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工程职业技术【shù】学院【yuàn】单招【zhāo】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kuàng】、招【zhāo】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děng】法律法规及教育部【bù】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jiāo】育厅《关于做好【hǎo】湖南省2024年【nián】高职(高【gāo】专)院校【xiào】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yǒu】关要【yào】求,结合【hé】学校单独【dú】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tè】制【zhì】定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水渡河路100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367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míng】称【chēng】: 湖南工程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xiào】单【dān】招工作【zuò】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选拔【bá】、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zhèng】策规定和纪【jì】律要【yào】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工程职业技术【shù】学院【yuàn】是国家教育部备案【àn】、湖南省人民【mín】政府批准、湖【hú】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yǒu】公办全【quán】日【rì】制【zhì】普通高等学校。学【xué】校先后荣【róng】获“湖南省党【dǎng】建先进高校”、“湖【hú】南省党【dǎng】建【jiàn】示范高【gāo】校”、“湖南省示【shì】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yuàn】校”、“湖南省文明单【dān】位”、“湖【hú】南省文明标兵校园【yuán】”、“湖南省【shěng】平【píng】安高校”、“湖南省大学生心理【lǐ】素质提升示范校”、“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xué】校”、“湖南【nán】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gé】试【shì】点高【gāo】校”、“湖【hú】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yù】评价【jià】改革【gé】试点高校”等荣誉【yù】称号,现~为“湖南省‘楚怡’高水平【píng】高职学院建设【shè】单位【wèi】。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dì】六【liù】条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zǔ】由校领导【dǎo】和相【xiàng】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dān】招【zhāo】规【guī】模确定【dìng】、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xué】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zhāo】组【zǔ】织实施的日常【cháng】工【gōng】作,学校教务处【chù】负责单招【zhāo】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 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bào】名条【tiáo】件并【bìng】已参加【jiā】高【gāo】考报名的【de】人【rén】员。对【duì】于符合报名【míng】条件【jiàn】尚未【wèi】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dān】招的人员,须于9-21-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shì】区招生考试【shì】机构指定的报名点【diǎn】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九条 全省单招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从【cóng】2024年2月27日8:00开始【shǐ】,至3月5日17:00结束,实【shí】行网上报考和填【tián】报【bào】志愿。单招【zhāo】报考设【shè】第【dì】一【yī】志【zhì】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xuǎn】择1-2所院校【xiào】在指【zhǐ】定网【wǎng】上平台进行报考。在此【cǐ】期间【jiān】,考生【shēng】可登录湖【hú】南省【shěng】普通【tōng】高校招【zhāo】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hé】信息【xī】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tōng】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xùn】应【yīng】用宝、华【huá】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huò】“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yè】下载APP)填报【bào】报【bào】考志愿信息。湖南省【shěng】教【jiāo】育考试院【yuàn】将在填报志愿期间的9-21-9-21每天17:00前公布当前各高校各【gè】计划类别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bào】考生人数,考生可通过“考生综【zōng】合信息平台”和“潇湘高考”APP查看。所有【yǒu】考生可在报考【kǎo】截止时间(即3月【yuè】5日17:00)前随时【shí】修改报考志愿,截止【zhǐ】报考时间后,不【bú】能修改志愿。
第十条填报专业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shēng】允许在【zài】专业组一、二、三中任选2个【gè】专业【yè】进行填报【bào】,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gāo】中【zhōng】考生及【jí】同等【děng】学力考生报考各专业【yè】组的职【zhí】业技能测试内【nèi】容不同,中职考【kǎo】生和往届【jiè】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lì】考【kǎo】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yè】组内选择【zé】2个专业进行填报【bào】,并表明是【shì】否【fǒu】同意专【zhuān】业调剂(同一组【zǔ】内专业调【diào】剂【jì】)。在【zài】报名【míng】系【xì】统中多【duō】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dì】十一条【tiáo】退役军人身份认定。退役【yì】军人由户籍所在县(市【shì】、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dìng】,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guī】定时间内提供给我【wǒ】校审核,不能按要求【qiú】提供【gòng】证明材料【liào】的考生【shēng】只能以【yǐ】普【pǔ】通高中【zhōng】往届【jiè】生【shēng】或同等【děng】学力人员身份报【bào】考,提供【gòng】虚【xū】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gāo】考报名资【zī】格,已录取【qǔ】的取消【xiāo】录取资格。
1.退役军【jun1】人考生资格证明材料,考生须提供【gòng】本人身【shēn】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4年【nián】高【gāo】职【zhí】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jiè】定)表》,同【tóng】时提供退出现【xiàn】役证【zhèng】(转业证【zhèng】)。
