhāo】生和【hé】综合评【píng】价【jià】招生工作【zuò】重大事宜【yí】。

第九条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实施【shī】单独【dú】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zhāo】生【shēng】相关工作的常【cháng】设机【jī】构,具体负【fù】责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

第十条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2024年学校综合【hé】评价招生计划200人【rén】,单独招生计【jì】划4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xué】校【xiào】官方网站另【lìng】行通知【zhī】。

第五章报考测试办法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zōng】合评价【jià】招生面【miàn】向山东省普通高【gāo】中【zhōng】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单独招生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

对普通类【lèi】考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de】考试方式考核【hé】,文【wén】化素【sù】质考【kǎo】核为【wéi】语文和数学两门,由学校组织考【kǎo】试,分值200分;专【zhuān】业技能【néng】考核须【xū】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统【tǒng】一考试【shì】招生专业技【jì】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chéng】绩【jì】由省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提供,分值230分【fèn】,总成绩430分【fèn】。

第十五条综合评价招生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

对考【kǎo】生【shēng】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píng】价考核。一是依据考生高【gāo】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二是参考考生高【gāo】中阶段综【zōng】合【hé】素质档案材料;三是学校【xiào】对考生进行职【zhí】业【yè】适应性测试,三项【xiàng】的综【zōng】合成绩即【jí】为考生综【zōng】合评价【jià】招【zhāo】生录取依据。

考生综合成绩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shuǐ】平考试成绩和学校【xiào】考核成绩按一【yī】定比例计算形成,总【zǒng】成绩430分【fèn】。其【qí】中高中学业【yè】水【shuǐ】平考试成绩230分,学校考【kǎo】核成绩【jì】200分。学校考【kǎo】核包括【kuò】考生综合【hé】素质评价和职【zhí】业适【shì】应性测试,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学【xué】校考核成绩【jì】的30%,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成绩占学校考【kǎo】核成【chéng】绩的70%。

第十【shí】六条 单独招生和【hé】综【zōng】合评价招生学校测试采用【yòng】线下考试的方式(学【xué】校如【rú】遇自然灾害【hài】无法线下【xià】组织考【kǎo】试,将改为线【xiàn】上【shàng】考试形式,请考生于缴费【fèi】和【hé】打印准考证期间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具体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1.网上报名。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kě】参加单独招生或【huò】综合评【píng】价【jià】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的考【kǎo】生须于9-21—23日【rì】,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yuàn】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hé】专业。其【qí】中,参加单招的考生选报专业对应的【de】专业【yè】类别应与【yǔ】本人【rén】春季高考报考【kǎo】的专业【yè】类别一致,考【kǎo】生最多填报2个【gè】专业志愿

2.网上缴纳报名、考【kǎo】试费【fèi】。9-21-27日,考【kǎo】生登录德州职业技【jì】术学院网站(http://www.dzvc.edu.cn),点击“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shēng】缴费入口”链接,凭考【kǎo】生号、身份证【zhèng】号登录【lù】后在线缴费。我校2024年【nián】单【dān】独招生与综合评价【jià】招生考试费按照省【shěng】发改委、省财政【zhèng】厅要求【qiú】收【shōu】取。

3.网【wǎng】上打印准【zhǔn】考证。9-21-29日【rì】,考生【shēng】登录【lù】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zvc.edu.cn),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kǎo】证上【shàng】考【kǎo】试时间【jiān】、考试说明准时参加考试【shì】。

4.校考时间安排。

单独招生普通类“文化素质”考【kǎo】试和综合评【píng】价招生考生职业适【shì】应【yīng】性测【cè】试【shì】考【kǎo】试时间为【wéi】:9-21(具体时间以准考【kǎo】证为准)。

第十【shí】七【qī】条对在报【bào】名和考试过【guò】程中有弄【nòng】虚作假或其他【tā】违纪违规【guī】行为的考生,将依据【jù】《中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guī】处理办【bàn】法》《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违规行为【wéi】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涉嫌【xián】犯罪的,移送【sòng】司法机关【guān】追究刑事责【zé】任。

第十八条单【dān】独【dú】招生和【hé】综合评【píng】价招生【shēng】遵循公平、公正的【de】原则,所有专【zhuān】业按照“志愿清”的录【lù】取原则从高【gāo】分到低分分专【zhuān】业进【jìn】行录取。

单独招【zhāo】生普通类考生【shēng】“文化素质+专业技【jì】能【néng】”的考试中,文化【huà】素质测【cè】试与专业技【jì】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kǎo】生不予录取,考试中若同类别同专业【yè】测试总成【chéng】绩【jì】相等,根据考【kǎo】生的数学【xué】、语文的【de】成绩高【gāo】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cì】。

