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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9:42:37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陕西交通【tōng】职业【yè】技【jì】术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kǎo】试招生制度改【gǎi】革意见,确保【bǎo】我【wǒ】校示范高职院校【xiào】单独【dú】考【kǎo】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wéi】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教【jiāo】育厅、省教育考【kǎo】试院有【yǒu】关规定,结【jié】合我校实际【jì】,制【zhì】定本【běn】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示范【fàn】高职院校单独【dú】考试招生【shēng】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chéng】,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委【wěi】纪律检查室【shì】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dū】,确【què】保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公平公【gōng】正【zhèng】和规范【fàn】有序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0,在陕招生代码:812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简介:陕【shǎn】西交通【tōng】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是全国精神文明【míng】建设工作先【xiān】进单【dān】位、国家优【yōu】质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教【jiāo】学诊改试【shì】点首批复核院校、全国高职院校【xiào】服务贡【gòng】献50强院校、全国交通【tōng】职【zhí】业【yè】教【jiāo】育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院校【xiào】思想政治【zhì】工作【zu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类信息化教【jiāo】学创新【xīn】典范【fàn】院【yuàn】校、全国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百所优秀【xiù】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zhì】度试点【diǎn】院校、教育部首批【pī】现代【dài】学徒制试点【diǎn】单位、黄炎培职【zhí】业【yè】教育优秀学校、中德汽车机电合【hé】作【zuò】项目优秀院校、陕西省【shěng】“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单位、陕西省优【yōu】秀示范性高职【zhí】院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shěng】职业教【jiāo】育先进单位、陕西省教育【yù】信【xìn】息化试点单【dān】位【wèi】、陕西省高校【xiào】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学校设有公【gōng】路与铁道工程学院、建筑与测【cè】绘工程学【xué】院、汽车工【gōng】程学院、经济管理【lǐ】学院、轨道交通学【xué】院、交【jiāo】通信息学【xué】院、马【mǎ】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jiāo】育与国际交流学院、通识【shí】学院、体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共开【kāi】设全【quán】日制【zhì】高【gāo】职【zhí】专业46个【gè】、成人教育专业40个。学校【xiào】现有教【jiāo】授64人(三级及以【yǐ】上教授5人)、副教授223人,博士27人、硕士【shì】357人,重点专业“双师”比例100%。拥有【yǒu】国【guó】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职业【yè】教育教师教学创【chuàng】新团队【duì】1个,国家级【jí】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部级【jí】教【jiāo】学名师11人【rén】。教【jiāo】师在国家【jiā】教学竞赛等【děng】活动中获特【tè】等奖【jiǎng】2项、一等奖【jiǎng】5项、二等奖【jiǎng】4项、三等奖3项,在省【shěng】级教学竞赛等活【huó】动中获【huò】一等奖【jiǎng】10项、二等奖21项、三等【děng】奖44项。现有国家【jiā】级【jí】生【shēng】产性实训基【jī】地4个,校企协同技【jì】术创新中心1个,中央【yāng】财【cái】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省【shěng】级校外实【shí】践【jiàn】教学【xué】基地5个,国家【jiā】级【jí】职业【yè】教育示范性【xìng】虚拟仿真实【shí】训基地【dì】培育项目1个,虚拟仿真【zhēn】实训中心5个,实验实训室128个,校外实【shí】训【xùn】基【jī】地589个,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1个。

第五条【tiáo】办学地点:西安市文景路19号【hào】(校本部),邮编: 710018;西安市自【zì】强西路【lù】289号(自【zì】强校【xiào】区),邮【yóu】编:710014;西安市高陵区旅游大道【dào】8509号(通远校区),邮编:710200。

学校网址:www.scct.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6405005,86405535。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xiào】成立示范高职【zhí】院校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zhì】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shēng】工作【zuò】重【chóng】大事宜。学校【xiào】纪委纪律检查【chá】室对【du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dū】。

第【dì】七条学【xué】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kǎo】试招生工作委员【yuán】会办公室设在招【zhāo】生就业处【chù】,负责落【luò】实【shí】教育部【bù】、省教育厅、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工【gōng】作委员【yuán】会有关决议。学校【xiào】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gòu】和【hé】个【gè】人私自从事【shì】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报名对象

1.已报名参【cān】加2024年陕西省普通【tōng】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gāo】中毕【bì】业生(以【yǐ】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cān】加2024年【nián】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yù】单独招【zhāo】生考试的【de】中等【děng】专业【yè】学校【xiào】、职业高中、技【jì】工学【xué】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条【tiáo】件之一者【zhě】,必须参加各县(区)组【zǔ】织【zhī】的【de】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条院校申请

