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艺术专业>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0:23:06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3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主要包含院校【xiào】概【gài】况、招生专业、招生【shēng】计【jì】划、报【bào】考条件【jiàn】、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3277。

3.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5.办学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

二、招生计划与批次

1.招生计划:宁波大学【xué】科学技术【shù】学院艺术类【lèi】设有环境设计、产【chǎn】品【pǐn】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及【jí】工艺美术等5个专业,均为美术类招【zhāo】生专业【yè】,招生【shēng】计划以2023年各省(市【shì】、自治区【qū】)招【zhāo】生主【zhǔ】管部门公【gōng】布的招生计【jì】划数为准。

2.招生【shēng】批次:浙江省【shěng】艺术类专业面向艺术类第【dì】二批(省统考专业【yè】)招【zhāo】生,考生所填【tián】报的专业(类【lèi】)志愿须满足该专【zhuān】业(类)选考【kǎo】科目要求;其他省(市、自【zì】治区)的艺术类招生专业【yè】按照各地【dì】招【zhāo】生主管部【bù】门公布【bù】的批次、科【kē】类招生。

三、专业考试

按【àn】各省【shěng】(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de】专业统【tǒng】一考【kǎo】试的【de】报名【míng】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shì】科【kē】目等执行,我校【xiào】不【bú】组【zǔ】织专业校考。专业成【chéng】绩均采用各省【shěng】(市、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成绩。

四、录取原则

1.艺术类【lèi】专业【yè】报【bào】考对象【xiàng】和条【tiáo】件参【cān】照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lèi】统考安排和要求【qiú】执行。学【xué】校遵循【xún】各省(市、自治【zhì】区)投档规则,对文化、专业省统【tǒng】考成绩均合格的【de】进档考生【shēng】,按综合分从【cóng】高到低【dī】择【zé】优录取【qǔ】,专业间不设【shè】级差【chà】,综合分计算规【guī】则及同分排名规则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若无特定规【guī】则【zé】,则【zé】按照学校确定【dìng】的综合分计算方法进行【háng】计【jì】算,具【jù】体为:综合【hé】分=文化成绩(含政策【cè】加分,满分折算成750分制【zhì】)×50%+专业成绩(满分折算成750分制)×50%。若综合分相同【tóng】,则按专业成绩高低择【zé】优录取,若专【zhuān】业成【chéng】绩仍相同【tóng】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kē】顺序择优录取。

2.学校【xiào】在本科教学【xué】中公共外语主要为【wéi】英语与日语,其【qí】他外语【yǔ】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guó】残疾【jí】人【rén】联【lián】合会印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dǎo】意见》和《教育部办【bàn】公【gōng】厅、卫生部办公厅关【guān】于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学【xué】生入学【xué】身体检【jiǎn】查取【qǔ】消【xiāo】乙肝项目检【jiǎn】测有关问【wèn】题的通知》精神执行【háng】。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lù】取【qǔ】执行。因专业培养需要,我校艺术【shù】类专业不录取【qǔ】色觉【jiào】异【yì】常II度(俗【sú】称色盲)的考生。

五、入学复查、收费、奖励政策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xiào】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lǐ】入学手续【xù】。因故【gù】不【bú】能按期入学者,应向【xiàng】学校请假。未经请【qǐng】假或请假逾期者,视【shì】为放弃【qì】入学【xué】资【zī】格。新【xīn】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nèi】按照国【guó】家招生规【guī】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fú】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有关【guān】规定作出处理。

2.学【xué】校收费严格按照【zhào】浙江【jiāng】省物价局批准【zhǔn】或报备【bèi】的标准执行。各本【běn】科专业均实行【háng】学分【fèn】制收费,学费由专【zhuān】业【yè】注册学【xué】费和学分学费组成【chéng】。学【xué】费标【biāo】准为: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de】学费为20000元/学【xué】年【nián】,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的学费为27700元【yuán】/学年。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单【dān】项奖学金和各【gè】类捐【juān】赠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提供【gòng】“助研【yán】、助【zhù】理【lǐ】、助教【jiāo】”等勤工【gōng】俭学岗位。

六、附则

1.学校纪监【jiān】部门【mén】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diàn】话:0574-87600501。

2.录取结【jié】束后,考生可以通过【guò】我校的招【zhāo】生官【guān】网及各省(市、自治【zhì】区)招【zhāo】生主管部【bù】门官网查询录取结果。

3.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包括:

(1)招生热线:0574-87600018

(2)招生传真:0574-87609650

(3)咨询QQ群:650600557

(4)咨询QQ: 941542780

(5)通讯地址【zhǐ】:浙江【jiāng】省【shěng】宁【níng】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hào】宁波大【dà】学科学技术【shù】学院招生办【bàn】  邮编 315300

(6)学校网址:http://www.ndky.edu.cn

(7)招生网址:http://zs.ndky.edu.cn

(8)微信公众号:NDKY-ZSB

4.本章程自【zì】公【gōng】布之日起生效,由宁波【bō】大学【xué】科【kē】学【xué】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ruò】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bú】一致处,以【yǐ】国家【jiā】和上级【jí】有关政策为【wéi】准。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