综【zōng】合评价招【zhāo】生同专业中【zhōng】总【zǒng】成【chéng】绩相等,则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sù】质评价成绩高低确定【dìng】录【lù】取位次【cì】;如各科目成【chéng】绩还相等【děng】,则参考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综合【hé】素质测试等级,合格等【děng】级科目数量【liàng】多者优先,择优录取。

凡单独招生录取【qǔ】的考生不【bú】再【zài】参加2024年【nián】春季、夏季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统一考试及录【lù】取。

第十九条计划【huá】调整原则:各专【zhuān】业招生计划调整录【lù】取人数【shù】不超过学校规定【dìng】的同类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shēng】总计划数;单独【dú】招生和【hé】综合评价【jià】招生计划【huá】的调整,在不损【sǔn】害【hài】考【kǎo】生利【lì】益的前提下,各【gè】大类之间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可【kě】调【diào】剂使用【yòng】;所有【yǒu】类别的【de】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调整不超过学【xué】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的总招生【shēng】计划数。

第二十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dì】二十【shí】一条身【shēn】体健【jiàn】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míng】单在官方网站【zhàn】公示【shì】不【bú】少于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zhāo】生考试【shì】院并办理录取【qǔ】手续,学校在【zài】省【shěng】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批【pī】复录取【qǔ】手续后寄发录取通【tōng】知【zhī】,考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dì】二【èr】十【shí】三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g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fèi】标【biāo】准及有关规【guī】定收费。退费按【àn】照国家和省相关【guān】规定执【zhí】行。

第【dì】二十四条【tiáo】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děng】多种【zhǒng】资助【zhù】方式帮助学生完成【chéng】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lǜ】色通【tōng】道”、奖助学【xué】金【jīn】、学费减免、勤工【gōng】助学等资助项【xiàng】目。资助条【tiáo】件和标准由【yóu】学校【xiào】根据学生家【jiā】庭经【jīng】济情况,按照省【shěng】财政厅、省教育厅【tīng】等5部【bù】门《山东省学【xué】生资助【zhù】资金管理办法》(鲁【lǔ】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xiào】相关规【guī】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单独招生【shēng】和综合【hé】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全国高【gāo】考的考生统一【yī】时间入学【xué】,学生【shēng】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dào】学校办理报到手【shǒu】续【xù】,逾期不报【bào】到者,按自动【dòng】放【fàng】弃入学【xué】资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组织考生进行身【shēn】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rù】学资格复查,如【rú】发现伪造【zào】材【cái】料取得【dé】报考资格【gé】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wǔ】弊及其他舞弊者,报【bào】上级主管【guǎn】部门【mén】,取消其【qí】入学资格,并【bìng】按相关【guān】规定进【jìn】行处【chù】理。

第二十【shí】七条根据【jù】规定,2024年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含退【tuì】役军人)和综合【hé】评价招【zhāo】生考试【shì】录取【qǔ】的考生,以全日【rì】制方式进【jìn】行培养【yǎng】,学制【zhì】三【sān】年,与普通高校春【chūn】季、夏季高【gāo】考录取的学生【shēng】在校期【qī】间享【xiǎng】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chéng】绩合格【gé】,颁发与普【pǔ】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专科毕业证书【shū】。

第二十八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他

第二【èr】十九【jiǔ】条【tiáo】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hé】评价【jià】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考【kǎo】试工作的【de】领导,凡属【shǔ】考【kǎo】试、录取中出【chū】现的重【chóng】大问【wèn】题【tí】,一律【lǜ】集体【tǐ】研【yán】究决定。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实行“考录分离”的【de】原则,学校【xiào】纪检部门全程参与考试录取工作,健全监【jiān】督【dū】机制,接受社会的监督【dū】,保【bǎo】证招考工作公平、公开【kāi】、公正。选派政策水平高【gāo】、工作认【rèn】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jiāo】师和管理【lǐ】人员【yuán】参加【jiā】招考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此次招【zhāo】考工作。学校纪委监督电【diàn】话:0534-2557226。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邮编:253034

联系电【diàn】话:0534—255711725571182557127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7117

传真:0534—2557117

网址:http://www.dzvc.edu.cn/

第【dì】三十一条学【xué】校不【bú】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bàn】理招生【shēng】相关【guān】事宜,对以【yǐ】德【dé】州职业技术【shù】学院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zhāo】生宣传等活【huó】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lì】。

第三【sān】十二条本章【zhāng】程【chéng】若【ruò】有与上级【jí】有关政策不一致之【zhī】处,以国家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为准【zhǔn】。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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