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1:58:53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jù】《陕西省教育考【kǎo】试院 陕西省招生【shēng】委员【yuán】会办公室关于做【zuò】好2024年【nián】陕西省高职院校分【fèn】类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bù】、陕西省教育厅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招生行为,维【wéi】护考生合【hé】法权【quán】益【yì】,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我院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gōng】开招【zhāo】生信息【xī】,落实【shí】“十公开”的工作【zuò】要求,接【jiē】受学院【yuàn】纪【jì】检【jiǎn】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以【yǐ】保障招生【shēng】工作公平公正,规范【fàn】有【yǒu】序地进行。

第三条  学校名【míng】称:陕西财经【jīng】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shǎn】招生代【dài】码:8121。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lù】1号。

第四条  办学【xué】类【lèi】型【xíng】: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bàn】学层次【cì】:高【gāo】职(专科)。学制:三年【nián】。

第五条  学历及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陕西【xī】财经【jīng】职业技术学院【yuàn】是省属公办【bàn】全日制普通高【gāo】等职业【yè】院校,是教育部人【rén】才培养工作【zuò】水平评估优秀【xiù】院【yuàn】校,是陕西省“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dān】位,是省级示范性高【gāo】等职业【yè】院校。学院办学【xué】实力雄厚,专业特色鲜明,教学业【yè】绩【jì】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累计【jì】为社【shè】会培养【yǎng】了8万余名金融、财政税务、会计审【shěn】计界高级管【guǎn】理人才和创业就业精英。

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现开设44个专业,形成【chéng】了财经商贸大类【lèi】等专【zhuān】业持续备【bèi】受青睐,电子与信息大类、土【tǔ】木建筑【zhù】大类【lèi】、交【jiāo】通【tōng】运【yùn】输大类等专业持续升温,医药卫生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新兴专业【yè】深受喜爱追捧的新【xīn】格局,两个专业群入选【xuǎn】陕西省【shěng】“双高计划【huá】”建【jiàn】设【shè】项目。学院紧紧围绕“产教融合、校【xiào】企合作【zuò】”的轴心,通过合理的专业设置体系、一流的创新创业教育孵【fū】化基地及雄【xióng】厚的实训条件、全方【fāng】位【wèi】的校企合作实【shí】践平台,着力培养高素质【zhì】技术技【jì】能【néng】型人【rén】才。

学校稳步推进“开门办学【xué】、开放【fàng】办【bàn】学、国【guó】际化办学”的【de】办学思路【lù】,精准把握新时代【dài】开放办【bàn】学工作的【de】任务和使命,主动对接“一带一【yī】路”,加大国际交流【liú】与合作【zuò】,不仅被【bèi】评【píng】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优秀单位”,还成功入选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huì】2020年“百千万”项目会【huì】员【yuán】单位。先后与10多个“一带一路”沿【yán】线国家20余所高校【xiào】建立【lì】了友好关系,达成10余项境外专升本合作项目。与韩【hán】国【guó】全北大【dà】学共建全【quán】北学院【yuàn】,与【yǔ】希腊奥利森职【zhí】业培【péi】训学校共建秦岭【lǐng】工坊。同时为【wéi】优秀学生提供【gòng】200万留学基金,已资助20余名学生赴马来西亚、韩国学习,每位学生最高资助额度可达10万元。

学【xué】院坚【jiān】持【chí】职业【yè】技能培养【yǎng】与职业品行教育并重,人文【wén】氛围浓厚,育【yù】人效【xiào】果良好,招【zhāo】生【shēng】就业两旺,社会【huì】评价【jià】喜人。学校的《财经高职院校“五位一体【tǐ】”厚德【dé】育【yù】人模式【shì】的探索与【yǔ】实【shí】践》荣获职业教育【y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学校代表队在高职【zhí】院【yuàn】校技能大赛【sài】中,会计获得国赛奖项7次,连续【xù】11年获得【dé】省【shěng】赛第一名;市场营销【xiāo】获得国赛一等奖1次、二等奖5次【cì】,连续8年获得省【shěng】赛一等奖【jiǎng】;银行【háng】综合业务获得【dé】国赛【sài】一、二【èr】等奖各1次,获得【dé】省【shěng】赛第一名4次;数学建模大赛获国赛一等奖【jiǎng】2项、国赛二等奖1项,省赛一等奖6项,省赛二等奖15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d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wěi】员【yuán】会,全【quán】面负责贯彻落【luò】实上级招生政【zhèng】策,统筹全校【xiào】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zhāo】生工作中的重要【yào】事项。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shì】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shì】,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yù】考【kǎo】试院相关【guān】规定,贯彻【chè】落实学校招【zhāo】生【shēng】委员【yuán】会决定【dìng】。

