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5:55:34    发布【bù】: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苏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xué】坐落于素【sù】有“人【rén】间天【tiān】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míng】城苏【sū】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xiào】、国家【jiā】国防【fáng】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zhèng】府共建高校【xiào】,是江苏省属重【chóng】点综合性大学。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2024年我校【xiào】学术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专业82个,专业【yè】学【xué】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81个,具体招生专业见《苏【sū】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专业目录》。

(二)2024年计划招收硕士【shì】研究【jiū】生5850人【rén】左右(含推荐免试生【shēng】等【děng】),其中全【quán】日制招生计划约5000人【rén】,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约【yuē】850人,最终招生【shēng】人数以教育部【bù】下达【dá】的招生计划为【wéi】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正【zhèng】式下达的【de】招生计【jì】划、推免生录【lù】取情况【kuàng】、上线人【rén】数等【děng】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diào】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符【fú】合【hé】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相应【yīng】招生专业【yè】目录中规定的具体要【yào】求【qiú】。

5.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gāo】校、成人高校、普【pǔ】通高校举办的成人【rén】高【gāo】等学历教育等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wǎng】络【luò】教【jiāo】育届时可【kě】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dāng】年【nián】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jiā】承【chéng】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xià】同)或2年以上的人【rén】员,以【yǐ】及国家【jiā】承认学历的本科【kē】结业【yè】生,按本科毕【bì】业【yè】同等学力身份报【bào】考。我校部分专业【yè】不【bú】接受同等学【xué】力【lì】考生报考,详见我【wǒ】校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shēng】考【kǎo】试的,按【àn】下列【liè】规定执行【háng】: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xué】位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xū】符【fú】合下列条件【jiàn】: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名参加法律(法【fǎ】学)专【zhuān】业学【xué】位硕士【shì】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shì】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xué】第【dì】二【èr】学士学【xué】位的【de】人员可报【bào】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guǎn】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shì】中的教【jiāo】育【yù】管【guǎn】理专业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的【de】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huò】得【dé】国【guó】家【jiā】承认的高职高【gāo】专毕【bì】业学历或大【dà】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bì】业同【tóng】等学【xué】力并有5年以【yǐ】上工作经验的人【rén】员;或获得硕士、博【bó】士【shì】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yǒu】2年以上工作【zuò】经验的人员。

工商【shāng】管理【lǐ】硕士专【zhuān】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cè】同时按照《教育部【bù】关于进一步【bù】规【guī】范工【gōng】商管【guǎn】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jiāo】育的意见【jiàn】》(教研【yán】〔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háng】。

4. 已【yǐ】经获得住院【yuàn】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yuán】则上不【bú】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wèi】硕士。

因不符合报【bào】考条【tiáo】件及相【xiàng】关政策要【yào】求【qiú】,或因网报【bào】信息填写错误、填报【bào】虚假信息而造成不【bú】能【néng】考试、复试【shì】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chéng】担。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 大【dà】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yōu】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yǐ】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zài】单【dān】位同意和两名【míng】具【jù】有高级专【zhuān】业技术职【zhí】称的专家推【tuī】荐【jiàn】,回【huí】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zhí】人员;或获【huò】硕士【shì】、博士【shì】研究生学历或学【xué】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jīng】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zhuān】业技【jì】术职务的专家推荐【jiàn】,回原【yuán】单【dān】位定向【xiàng】就业的在职人员。

3. 全校【xiào】单独考试招生总人【rén】数不超过【guò】15人,其中安排在理学、工【gōng】学、农学和【hé】医学【xué】学科门类的招生【shēng】人【rén】数不低于总数的【de】70%。具体招生专业【yè】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shì】报名【míng】系统中公【gōng】布的【de】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míng】包括【kuò】网【wǎng】上报名和【hé】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yǒu】考生均须在规【guī】定【dìng】时间内参【cān】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rèn】,逾期不再补报。

应届本科毕【bì】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指定【dìng】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gāo】校应【yīng】届本科【kē】毕【bì】业生也可选择【zé】教【jiāo】学点【diǎn】所在【zài】地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kǎo】试【shì】机构指定【dìng】的报考【kǎo】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zé】3214苏州【zhōu】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míng】和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lǐ】、公共【gòng】管理、旅游【yóu】管理等【děng】专业学位考生【shēng】)应选【xuǎn】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jí】所在地省【shěng】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考生也应按上述要求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 网【wǎng】上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9-21:00。网上预【yù】报名【míng】时【shí】间:9-21至【zhì】9-21每【měi】天9:9-21:00。

2. 考【kǎo】生应在【zài】规【guī】定时间内登【dēng】录“中国研究生招【zhāo】生信息网”(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zhī】,并【bìng】按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xiào】的网上公告要求【qiú】报【bào】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háng】修【xiū】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bào】报名信息【xī】,每【měi】位【wèi】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yú】期不【bú】得修改【gǎi】报名信息。