2024年【nián】3月15日9:00至【zhì】3月18日17∶00,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yì】愿登录陕【shǎn】西【xī】省教育考【kǎo】试【shì】院门【mén】户【hù】网站(网【wǎng】址【zhǐ】: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xī】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填报

向我校提【tí】出入学【xué】申请【qǐng】的考【kǎo】生于【yú】2024年3月15日【rì】12:00至3月21日17:00登【dēng】陆学校网站【zhàn】单独【dú】考试招生系统【tǒng】(学校官网报名入口http://www.scct.cn/),填报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允【yǔn】许填写6个专业【yè】志愿),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缴费及打印准考证,也可来学校(校本部)办理以上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考试形式

1.文化素质笔试

所有考【kǎo】生【shēng】均应参加文化素质【zhì】笔试。由示范性高职院校【xiào】统一【yī】命【mìng】题,各学校【xiào】组织考试,使用语文、数学、英【yīng】语综合卷,总分【fèn】300分,每科各【gè】100分。根【gēn】据【jù】《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péi】训暂行办法【fǎ】》规定,具【jù】有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sù】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高生”考生除参加文【wén】化素质【zhì】笔试外,还【hái】需参加职业适【shì】应性【xìng】测试【shì】。依【yī】据【jù】专业类测试标准,主要考察【chá】考生的职业兴【xìng】趣【qù】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sù】质品【pǐn】质,通过回答问【wèn】题现场评【píng】分,满分3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

“三校生”考生除参加【jiā】文化【huà】素质笔【bǐ】试外,还需参【cān】加【jiā】职业【yè】技能测【cè】试。职业【yè】技能测试包含【hán】专业【yè】能力笔试和技术技能测【cè】试。专业能力笔试内容【róng】以教育部发【fā】布的【de】中职【zhí】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yè】知识为基本依据【jù】,重点【diǎn】考【kǎo】察综合专业能力【lì】,满分100分。职业技术技能测试以【yǐ】操【cāo】作【zuò】考【kǎo】试为【wéi】主,内容包含岗位【wèi】技【jì】能、通用【yòng】技能等,主要考核考【kǎo】生的【de】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fèn】200分。考生可现场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de】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等,综合考【kǎo】虑【lǜ】职业资格证书获取【qǔ】情况、技【jì】能竞赛获奖情况【kuàng】等【děng】,进行综【zōng】合计分。

第十三条我校于2024年【nián】3月23日8:30至11:30开展对“普高生”和【hé】“三校生”的文化素质笔试考试;9-21到9-21(具体【tǐ】时间以我校安排为准)开展 “普高生”的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shì】、“三【sān】校生【shēng】”的【de】职业【yè】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考试地点:西【xī】安市文景路19号(陕西交通【tōng】职业技术院校本【běn】部【bù】)。

第十五条我校于2024年4月7日17∶00前,将所有申请我校并参加【jiā】相应测试考生【shēng】的最终【zhōng】成绩【jì】库【kù】和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网【wǎng】公示预【yù】录【lù】取考【kǎo】生名【míng】单(包【bāo】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yè】、毕业中学等【děng】基本信息【xī】)。

第十六【liù】条预录取的考生【shēng】于2024年4月8日8:30至4月10日17:00,持本人第【dì】二【èr】代“居【jū】民【mín】身份证【zhèng】”原件到我【wǒ】校报【bào】到注册,逾【yú】期视【shì】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报【bào】到【dào】注册截止后,我校将【jiāng】实际报【bào】到注册考生信【xìn】息上报省教育【yù】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àn】手续,并在陕西招生信【xìn】息网公【gōng】示,公【gōng】示无异议后发【fā】放【fàng】录取【qǔ】通知书【shū】。正式开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十七【qī】条【tiáo】按照有【yǒu】关规【guī】定,第一次预录【lù】取【qǔ】报到注册后,如【rú】个别专业出现缺额,我校在4月【yuè】14日17:00之前组织【zhī】递补录取。具体情【qíng】况以我【wǒ】校公告【gào】为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考【kǎo】生【shēng】身【shēn】体条件,按【àn】教育【yù】部【bù】、卫生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huì】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jiǎn】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zhí】行。对于高考体检结果【guǒ】或【huò】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shù】规定或【huò】要求【qiú】的考生,学校可取【qǔ】消其被预录取或【huò】录取资格【gé】,也【yě】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lù】取或录【lù】取的【de】专业。

第十九条文化素质笔试【shì】由示【shì】范高【gāo】职院校联【lián】合组织,统一命题,统一【yī】考试【shì】,统一阅卷。职业适应性测【cè】试和职业【yè】技能测【cè】试由我【wǒ】校组【zǔ】织。