2.材料提交时间【jiān】及方式。考生须【xū】在2024年【nián】3月4、5日将符合【hé】上述要求【qiú】的证明【míng】材料,通【tōng】过现场送达方式交由我校招生就业处审【shěn】核【hé】(具体联系方式:0731-84095317)。
第四章 单招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shí】二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zǒng】计【jì】划数为2685人,其中【zhōng】包含【hán】单【dān】列计划的退役【yì】军【jun1】人【rén】5人、体育特长生24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36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yè】最【zuì】终学费【fèi】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jià】主管部门审【shěn】核【hé】为准。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160 | 5060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 三年 | 60 | 4600 | |
环境地质工程 | 三年 | 58 | 4600 | |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 | 三年 | 29 | 5060 | |
钻探工程技术 | 三年 | 29 | 4600 | |
岩土工程技术 | 三年 | 92 | 4600 |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三年 | 63 | 4600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90 | 4600 |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60 | 4600 | |
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应用方向) | 三年 | 30 | 46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硬件工程技术方向) | 三年 | 30 | 46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自动化控制方向) | 三年 | 50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30 | 4600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70 | 4600 |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三年 | 55 | 4600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三年 | 120 | 4600 | |
工程造价 | 三年 | 150 | 5060 | |
建设工程管理 | 三年 | 150 | 4600 |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40 | 4600 | |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 三年 | 40 | 46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100 | 3500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110 | 350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三年 | 40 | 3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40 | 350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110 | 4600 | |
旅游管理(生态旅游方向) | 三年 | 35 | 4600 | |
应用英语 | 三年 | 80 | 3200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70 | 5060 | |
专业组二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145 | 7500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110 | 75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60 | 7500 |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55 | 6000 | |
专业组三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125 | 5060 |
建筑工程技术(智慧建造方向) | 三年 | 50 | 5060 | |
退役军人计划 | 三年 | 5 | ||
体育特长生计划 | 三年 | 24 | ||
总计 | 2685 |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gēn】据省教育厅【tīng】政策规定,单列【liè】计划【huá】纳入我【wǒ】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zài】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huá】内,未录满【mǎn】的【de】计【jì】划【huá】自动【dòng】转为普【pǔ】通类计划。
1.退役【yì】军人计划5人【rén】,考生可【kě】在【zài】上表专业范围内自【zì】行选择报【bào】考专业。
2.体育特长【zhǎng】生招生计划 24人,考生可在上表【biǎo】单招专【zhuān】业范围内自行选【xuǎn】择【zé】报考【kǎo】专业【yè】。
第【dì】十【shí】四【sì】条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kǎo】人数为【wéi】基【jī】数【shù】,按比【bǐ】例确【què】定各专业不同类【lèi】别考生的计【jì】划【huá】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dìng】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wèi】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yòng】。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shí】五条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zhèng】、择优录【lù】取”的【de】原【yuán】则【zé】,按照国【guó】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dìng】,在省【shěng】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yuàn】的指【zhǐ】导和监督下组织【zhī】单招考试的相【xiàng】关工作。
第十六条参【cān】加学校今年【nián】单招的【de】考生分【fèn】为【wéi】应届普通高中【zhōng】毕业考生(具【jù】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xué】业【yè】水平【píng】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jì】)、中职考【kǎo】生和【hé】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xué】力【lì】考生(含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jiè】普通高【gāo】中【zhōng】考生)、退【tuì】役军人、体育特长生四个大类。
