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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黄河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22:14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黄河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年黄河科【kē】技学院【yuàn】招【zhāo】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shēng】计【jì】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qǔ】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xìn】息【xī】,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希望对【duì】大家有所帮助。

黄河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本校普通高【gāo】等教【jiāo】育【yù】本科、专科招生工作【zuò】顺利进【jìn】行,学校依【yī】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和【hé】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dìng】本招生【shēng】章程【chéng】。

第【dì】二条 黄【huáng】河科技学院招生【shēng】工作【zuò】贯彻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择优【yōu】录取新生

第【dì】三条【tiáo】 学校【xiào】名【míng】称:黄河科技【jì】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běn】科高校  国标代码:11834。

第四条 办学地点:学校法定注册地为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94号,现已投入使【shǐ】用校区三【sān】个,分别【bié】是:南【nán】校区(郑州市紫【zǐ】荆山南路666号)、北校区(郑州市二七区【qū】航【háng】海中路【lù】94号)、济源校区(河南省济源市济【jì】源大道东段666号)。

第五条 黄河【hé】科技学院应【yīng】用技术【shù】学院(办学地点【diǎn】济源市)系教育【yù】部“应用科技大学【xué】”改革试点项目,办学地【dì】点【diǎn】:河南省济源市济【jì】源大【dà】道【dào】东段66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tiáo】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zǔ】长由校长担【dān】任【rèn】。招生领【lǐng】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shēng】政策【cè】、拟定招生计划等工作【zuò】。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xué】校组织和实【shí】施招【zhāo】生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zé】全校招生【shēng】工作。

第八【bā】条 学校纪律监察委【wěi】员会及有关领导对【duì】招生工【gōng】作实施【shī】全面监【jiān】督。

第九【jiǔ】条 学校【xiào】不【bú】委托【tuō】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gōng】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xué】条件、生源状况、学【xué】科发展等【děng】因【yīn】素制【zhì】定年【nián】度招【zhāo】生计划,经校董【dǒng】事会研究确定【dìng】后,呈报【bào】上级【jí】主管部门【mén】审批。

第十一【y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jù】教育部、省【shěng】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jì】划规【guī】模制【zhì】定招生计划分【fèn】配【pèi】方案,并报【bào】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同时将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guān】省(区、市【shì】)招【zhāo】生主管部门【mén】备案,并通过相关【guān】渠道向【xiàng】社会公【gōng】布。将预留不超过本校本【běn】科招【zhāo】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作为预【yù】留计划,用于调节【jiē】各地【dì】统考上线生【shēng】源【yuán】的不平衡。

第【dì】十【shí】二条 招生专业及【jí】计划【huá】数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guǎn】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tiáo】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xīn】颁发的《关于做好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tōng】知》要求和【hé】黄河【hé】科【kē】技【jì】学【xué】院制定的《黄河科技学【xué】院招生录取工作【zuò】实【shí】施办法【fǎ】》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采用进【jìn】档考生“分数优先【xiān】”的录取原则,即进档考生按【àn】分数优先,再按专业顺序检索分配专业【yè】。在投【tóu】档成绩【jì】相同的情况下,依次【cì】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pái】序【xù】录取。不【bú】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shēng】,将做退【tuì】档处【chù】理。

为顺应招生考试改革需要,一些【xiē】省份近年【nián】出台了新【xīn】的【de】录取投档办法,如无特殊说【shuō】明【míng】,学校将按该省份录取投档【dàng】办法【fǎ】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běn】科层【céng】次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yè】成绩50%的综合成【chéng】绩排序【xù】。

