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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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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证书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shěng】教育厅【tīng】招生工作的相关【guān】规定【dìng】,为确保招【zhāo】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结【jié】合学校实际【jì】,特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一条  学校全称: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原毕节学院)

(代码:415201066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校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551700

第二条 我校2024年招生计【jì】划【huá】以贵州省教育【yù】厅下【xià】达为准,分专业计划详见各【gè】省公布【bù】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lǐng】导和有关职能【néng】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dǎo】招生工作,研究【jiū】决定招生工作【zuò】中【zhōng】的重大事项【xiàng】,深入实【shí】施招生阳光工【gōng】程。招【zhāo】生【shēng】考试中心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shè】机构,具【jù】体【tǐ】组织【zhī】实【shí】施招生各项工作。学校【xiào】进一【yī】步健全招生【shēng】监【jiān】督机【jī】制,由招【zhāo】生考试【shì】监察办公室【shì】全程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四条 录取原【yuán】则及相关要求:我校招生录取【qǔ】工作【zuò】在贵州省和相【xiàng】关省(区、市)招生委员【yuán】会【huì】统【tǒng】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xué】校负【fù】责,招办监督【dū】”的录取【qǔ】体制【zhì】,严格执行招生【shēng】工【gōng】作“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lǜ】,在录取过【guò】程中坚【jiān】持公【gōng】平【píng】、公正【zhèng】、择优录取的原则。

1.录取原则【zé】:我【wǒ】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bǐ】例【lì】一【yī】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yǐ】内,按考生【shēng】普通高考成绩,依据各省规定【dìng】及投档【dàng】顺序【xù】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lù】取。在高考综合改革【gé】试点省(市)按其【qí】高考改革方案相【xiàng】关规【guī】定进行【háng】投档录【lù】取【qǔ】。

⒉专业安排【pái】及退档:对进【jìn】档考生的专业安排【pái】按照“分数(位次【cì】)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原【yuán】则择优录取。即按【àn】照高【gāo】考【kǎo】投档成绩从高【gāo】到低进行【háng】排【pái】序【xù】,优【yōu】先【xiān】满足【zú】高【gāo】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de】高【gāo】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shí】,若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de】,则根据考生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qǔ】,若不服从专【zhuān】业【yè】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实行【háng】高考综合【hé】改革试点省(市【shì】)考【kǎo】生的选考科目应【yīng】符合我校招生【shēng】专业(类)规【guī】定的选考科目要求【qiú】。

4.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de】招生计划,经相关省、市、自【zì】治区招生【shēng】主管部门【mén】批【pī】准【zhǔn】,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shì】录取。

5.2024年我校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按类填报志愿和录【lù】取,学生进校经过一年基础【chǔ】平台课程学习后【hòu】,将按【àn】我校【xiào】专业分流原则【zé】及学生成【chéng】绩和志【zhì】愿,在【zài】大类所涵盖【gài】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6.报考艺术类专业的【de】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yī】组织的专【zhuān】业术科【kē】考【kǎo】试,高考文【wén】化成【chéng】绩、专业术科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qū】)所划【huá】定的录取【qǔ】控【kòng】制分数【shù】线。艺术类进档考生按【àn】综【zōng】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若综合成绩相【xiàng】同【tóng】,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zǒng】分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仍【réng】然相同,依次按【àn】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yǔ】文或数学单科最高【gāo】成绩、外【wài】语【yǔ】单科【kē】成绩【jì】、首选科目【mù】单【dān】科成绩、再选科目单【dān】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gāo】成绩【jì】由高到低排【pái】序。艺术类综【zōng】合成绩计算公【gōng】式为:综合成绩【jì】=高考【kǎo】总成【chéng】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不使【shǐ】用综【zōng】合【hé】成【chéng】绩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pái】序的方法进【jìn】行【háng】录取。

7.湖南省艺术考【kǎo】生按综合成【chéng】绩【jì】(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从高分【fèn】到【dào】低【dī】分的【de】原则【zé】进行录取。

8.报考体育类专业【yè】的考生【shēng】须参加【jiā】考生所在【zài】省、市、区统【tǒng】一组织的【de】专业统考【kǎo】并成绩合格,根据【jù】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原则【zé】,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

9.我校为【wéi】教育部【bù】“对口支援计【jì】划”高【gāo】校【xiào】,与西南大学、中【zhōng】国矿业大学(北京)、广州大【dà】学开展联合培养本科【kē】生工作,相关专业招收的本科生可通过本人申【shēn】请、学校【xiào】选拔【bá】到西南大【dà】学、中国【guó】矿【kuàng】业大学【xué】(北京)、广【guǎng】州大学学习(就读期间收费按相关学校标准执行)。

10.专业特殊要求

⑴报【bào】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应【yīng】参加【jiā】口试【shì】,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xū】达90分及以上。

⑵英语专【zhuān】业【yè】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wài】语语【yǔ】种【zhǒng】,但考生进校【xiào】后【hòu】公【gōng】共外语课【kè】程均以英语进行教学,其他小语【yǔ】种考生【shēng】请慎重填报。

⑶采【cǎi】矿工程、安全工【gōng】程专【zhuān】业限招男生,其余【yú】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shēng】比【bǐ】例不限。

⑷舞蹈【dǎo】表演专业、体育类专【zhuān】业的考生要【yào】求【qiú】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女生身高【gāo】155CM及【jí】以上。

11.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的对【duì】象必须是少数民族,少数【shù】民族预科【kē】不分【fèn】专业,按物理组、历【lì】史组两【liǎng】大【dà】类【lèi】录取,一年后成【chéng】绩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yè】分流后【hòu】进入大一学习。就读地点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12.少数民族双语预科还需参加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测试且测试成绩达到划定的合格线。

第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b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颁布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yì】见》及有关【guān】补充规定【dìng】执【zhí】行【háng】。

采矿工程、安全【quán】工【gōng】程、机械类、学前教育、美术与【yǔ】设计类专【zhuān】业色盲生【shēng】不【bú】能报考。

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条 学生【shēng】资【zī】助政策【cè】: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成了融“奖、助、贷、减、免、补【bǔ】、勤【qín】”等途径为一【yī】体的资助保障体系。被【bèi】我校录取【qǔ】的学生若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nán】暂【zàn】时【shí】交不起学费【fèi】,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入住手续,学【xué】校对其【qí】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情况进【jìn】行核【hé】实后【hòu】,采取【qǔ】不同措施【shī】给予资【zī】助。此外,学校还【hái】设有各类奖学【xué】金、助【zhù】学金、学费和住宿费【fèi】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勤【qín】工助学等资【zī】助【zhù】项目,确保每一位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毕业和学位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xiàn】内【nèi】,修【xiū】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发给【gěi】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yù】部学籍学历电【diàn】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xué】院毕业证书,并以此【cǐ】具印。符合【hé】学位授予【yǔ】条【tiáo】件的授【shòu】予学士学位【wèi】证书。

第九条 其他:新生应按录取通【tōng】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xiào】复【fù】查,不符合条件【jiàn】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rù】学资格【gé】。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联系电话:0857-8330294

招生监督电话:0857-8331459

网址:http://www.gue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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