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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2:39:2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2024年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jí】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贯【guàn】彻四【sì】川省【shěng】2024年【nián】高等职业教【jiāo】育单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quán】称:四川三河职【zhí】业学院,国标代码【mǎ】:14386,主管部【bù】门:四川【chuān】省【shěng】教【jiāo】育厅。

第【dì】四条 学校层次:专【zhuān】科(高【gāo】职),办学类【lèi】型:民办,颁发【fā】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四川三河职业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shěng】泸州【zhōu】市合江县符阳【yáng】街道【dào】荔城大道500号

第六条 学【xué】校高职单【dān】招工作坚持公【gōng】平、公正、公开原【yuán】则,健全【quán】自我【wǒ】约束、社【shè】会监督机制,强【qiáng】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gōng】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fù】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zhāo】考委、四川【chuān】省【shěng】教育厅高职【zhí】单招的相【xiàng】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yán】究制定【dìng】学校高职单招【zhāo】工【gōng】作方案,执行【háng】有【yǒu】关招生工【gōng】作的【de】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chéng】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zǔ】长的【de】纪【jì】检监督小组,全【quán】程监督高【gāo】职单招录取【qǔ】工作。纪检监督电【diàn】话:0830-5235811。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tiáo】 学【xué】校【xiào】的高职【zhí】单招计划包【bāo】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shěng】教育考【kǎo】试【shì】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gāo】职单招录【lù】取工【gōng】作在四【sì】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zǔ】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fù】责、招办监督”的录取【qǔ】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xiào】认可四川省规定【dìng】加分【fèn】政策,依据【jù】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háng】录取【qǔ】。

第【dì】十二条 对进【jìn】档【dàng】考生的专【zhuān】业安【ān】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fèn】到低分进行【háng】录取,专业【yè】志愿之间不设分【fèn】数级【jí】差。投档【dàng】成【chéng】绩相同【tóng】时,按四【sì】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zé】进行录取。

第十【shí】三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fǎ】满【mǎn】足时【shí】,对服从专业调【diào】剂者【zhě】,从【cóng】高分【fèn】到【dào】低分调剂【jì】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yè】调剂【jì】者,作退档处理。

第【dì】十四条【tiáo】 对考【kǎo】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háng】《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按照《四川省高等【děng】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sì】川省教【jiāo】育厅【tīng】关于印发【fā】<四川省【shěng】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shì】招【zhāo】生实施【shī】办法【fǎ】>的【de】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dān】招招收【shōu】保【bǎo】送及免试【shì】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zhí】单【dān】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十六条【tiáo】 考【kǎo】生在2024年【nián】4月10日17:00后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shì】院官方【fāng】网【wǎng】站(https://www.sceea.cn)查询本人投档情况。拟申请自愿【yuàn】放【fàng】弃录取的考生应在2024年【nián】4月12日12:00前,本【běn】人【rén】将【jiāng】有家长签字【zì】同意放【fàng】弃录取的申请书和准【zhǔn】考证、身份证等【děng】证件的【de】复印【yìn】件送达到【dào】学校招【zhāo】生处【chù】办公室,办理放弃录取【qǔ】,逾期不再【zài】接受放弃录取申请。(电话:17360567826,邮箱【xiāng】:2174632131@qq.com)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zhù】宿费标准【zhǔn】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wěi】、教育厅【tīng】、财政厅、省市场监【jiān】管局有【yǒu】关政策执行【háng】。服务性收费和代【dài】收【shōu】费按照【zhào】规定【dìng】的项目【mù】,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八【bā】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xiàng】目和资助【zhù】标【biāo】准严格按照教【jiāo】育部、财【cái】政部、省教育厅、省财【cái】政厅、省退役【yì】军人事务厅等【děng】部门有关政【zhèng】策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tiáo】 考生被录取后【hòu】,持录取通【tōng】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de】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xù】。未经请假或请【qǐng】假逾【yú】期者【zhě】,除【chú】因不【bú】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wài】,视【shì】为自愿放弃【qì】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hòu】,学校统一进【jìn】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xīn】生,将按照有【yǒu】关【guān】招【zhāo】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xué】资格。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信【xìn】地址:四【sì】川省泸州市合江县【xiàn】符阳街道荔城【chéng】大道 500号

邮政编码:646200

招生咨询电话:0830-5261151、5255327

学校网址:https://www.scshpc.com/

第【dì】二十一【yī】条 本章【zhāng】程由【yóu】四川三【sān】河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