考生【shēng】文【wén】化【huà】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gōng】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jì】×0.5+专业【yè】省统考【kǎo】成绩×1.25,综合【hé】分保【bǎo】留两位【wèi】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wén】成【chéng】绩,数学【xué】成绩排序【xù】。若生源省【shěng】份有明确【què】的录取规则【zé】,按其录取规则执行;若无明确录取规则【zé】,按我【wǒ】校录取规【guī】则投档。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jiāo】育【yù】专业【yè】录取原则:文化课【kè】和【hé】专业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排【pái】序择优录取【qǔ】。在投档成【chéng】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cì】按照【zhào】语【yǔ】文、数学成【chéng】绩排序【xù】录取。若【ruò】生源【yuán】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wú】明确投档规【guī】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xùn】练两【liǎng】个【gè】专【zhuān】业录取原则(以【yǐ】2024年招生简【jiǎn】章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xué】类(含英【yīng】语专【zhuān】业、商【shāng】务英语专业)只招【zhāo】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zhuān】业的应【yīng】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yǔ】;其【qí】它专业,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jiāo】学,不设【shè】其它小语种【zhǒng】教学。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kāng】状况要求【qiú】:执【zhí】行教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pǔ】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zuò】的有【yǒu】关规定。

第十九条【tiáo】 关于高考【kǎo】加分【fèn】政策,学【xué】校依【yī】据相关【guān】省(区、市)招【zhāo】生主【zhǔ】管部门核准的加分政策方案实施。

第二十条 录【lù】取结束后,根据上级主管部【bù】门有【yǒu】关规定,学校在学校官网上【shàng】及时向社会【huì】公【gōng】布录取结【jié】果。

第五章 资助与奖励

第【dì】二十一条 资【zī】助与奖【jiǎng】励主要分为国家资助、学【xué】校资【zī】助【zhù】及社会捐助的项目【mù】,均用于帮【bāng】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wán】成【chéng】学业,培养他们【men】不畏困难【nán】,自立自强的品质。

第二十【shí】二条 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在【zài】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qǐ】国家奖学金、国家【jiā】助【zhù】学【xué】金、国家助学贷【dài】款【kuǎn】、服兵役国【guó】家资【zī】助等【děng】资助【zhù】项目。主要【yào】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yuán】)、国【guó】家助学金(平均【jun1】资助标【biāo】准3300元【yuán】)、国家【jiā】助【zhù】学贷款(最高【gāo】可贷16000元)、服【fú】兵役国家资助(160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校资助是【shì】指【zhǐ】学校利用【yòng】从事业【yè】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设置的各类资助【zhù】项目【mù】,主要【yào】包括校内优秀学生【shēng】奖学金、勤【qín】工助学【xué】、“励【lì】志【zhì】成才大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一)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为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设优秀学【xué】生奖【jiǎng】学金。划分为四个等级【jí】,特等【děng】奖学金、一等奖学【xué】金、二等【děng】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每学【xué】年一次,学生【shēng】获奖学金比例占【zhàn】25%。

(二)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在图馆、档案【àn】馆、教务科研处、现代教育中心、智慧馆、生态文化研究【jiū】中心、民办教育研【yán】究【jiū】院、民办教育【yù】博物馆、创【chuàng】客工厂等多【duō】处设【shè】置勤【qín】工【gōng】助学岗位。

(三)“励【lì】志成才大【dà】学【xué】生”评选:学校为树【shù】立优秀贫【pín】困【kùn】大【dà】学生典型,挖掘先进,鼓励【lì】学生正确面对困难,每年评选一次【cì】,奖励【lì】金额每人2000元。

(四)临时困难【nán】补助:学校【xiào】专门为【wéi】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xué】生设立,包【bāo】括【kuò】临时困难【nán】生活【huó】补贴和冬季送温暖补助。临时【shí】困难【nán】补助主要用【yòng】以解决突发【fā】性的临时【shí】困难(自然【rán】灾害补助、突发变故补助、大病紧急救助)。

(五)“绿色【sè】通道”:为【wéi】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顺【shùn】利入【rù】学【xué】,学校建【jiàn】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duì】被录取【qǔ】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xiào】一律【lǜ】先办理【lǐ】入学手续,然后再根【gēn】据核实后【hòu】的情况,分别采取不【bú】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dì】二十四条 社会捐助【zhù】是指由【yóu】社会【huì】团体、企事业单位【wèi】和个人爱心捐助的资【zī】金所设置的资【zī】助项目,主要【yào】包【bāo】括“王【wáng】好君爱心”助学金、“慧杰助学圆梦计划”等资助项目【mù】。

