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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57:43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wéi】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西南交【jiāo】通大学希【xī】望学【xué】院招生【shēng】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zhāo】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xì】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bǎo】证【zhèng】招生工作【zuò】正常顺【shùn】利进【jìn】行【háng】,西南【nán】交通大学希望学院依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yù】法【fǎ】》《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dìng】、法规,并【bìng】结合学院具体情况【kuàng】,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xiào】全称为西南交【jiāo】通大学希【xī】望【wàng】学院,简称希望【wàng】学院【yuàn】;英文名为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Hope College。

第三条 西南交通大学【xué】希望学院是【shì】由【yóu】教【jiāo】育部【bù】批【pī】准成立,由西南交【jiāo】通大学举办的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工科类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办学属性为【wéi】非【fēi】营利性【xìng】,办学层次为全【quán】日制普通本科,含全日【rì】制普通专科【kē】。

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shěng】成都市金堂【táng】县【xiàn】学府大道8号【hào】(成都校区),注册地【dì】址南充校区因学校已【yǐ】迁往【wǎng】成都办学,南充【chōng】校区不再进行招生【shēng】及【jí】教学任务。

第五条 学习年限:本科四年(建筑学五年);专科三年。

第六条 毕业证与【yǔ】学位证:学生学习期满【mǎn】修读完【wán】本【běn】专业【yè】教学计划全部内容,成绩【jì】合格,达【dá】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西南【nán】交通大【dà】学【xué】希望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授予的学士学位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西【xī】南交通大学【xué】希望学院设立招【zhāo】生委员【yuán】会及【jí】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负【fù】责审议招【zhāo】生政策【cè】、制度和程序【xù】,建立监督和协调机【jī】制,维护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公【gōng】平【píng】公正。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dìng】招生章程及相关【guān】规定并组织实【shí】施,决定具体招【zhāo】生【shēng】计划,讨论决定职责【zé】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八条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yuàn】招生办公室是【shì】西南【nán】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组【zǔ】织和实施【shī】招生工作的常设机【jī】构,具体负责学【xué】院【yuàn】招生日【rì】常工【gōng】作。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专【zhuān】业及招【zhāo】生【shēng】计划以各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同时【shí】根据教育部规【guī】定,我校预留【liú】计划为【wéi】本科招生计划。预留计【jì】划的【de】使用由我校招【zhāo】生【shēng】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相【xiàng】应省级招生【shēng】管【guǎn】理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十条 根据【jù】各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què】定【dìng】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bān】控制在120%以【yǐ】内【nèi】。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按相关省份的规定,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tiáo】 西南交通【tōng】大学希【xī】望学院认可【kě】四川省制定的加【jiā】分政策,也【yě】认可其他招生省(自治【zhì】区【qū】、直辖市)招委会制定的、面向全【quán】国【guó】普通高校的加分【fèn】政策。

第十二【èr】条【tiáo】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wǒ】校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guān】补【bǔ】充规定。新生入【rù】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shí】反映考生【shēng】情况【kuàng】而被录【lù】取的,本校将保【bǎo】留【liú】退档权【quán】利。

第二节 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tiáo】 以公平、公【gōng】开【kāi】、公正为【wéi】原则【zé】,以全国普通高【gāo】等学院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当地“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对实行新高考方案【àn】的省份选【xuǎn】考科目及【jí】录取【qǔ】规则,以各【gè】省(自【zì】治区、直辖【xiá】市)公布的办法为准。

第十【shí】五条 实【shí】行平【píng】行志愿的省份【fèn】,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xiān】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àn】投档分数和专【zhuān】业志愿顺【shùn】序【xù】安排【pái】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wén】史类按语【yǔ】文、文科综合【hé】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zōng】合【hé】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néng】满【mǎn】足录取【qǔ】时【shí】,服从专【zhuān】业【yè】调剂【jì】的,将其【qí】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shí】六【liù】条 实行顺【shùn】序志愿【yuàn】的省份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shùn】序及分数高低【dī】依次录【lù】取,在【zài】第一志愿【yuàn】报考【kǎo】西南【nán】交通大【dà】学希望学院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kǎo】生【shēng】档案。

第十【shí】七条 在同档专业【yè】志愿内【nèi】,按照【zhào】考生高考成【chéng】绩由高到【dào】低依次录取。当考生【shēng】所【suǒ】报【bào】专【zhuān】业志愿都【dōu】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将调录到【dào】其【qí】它未录取满【mǎn】额的【de】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dì】十八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shōu】应【yīng】试【shì】外语语种为【wéi】英语的考生。非英语【yǔ】专业不【bú】限【xiàn】制考【kǎo】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shēng】进校后【hòu】均以英语作【zuò】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yǔ】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考虑。

第十九条 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jiè】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lù】取【qǔ】比【bǐ】例【lì】。

第二十条 在录取过【guò】程【chéng】中,将依照【zhào】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shēng】行政主【zhǔ】管【guǎn】部门的规定【dìng】,根【gēn】据生源情况【kuàng】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新生的学费和住宿【xiǔ】费标准严格按【àn】照省发【fā】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chǎng】监管局有关政【zhèng】策执行。服务【wù】性收【shōu】费【fèi】和代收费按照【zhào】规定的项【xiàng】目,坚持学生自【zì】愿、不得营【yíng】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èr】十二条 为【wéi】保证家庭【tíng】经【jīng】济困【kùn】难学生顺利【lì】完成【chéng】学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 除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zhāo】办统一公布的录【lù】取【qǔ】信【xìn】息外,我校将【jiāng】在学校招生处官【guān】网上公布录【lù】取结果【guǒ】;考【kǎo】生亦【yì】可【kě】通过学校招生办公【gōng】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wjtuhc.cn

电子邮箱:1779768566@qq.com

联系电【diàn】话:028-67935795、67935868、6793588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成都校区)

第二【èr】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xué】院纪检监察部【bù】门的监【jiān】督【dū】下进行。监督电【diàn】话:028-67935801。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chéng】由学校招生【shēng】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zhōng】介【jiè】机构和【hé】个人【rén】进行招生,不收取【qǔ】任何与招生相【xiàng】关的额外【wài】费用【yòng】。

第二十六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fàn】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相【xiàng】抵触【chù】,以【yǐ】国【guó】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hé】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