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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4:44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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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shēng】工作【zuò】顺利进行,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mín】共和国【guó】高【gāo】等教育法》和【hé】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jié】合【hé】重庆工程职业技【jì】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zhí】业技术学院  学【xué】校【xiào】标识码【mǎ】:4150012759

第四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jiān】和批准【zhǔn】单位:2001年【nián】成立,教育部【bù】批准设置院校文号:教【jiāo】发函〔2001〕146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dì】九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quán】街道南【nán】北大【dà】道南段1111号  邮【yóu】编:402260

第十条 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bàn】的公办【bàn】全日【rì】制普【pǔ】通高等职【zhí】业院【yuàn】校。学校始【shǐ】建于【yú】1951年,2010年建【jiàn】成国家示【shì】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nián】建成国【guó】家优质高职院校【xiào】,同年被【bèi】遴选为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和专【zhuān】业建设计【jì】划建设单位【wèi】,2021年入选【xuǎn】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hé】专业群建设计【jì】划单位。

学校地处重庆市江津区,校园【yuán】占地近1300余亩,校舍【shě】建筑面积近【jìn】40万余【yú】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超过【guò】50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zhèng】用【yòng】房面积近20平方米。现有【yǒu】全日【rì】制专科在校学生【shēng】15000余【yú】人【rén】,年【nián】均【jun1】国际教【jiāo】育【yù】、培训学生200余【yú】人【rén】,年均继续教育培训超4万【wàn】余【yú】人次。学校设有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大数据与物联【lián】网学院、土木工【gōng】程学院【yuàn】、财经与旅游学院、资源与安全学院、测绘地理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教【jiāo】学院部,开设【shè】58个【gè】高职专科专业,专业【yè】全【quán】面【miàn】契合重庆市以大【dà】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了以机电【diàn】一【yī】体【tǐ】化技术【shù】国家双高专【zhuān】业群为龙头【tóu】的国家级重点/骨干专业14个,带动现代【dài】移【yí】动通信技术、工程测【cè】量技【jì】术【shù】等市级A类高水平专业群迭代发展。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zhuān】任教师【shī】的比例71.17%,具【jù】有高级职称【chēng】教师占专【zhuān】任教师的比例36.84%。其中【zhōng】,教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60余人,副【fù】教授【shòu】(含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近【jìn】300人【rén】;博士近100人;“双【shuāng】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近【jìn】80%。学【xué】校【xiào】图馆藏纸质【zhì】图【tú】书120万余【yú】册,电子图【tú】书140万册,电子【zǐ】期刊4万余册,并建有资源丰【fēng】富的共【gòng】享【xiǎng】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云平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高考录取工作,研究决定重大录取政策的调整。

第十二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zhǐ】导【dǎo】处,在招生【shēng】委员会【huì】的领导【dǎo】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yǒu】关规定【dìng】的贯彻执行【háng】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对象、范围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四条【tiáo】 招生【shēng】范【fàn】围及【jí】计划:面向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计划详【xiáng】见各省(自治【zhì】区【qū】、直【zhí】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监测【cè】技术【shù】、无人机应用【yòng】技术【shù】、药品质量【liàng】与安全、新【xīn】能【néng】源汽车技术、建设【shè】工程管【guǎn】理、建筑室内【nèi】设【shè】计【jì】、国土资【zī】源调查与管理、智能【néng】网联汽【qì】车技术、研【yán】学旅行管理与服务学费【fèi】6250元【yuán】/年,园林【lín】工程技术学【xué】费8000元【yuán】/年,产品艺术设计、视觉传【chuán】达设计专业学【xué】费8600元/年,人物形象设【shè】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11500元【yuán】/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中【zhōng】外合作办学)、软件【jiàn】技术(中外合【hé】作办【bàn】学)、工业机器人【rén】技术(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学费17000元/年,其余专业学【xué】费7300元/年。

2024年按专业【yè】类招生的学【xué】费标准:艺术【shù】设计类学费【fèi】8600元/年,计算机类、通信类、旅游类、汽车制造类、安全类学费7300元【yuán】/年,环境保护类学费6250元/年,专【zhuān】业【yè】分【fèn】流后,按各专业标【biāo】准收费。

住宿【xiǔ】费标准:A类(四【sì】人【rén】间【jiān】)1200元/人/年;B类(六人间)1000元/人/年;C类(六【liù】人【rén】间)800元/人/年。详细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https://zsxt.cqvie.edu.cn/)公示【shì】。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xiào】将按【àn】学【xué】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shí】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学【xué】费和住【zhù】宿【xiǔ】费。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qǔ】规【guī】则:严格按照【zhào】教育部【bù】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de】规定,贯【guàn】彻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yuán】则,德【dé】智体美劳全面【miàn】考核、综合【hé】评价、择优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xiào】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shēng】外【wài】语【yǔ】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kè】程统一为【wéi】英【yīng】语。

3.专业确定: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píng】行【háng】志愿模式、院【yuàn】校专业组平【píng】行志愿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lù】取【qǔ】专业。考生投档成绩【jì】相同时,按所在【zài】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fèn】排序规则确定位次。专【zhuān】业志愿无法满足时【shí】,对【duì】服从调剂志愿【yuàn】的【de】考生按分数从【cóng】高到低【dī】调剂志【zhì】愿【yuàn】录取,不服从调剂【jì】的考【kǎo】生,则予以退档处【chù】理。专业不设【shè】分数级【jí】差。

