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人数
2024年我校招生【shēng】专业、拟招生人数及拟接收推【tuī】免生人数见2024年【nián】硕士【shì】研究【jiū】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de】拟【nǐ】招生人数为2023年录取人【rén】数,仅【jǐn】供参考,最【zuì】终招生【shēng】人数【shù】以【yǐ】教育部实【shí】际下达【dá】的招生计划为准。推免未完【wán】成的计【jì】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专【zhuān】业仅【jǐn】限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专业,2023年实际录【lù】取人数【shù】为【wéi】13人,2024年招生人数以教育【yù】部实际【jì】下达的【de】“退役【yì】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xiàng】硕士【shì】研究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学费和教学地点
硕士类别 | 学制 | 专业(方向) | 学费(元/人·年) | 教学地点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三 年 | 所有专业 | 8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三 年 | 所有专业 | 12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 (“新闻与传播”、“项目管理”、“资产评估”、“计算机技术”专业教学地点为:昆明市安宁校区)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三 年 | 公共管理 | 22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 |
旅游管理 | 18000 | |||
会计 | 28000 | |||
工商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方向) | 32000 | |||
工商管理(“一带一路”工商管理方向 ) | 40000 |
三、奖助政策
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xué】金和奖【jiǎng】学【xué】金(含国【guó】家【jiā】奖【jiǎng】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校【xiào】学业奖【jiǎng】学金等),具体评奖范围和评定标准参照【zhào】国家【jiā】及【jí】云南财经大【dà】学奖【jiǎng】助学【xué】金相关管理文件执行【háng】,现【xiàn】有部分奖助学金标准如【rú】下:
类别 | 金额(元/年·人) |
国家助学金 | 6000 |
国家奖学金 | 20000 |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 10000 |
学校学业奖学金 | 9000(一等)、7000(二等)、5000(三等) |
注:最终执行标准以国家和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管理文件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pǔ】通高校、成人高校【xiào】、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xué】历教育等【děng】应【yīng】届本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4年入学【xué】之【zhī】日前必【bì】须取得国【guó】家承认的本科毕【bì】业【yè】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gāo】专毕业学历后满【mǎn】2年【nián】(从【cóng】毕业【yè】后到【dào】2024年入【rù】学之日,下同【tóng】)或2年以上的【de】人【rén】员【yuán】,以【yǐ】及【jí】国家承认【rèn】学历的本科【kē】结【jié】业生【shēng】,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tí】出的【de】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或三年级以下本科生报考。
6.报考“退【tuì】役大学【xué】生【shēng】士兵”专项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gāo】校学生应征【zhēng】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hé】硕士研究生报考【kǎo】条件者〔高【gāo】校学【xué】生【shēng】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kē】(含高【gāo】职)、研【yán】究生、第二学士【shì】学【xué】位的应(往)届【jiè】毕业生、在【zài】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xiào】招收的普【pǔ】通【tōng】本专科(含高【gāo】职)应(往)届毕业【yè】生【shēng】、在校生和入学新【xīn】生,下同【tóng】〕。考生报名时【shí】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计划,并【bìng】按【àn】要求【qiú】填报本人入伍前【qián】的入学信【xìn】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xī】,复试前须向招生【shēng】单位提供【gòng】《入伍【wǔ】批准书》和《退出【chū】现役证》进【jìn】行复【fù】核。
7. 我校非全日【rì】制专【zhuān】业【yè】仅招收在职定向人员。报考时【shí】,报【bào】考类别须选【xuǎn】择“定向就业”,同【tóng】时应【yīng】准确填写定向【xiàng】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dì】。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后果由考生【shēng】本人【rén】承担【dān】。
(二【èr】)报名【míng】参加法律(非法学【xu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shēng】考试【shì】的人员,须符合【hé】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de】人员【yuán】,须符合【hé】下列条件【jiàn】: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suǒ】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dé】法学第二学士【shì】学位的人员可【kě】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gōng】商【shāng】管理、公共【gòng】管【guǎn】理、项目管【guǎn】理[代【dài】码为125602]、旅游【yóu】管理专业学位硕【shuò】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shì】的人员【yuán】,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zhuān】毕业学历【lì】或大【dà】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dào】大学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shàng】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dé】硕士、博【bó】士研究生学【xué】历或【huò】学位后【hòu】有2年【nián】以上工【gōng】作经验的【de】人员【yuán】。
五、报名