第【dì】十七【qī】条按【àn】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gēn】据考生的【de】类别【bié】,考试按以下方式进【jìn】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shēng】。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shēng】取得的高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xué】、外语【yǔ】等科【kē】目有【yǒu】效成绩【jì】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zǔ】织,按照【zhào】人才【cái】培【péi】养需【xū】要采取笔【bǐ】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chá】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zhōng】职考生和【hé】往届普【pǔ】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shēng】。文化素质【zhì】测试由学校【xiào】依据《中等职业【yè】学校公共基【jī】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yǔ】文、数学、英语【yǔ】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zhí】业技能测试【shì】由学校组织,学校【xiào】分【fèn】专业组,按【àn】照人才【cái】培养需要【yào】,分别采【cǎi】取笔试、机【jī】试【shì】或实践操【cāo】作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shēng】的【de】职业技能。
3.第三类:退役军人【rén】。退役军人免予文化素质测试【shì】。职【zhí】业【yè】技【jì】能测试由学校组【zǔ】织,参【cān】照上述第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shì】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cè】试。
4.第四类【lèi】:体【tǐ】育特长生。文【wén】化素质测试根【gēn】据【jù】学生类别不【bú】同【tóng】,分别采取上述第【dì】一类或第【dì】二类的【de】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zhuān】项测试【shì】按照《湖【hú】南工程【chéng】职【zhí】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zhí】单【dān】招方案》执【zhí】行。
第十八条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zhì】成绩+职业技能成绩【jì】。上述【shù】第一【yī】类、第二【èr】类、第四类考生的高职单【dān】招【zhāo】综合成绩(总成绩【jì】)满分为600分,第三类考【kǎo】生的综【zōng】合成绩满【mǎn】分【fèn】为300分。我【wǒ】校所有专业【yè】文化素质成绩【jì】与【yǔ】职业技【jì】能成【chéng】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fèn】。
第十九条我校针对【duì】第二类考生组织的【de】文【wén】化素质测【cè】试为闭卷笔试方式【shì】。我校组【zǔ】织职业技【jì】能测试,分专业组采取以【yǐ】下方式【shì】:
专业组一的专业,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察;
专业组二的专业,采取实践操作方式(联想画绘制)进行考察:
专业组三的专业,采取机试(BIM建模)方式进行考察。
第二十条 我校将按【àn】照分类考试【shì】的原则,对【duì】不【bú】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néng】测试分别进行命【mìng】题。我校文【wén】化素质测试、职业【yè】技能测试的有【yǒu】关说【shuō】明【míng】、考试范围等,将在我校【xiào】官网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miǎn】试条【tiáo】件的考生在单招考【kǎo】试前向【xiàng】学【xué】校申请。其【qí】中,职业技【jì】能特长申请【qǐng】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9-21-9-21,通过现【xiàn】场送达【dá】方式,将获【huò】奖证书等相关申请材料【liào】报我校招【zhāo】生【shēng】就【jiù】业【yè】处审核。免试直接录取的考【kǎo】生不占【zhàn】用单【dān】招计【jì】划【huá】数【shù】,使用我校统招计划【huá】,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xù】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hé】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háng】规定。
1.免【miǎn】试直接录取。根【gēn】据教育【yù】部政策规【guī】定,中【zhōng】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xiào】期间在【zài】世界技【jì】能组织主【zhǔ】办的“世界技能【néng】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bǎo】送至高职院【yuàn】校与获【huò】奖赛事相【xiàng】应【yīng】的专业就【jiù】读,在校期【qī】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néng】大【dà】赛”一等奖、二等奖【jiǎng】、三等【děng】奖或“湖南【nán】省职业技【jì】能大赛”“湖【hú】南省职业院校技能【néng】竞赛”一等奖(金【jīn】牌)的,可免试录【lù】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jiān】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dà】赛”“湖南省职业院【yuàn】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bì】业【yè】生,报考获【huò】奖赛【sài】项对【duì】口专业【yè】可免予【yǔ】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pái】)的学生可按技【jì】能【néng】测【cè】试【shì】成绩【jì】满【mǎn】分计【jì】入综【zōng】合成绩【jì】;获得三等奖(铜牌【pái】)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fèn】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qǔ】得测【cè】试成绩,取两项成【chéng】绩【jì】的较高分数计入综【zōng】合【hé】成绩【jì】。
3.免试考生的录取【qǔ】专【zhuān】业与【yǔ】其获奖赛项对应(考【kǎo】生如需跨专【zhuān】业报【bào】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zhèng】策)。
第二十二条【tiáo】 学校【xiào】按一志愿【yuàn】、二志愿分别【bié】组织单招【zhāo】考试。第一志愿考试【shì】时间为9-21-17日。若第一志愿生源【yuán】不足【zú】,未完成单招计【jì】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zhì】愿考试,参【cān】考【kǎo】对象为第二志【zhì】愿报【bào】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yuàn】学【xué】校录【lù】取考生,时间为9-21-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dì】点【diǎn】将在【zài】我校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sān】条 根据物价部门【mén】统【tǒng】一规定,高职【zhí】单招的【de】报考费为【wéi】80元/生【shēng】。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de】考【kǎo】生【shēng】费缴纳时间为9-21—10日,缴纳方式为【wéi】微【wēi】信支付【fù】方式。未【wèi】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lù】取。缴【jiǎo】费成功的【de】考生【shēng】于9-21-15日登录 http://hngczyzs.bibibi.net/recruit/index/index自行打印准考证。第【dì】二志【zhì】愿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学校另行公布。缴费【fèi】及打印【yìn】准【zhǔn】考证咨询电【diàn】话: 0731-84095317。
缴费流程详见学校单独招生网,网址:
http://hngczyzs.bibibi.net/recruit/detail/news?article_id=5100&menu_id=615&sidebar_index=5