第二【èr】十条【tiáo】考生成绩由【yóu】“文化素【sù】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chéng】。按照【zhào】“分【fèn】数优先,遵循志愿【yuàn】”的【de】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我【wǒ】校认可示【shì】范高职院校联合组织的文【wén】化素【sù】质笔试成绩,但优【yōu】先录取在我【wǒ】校参加文【wén】化素质笔试的【de】考生【shēng】。

2.学校只认可由我【wǒ】校组【zǔ】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或职业技【jì】能测试成【chéng】绩。未参加我校测试【shì】的考生【shēng】,计算总分时【shí】测试成绩以零分计。

3.各专业录取人数由【yóu】学校【xiào】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根据报【bào】考情况【kuàng】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shí】一【yī】条【tiáo】学校招生工作委员【yuán】会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考生【shēng】分数【shù】,淘汰比例(不低于【yú】实考【kǎo】人【rén】数的【de】3%)等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由学校纪委纪律检查室全程监督。

第二十【shí】二条学校对进档【dàng】考生按照“志愿优【yōu】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èr】志【zhì】愿、第三志愿【yuàn】或调剂【jì】志【zhì】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yuàn】考生无分数【shù】级差要【yào】求,。

第二【èr】十三【sān】条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yuàn】优先,从高分到【dào】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lù】取专业,所【suǒ】有【yǒu】专业均无【wú】级差【chà】要求。在考生【shēng】总成【chéng】绩相同的【de】情况下【xià】,将按照文化素质【zhì】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yōu】先【xiān】录【lù】取;总【zǒng】分相【xiàng】同且文化素【sù】质笔试成绩相同,则按【àn】照语文【wén】、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lù】取,确定录取专【zhuān】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yuàn】均未【wèi】被录取情【qíng】况下,对【duì】服从专业【yè】调剂者,可【kě】调剂【jì】至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大类的未录满专业进【jìn】行录取【qǔ】,对不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tuì】档。

第二十四条按【àn】照【zhào】有关规【guī】定【dìng】,我校文史类专业【yè】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kǎo】科类为【wéi】文史类、艺术(文)类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只可【kě】预【yù】录取高考【kǎo】统【tǒng】考【kǎo】报考【kǎo】科类为【wéi】理工类【lèi】、艺术(理)类、体育(理)的考生;高职教育【yù】单招【zhāo】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报名陕【shǎn】西省【shěng】普通高校职业教育【yù】单独招生考试的【de】考生。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èr】十五【wǔ】条我【wǒ】校严【yán】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què】定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标准【zhǔn】为:6500元/人年【nián】,住宿费(带暖气)标准分别为:650元【yuán】/人年、800元/人年【nián】、1200元/人年,具体收费标准【zhǔn】以宿舍实际条件为准。

第八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shí】六条学校建【jiàn】立【lì】了以国家【jiā】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gōng】助学、困难补助、学【xué】费减免等多种方【fāng】式【shì】并举的【de】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jiā】助学金:一般困难每【měi】生每年2800元【yuán】,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shì】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shēng】可在生【shēng】源地【dì】县区学生【shēng】资助管【guǎn】理【lǐ】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yuán】地【dì】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吴福【fú】-振【zhèn】华奖学金(交通运输部设立):8000元/生·年,陕【shǎn】西利民公司助【zhù】学【xué】金:5000元/生【shēng】·年【nián】,筑梦奖学【xué】金4000元/生【shēng】·年,中铁一局三公司【sī】奖学金:1000元/生【shēng】·年,创新履远奖【jiǎng】学金,每生每【měi】年,一等【děng】奖5000元【yuán】、二等奖3000元【yuán】、三等奖1000元。

学校助学金:路桥9856班校友【yǒu】助学金:1000元/生【shēng】·年;交元【yuán】助学【xué】金,1000元/生·年;军龙助【zhù】学金,1000元【yuán】/生·年;交控集团助学金:1000元【yuán】/生·年。

勤工助【zhù】学:学校为帮助【zhù】学【xué】生顺利完成【chéng】学业【y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yè】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néng】力【lì】,组织开展勤工【gōng】助学活【huó】动,按规定计酬【chóu】发放。

第九章附则

第【d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dìng】对其【qí】进行入学资【zī】格复查,不合【hé】格【gé】者,按照教【jiāo】育【yù】部有关【guān】规定处理【lǐ】。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chéng】由我校招生委员【yuán】会制定【dìng】,报省【shěng】教育【yù】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d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yí】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zhāo】生有关政策规定【dìng】为【wéi】准【zhǔn】,由我【wǒ】校招【zhāo】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jiě】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