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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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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shēng】和综合【hé】评价招生【shēng】章程【chéng】,主要包【bāo】含学校【xiào】概【gài】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shān】东工【gōng】业职业【yè】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kē】)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zhāo】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jiāo】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hé】综【zōng】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工作的通知》要【yào】求,为严格规范并全面完成【chéng】本次招考任务【wù】,并【bìng】结合我院实际【jì】,制定本【běn】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业职【zhí】业学院单独【dú】招生、综合【hé】评价招生工作【zuò】。

第二条 山东工业职业【yè】学院招【zhāo】生【shēng】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shí】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zōng】合【hé】评价、择优【yōu】录【lù】取”的【de】原则。

第三【sān】条 山【shān】东【dōng】工业【yè】职业学院【yuàn】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xīn】闻媒体、考生及【jí】其家【jiā】长以及社【shè】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dōng】工业职业学【xué】院 学院【yuàn】代【dài】码:13318

第五条【tiáo】 学【xué】院【yuàn】地址:山【shān】东【dōng】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zī】博高新区【qū】张北路69号) 邮编:25641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dì】八【bā】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yuàn】(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de】单【dān】独招生【shēng】、综合【hé】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领导小【xiǎo】组负责【zé】制定单独招【zhāo】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计划,讨【tǎo】论决【jué】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jià】招【zhāo】生招考录【lù】取【qǔ】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d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zǔ】织和实施【shī】单独【dú】招生、综合评价【jià】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fù】责学院组织【zhī】报考录取的日常工作【zuò】。

第十条 学院选派政策【cè】水平高【gāo】、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jiā】单独【dú】招生、综【zōng】合评价【jià】招生组【zǔ】织、测试系【xì】列工作【zuò】。凡【fán】有直系亲属当年【nián】报【bào】考者【zhě】不得参加招【zhāo】生考核录取工【gōng】作。

第十一【yī】条【tiáo】 加强招生【shēng】考核【hé】人员【yuán】的培【péi】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shí】施“ 阳【yáng】光工程【chéng】 ”,具体考务工作将按照《山东工业职业【yè】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zōng】合评价招生【shēng】实施意见【jiàn】》进行。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jiǎn】部门对【du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信【xìn】访举报电话:0533-840706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报名考试要求

第【dì】十三条 2023年我【wǒ】院单【dān】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860人,其【qí】中单独【dú】招生计【jì】划960人(含退【tuì】役军【jun1】人计划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rén】。单独【dú】招【zhāo】生、综合评价的各专业分类招生计【jì】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bù】。招生【shēng】计划最终以省教【jiāo】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shí】四条 专业招【zhāo】生计划【huá】为指导【dǎo】性计【jì】划【huá】,录取【qǔ】时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jiān】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huá】,将其转入【rù】统招【zhāo】计划。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考【kǎo】生报【bào】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zhāo】生,须通过山东省【shěng】2023年普【pǔ】通高校【xiào】考试招【zhāo】生报名。

2023 年高职【zhí】(专【zhuān】科)单【dān】独考试招生【shēng】(以下简称“单独招生【shēng】”)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3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shēng】(以【yǐ】下简称“综合评价【jià】招生”)面向【xiàng】我省普通高中【zhōng】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六条 报考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退役士兵报考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zhuān】业【yè】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duì】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běn】人春季【jì】高考报考的专业【yè】类别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bào】考【kǎo】。

4.考生在报考学院单独招生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

5.考生最多可填报考3个专业志愿

6.免试录取规定:符合山东省单【dān】独招生免试条【tiáo】件,已通过山东省【shěng】2023年普【pǔ】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de】,均可向学院提【tí】出录取【qǔ】申请。符合免【miǎn】试【shì】条【tiáo】件的考【kǎo】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yuàn】校。

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533-8407001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网站。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参加【jiā】单独【dú】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的考生须于【yú】9-21-10日,在省【shěng】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招生【shēng】平台(网【wǎng】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yè】。

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divc.edu.cn随时查询有【yǒu】关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项【xiàng】,按要求缴纳报【bào】考【kǎo】费,交费起【qǐ】止时间【jiān】会在【zài】学【xué】院网【wǎng】站公布,不接受现场报【bào】名。申【shēn】请免试【shì】录取的【de】考生【shēng】也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shēng】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shēng】只能选报1所院校。报名结束【shù】后不允许再更改【gǎi】院校志愿及【jí】报考专业,报【bào】考【kǎo】费概【gài】不退【tuì】还【hái】。