第九条【tiáo】  学校在招生工【gōng】作【zuò】中严格实【shí】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miàn】公开招生信【xìn】息,接受【shòu】省、市招生部门、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kǎo】生、家【jiā】长和社【shè】会的监【jiān】督,保障招生工【gōng】作【zuò】公平公正,规范【fàn】有序地开展【zhǎ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招录取的完全相同。

第四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参加【jiā】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wán】成【chéng】2024年【nián】陕西省普通高校招【zhāo】生考【kǎo】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dú】招生【shēng】考试(职教【jiāo】单招)报【bào】名【míng】手续。

第【dì】十三【sān】条  2024年3月【yuè】15日9∶00至3月18日17∶00,考生登录【lù】陕西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门户网站【zhàn】(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校提【tí】出申请【qǐng】。

第十四条  凡【fán】申请我校的考生【shēng】于2024年【nián】3月15日10:00至【zhì】3月【yuè】21日【rì】12:00登录【lù】学校招生网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平【píng】台(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登【dēng】录初始密码为xs+身份证【zhèng】号【hào】码后6位),按照系统【tǒng】提示完善信息、填报专【zhuān】业志愿、缴费、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招生专业【yè】分为两【liǎng】个【gè】批次【cì】(类型),每个【gè】批次最多【duō】可选报3个专业。专【zhuān】业【yè】志愿【yuàn】后设有【yǒu】“是否【fǒu】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表态【tài】栏,不选择视为不愿意【yì】调剂到其他专业。第一批次为大数据与会计等【děng】共44个专业(其中包含有【yǒu】3个中外【wài】合作【zuò】办【bàn】学类方向);第二批次仅包含大数【shù】据与会计(中外【wài】合作办学)等3个中外合【hé】作办学【xué】类方向。

每人可同【tóng】时报两个批次专【zhuān】业【yè】,也可只报【bào】第一批次专业,按本【běn】人【rén】意愿自行填【tián】报。

第十五条

申请我校单【dān】独考试【shì】招生的普【pǔ】高【gāo】生和“三校生”均要参加文【wén】化素质测【cè】试和职【zhí】业适应性(技【jì】能)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

凡申【shēn】请我校的考生均应参加示范【fàn】高职院【yuàn】校联合【hé】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shì】。考试形式为笔试,在一份试题【tí】上综合考核【hé】学生的语【yǔ】文、数学【xué】、英语知识,每科100分【fèn】,总分【fèn】300分【fèn】,考试时间180分钟。(“普高【gāo】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gāng】必修部分。“三校生”笔【bǐ】试命题依【yī】据《中等【děng】职【zhí】业学【xué】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不超【chāo】过【guò】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jiāo】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mìng】制)

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tōng】高中毕【bì】业生和【hé】高中同等【děng】学【xué】力人员须【xū】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shēng】”须参加【jiā】职业技【jì】能测试,职业【yè】技能测试包【bāo】括专业能力测【cè】试和技术技能测【cè】试。专【zhuān】业能【néng】力测试以教育【yù】部发布【bù】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de】核心专业知识为【wéi】基本【běn】依据【jù】,采取笔试考【kǎo】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分数为100分;技术技能【néng】测试以教育【yù】部【bù】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shù】技能【néng】为基【jī】本依据,分数为【wéi】200分【fèn】。总分300分。

第十六条  学【xué】校于9-21、24日开【kāi】展对【duì】不同类型入学【xué】申请者【zhě】相应考【kǎo】核科【kē】目的测【cè】试。9-21上【shàng】午8:30—11:30统【tǒng】一进行文化素质测试,9-21下午及【jí】9-21分批次进【jìn】行职业【yè】适应性测试【shì】或【huò】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cè】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根据【jù】 9-21公布【bù】实【shí】施的《陕西省退【tuì】役士兵【bīng】教育培【péi】训暂行办法》,具有【yǒu】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测【cè】试【shì】,成绩按照满分计算【suàn】,需参加职业适应【yīng】性(技能)测试。

