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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05:19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财经大【dà】学【xué】招生章程,主【zhǔ】要包含招生批次和专【zhuān】业、录取规则、特【tè】殊【shū】要求和限制等【děng】信息,以下是详细【xì】内容,希望对大【dà】家有所帮助。

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章程(2024年)

第一条 学校概述。贵州【zhōu】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学【xué】校承办有国家统计局与贵州省政府共办【bàn】的大【dà】数据【jù】统计学院,有【yǒu】国家【jiā】教育部批【pī】准设立【lì】的中【zhōng】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jīng】大学西密【mì】歇根学院,有【yǒu】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huì】保障部批准的“工商管理【lǐ】学【xué】”“理论【lùn】经济学”“公共管理学”3个博【bó】士后科【kē】研流动站和国家级专【zhuān】业技术人员【yuán】继续教【jiāo】育基地,是【shì】贵【guì】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jiàn】设的【de】贵州省经济管理人【rén】才培【péi】养基地。

学校【xiào】坚持学科【kē】专【zhuān】业统筹协调【diào】发展,经过长期建设,形【xíng】成了以经【jīng】管学科为主体,以理工学科、文法学科为两翼,以教育学、社会学、艺术学、体育学、新闻【wén】传播学【xué】等为特【tè】色的学【xué】科【kē】专业体系。现【xiàn】有3个【gè】博士学位授权一【yī】级学科【kē】,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jí】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4152010671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 招生计划及分配。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核准公布的为准。学校2024年无预留计划。

第三条 招生批次和专业。2024年贵州财经大学在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本科批次招生,在未实【shí】行【háng】新高考改【gǎi】革【gé】省份【fèn】本科二批次招生。具体招生批【pī】次以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mén】核准公布的【de】为【wéi】准。

第四条 新生报到地点

(一)东区(贵阳市花溪区花桐路〈思杨路中段〉 )

贵州【zhōu】财经【jīng】大【dà】学西密歇根学院、经济【jì】学院、会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新【xīn】生【shēng】(含第二学士学【xué】位新生)在贵【guì】州财经【jīng】大学东【dōng】区报到学【xué】习。

(二)西区(贵阳市花溪区花燕路)

大数据统计学【xué】院、应用经【jīng】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gōng】共管【guǎn】理学院、信息【xī】学院、数学与统计【jì】学【xué】院、法学院、文学【xué】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国【guó】际学院【yuàn】、体育学【xué】院【yuàn】、马克【kè】思主义学院、现代康【kāng】旅【lǚ】产业【yè】学院新生(含专升本、第二【èr】学士学【xué】位新生)在贵州财经大学西区报到【dào】学习。

第五条 实验班招生

学校2024年探【tàn】索人才【cái】培养模式创新【xīn】,面向社会招收【shōu】2个实【shí】验班。实验班组织校内【nèi】外【wài】优质资【zī】源,培养高素质优【yōu】秀人【rén】才。实【shí】验班将实行相应招生、培养【yǎng】以【yǐ】及退【tuì】出机【jī】制(详见学校实【shí】验班相关实施细则)。

新结构经济学实验班,与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在经济学专业招生。

章公共管理卓越人才实验班,在公共管理类招生。

第六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一)根据【jù】我校专业培养【yǎng】要求和教学【xué】计划【huá】,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课【kè】程为英【yīng】语【yǔ】,为避免学业受影响,请高考时外语为其【qí】它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xiào】。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xī】密歇根学院)三个【gè】专业:会【huì】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zhōng】外合作【zuò】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hé】作办学));中外【wài】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学【xué】院【yuàn】)两个专业【yè】:与爱丁堡龙比【bǐ】亚【yà】大学合【hé】作的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与马歇尔大学合作的电子商【shāng】务【wù】(中【zhōng】外【wài】合作办学);“本【běn】科学术互认课程”项【xiàng】目(国际学院)三个专业:会【huì】计学、市场【chǎng】营销、国际【jì】商务,以上【shàng】八个专【zhuān】业大【dà】量专【zhuān】业课为【wéi】英语或双语教学【xué】,高考【kǎo】时外语语种【zhǒng】为非英【yīng】语的【de】考生不宜报考就读,学业完成【chéng】风险较【jiào】大,请谨慎报考【kǎo】。

(二)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1.对外语单科成绩有相关要求的专业

报考商【shāng】务【wù】英语、翻译专业【yè】的考试语种需为英【yīng】语,英【yīng】语单科【kē】成绩要求【qiú】达到当地英语单科【kē】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报考中外合【hé】作办学机构(贵【guì】州财经大学【xué】西密歇【xiē】根学院)三个【gè】专【zhuān】业:会计学(中外合作【zuò】办学)、财【cái】务【wù】管理【lǐ】(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hé】作办学)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yīng】语【yǔ】单【dān】科【kē】满【mǎn】分值的60%以【yǐ】上(含60%)。

报考中外合【hé】作【zuò】办学项【xiàng】目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shāng】务(中【zhōng】外【wài】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dá】到【dào】当地英【yīng】语单科【kē】满分值【zhí】的60%以上(含60%)。

