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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2:37:40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职业【yè】教育法》以及教育部【bù】有【yǒu】关规定、贯【guàn】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jiāo】育单【dān】独考试招生【shēng】(以下简【jiǎn】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我校全【quán】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dài】码:14175,主管部门:四川【chuān】省【shěng】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céng】次:专科(高职);办学【xué】类【lèi】型:民办;颁【bān】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办学地点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351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

第六条 学校【xiào】高职单招工作【zuò】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shù】、社【shè】会监督【dū】机制,强化招考行【háng】为规范,严格【gé】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xué】校成立高【gāo】职单【dān】招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责全【quán】面贯彻落【luò】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dān】招【zhāo】的相关政【zhèng】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xiào】高【gāo】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gōng】作的决定。

第八【bā】条 学校成立由【yóu】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de】纪【jì】检监督【dū】小组,全【quán】程【chéng】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xué】校【xiào】的高职单招【zhāo】计划【huá】包【bāo】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jí】计【jì】划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对考生有身体条件要求:

护理、医学影像技【jì】术、药学、医学美容【róng】技术、口腔医学【xué】技术、医【yī】学【xué】检验技术【shù】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máng】考生。

城市轨道交通【tōng】运营管理【lǐ】、城【chéng】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jī】电技术【shù】、高速【sù】铁路【lù】客运服【fú】务专业【yè】,色弱【ruò】色盲考生慎报。

我校引入新西兰学前教育优质教育资源,与新西兰国立联合理工学【xué】院合力打造强势的学【xué】前教育专业【yè】,获批举【jǔ】办学前教育【yù】专业专科中外合作办学【xué】项【xiàng】目(专业代码670102K)。项目【mù】旨【zhǐ】在培养扎实职业【yè】技能、可【kě】持续发展的综合【hé】能【néng】力、拥【yōng】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学前教【jiāo】育前沿理论的高【gāo】素质【zhì】双语学前教育复【fù】合型【xíng】技能人才。引进新方优【yōu】秀师资【zī】担任【rèn】核心课程教学,采用“3+0”,“专业+语言”培【péi】养模式。学生毕业获得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专科【kē】毕业证【zhèng】书和新【xīn】西【xī】兰【lán】国立联合理工学【xué】院【yuàn】课程结业证书,根【gēn】据自愿原则可选【xuǎn】择国内专【zhuān】升本【běn】、或【huò】赴新西兰国立【lì】联合理工学院进行本科、硕士研究生深造。学生就业主要面【miàn】向国内高端学前教育行【háng】业及【jí】相关产【chǎn】业,可从事高端【duān】双【shuāng】语幼儿【ér】园【yuán】教师【shī】、保【bǎo】教人员、学前【qián】教育管理人员【yuán】、儿童发展评估指导【dǎo】员、儿童用品开【kāi】发顾问、家庭【tíng】保教员,社区幼儿教育指导员,中外儿童读物编辑、儿童广播与电视【shì】节目编导等【děng】相关工作岗位【wèi】。此项目【mù】学制三年,计划内招【zhāo】生,学费34000元/年。

坚持自愿报【bào】考原【yuán】则【zé】。本专业学费【fèi】和住【zhù】宿【xiǔ】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yǒu】关政【zhèng】策执【zhí】行。不【bú】再另行收取实习实训、技能培训、中外合作等费用。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yī】条 高职单招录【lù】取工作在四川【chuān】省教【jiāo】育考试院统一组织【zhī】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zé】、招办监【jiān】督【dū】”的录【lù】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shěng】规【guī】定加【jiā】分政策,依【yī】据加【jiā】分以后形成【chéng】的【de】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sān】条【tiáo】  对进档考生【shēng】的专业安【ān】排,实行分【fèn】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dào】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bú】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què】定【dìng】的高【gāo】职【zhí】单招同分排序【xù】规则进【jìn】行录取。

第十【shí】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kǎo】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无法【fǎ】满足时,对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者,从【cóng】高分到低分调【diào】剂到未录满专业;对【duì】不服从专业【yè】调剂者,作退档【dàng】处理。

第十【shí】五【w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tiáo】 考生可【kě】在4月10日17:00后登录四【sì】川省教育【yù】考试院官方【fāng】网【wǎng】站(https://www.sceea.cn)查【chá】询【xún】本人投档【dàng】情【qíng】况。拟申请放弃录【lù】取资格的已投【tóu】档考【kǎo】生须在4月【yuè】10日17:9-21月12日【rì】12:00,将退档申请、考生本人及【jí】家长身份【fèn】证拍照,发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3800743253@qq.com)。

第【dì】十七【qī】条 按照《四川省高等【děng】教育招【zhāo】生考【kǎo】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jiāo】育厅关于印发<四川【chuān】省【shěng】2024年【nián】高等职业【yè】教育【yù】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kǎo】委〔2023〕67号【hào】)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zhāo】收保【bǎo】送及免试生【shēng】,且申请考生须【xū】符合学校【xiào】2024年高【gāo】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tiáo】 学生的学费和【hé】住宿费标准【zhǔn】严格按照省发【fā】展【zhǎn】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jú】有关政【zhèng】策【cè】执行。服务性收【shōu】费和【hé】代收费按照规定的【de】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de】原则收【shōu】取。

第十九条 学生的【de】国【guó】家【jiā】教育资助项【xiàng】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yù】部、财【cái】政【zhèng】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jun1】人事务厅【tīng】等部门有关政【zhèng】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shēng】被录取【qǔ】后,持录【lù】取【qǔ】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xiào】办【bàn】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qī】者,除【chú】因不可抗力等正【zhèng】当事【shì】由【yóu】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xué】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hé】格的【de】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guī】定进【jìn】行处理,直【zhí】至取消入学资格【gé】。

第【dì】二十一条 我校未委【wěi】托任何中介【jiè】机【jī】构或个【gè】人进行【háng】招生宣【xuān】传和【hé】录取工【gōng】作【zuò】,不收取国【guó】家【jiā】规定【dìng】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shēng】宣传等活动的【de】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351号

邮政编码:610101

招生咨询电话:028-84683030/3131

学校网址:www.scuvc.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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