(一)“王【wáng】好君爱心”助学金:由爱心【xīn】人士王好君先【xiān】生捐助,自2020年开始【shǐ】,每【měi】年20万元,共【gòng】10年,每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30人左右,每人【rén】每月享受【shòu】500---1500元生活补贴。

(二)“牛【niú】卫民爱心”助学【xué】金:为帮助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jī】励【lì】贫困【kùn】学生自【zì】力【lì】自强,奋发【fā】向【xiàng】上。校友牛卫民先【xiān】生自2020年成立【lì】“牛卫民爱心”助学金,每【měi】年5万元,捐赠10年,每【měi】年评选一次,资【zī】助金额1000-2000元【yuán】。

(三)“慧杰助【zhù】学圆梦计划【huá】”:“慧杰助学圆梦【mèng】计划”项目于9-21正【zhèng】式启动,该项目旨在对品学兼优的家【jiā】庭【tíng】贫困学生【shēng】进行资【zī】助与帮扶,资助金额不【bú】等【děng】,资助对象为一【yī】年级普招本科【kē】、家庭贫【pín】困,品学兼【jiān】优,性格开【kāi】朗,积极向【xiàng】上,认同【tóng】学校以及基金会发展理【lǐ】念,热爱公益【yì】慈善事【shì】业学生。

第二十五条 学生需【xū】持《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发【fā】放)申请家【jiā】庭经济困难认定,据此【cǐ】可申【shēn】请【qǐng】相关【guān】资助项【xiàng】目。

第六章 毕业就业

第二十六条 新【xīn】生报到入【rù】学注【zhù】册学【xué】籍后【hòu】,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shēng】在学校规【guī】定学习【xí】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nèi】容,成绩【jì】合格【gé】,达到学校毕业【yè】要求【qiú】的,颁发黄【huáng】河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qī】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yè】生就业【yè】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化【huà】平【píng】台为【wéi】支撑,立【lì】足【zú】学生自【zì】我价【jià】值实现与高质量就业【yè】需求【qiú】,建立了“基础能力+实践【jiàn】能力+应用能力”的三段【duàn】式【shì】职业指【zhǐ】导新模式,构建了由职业指导课教【jiāo】师、学【xué】业导师和辅导员【yuán】为主【zhǔ】要成员的“三【sān】师”协【xié】同育人格局,形成了“三【sān】大中心”联动服务机制和“3331”大学生【shēng】高质量【liàng】职【zhí】业【yè】发展支持体系,为大【dà】学【xué】生高质量就业【yè】发展提供全【quán】方位、有效度、个性化保障。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

普招本、专科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分专业表,住宿费标准:1500元/年/生。

第二十【shí】九【jiǔ】条【tiáo】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àn】照新生入学资格复【fù】查办法相关要求【qiú】在三个【gè】月内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中【zhōng】发现学【xué】生存在弄虚作假、徇【xùn】私舞弊等情形的,确【què】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xiāo】学【xué】籍;情节严重【chóng】的,学【xué】校移【yí】交有关【guān】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chéng】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zhāng】、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dǐ】触,以国家法【fǎ】律、法规、规章、规【guī】范和【hé】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tiáo】 本章程【chéng】由黄【huáng】河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shì】负责解【jiě】释。

第三十二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河南省郑州市二【èr】七区航海中路94号(北校区)邮政【zhèng】编【biān】码【mǎ】:450062

河南省郑州市【shì】紫荆山南【nán】路【lù】666号(南校区【qū】)邮【yóu】政编码:450061

河南省【shěng】济源市济【jì】源大道东段666号(济【jì】源校【xiào】区)邮编:459000

咨【zī】询电话:0371-88858888http://www.hh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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