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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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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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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jìn】行,维【wéi】护学校和考【kǎo】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gāo】等【děng】教【jiāo】育法》和教育部、甘肃【sù】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学校全称为甘肃农【nóng】业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guǎn】部门为【wéi】甘肃省【shěng】教育厅。校【xiào】本【běn】部地址为【wéi】甘【gān】肃省兰州【zhōu】市安宁区营门村【cūn】1号(普通【tōng】高考本科生【shēng】),邮【yóu】编730070;应用技术学院地址【zhǐ】为甘肃省定西【xī】市临洮县【xiàn】文峰北路9号【hào】(中职【zhí】对口招生),邮编730500。

第三条【tiáo】 我校【xiào】具有学【xué】士、硕【shuò】士、博士学【xué】位授【shòu】予权【quán】,前身为1946年【nián】10月创建于兰【lán】州的国立兽医学院,现为农业农村部和甘【gān】肃省人民【mín】政府共建大学、国家重点建设的中西【xī】部百所高校之一、甘【gān】肃省高【gāo】水【shuǐ】平大学,是【shì】我国首批学【xué】士、硕士【shì】学【xué】位授予单位,第二批博【bó】士学位授予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dì】四条 甘肃农业大学【xué】设立招生委【wěi】员会和年度本【běn】科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dìng】本科招生计划【huá】、招生政策【cè】和规则,讨论决定本【běn】科招【zhāo】生【shēng】重【chóng】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shì】为学校招生委【wěi】员会的常设工作【zuò】机【jī】构,设在招生【shēng】就业工作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tiáo】 我校本科生招【zhāo】生工作严【yán】格执行教【jiāo】育【yù】部的各【gè】项【xiàng】规定,在学校纪【jì】律监察部门的【de】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不委托【tuō】任何【hé】机构和个人办理【lǐ】招生相关事宜。对假【jiǎ】冒甘【gān】肃农业大学名【míng】义【yì】进行非法招【zhāo】生、宣【xuān】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fǎ】追究其法律责任【rèn】。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dì】七条 我校【xiào】按【àn】照上【shàng】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mó】,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shí】际情况,统筹考虑【lǜ】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质量、区【qū】域【yù】经济【jì】发展等因素【sù】,确定分省【shěng】分【fèn】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经教育部【bù】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mén】审定后,通【tōng】过各省招【zhāo】生主管【guǎn】部【bù】门及我校本科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dì】八条【tiáo】 根据教【jiāo】育部相关规定,学校【xiào】预留计划不超【chāo】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jiē】各地【dì】上线生源的不平衡【héng】及同【tóng】分数考【kǎo】生的录取。根据【jù】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录取进度和实际投【tóu】档情况安【ān】排,用完【wán】即止【zhǐ】。

第九条【tiáo】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shēng】计划确定【dìng】调档【dàng】比【bǐ】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0%-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dì】十条 我校【xiào】执【zhí】行教育部【bù】及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有关【guān】政策性加分的规定,按照加分【fèn】后的投【tóu】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shēng】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yī】据,采取分数优先的【de】原则,根【gēn】据考生成绩【jì】和专【zhuān】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qǔ】,不【bú】设【shè】置专业【yè】级差。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同【tóng】等条【tiáo】件下,优先按照考生所在【zài】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què】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则【zé】依【yī】次按考【kǎo】生语文数学两【liǎng】科之和、语文【wén】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jì】、外【wài】语单科成绩、首【shǒu】选科【kē】目单科成绩、再选科【kē】目单科【kē】最【zuì】高成【chéng】绩、再选【xuǎn】科目【mù】单【dān】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tóu】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wú】法满【mǎn】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zé】参考考生成绩、所【suǒ】报【bào】专【zhuān】业倾向【xiàng】等调剂到招生计【jì】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fú】从专业调剂,则作【zuò】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根据“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zhì】愿排队录取【qǔ】”的规则【zé】进行录取;实行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份的【de】考生须符【fú】合【hé】我【wǒ】校【xiào】专【zhuān】业设定的【de】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我校英语专业仅限中学阶段学习英语的【de】考生【shēng】填报外,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wài】语语种【zhǒng】。但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xiū】外语课程使用英【yīng】语教【jiāo】材【cái】和英语教学,非【fēi】英语语种的考生应【yīng】慎【shèn】重填报志愿

第十四条 我校对考生【shēng】的体检要求【qiú】按照教育部、卫生部【bù】、残联制【zhì】定【dìng】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执行【háng】。新生入学【xué】后,须进【jìn】行体检【jiǎn】复查,凡不符合【hé】录取【qǔ】要求或弄虚作【zuò】假者,取消入学资【zī】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执【zhí】行甘【gān】肃省发改委【wěi】的有关【guān】规定【dìng】。学费标准:农林经济管理、农林经【jīng】济【jì】管理【lǐ】(基【jī】地班)、英语、信息管【guǎn】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4300元/人/学年【nián】。除以上专业外,其他【tā】工学类【lèi】专【zhuān】业为4500元/人/学【xué】年,农学、理学类【lèi】专业为4300元/人【rén】/学【xué】年,管【guǎn】理学、文学【xué】及经济学类专业为3800元/人/学年。6人间【jiān】宿舍住宿【xiǔ】费:900元【yuán】/人/学年。以上收费标准若【ruò】有变动,则按相关部门最【zuì】新批文【wén】为准。

第十六条 我校设【shè】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对于品学兼优【yōu】、家庭困【kùn】难【nán】的【de】学生,建立了【le】多种奖、助学金和【hé】勤【qín】工【gōng】助学制度【dù】。

第十七条 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学校【xiào】名称【chēng】为甘肃农业大学【xué】。符合学位【wèi】授予【yǔ】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0931-5108989,学校本【běn】科招生【shēng】网:http://bkzs.gsau.edu.cn。纪检监【jiān】督举报电话:0931-7631594。

第五章 附则

第十【shí】九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甘肃农业大【dà】学全日制普通本【běn】科招【zhāo】生工作【zuò】,由甘肃农业大学招【zhāo】生办公室负责【zé】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huò】各【gè】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cè】相抵触,则以国家和【hé】上级有关政策【c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