为便于安排【pái】教【jiāo】学【xué】,退役军人【rén】报考【kǎo】单【dān】独招【zhāo】生仅限报考如【rú】下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jī】电一【yī】体化技术(电气方向【xiàng】)、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

(2)网上公示:报名缴费结束后,对考生报考信息进【jìn】行审【shěn】核,审核【hé】通【tōng】过的考生【shēng】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shì】,审核【hé】通过【guò】后的考【kǎo】生方可参加我院单独【dú】招生、综合评价招【zhāo】生考【kǎo】试。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1.命题:按照【zhào】《山【shān】东工业职业学院【yuàn】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shì】大纲》有关规定组织【zhī】专【zhuān】家【jiā】命制。

2.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或网【wǎng】上【shàng】考试(测试)的方式。具体根据【jù】疫情防【fáng】控【kòng】情况确定,请考生于考【kǎo】前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divc.edu.cn查询。

3.评分【fèn】:依【yī】据《山东工业职【zhí】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zōng】合【hé】评价招生实施意见》中规定【dìng】的办法和【hé】程【chéng】序评定【dìng】,学院纪检部门对考核、评【píng】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gōng】作【zuò】的公平、公正。

第十九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1单独招生:采【cǎi】取“文【wén】化素质考【kǎo】试+专业技能测试”的【de】考试方式(退役士【shì】兵【bīng】考【kǎo】生【shēng】除外)。总【zǒng】分为430分,专业技能【néng】测【cè】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fèn】(包含【hán】语文【wén】100分、数学100分),均【jun1】以原始【shǐ】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具体测【cè】试方式和时间见【jiàn】学【xué】院招生【shēng】网站。

(2)专【zhuān】业技能测【cè】试。为进一步【bù】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kē】学性【xìng】,专【zhuān】业技【jì】能测试工作【zuò】由省【shěng】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不再单【dān】独组织专业技能考试,考生参加春【chūn】季高考统一【yī】考【kǎo】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kě】,按考【kǎo】生实际得分计入总【zǒng】分【fèn】。

春季高考【kǎo】技能测试时【shí】间及具体【tǐ】要求由【yóu】省教育招生考【kǎo】试院另文下达。技能【néng】测试【shì】成绩由技能【néng】测【cè】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shēng】考试【shì】院将考生专业技能【néng】测试成绩提供【gòng】给各单招高校【xiào】。

(3)参加单独招生的【de】退【tuì】役士【shì】兵考生【shēng】不【bú】参加文化【huà】素质考【kǎo】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zǔ】织素质测【cè】试或面试,总分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方式及时间见学院招生网站。

(4)考前【qián】准备:考生应选择【zé】独【dú】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上测【cè】试【shì】。整个测试期间,房间必【bì】须保持安静【jìng】明亮【liàng】且不逆光【guāng】,房【fáng】间内不得【dé】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qí】他声音,不得接受他【tā】人或机构【gòu】以任何方式助考。考生提前【qián】测试【shì】设备和【hé】网络,需【xū】保【bǎo】证设备【bèi】使用正常【cháng】,网络连接正常(农村和【hé】贫困地【dì】区等网络【luò】条【tiáo】件不足【zú】或不具备智【zhì】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招生【shēng】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协调生源【yuán】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wéi】考生免费提供考【kǎo】试条【tiáo】件保障)。用于网上测试【shì】设备:两部手机【jī】或者【zhě】1台笔记本电脑【nǎo】和一部手【shǒu】机或者一台台式电脑和一部手【shǒu】机。

(5)模【mó】拟测试:我【wǒ】院会在【zài】考前9-21天进行模拟测试,该测【cè】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发【fā】现【xiàn】、校正【zhèng】考试中【zhōng】的问题。

