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宜春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更新:2024-9-21 14:36:09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宜春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研要求

2024年宜春学院研究生报考【kǎo】条件已【yǐ】经【jīng】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kǎo】,如【rú】有变动,以【yǐ】学校最新【xīn】公布的信息为【wéi】准: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四章“报名”中规定的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条件

第十七条 报【bào】名参加全国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xū】符合下【xià】列【li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pǔ】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děng】学历教育等【děng】应【yīng】届【jiè】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qián】(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tóng】)必【bì】须取【qǔ】得【dé】国【guó】家承认的本科毕【bì】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bì】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yè】后【hòu】到录取当年入学【xué】前【qián】,下同)或2年【nián】以【yǐ】上的人员,以及【jí】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dān】位的培养目标对【duì】考【kǎo】生【shēng】提出的具体学业【yè】要求的,按本科毕【bì】业同等学【xué】力身【shēn】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dì】十八条 报名【míng】参加以下专业学【xué】位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shì】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míng】参加法律(非【fēi】法学)专【zhuān】业学【xué】位【wèi】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的【de】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七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yè】学位硕士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shēng】考【kǎo】试的人员,须【xū】符合下列条件【jiàn】:

1.符合第十七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xué】专业为【wéi】法学专业(获得【dé】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bào】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guǎn】理【lǐ】、公共【gòng】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de】工【gōng】程管【guǎn】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yóu】管理、教育硕士中的【de】教育管理、体育硕士【shì】中的竞赛组织专【zhuān】业学位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shēng】考【kǎo】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jiàn】:

1.符合第十七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de】人员;或获得国家【jiā】承认的【de】高职高【gāo】专毕业学【xué】历或大【dà】学本【běn】科结业【yè】后,符【fú】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dà】学本科【kē】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huò】获得【dé】硕士、博士研【yán】究生学历或学【xué】位后有2年以上【shàng】工【gōng】作经【jīng】验的人员。

工【gōng】商管理硕【shuò】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zhāo】生【shēng】政策同时按【àn】照【zhào】《教育部关于进一步【bù】规范工商管【guǎn】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yù】的意【yì】见【jiàn】》(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七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bì】业后【hòu】连续工【gōng】作4年以上【shàng】,业务优秀,已【yǐ】经发表【biǎo】过研【yán】究论【lùn】文(技术【shù】报告)或者已经成为【wéi】业务骨【gǔ】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yì】和两名具【jù】有高级专【zhuān】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jiàn】,回原单【dān】位定向就业的【de】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xué】位后【hòu】工作【zuò】2年以上【shàng】,业【yè】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gāo】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jiàn】,回【huí】原单位定向就【jiù】业的【de】在【zài】职【zhí】人员。

第二十【shí】条 招生单【dān】位不【bú】得按单位、行业、地【dì】域等【děng】限定考生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tā】歧视【shì】性报考【kǎo】条件。

第二十一条 具【jù】有推荐【jiàn】免试资格的考【kǎo】生【shēng】,须在国家规【guī】定【dìng】时间内【nèi】登录“全【quán】国【guó】推【tuī】荐免试攻读【dú】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xìn】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fù】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qǔ】的推免【miǎn】生【shēng】不再【zài】保【bǎo】留【liú】推免【miǎn】资格。已被招生【shēng】单位录取【qǔ】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cān】加当年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否则【zé】取消其推免【miǎn】录取资格。

推【tuī】免生推荐和接收【shōu】办法由推荐【jiàn】学校和接收【shōu】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制订并【bìng】公布。所有【yǒu】推免【miǎn】生均享有【yǒu】依【yī】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bào】考招生【shēng】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suǒ】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shū】政策【cè】要求【qiú】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shēng】单位推【tuī】荐。凡按规定可接受【shòu】应【yīng】届本科【kē】毕【bì】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yè】(领域)均可接【jiē】收推免生,但【dàn】全日【rì】制学科专业【yè】不得只接收推免生【shēng】。

其他符合【hé】免初试【shì】资【zī】格(如在部【bù】队荣立二等【děng】功以【yǐ】上退役【yì】人员等【děng】)的考【kǎo】生,应在国家规【guī】定的全国【guó】统考报名时间【jiān】内登录【lù】“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wù】系统”报名【mí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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