3. 报【bào】名【míng】期间将对考生学【xué】历(学【xué】籍)信息【xī】进行【háng】网上校验,考【kǎo】生可上网【wǎng】查看学【xué】历【lì】(学籍)校验结果。考【kǎo】生也可在报名【míng】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wǎng】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lì】(学籍【jí】)网【wǎng】上校验的考生【shēng】若进入复试应【yīng】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jí】)核验。

4.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hé】报考条件及相关政【zhèng】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néng】网上确【què】认、考试【shì】(含初试和复【fù】试)或录取的【de】,后果【guǒ】由考【kǎo】生本人承【chéng】担。

5. 考生【shēng】应【yīng】当【dāng】按【àn】要求准【zhǔn】确填【tián】写个【gè】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xìn】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bú】能网上确认、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试)或录【lù】取的,后【hòu】果【guǒ】由考生【shēng】本人承担。

6.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 符【fú】合条件并【bìng】申请享【xiǎng】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míng】时按要【yào】求填报相【xiàng】关信息。未按规定申【shēn】报的,不享【xiǎng】受【shòu】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cè】。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bú】含推免生)均【jun1】应在规【guī】定时间内(请及时【shí】关注各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发布的公告)在网上确【què】认网【wǎng】报信【xìn】息。

2. 考生网上确认【rèn】时应【yīng】当积极【jí】配合报考【kǎo】点,根【gēn】据核验工作要求【qiú】提交有关补【bǔ】充材料。

3. 所有考【kǎo】生均应当对本人【rén】网【wǎng】上【shàng】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xìn】息经【jīng】考生确认后【hòu】一律【lǜ】不作【zuò】修改【gǎi】,因考生填写错误引【yǐn】起的一切后【hòu】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1. 考生应当在考前【qián】十天【tiān】左右,凭网报用【yòng】户名和密码登录【lù】“研招【zhāo】网”自行下载【zǎi】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yòng】A4幅面白纸打印【yìn】,正、反【fǎn】两面【miàn】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gǎi】或书写【xiě】。考生凭下载【zǎi】打印的《准考【kǎo】证》及有效【xiào】居民身【shēn】份证参【cān】加初【chū】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

9-21至24日(每天上【shàng】午8:9-21:30,下午14:9-21:00)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9-21上午 业务课二【èr】(考试时【shí】间超过3小时或【huò】有【yǒu】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qiú】的)

五、复试录取

1. 复【fù】试【shì】前我校对参加复试【shì】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lì】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shēng】证等报名【míng】材料原【yuán】件【jiàn】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gé】审查,对不【bú】符合规定【dìng】者,不予【yǔ】复试。

2. 在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chéng】绩基【jī】本要求基础上【shàng】,学校【xiào】结合生源和招生【shēng】计划【huá】等情况,自主确定【dìng】考生进入复试的【de】初【chū】试成绩基本要求。具【jù】体复试办法【fǎ】和程序届时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予【yǔ】以【yǐ】公布。

3. 根照上级部门有【yǒu】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dìng】,结合【hé】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复试【shì】录【lù】取办法等择优【yōu】确定拟录【lù】取名单【dān】,正式【shì】录取名单以教【jiāo】育部审核结【jié】果为【wéi】准。

六、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

类别

专业

学制

学术学位(全日制)

所有专业

三年

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所有专业

三年

专业学位(全日制)

临床医学、法律(非法学)、音乐【lè】、美术与书法、设计【jì】、公共卫生、药学、农【nóng】业、风景园【yuán】林、护理【lǐ】、口腔医学、国际中文教育、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电子信息【xī】、机【jī】械、材料【liào】与化【huà】工、生【shēng】物与医药、交通运输、能源动力、资源与环境、图书情报、体育

三年

法律(法学)、翻译、社会工作、教育、金融、应用统计、会计

二年

(二)学费

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物【wù】价【jià】部门【mén】最新核定为【wéi】准。请考生【shēng】及时查看我校财【cái】务【wù】处网站的收费公示(网址:http://cwc.suda.edu.cn/)

七、体检

体检标准【zhǔn】参【cān】照《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jiàn】》(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shēng】部【bù】办公厅【tīng】关于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学生入学身体【tǐ】检查取【qǔ】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děng】文件执行。未达到【dào】高校招生【shēng】体检标准【zhǔn】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gé】。

八、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jiū】生招【zhāo】生【shēng】计划,具有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国籍【jí】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shēng】(有固定工【gōng】资收入【rù】者除外)设立国家助【zhù】学金、学业奖学金;对【duì】于特【tè】别优秀的【de】硕士研【yán】究生有机会获得【dé】国家奖学金【jīn】;此外,学校还设有各【gè】项捐赠【zèng】奖学【xué】金和助【zhù】教、助【zhù】研、研管【guǎn】岗位和国际交流奖学金;同学【xué】还可申请【qǐng】国家【jiā】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dài】款;对于家庭特别困【kùn】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研究生奖助体系的【de】具体内容【róng】详见苏【sū】州【zhōu】大学研【yán】究生奖助学金管理【lǐ】条例等文【wén】件。