第【dì】十【shí】七【qī】条  学校将于9-21前【qián】在学校招生网、招办【bàn】微信公【gōng】众号上公布【bù】预录取结果,根据【jù】省招办要求【qiú】,我校不发【fā】放预录取通【tōng】知书,请考生及时【shí】在学校招生网或招办【bàn】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第【dì】十【shí】八条【tiáo】  已被学校预录取的【de】考生须在9-21至4月12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dào】注册,逾期视【shì】为放【fàng】弃【qì】我校【xiào】录取资格。为【wéi】方便【biàn】考生办理报到手续,9-21至9-21我校在各县(区)设立报【bào】到注册点,4月12日17:00前也可在学校进【jìn】行报到【dào】注册,报到注意事【shì】项【xiàng】及报到【dào】注册点【diǎn】分【fèn】布详见学【xué】校通知【zhī】。

第十九条  预录取【qǔ】考生经【jīng】报【bào】到【dào】注册后,若【ruò】招生计划仍有缺额【é】,我校将进行递【dì】补预【yù】录【lù】取,递【dì】补预录取结果将在【zài】9-21前【qián】公布,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7∶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xué】校单独考试招生【shēng】总分为600分,其中文【wén】化【huà】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或【huò】职【zhí】业技能测试)300分,两者直【zhí】接相【xiàng】加得分为考生总分。

第二十一条【tiáo】  对考【kǎo】生身体健【jiàn】康【kāng】状【zhuàng】况的要求,按照【zhào】《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háng】。对【duì】于高【gāo】考体检结果不符合前述【shù】规【guī】定或要求的考【kǎo】生,学校取消其被录取资格,也可【kě】按【àn】照规定调整其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xué】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shěng】招办有关【guān】招生【shēng】录取【qǔ】政策,按照【zhào】“分数优【yōu】先、遵【zūn】循志【zhì】愿”的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qǔ】。在总分【fèn】相同的情况下,按【àn】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jì】能【néng】测试、语文、数学【xué】、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按各类别【bié】考生报【bào】考人数【shù】比例分【fèn】别划定高考统考和“三校生”单招录取【qǔ】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kǎo】人数【shù】的【de】3%的淘【táo】汰比【bǐ】例,确定【dìng】录取人【rén】数。

按照专业【yè】志愿【yuàn】优先原【yuán】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分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根据【jù】考生报考情况可进行【háng】适当调整。尽量满足考生第一专业【yè】志【zhì】愿,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wú】法满足时,服【fú】从【cóng】专业【yè】调剂【jì】的考生,则根据【jù】成【chéng】绩优先调【diào】剂至与第【dì】一志【zhì】愿【yuàn】报考专业【yè】相同或【huò】相近的学【xué】科门【mén】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yào】求的专业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èr】十三条  学校严【yán】格按【àn】照陕西省【shěng】发【fā】改委、省教育厅【tīng】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tiáo】学校建立了【le】以国家【jiā】奖助学【xué】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zhù】、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guó】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yì】士兵【bīng】每【měi】生每年【nián】3300元。

国家【jiā】生源【yuán】地【dì】助学贷【dài】款: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xiàn】区学生资助【zhù】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yuán】地助学贷款【kuǎn】,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yuán】。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二十六条学校资助

学【xué】校奖学金:学院【yuàn】设【shè】有【yǒu】年度人物【wù】奖学【xué】金,每生【shēng】每年2000元;学业优秀【xiù】奖学【xué】金,每【měi】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品行优良奖学【xué】金,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品学兼优奖学【xué】金,每生每年不超过【guò】1500元。

勤【qín】工助学:学校为【wéi】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lì】自【zì】强、创【chuàng】新创业精神【shén】,增【zēng】强学生社【shè】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qín】工助学活动【dòng】,按【àn】规定计酬发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七条  新生入【rù】学后三【sān】个月内必须完成【chéng】身体复查及新生【shēng】入学资格【gé】复查。凡体检【jiǎn】结【jié】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要【yào】求或【huò】在资格复查中存在弄【nòng】虚作假、徇私舞【wǔ】弊等情形【xíng】的,取消其入学【xué】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习【xí】期满【mǎn】、成绩合【hé】格【gé】的【de】毕【bì】业生,由我校【xiào】统【tǒng】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xué】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shēng】电【diàn】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bù】统一制式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èr】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zhōng】介机构和个【gè】人【rén】私自从事【shì】招生工【gōng】作。

第三十【shí】条  本章程经【jīng】我校招【zhāo】生委员会审定【dìng】,上报省教育【yù】厅审【shěn】核通过后生【shēng】效。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shěng】普通高校招生有关【guān】政策规定【dìng】为准,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shì】。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33732000;029-33732444

学校网址:https://www.scy.cn/

招生网址:https://zsw.scy.cn/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