第二十四【sì】条我校单【dān】招考试在【zài】省【shěng】教育考试院的指【zhǐ】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kǎo】试规定【dìng】进行【háng】组织。在学【xué】校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xiǎo】组的统筹下,教务处【chù】负责【zé】按照国考要求制【zhì】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jù】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学生有【yǒu】序考试;负责相【xiàng】关考务工作,并组【zǔ】织相关【guān】专【zhuān】家【jiā】参照湖南省【shěng】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zuò】有关要求,制定科【kē】学【xué】合【hé】理的评判标准,按【àn】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bǎo】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tòu】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èr】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yè】考生(第一类【lèi】考【kǎo】生【shēng】)、中职考【kǎo】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shēng】(第二【èr】类考生)的类别确定【dìng】及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合【hé】格性考试【shì】成绩的认定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yuàn】提供的数据为依据【jù】。普【pǔ】通高中学【xué】业【yè】水平合格【gé】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àn】照中职考【kǎo】生和【hé】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tóng】等【děng】学【xué】力考生的要【yào】求参加文化素质【zhì】测试及录【lù】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录【lù】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de】考生(第三类【lèi】、第四【sì】类考【kǎo】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lù】取第一志愿报考【kǎo】的考生,如【rú】有剩【shèng】余单列计【jì】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dì】一类、第二【èr】类考【kǎo】生。
第【dì】二十七条普通类【lèi】考生【shēng】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shēng】人数【shù】为【wéi】基数,按专业计划【huá】数除【chú】以该【gāi】专【zhuān】业参考【kǎo】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liè】出各【gè】专业第【dì】一类考生(具有【yǒu】2023年【nián】普【pǔ】通高【gāo】中学业【yè】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kǎo】生(含普通高中【zhōng】学业【yè】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chéng】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gāo】中考生)的【de】实际录取【qǔ】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jì】划共【gòng】100人,单【dān】列计划已录取5人【rén】,剩余计【jì】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xué】生【shēng】,如第一【yī】类考生、第二类【lèi】考生一志愿实际参【cān】考的人【rén】数分别为【wéi】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gōng】式计算可得第一【yī】类、第二【èr】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jì】划【huá】数计算公【gōng】式:95/(150+50)×150。各类【lèi】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hòu】,录【lù】取过程中不【bú】再调整和追加【jiā】。
第二十【shí】八【bā】条单招录取工【gōng】作按【àn】照“学校【xiào】负【fù】责、招办监督”的原【yuán】则进行。各【gè】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xiān】的顺序进行【háng】录取。各类别按照以下顺【shùn】序【xù】进行。
1.退役军【jun1】人考生。按考【kǎo】生职【zhí】业技【jì】能测试综【zōng】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lù】取,录完为止。
2.体育特长生。依据【jù】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进【jìn】行录取【qǔ】,具体规则【zé】详见《 湖南工程【chéng】职【zhí】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zhāo】方【fāng】案》。
3.第一【yī】类、第二类考生。依次【cì】按院校志愿【yuàn】、专业志愿优先【xiān】的原【yuán】则,根据【jù】各专【zhuān】业各类别【bié】招生计划数,依【yī】据考生【shēng】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jìn】行录取,录满为止。如考生【shēng】填报第一专【zhuān】业计【jì】划数【shù】已【yǐ】录满,则根据报【bào】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qǔ】。如【rú】遇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则对【duì】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cóng】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chéng】绩【jì】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进【jìn】行录取。
第【dì】二十九条 对于【yú】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jù】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tóng】分排序【xù】规则为:应届普通【tōng】高中毕业考【kǎo】生按语文、数学【xué】、英语的成绩顺【shùn】序依次【cì】排列【liè】;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kǎo】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按文化素【sù】质测【cè】试、职业【yè】技能测试的成绩依【yī】次排列【liè】。退役军人【rén】末位同分,以多【duō】选题、单选题、判【pàn】断题成绩【jì】依【yī】次排序录取。
第三【sān】十【shí】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biāo】准,未合【hé】格的【de】不予录取。虽【suī】成绩合格【gé】但有下【xià】列情形之一【yī】者,我校将【jiāng】直接取消【xiāo】考生录取【qǔ】资格:填报【bào】虚假高考报名信息、提供虚假的【de】资格【gé】证明材料【liào】、有【yǒu】缺考或舞弊【bì】、代【dài】考等行为、文化素质【zhì】测试或职业技【jì】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第三十一条我校【xiào】将通过【guò】官网(http://www.hngczy.cn/)发布单【dān】招【zhāo】拟录取名单,拟录【lù】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shí】间内办理相关录取【qǔ】确认手【shǒu】续【xù】。