报考“本科【kē】学术互认课程”项目【mù】(国【guó】际【jì】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的考生,英【yīng】语【yǔ】单科【kē】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mǎn】分值【zhí】的【de】60%以【yǐ】上(含60%)。

2.对数学单科成绩有相关要求的专业

报考数学【xué】与应用【yòng】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qiú】达到当【dāng】地数学单科【kē】满分【fèn】值的60%以上(含60%)。

报考统计【jì】学、金融数学专【zhuān】业【yè】的考【kǎo】生,数学单【dān】科成绩要求【qiú】达到当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50%以上(含50%)。

(三)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tǐ】健康状况【kuàng】的要求,按【àn】照《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和有关补充规定【dìng】执行。患【huàn】有《指导【dǎo】意见【jiàn】》中第【dì】一、二部分疾病【bìng】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qǔ】。

(四)艺术类批次专业

1.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2.音乐学、音乐学(少数民族特【tè】色)、舞蹈学、环境【jìng】设计专业【yè】考生【shēng】取得专业统考合格,文化【huà】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bān】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dī】录取【qǔ】投档线,按照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zhāo】生【shēng】主管【guǎn】部【bù】门设置的投档规【guī】则【zé】,对考【kǎo】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xù】,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qǔ】文【wén】化【huà】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xué】成绩【jì】较高的考生。

3.音乐【lè】学、舞蹈学专【zhuān】业要求女【nǚ】生身高155厘米及【jí】以上,男【nán】生身高【gāo】165厘米及以【yǐ】上,如【rú】进档考生身高未达到【dào】要求,学【xué】校将进行【háng】退档处理。

(五)体育类批次专业

体育经济【jì】与管理专业须【xū】参加生源地统一组织的体【tǐ】育术【shù】科考试【shì】,专业成绩合格【gé】,文化成绩上【shàng】线,按照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主【zhǔ】管部门【mén】设置的投档【dàng】规则【zé】,对考生的投档成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qǔ】。考生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优【yōu】先录取文化课成绩【jì】较【jiào】高的【de】考【kǎo】生【shēng】,如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成【chéng】绩较高的考生。若生源省有特殊【shū】要求的【de】,按照【zhào】生源省录取规则录取。

第七条 录取规则

(一)执行“学【xué】校【xiào】负【fù】责,招【zhāo】办监督”的录【lù】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zǔ】织下进行【háng】录【lù】取。

(二)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三)在新高改革省【shěng】份,学【xué】校录取按照生源【yuán】省市【shì】公布的方案及有关【guān】办【bàn】法执【zhí】行。

在未实【shí】行【háng】新高考改【gǎi】革的省份中,我校【xiào】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ān】排【pái】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yǐ】分数【shù】优先为原【yuán】则,即先按高分到低【dī】分【fèn】排【pái】队,依次【cì】按照【zhào】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四)总【zǒng】分相【xiàng】同时,商【shāng】务英语【yǔ】、翻【fān】译、西班牙语【yǔ】专业【yè】及中外合作办学【xué】本科【kē】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kē】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yǔ】单【dān】科【kē】成绩仍【réng】相同【tóng】,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gāo】的【de】考生。其他普通专业优先录【lù】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réng】相同,优先录【lù】取英【yīng】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五)在实【shí】行“专业+院校【xiào】”方式新高考改革省份中,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dào】低【dī】,按照【zhào】考生专【zhuān】业志【zhì】愿录取【qǔ】,不进行【háng】专业调【diào】剂。

在实行“院校【xiào】专【zhuān】业【yè】组”的方式新高考改革省份中【zhōng】,对【duì】所有【yǒu】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shēng】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调【diào】剂【jì】到相同专业组【zǔ】招【zhāo】生计划尚未【wèi】完成的【de】专业,不【bú】同专业【yè】组之【zhī】间不进行调剂。对所有【yǒu】专业志愿均不能满【mǎn】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de】考生【shēng】,予以退档。

在未实行【háng】新高考【kǎo】改革的省【shěng】份【fèn】中,对【duì】所有专业志愿均【jun1】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cóng】高【gāo】到低【dī】调剂到招生计划尚【shàng】未完成的专业,对所有专【zhuān】业志愿均不能【néng】满【mǎn】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我校普【pǔ】通本科专业与中外合作办【bàn】学机【jī】构(贵州财经大学西【xī】密歇根学院)专业、中外合作【zuò】办学项目【mù】及【jí】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mù】专业分别采用不同的省内学校【xiào】代码。填报有我校【xiào】专业志愿且服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仅在【zài】所填报的学校【xiào】代码下所【suǒ】有【yǒu】招【zhāo】生专【zhuān】业范围【wéi】内进行【háng】调【diào】剂。

(六)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七)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jí】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de】各项加【jiā】分【fèn】政策。

(八)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shàng】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zhāo】生规定对其进【jìn】行复查【chá】。复查合格【gé】者予以【yǐ】注【zhù】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gé】者,由学【xué】校区【qū】别情况,予以【yǐ】处【chù】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nòng】虚作【zuò】假、徇私舞弊取得学【xué】籍者,取消【xiāo】其学【xué】籍。