九、其他

1.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非全日制研究【jiū】生原【yuán】则【zé】上招收在职【zhí】定向【xiàng】就业人员。我校非全日制研【yán】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调【diào】档【dàng】案、不安排【pái】住【zhù】宿【xiǔ】。

2. 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zì】觉树【shù】立遵章守纪、诚【chéng】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qī】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zé】及【jí】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chǎng】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fù】试承诺书》等内容,在【zài】招生【shēng】单位复试工作结【jié】束前不得【dé】对外【wài】透露或传播复【fù】试【shì】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shēng】招生考【kǎo】试中违反考【kǎo】试管理规定和考【kǎo】场纪律【lǜ】,影【yǐng】响考【kǎo】试公平、公正的考生【shēng】,一律按《国家教育【yù】考【kǎo】试违规处理办【bàn】法》(教育部令【lìng】第【dì】33号)严肃处【chù】理【lǐ】。对在【zài】校生【shēng】,由其【qí】所在【zài】学校按【àn】有关规定给予处【chù】分,直至【zhì】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yǒu】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suǒ】在单位,由考生所在【zài】单位【wèi】视情节给【gěi】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gòu】成违法的,由【yóu】司法【fǎ】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zhuī】究【jiū】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tuī】荐免试【shì】生【shēng】),不【bú】论何【hé】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guān】规【guī】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huò】学籍【jí】。

考【kǎo】生在【zài】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zhōng】的违【wéi】规或作弊【bì】事实将记入【rù】《国【guó】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jiāng】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xiào】或单位,记入考【kǎo】生人事档【dàng】案【àn】,作为【wéi】其【qí】今后升学和就业的【de】重要参考依据。

3. 对于被我【wǒ】校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bèi】录取【qǔ】前与我校和用人【rén】单位分【fèn】别签订定【dìng】向就【jiù】业合同。考【kǎo】生与所在单【dān】位因报考研究生【shēng】产生的问题【tí】由考生自行处理。若【ruò】因上述【shù】问题【tí】使我校无法调取考【kǎo】生档案或签订有关【guān】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fù】试【shì】或无法被录取的【de】后果由考生本【běn】人承担。

4. 苏州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任何考研书籍、历年试题等材料。

5.国【guó】际创新【xīn】药学院(中外合【hé】作办学)具体【tǐ】情况请考生登网站(https://pharm.suda.edu.cn/4b/e6/c11139a543718/page.htm)查阅【yuè】。

6. 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复【fù】试名单、复【fù】试通【tōng】知、拟【nǐ】录取名单等信息不再通【tōng】过【guò】邮局寄发【fā】,请考【kǎo】生务必及时查【chá】看苏州大学研究【jiū】生院网站(http://yjs.suda.edu.cn/)招生【shēng】工作板块【kuài】。

研究生【shēng】院招生办联系【xì】电话:0512-65227655;通讯地址:江苏【sū】省苏州市十梓街【jiē】1号【hào】苏州大学【xué】研究生招生办公【gōng】室。邮政编【biān】码:215006。

7. 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00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

0512-65882132

002

商学院

0512-67162396

商学院(会计硕士)

商学院(MBA)

003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077

004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4409

005

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006

文学院

0512-65880510

007

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008

艺术学院

0512-65880451

009

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010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2

011

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012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01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7873731

014

沙钢钢铁学院

0512-67165485

015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016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017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0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071

019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9591643

020

轨道交通学院

0512-67501742

021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022

金螳螂建筑学院

0512-65880197

023

苏州医学院

0512-65884128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0512-65880114

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0512-65880052

公共卫生学院

0512-65880933

药学院

0512-65883022

神经科学研究所

0512-65883649

生物医学研究院

0512-65882135

唐仲英血液学研究中心

0512-65880899-3588

巴斯德学院

0512-65880138

转化医学研究院

0512-65883432

剑桥-苏大基因组资源中心

0512-65883207

江苏省血液研究所

0512-67781983

心血管病研究所

0512-67781009

骨科研究所

13402697965

造血干细胞移植所

0512-65880194

实验动物中心

0512-65880705

024

附属儿童医院

0512-80691535

0512-80696317

025

附属第一医院

0512-67972900

附属第二医院

0512-67783559

附属第三医院

0519-68870672

附属独墅湖医院

0512-65955402

026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0512-67870216

027

苏州医学院护理学院

0512-65221437

028

音乐学院

0512-65883641

029

能源学院

0512-67163478

0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12-62763547

031

国际创新药学院

0512-65883022

032

未来科学与工程学院

0512-65886311

其他附属医院网址:http://www.suda.edu.cn/cooperate_communion/fsyy.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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