(6)考试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通过【guò】山【shān】东【dōng】工业职业学院官【guān】网(http://www.sdivc.edu.cn)查【chá】看具体事项。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shì】应【yīng】性测试(现场【chǎng】测【cè】试或网上测试【shì】)”的方式进行。考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yù】厅【tīng】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赋分,总分230分【fèn】;二【èr】是【shì】职【zhí】业适【shì】应性测试【shì】(现场测试或【huò】网上测【cè】试【shì】),总分200分,具体考试安排见【jiàn】学【xué】院招生【shēng】网站【zhàn】。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国【guó】家教【jiāo】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de】要求,实行由【yóu】学【xué】校负【fù】责的【de】体制,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zé】,按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qǔ】控【kòng】制分数线,按考生志【zhì】愿从【cóng】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独【dú】招生【shēng】和【hé】综【zōng】合评价中文化素【sù】质测【cè】试与专业【yè】技【jì】能测试(或【huò】面试)只考一门的考【kǎo】生可以被【bèi】录取,对【duì】同【tóng】分考生录取以【yǐ】语文【wén】、数学成绩高者顺序优【yōu】先录取,其次再【zài】按照专业【yè】技能成绩高者【zhě】优先录取,报考人数少的专业,从相近专业中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zhōng】做【zuò】适当调整。

退役军人单【dān】独招生计划单【dān】列【liè】,单【dān】独排序录取。被录【lù】取的退役【yì】军人考生,必须参【cān】加【jiā】全日制在校学习,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2、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de】录取成绩及【jí】考生身体状况提【tí】出预录名单,报【bào】学院单独招生、综合【hé】评价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审【shěn】核、批【pī】准。

3、公示预录取名单。

4、预录取【qǔ】考生【shēng】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shēng】考试院并办【bàn】理录取手续,公【gōng】布正式录取名单【dān】,8月上【shàng】旬发放录取通【tōng】知。(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5、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píng】价【jià】招生录取的【de】考生【shēng】,与普通高校春【chūn】季、夏【xià】季高考录取的考【kǎo】生享受【shòu】同等【děng】待遇【yù】。考生录【lù】取后【hòu】,一律【lǜ】不再参【cān】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xū】按【àn】要求签订承诺书。

6、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7、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zōng】合评【píng】价【jià】招生录【lù】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yù】招生考试院统一【yī】组【zǔ】织的2023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jiā】体检【jiǎn】或体检项目【mù】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xìn】息【xī】报送并无【wú】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àn】照省发展改革委、省【shěng】财政厅、省教育【yù】厅核定的【de】收费标准【zhǔn】及有关规定实行学【xué】分制收费。退费按照国家【jiā】和【hé】省【shěng】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二【èr】十二【èr】条 学院通【tōng】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shì】帮【bāng】助学【xué】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申请【qǐng】助学贷款【kuǎn】、“绿【lǜ】色通道”、奖助学【xué】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mù】。资助条件和标【biāo】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jì】情况【kuàng】,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yù】厅等5部【bù】门《山东省学【xué】生资【zī】助资金【jīn】管理【lǐ】办法》(鲁【lǔ】财【cái】科教【jiāo】〔2020〕15号)以及学【xué】校相【xiàng】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与【yǔ】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xīn】生一【yī】起【qǐ】入学,秋【qiū】季入学后,按照【zhào】规定进行政治、文【wén】化【huà】、健【jiàn】康等方【fāng】面的【de】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zài】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yǒu】其他【tā】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jí】主【zhǔ】管部【bù】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guān】规定【dìng】严【yán】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d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rèn】何【hé】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xiàng】关【guān】事宜【yí】。对以山东工【gōng】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生宣传【chuán】等【děng】活【huó】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liú】依法【fǎ】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shí】六【liù】条 对单独招【zhāo】生、综合评价【jià】存在异议,可来【lái】学校【xiào】招生办公室或纪【jì】检部门进行申诉;也【yě】可致电0533—8407077、8407067提出申诉【sù】。

第二十【shí】七条 本【běn】章程【chéng】若有与上级有【yǒu】关政策不一【yī】致之处【chù】,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yí】,按上级有【yǒu】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xún】电话:0533-8407001(传真)、8407007、8407077

学院网址:http://www.sdivc.edu.cn

学院地【dì】址:山东【dōng】省【shěng】淄博【bó】市高新【xīn】技术【shù】开发区(淄博高新区张北路69号)

邮政编码:256414

备注:为便于广大考【kǎo】生及时了解学院单独招生和综【zōng】合评价招生考试信息,所【suǒ】有关【guān】于【yú】单独【dú】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信【xìn】息都【dōu】将通过学院招生信息【xī】网公布,不再【zài】另【lìng】行通知,敬请考生随【suí】时关【guān】注【zhù】学院的招生【shēng】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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