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更新:2024-9-21 11:44:02    发【fā】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2024年南昌工程学院研究生报考【kǎo】条件已经公布,以下【xià】是具【jù】体【tǐ】要求,供【gòng】大家参考,如有【yǒu】变动,以学校最新【xīn】公布的信息为【wéi】准: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条件

第十七条 报名【míng】参加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xū】符合【hé】下列条【tiáo】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chéng】人高校、普通高【gāo】校举【jǔ】办的【de】成人高等学【xué】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shí】限由招【zhāo】生单位规【guī】定,下同【tóng】)必须取得【dé】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rèn】的【de】高职高专毕业学历【lì】后【hòu】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dāng】年入学【xué】前,下同)或2年【nián】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yè】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dān】位的培【péi】养目标对考生【shēng】提出的具体学【xué】业要【yào】求的【de】,按本【běn】科毕【bì】业同等学力身份报【bào】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八条【tiáo】 报【bào】名参加以下【xi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zhí】行。

(一)报名【míng】参【cān】加法【fǎ】律(非法学【xu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人员【yuán】,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七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fǎ】律【lǜ】(法学)专业学【xué】位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fú】合下【xià】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七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fǎ】学专业(获【huò】得法学第二【èr】学士【shì】学【xué】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míng】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chéng】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xiàng】目管【guǎn】理[代【dài】码为125602]、旅游【yóu】管理、教育【yù】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de】竞赛组织专业【yè】学位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liè】条【tiáo】件:

1.符合第十七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de】高【gāo】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běn】科结业【yè】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xué】业要求【qiú】,达到大【dà】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lì】并有【yǒu】5年以上工【gōng】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wèi】后有2年以上【shàng】工作经验【yàn】的【de】人【rén】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xiàng】关【guān】考【kǎo】试招【zhāo】生政【zhèng】策同时按照《教【jiāo】育部关于【yú】进一步规范【fàn】工商管理硕士专【zhuān】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jiàn】》(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七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èr】)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jiū】论文【wén】(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dān】位同【tóng】意和两名具有【yǒu】高级专业【yè】技术职【zhí】称的专家【jiā】推荐【jiàn】,回原单【dān】位【wèi】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shì】、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yǐ】上,业务优秀【xiù】,经考生【shēng】所在单【dān】位【wèi】同【tóng】意和两【liǎng】名具【jù】有高【gāo】级专业技术【shù】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dān】位定【dìng】向就业的在职人【rén】员。

第二十条 招【zhāo】生单位【wèi】不得【dé】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考【kǎo】生生源范围,也不得设【shè】置【zhì】其他歧视性报考【kǎo】条件。

第二十一条 具有推荐【jiàn】免试资格的考生,须【xū】在国家规定时【shí】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shì】攻读【dú】研究生(免初试、转【zhuǎn】段)信息公【gōng】开暨【jì】管理服务系【xì】统”(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cān】加【jiā】复试。在【zài】规定截止【zhǐ】日期仍未被招生【shēng】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miǎn】资格。已被【bèi】招生单位【wèi】录取的推免生【shēng】,不得【dé】再报名参【cān】加【jiā】当年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shì】,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jiāo】育部有关【guān】规定制订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zì】主选择【zé】报考【kǎo】招生【shēng】单位和专业的权【quán】利【lì】,推荐学【xué】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yào】求的【de】专项计【jì】划外【wài】),均可【kě】向【xiàng】其【qí】他招生单位推荐。凡【fán】按【àn】规定可【kě】接受【shòu】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shēng】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tuī】免【miǎn】生【shēng】,但全日【rì】制学科专业不得【dé】只接收推【tuī】免生。

其他符合【hé】免【miǎn】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gōng】以上退役【yì】人员等【děng】)的【de】考生,应在国家规【guī】定的【de】全国统考【kǎo】报名【míng】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miǎn】试攻读研【yán】究【jiū】生【shēng】(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