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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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厦门理工学院【yuàn】位【wèi】于【yú】“高素质、高【gāo】颜值、现代化、国际化【huà】”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是【shì】福建省属公立本科大学,实行省【shěng】市共建【jiàn】、以市为主的管理体【tǐ】制。学校秉持“以【yǐ】学生【shēng】为本,为产业服务【wù】”的【de】办学理念【niàn】,遵循“明【míng】理精工,与时【shí】偕行【háng】”的校训,积【jī】极探索产学融合、校企合【hé】作、对外合作【zuò】三【sān】位一体的服务地方发展道路,建【jiàn】设“亲【qīn】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国【guó】内【nèi】一流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学校现有全日【rì】制在【zài】校生近20000人【rén】(含研究生、留学生)。
学校创建【jiàn】于9-21,与【yǔ】厦【xià】门经济特区【qū】同年同月同日诞【dàn】生【shēng】。2011年,成为教育部“卓【zhuó】越工【gōng】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和国家首批“服务【wù】国家特【tè】殊需求专【zhuān】业【yè】硕士学位研【yán】究生教育试点高校【xiào】”。2012年【nián】,顺利【lì】通过教育部本科教【jiāo】学合格评估。2013年,获批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6年,入【rù】选教育【yù】部、发改委“十三五”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xiào】(全国100所)。2017年,完成【chéng】教育【yù】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被评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jiāo】育改【gǎi】革示范高校(全【quán】国99所)和“全国深【shēn】化创新创业【yè】教育改【gǎi】革特色典型经验高【gāo】校”(全国66所)。2018年【nián】,获批为硕士学位【wèi】授【shòu】予单位,入【rù】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jiàn】设高校【xiào】和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21年【nián】,获【huò】批为博士【shì】学位授【shòu】予单位培育项目。
学校现【xiàn】设有19个院、部,64个本科专业【yè】,涵盖理学【xué】、工学、经济【jì】学、管理【lǐ】学【xué】、文学、艺术学、法【fǎ】学【xué】等学科门类。省级及【jí】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25个,其中国家级11个;特色专业国家级1个,省级9个【gè】;专业综合改革【gé】试【shì】点国家级1个,省级7个;7个【gè】专业通过中国【guó】工程教育【yù】专业认证及【jí】住建【jiàn】部专【zhuān】业评估,通过认证数量在国内同类【lèi】院【yuàn】校【xiào】中位居前列。2021年,工【gōng】程学(Engineering)学科首次进入ESI 全球排【pái】名前1%。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学、艺【yì】术学【xué】理论【lùn】4个硕【shuò】士【shì】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电子信息、艺术、机械、材料【liào】与化工、能【néng】源动【dòng】力、土木水利、会计【jì】、体育等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xué】校【xiào】紧紧围绕应用型创新性高【gāo】级专门【mén】人才【cái】的【de】人才【cái】培养【yǎng】目标定位【wèi】,探索校企协同育人、中外合作、闽台【tái】合作等【děng】多种【zhǒng】培养方式。学校面向全国31个【gè】省、市、自治区【qū】及港澳【ào】台地区招生。学校毕业生以“务实精【jīng】神好、动手能力强、创新意识【shí】足、外语【yǔ】水【shuǐ】平高”等特点广受【shòu】业界欢迎【yíng】,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类别 | 招生专业 | 招生层次 | 2023年招生计划 | 2022年招生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
美术学、设计学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本科 | 待定 | 90 | 864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本科 | 待定 | 60 | 8640 | ||||||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待定 | 90 | 8640 | ||||||
表演、服装表演 | 表演 | 本科 | 待定 | 70 | 8640 | |||||
播音与主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待定 | 50 | 8640 | |||||
编导、广播电视编导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本科 | 待定 | 50 | 8640 |
备注:
1.以上招【zhāo】生专业【yè】在各【gè】省对应的统考或【huò】联考【kǎo】类别不完全相同,具【jù】体以各省考试院规定为准;
2.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省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3.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所在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布为准。
录取办法
1.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zhuān】业【yè】的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的省【shěng】级【jí】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huà】成【chéng】绩为各省高考文化课成绩(加分政策【cè】以各省招【zhāo】生【shēng】部门规定为准),文化成绩【jì】和专业成绩【jì】均须【xū】达到省定控制【zhì】分数线。
2.体检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我【wǒ】校艺术类专业【yè】不【bú】招收色觉异常Ⅱ度(俗称【chēng】色盲)考生。
3.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yǒu】设置统一投【tóu】档规则的省份【fèn】,对符合录取【qǔ】要【yào】求【qiú】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gēn】据考生填【tián】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高考改革省份按“投档成绩+同分排位”顺序录取。
非平行志愿投档【dàng】或无统一【yī】投档规则要求的省【shěng】份,符【fú】合录取要求的进【jìn】档考生【shēng】,按【àn】我【wǒ】校规定的【de】综合成【chéng】绩从高【gāo】到低顺序录取,综合【hé】成绩(总分100分)=(专业【yè】成绩÷专业满分×50)+(文【wén】化成绩÷文化【huà】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tóng】时,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wén】、数学、外语等单科【kē】成绩,择优【yōu】录【lù】取【qǔ】。
美术学和【hé】设【shè】计学【xué】类招生专业【yè】包含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shè】计)、服装与【yǔ】服【fú】饰设计、数字媒体【tǐ】艺术等【děng】三个【gè】专【zhuān】业(类),在专业志愿间无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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