报名包【bāo】括【kuò】网【wǎng】上报名和网【wǎng】上确认【rèn】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bào】名,逾【yú】期不【bú】再补【bǔ】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shí】间为【wéi】9-21至9-21,每天【tiān】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zhì】9-21,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xìn】息网”(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liú】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bù】、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报考点【diǎn】以及报【bào】考【kǎo】招生【shēng】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bào】名期间,考【kǎo】生【shēng】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huò】重【chóng】新【xīn】填报报名信息【xī】,但每【měi】位考生只能保留一【yī】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qī】不再补报,也不【bú】得修【xiū】改报【bào】名信【xìn】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rén】所受奖惩情【qíng】况【kuàng】,特别是【shì】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gāo】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shēng】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考试、高等【děng】教育自【zì】学【xué】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wéi】纪、作弊【bì】所受处罚情【qíng】况。对【duì】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pǔ】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zàn】行办法》严肃【sù】处理。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cè】的考【kǎo】生【shēng】,须在网上报名【míng】时按要【yào】求填报相关【guān】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mín】族身份,且【qiě】报考类别为“定【dìng】向【xiàng】就业”,并填【tián】写定向就【jiù】业单位,且定向就业【yè】单位须【xū】在少数民【mín】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国【guó】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mín】族【zú】区域自治地方简【jiǎn】表》为【wéi】准。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gù】政策。
8.符合规定条件【jiàn】并申请享【xiǎng】受初试加【jiā】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xiàng】关信【xìn】息。未【wèi】按【àn】规定申报的,不享受【shòu】相【xiàng】应【yīng】加分政策。
9. 我校所有专业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xuǎn】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xiàng】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bú】能网上确【què】认、考试(含初试【shì】和复试)或录取【qǔ】的,后【hòu】果由【yóu】考生本人承担。
11.考【kǎo】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xiě】个人【rén】网上【shàng】报名信【xìn】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yīn】网报信息填写【xiě】错误、填报虚假【jiǎ】信息而【ér】造成不能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试)或【huò】录取【qǔ】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dān】。
1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tōng】过定期查阅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报【bào】考点、招【zhāo】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què】认、考试安排【pái】及【jí】注意事【shì】项等,积极配合完【wán】成相关工作【zuò】。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考【kǎo】生【shēng】(不含推免生)均【jun1】应当在【zài】规【guī】定时间内在网【wǎng】上核对并确【què】认其网【wǎng】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见考生【shēng】网上报名【míng】时本人所选择的报考点【diǎn】的确认公【gōng】告及【jí】通【tōng】知。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完【wán】成报名确认和提交报【bào】考材料。
2. 考生网上确认【rèn】时应当积极配合【hé】报【bào】考点,根据核【hé】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tí】交本人居【jū】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shū】(应届【jiè】本科毕【bì】业【yè】生持【chí】学生证)和网上【shàng】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shēng】士【shì】兵【bīng】”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hái】应【yīng】当提交本人《入【rù】伍【wǔ】批准书》和《退出【chū】现役【yì】证》。
3.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yīng】当【dāng】积极配合报考点,根【gēn】据【jù】核验工作要求提【tí】交有关补【bǔ】充材料。
4. 所有考生均【jun1】应【yīng】当对【duì】本人网上报名信【xìn】息进行【háng】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yī】律不作修改,因考【kǎo】生填【tián】写错误引起的一【yī】切后【hòu】果由其【qí】自行【háng】承担。
5. 考生应【yīng】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jí】本人【rén】图像等相关电子信【xìn】息。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wǎng】上填报的【de】报名【míng】信息进行全面审查【chá】,并重点核【hé】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de】考生准予考【kǎo】试。考生填【tián】报的【de】报名【míng】信息与报考条件【jiàn】不【bú】符的【de】,不准【zhǔn】予【yǔ】考试。
考生可上网查看【kàn】学历(学籍)校验【yàn】结【jié】果。考生【shēng】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háng】登录“中国高等【děng】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běn】人学历(学籍)信【xìn】息。未能通过学【xué】历(学籍【jí】)网上校【xiào】验的考生须在9-21前提供权【quán】威机构出【chū】具的认证报告后,方【fāng】可【kě】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yī】)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mì】码登【dēng】录“研招【zhāo】网”自行下【xià】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yòng】A4幅面【miàn】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shū】写【xiě】。考【kǎo】生【shēng】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jí】有效居民【mín】身份【fèn】证参加初【chū】试和复试。届时,考生须【xū】登录“研招【zhāo】网”,自行下【xià】载打印准考证【zhèng】,我校不再另行【háng】通知。
(二)招生考试【shì】分初试【shì】和复试。考【kǎo】生凭下载打印的【de】《准考证》及有【yǒu】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shì】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为9-21至24日(每【měi】天【tiān】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jiān】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日期 | 9-21上午 | 9-21下午 | 9-21上午 | 9-21下午 |