第八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一)我校本科学生在规定修【xiū】业年限内修完教【jiāo】学计划规定的【de】内容【róng】,达【dá】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jiā】承认【rèn】学历、经教育【yù】部学【xué】籍、学历电【diàn】子注册的【de】贵州【zhōu】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xué】位【wèi】授予条件的,授【shòu】予【yǔ】贵州财经大学学【xué】士学位。

(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

开设专业:会【huì】计学(中外合作【zuò】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yíng】销(中【zhōng】外合作办【bàn】学)

1.符合【hé】贵州财经【jīng】大学本科毕【bì】业条【tiáo】件的贵州财经大学【xué】西密歇根学院【yuàn】学生,颁发国【guó】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bù】电子【zǐ】注【zhù】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hé】贵州财经【jīng】大学学【xué】位授【shòu】予条件的学【xué】生,颁发国家承认学【xué】历、经教育部电子【zǐ】注册【cè】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shì】学位证书。

2.符合美国西密西根大【dà】学学位【wèi】授予条件的学生,颁【bān】发国【guó】家承【chéng】认【rèn】、教【jiāo】育部认证的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位证书。

(1)会计学(中外合【hé】作【zuò】办学):会计学专业工【gōng】商管理【lǐ】学士学位证书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

(2)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xué】):财【cái】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xué】位【wèi】证【zhèng】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Finance)。

(3)市【shì】场营销(中【zhōng】外合作办学):数字营【yíng】销【xiāo】与电【diàn】子商务专业【yè】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Digital Marketing and eCommerce)。

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位证书颁发条件:

(1)注册为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学生,注册标准以开学后公布为准。

(2)英语语言能力标准

不需【xū】出【chū】国学习【xí】学生:托福网考61分(含)以【yǐ】上,或雅思6.0分【fèn】(含)以上;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chéng】绩【jì】需达到95分(含)以上。

需出国学习学生:以【yǐ】美国【guó】西【xī】密【mì】西根大学当【dāng】年公布的国际生语【yǔ】言能力要求为准。

(3)学术标准

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含)以【yǐ】上;专业单科成绩【jì】70分(含)以上,具体专业成绩要求见贵【guì】州财经大【dà】学西密歇【xiē】根学院【yuàn】学生培【péi】养方【fāng】案【àn】。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贵州财经大【dà】学【xué】与英国爱【ài】丁堡龙比亚大【dà】学合作【zuò】举【jǔ】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shēng】,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jīng】教育部电【diàn】子注册的贵州【zhōu】财【cái】经大学【xué】本科【kē】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guì】州财经【jīng】大学学【xué】位授【shòu】予条件【jiàn】的学生,颁【bān】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zǐ】注册的贵州【zhōu】财【cái】经【jīng】大【dà】学【xué】学士学位【wèi】证书。

(2)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习,并符合爱丁堡【bǎo】龙比亚大学学【xué】位【wèi】授予条件【jiàn】的学生,颁发【fā】国家承认、教育部【bù】认证的英国【guó】爱丁堡龙比亚大【dà】学金融服【fú】务专业【yè】文学学士学【xué】位证【zhèng】书(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2.贵州财经大学【xué】与美国【guó】马歇尔大学合作举办【bàn】电【diàn】子商务专业【yè】本科【kē】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1)符合贵【guì】州财经大学【xué】本科【kē】毕业条【tiáo】件的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颁发国【guó】家承【chéng】认学历、经【jīng】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dà】学本【běn】科毕业证【zhèng】书。同【tóng】时符合贵州财经【jīng】大学学位授【shòu】予条件【jiàn】的学生,颁发【fā】国家承【chéng】认学历【lì】、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de】贵州财经【jīng】大学学士【shì】学位【wèi】证书。

(2)达到【dào】国外大学【xué】入学相关【guān】要求,第四【sì】年进入马歇尔【ěr】大【dà】学学习,并符合马歇尔【ěr】大【dà】学学位授【shòu】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jiāo】育部认证的美【měi】国马歇尔大学【xué】工【gōng】商【shāng】管理学士学位证【zhèng】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四)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

开设专业:会计学(本【běn】科学术互认课程)、市场营销(本科【kē】学【xué】术【shù】互认课程【chéng】)、国【guó】际商务(本【běn】科【kē】学术互认【rèn】课程)

(1)符合【hé】贵州财【cái】经大学本科【kē】毕业条件的【de】本科【kē】学【xué】术互认课程项目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bù】电子注册的贵【guì】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shū】。同时符合贵州财【cái】经大学学位授予【yǔ】条件的学【xué】生,颁发【fā】国家【jiā】承认【rèn】学历、经教育部【bù】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shì】学【xué】位证书。

(2)高【gāo】年【nián】级【jí】可进入国外大学学【xué】习【xí】,并符合国【guó】外大学学位授【shòu】予条件的学【xué】生,颁发国外大学学士【shì】学位证书。

第九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详情参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十条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jīn】、国【guó】家助学金、国家助学【xué】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kuǎn】、勤工助【zhù】学、学费减免、社会专项资助【zhù】基金等【děng】进行资助。

第十一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

监督电话:0851-88675692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s://zsw.g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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