第三十二【èr】条【tiáo】 单招录取的【de】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gāo】考和普通高校对【duì】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de】学生不【bú】得转【zhuǎn】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xiào】相【xiàng】关文件【jiàn】规定,在本校【xiào】当【dāng】年单招专业范【fàn】围内转换。
第三十【shí】三条农民【mín】工等其【qí】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yè】,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yuán】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àn】照《教育部办【bàn】公厅关于做好【hǎo】扩招后高职教育教【jiāo】学【xué】管【guǎn】理工作的【de】指【zhǐ】导意【yì】见》(教【jiāo】职成【chéng】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wén】件规定,按照【zhào】相对集中全日【rì】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四条单招第一志愿【yuàn】录【lù】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huá】,我【wǒ】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shù】,并组织第二志愿报【bào】考我【wǒ】校且【qiě】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shēng】举行考试。第二志愿【yuàn】考试要求及录【lù】取【qǔ】规【guī】则【zé】等与第一志愿【yuàn】的【de】相关规定一【yī】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shí】五条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àn】照要【yào】求【qiú】及时【shí】将考试结【jié】果及【jí】拟录取考生情况在【zài】学【xué】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六条单招期间,在学【xué】校【xiào】纪委(纪检监【jiān】察处)全程监督检查下【xià】进行单【dān】招考试、录取等【děng】工作,确【què】保规【guī】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七条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jiāo】育部和省【shěng】教【jiāo】育厅政策规【guī】定和纪律要求【qiú】,不举办所【suǒ】谓的考前“辅导班”“培【péi】训班”,不【bú】与【yǔ】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háng】单招合作。凡是【shì】有【yǒu】社会【huì】机构和个人宣传【chuán】与【yǔ】我【wǒ】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bù】指标”方【fāng】式确【què】保【bǎo】考【kǎo】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yù】行政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ān】机关反【fǎn】映【yìng】。
第三【sān】十八条我校将严格【gé】执行招生政【zhèng】策【cè】和招生纪律【lǜ】,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gōng】作人员【yuán】,按《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lǐ】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chéng】序和规【guī】定进行【háng】处【chù】理。欢迎考生、家【jiā】长及社【shè】会【huì】对我校单【dān】招工作进行【háng】监督【dū】,我【wǒ】校的投【tóu】诉举报电话0731-84095297。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shè】有“绿【lǜ】色通道”。家【jiā】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shēng】,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míng】向【xiàng】学校学【xué】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fèi】缓交【jiāo】手【shǒu】续【xù】,并可根【gēn】据国家有关规定【dìng】申请国家助【zhù】学贷款。
第四十条录【lù】取【qǔ】考生的体检【jiǎn】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b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zuò】指【zhǐ】导【dǎo】意见》及【jí】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执行【háng】。
第四十一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zhèng】治品德【dé】考【kǎo】核和身体健【jiàn】康状况检查均【jun1】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zhāo】生考【kǎo】试或对【duì】口【kǒu】招【zhāo】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需对提供的信【xìn】息【xī】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shí】二条新生【shēng】入学后【hòu】3个月【yuè】内,学校按照招生【shēng】政策规【guī】定对新生报名【míng】资格、身心状况、录【lù】取手续及程序【xù】、录【lù】取【qǔ】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děng】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hé】发现的问题,学校【xiào】将集中研【yán】究处理,凡属【shǔ】弄虚作假【jiǎ】者【zhě】,一经查实【shí】,取消其入学资格【gé】。对【duì】于弄【nòng】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míng】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chéng】通【tōng】过湖南省教育考试【shì】院和学院官【guān】网【wǎng】向社会发【fā】布,对于各【gè】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jiě】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wán】整单独招生【shēng】章【zhāng】程为准。
第四十四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xìn】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wàn】家丽北【běi】水【shuǐ】渡河路100号湖南工程职【zhí】业【yè】技术【shù】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0151
招生咨询【xún】电话:0731-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招生咨询邮箱:hngczy_zsc@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ngczy.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095297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适【shì】用于【yú】我校【xiào】2024年湖【hú】南省单招。其解【jiě】释【shì】权属于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就业处。如遇教育【yù】部、湖【hú】南【nán】省【shěng】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xīn】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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