考试科目 |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五)考生在【zài】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自【zì】行查【chá】询初试成【chéng】绩,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jì】公布之日起【qǐ】一【yī】周内【nèi】向我【wǒ】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我【wǒ】校【xiào】不再另【lìng】行通知。
(六)复试
1.复试【shì】一般在2024年3月开始【shǐ】。届时,考生须登【dēng】录“研招网”和我校研【yán】究生院网站,查询复【fù】试【shì】名单及复【fù】试安排【pái】,我校不再【zài】另行通知【zhī】,若错过复试时【shí】间,后果由【yóu】考【kǎo】生本人承担。
2. 报考【kǎo】地【dì】处【chù】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zài】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dì】方定向就【jiù】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hù】籍【jí】在国务院公布的【de】民族区域【yù】自治地【dì】方,且定向就业单【dān】位为原单位的少数【shù】民【mín】族在【zài】职人【rén】员考生,可按规定【dìng】享【xiǎng】受少【shǎo】数民族照顾政【zhèng】策。
3. 网【wǎng】上报名【míng】时已按【àn】规定填报相关信息且符合【hé】享受照顾或【huò】加分政策的【de】考生(含【hán】“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计划【hu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gù】政【zhèng】策【cè】、加分等)须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国家分数线公布【bù】前【qián】,向我【wǒ】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shēn】请材料【liào】(申【shēn】请【qǐng】材【cái】料要求详见【jiàn】研究生院网站有关【guān】通【tōng】知)进行复审,逾【yú】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jiā】分【fèn】政策。
4.以同等学力身份(以【yǐ】报【bào】名【míng】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fù】试时【shí】加试【shì】至少两门本科主【zhǔ】干课程【chéng】,加试方式为笔试。
5.实行差额复试。
6.我校在复试【shì】前对【duì】考【kǎo】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xué】籍【jí】核验结果【guǒ】、学生证【zhèng】等报名【míng】材料原件及考生【shēng】资格【gé】进行严格审查【chá】,对不符合规定者【zhě】,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lì】或【huò】学【xué】籍【jí】信【xìn】息有疑问的,考生须【xū】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调剂
调剂【jì】和复试的具体要【yào】求和程序均【jun1】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下发的2024年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kǎo】生可通【tōng】过“研招【zhāo】网”调【diào】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jì】。
九、体检
我【wǒ】校体检安排在拟【nǐ】录取后进【jìn】行【háng】。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关于【yú】印发【fā】〈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gēn】据【jù】《残疾人教育【yù】条例》和《教育【yù】部办公厅【tīng】 卫生部办公【gōng】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学生入【rù】学身体【tǐ】检查取【qǔ】消【xiāo】乙肝【gān】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xué】厅【tīng】〔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十、录取
学校根据【jù】国家下达的招生【shēng】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hán】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xué】习成绩【jì】和【h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wù】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择【zé】优录【lù】取,具体【tǐ】详见【jiàn】复试录取【qǔ】实施【shī】方案。经教育部审核批【pī】准【zhǔn】后,录取通【tōng】知书【shū】于2024年【nián】7月初发出。
十一、其他
(一)考生【shēng】因报考【kǎo】硕士研【yán】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zì】行【háng】处理。若因此【cǐ】造成考生不【bú】能复试【shì】或无【wú】法被录【lù】取,我校不【bú】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三)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或向出版社邮购。
(四)新生须按规【guī】定日期到校办理入【rù】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有【yǒu】正当理由和【hé】有【yǒu】关证【zhèng】明,并书面向所在学院(中心、所)请假。无故逾【yú】期【qī】两【liǎng】周【zhōu】不【bú】报到者【zhě】,取消入【rù】学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xiào】将对其学籍学历、思【sī】想政治和品德【dé】、专业【yè】素质、身体健【jiàn】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出【chū】现学籍【jí】学历【lì】核验不通过或体检【jiǎn】不合格等不【bú】满足我校入【rù】学条【tiáo】件者【zhě】,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七)未尽事宜,按照教育【yù】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工【gōng】作【zuò】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hào】)、云南省【shěng】教育【yù】厅以及【jí】云南省【shěng】招生考试【shì】院有关要求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jí】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zhì】时,以国家【jiā】法律法【fǎ】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十二、申诉与监督渠道
1.申诉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128174
邮箱:yzb@ynufe.edu.cn
2.监督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纪检处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三、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yán】究【jiū】生自命题考试科目【mù】初试参考【kǎo】书【shū】目
3.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
4.各学院(中心、所)联系电话
点击链接查看详情及附件:https://www.ynufe.edu.cn/pub/yjsyxz/zs/7674337a3c504676ab8e9d9d94c7de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