(3)艺术【shù】(美【měi】术)类考【kǎo】生录取顺序:按所【suǒ】在招生【shēng】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lù】取。

4.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lèi】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xué】一学期后按我【wǒ】校【xiào】相关规定【dìng】执行专业分【fèn】流。艺术设计【jì】类【lèi】(含产【chǎn】品【pǐn】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shè】计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应用技术【shù】、计算机网络技【jì】术【shù】、软【ruǎn】件技术【shù】、大数据技术、人【rén】工智能技术应【yīng】用、工业互联【lián】网【wǎng】技术专【zhuān】业),通信类(含现代移动通信技【jì】术、智【zhì】能【néng】互联网络技术专业),旅游类(含旅游【yóu】管理【lǐ】、研学旅【lǚ】游管理与【yǔ】服务【wù】专业),汽车【chē】制造类(含新【xīn】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lián】汽【qì】车技术专业【yè】),安全类(含安全技【jì】术与管理、职业健康安全技术【shù】专业),环境保护类(含环境监测技术【shù】、环境【jìng】工程【chéng】技术【shù】专业)。

5.我校中外【wài】合作【zuò】办学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huà】技术(中【zhōng】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代码460301H;软件技术(中外【wài】合【hé】作办学),专【zhuān】业【yè】代码510203H;工业【yè】机器人技【jì】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460305H。上【shàng】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yè】的教【jiāo】育【yù】部备案许可证编号GOV50RUA03DNR20211202N。

6.身体健康【kāng】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jiāo】育部、卫生【shēng】部【bù】和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制【zhì】定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dìng】。艺术设【shè】计类(含视觉传达设【shè】计、产品艺术【shù】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yì】术【shù】设【shè】计专业不招【zhāo】收色盲【máng】、色弱【ruò】考生。为进一【yī】步促进学生就业【yè】,建议报考旅游类【lèi】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yè】用工标准衡量【liàng】自身视力【lì】、身高、形【xíng】象【xiàng】等身体条【tiáo】件要求【qiú】后谨慎报考。

7.执行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教【jiāo】育主管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xué】校的招生【shēng】政策,认可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规定的考生加分【fèn】、降分【fèn】条【tiáo】件【jiàn】和投【tóu】档规定。

8.中外合作办学专【zhuān】业【yè】只录取【qǔ】有专业志愿的【de】考生,不录取调【diào】剂志愿的【de】考生,入校后不得【dé】转入【rù】非中外【wài】合作办学专业【yè】学习。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qī】条 资助【zhù】政策:我校按照【zhào】国【guó】家相关【guān】资助政策规【guī】定,设有【yǒu】完善的奖助贷资【zī】助体系,符合条【tiáo】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国家奖助学【xué】金:每年约33%的在校学生可享国家奖【jiǎng】助学金【jīn】。其中【zhōng】,国家奖学【xué】金8000元/生.年;国家【jiā】励志奖学【xué】金5000元【yuán】/生【shēng】.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shēng】.年【nián】、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500元【yuán】/生【shēng】.年。

2.学校【xiào】奖学金【jīn】:设立校长【zhǎng】荣誉奖学金(2000-20000)元/生.年;此外,还【hái】设立有【yǒu】学习综【zōng】合奖【jiǎng】学金【jīn】(1500-2000)元/生.年、学【xué】习优胜【shèng】奖1000元/生.学期、学【xué】习进步【bù】奖600元/生【shēng】.学期。

3.专项奖学金:设立境外交【jiāo】换【huàn】生专项奖【jiǎng】学【xué】金,用于鼓励【lì】学【xué】生参加境外【wài】交换学习。

4.校企合作企业奖学金:部分校企合作企业在合作专业设置广联达、颉达等企业奖学金(300-5000)元/生·年不等。

5.勤工助【zhù】学金:学校为贫困生提供【gòng】勤工助学【xué】岗位【wèi】,全年发放【fàng】勤工助学【xué】金超过【guò】165万元。

6.特殊困难补【bǔ】助:学校【xiào】为【wéi】家庭经济特别困难【nán】的学生提供特殊困【kùn】难补助,帮助学生完成学【xué】业。

7.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新生报到入学【xué】前可在生【shēng】源地教育行政管【guǎn】理部门【mén】下属的学【xué】生资【zī】助管理中心或指【zhǐ】定的【de】商业银行申【shēn】请办理【l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shí】八【bā】条 学【xué】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dìng】的全部【bù】课【kè】程,成绩合【hé】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chóng】庆工程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cè】的全日制普通高【gāo】等【děng】教育高职(专科【kē】)毕业证书

第十九【jiǔ】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zài】3个月内按【àn】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fù】查内容【róng】及处理【lǐ】按照《普【pǔ】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guī】定》第十一条执行。

第【dì】二十【shí】条 纪检监【jiān】督:学校纪检监【jiān】察【chá】部门负责【zé】对【duì】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23-61065930。

第二十一【yī】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tuō】任何中介机构【gòu】和个人代办【bàn】招生事【shì】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tí】,请直【zhí】接【jiē】与我校招生部门【mén】联【lián】系,否【fǒu】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bú】负责。

第二十二条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1065333、61065444,61065970(中外【wài】合作办【bàn】学专业)

在【zài】线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微信公众【zhòng】号(CQVIEZJC),学校首页“智能小【xiǎo】E”——重庆工程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yuàn】招生咨询平台

学校网址:http://www.cqvie.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xt.cqvie.edu.cn

邮箱:cqviezjc@cqvie.edu.cn

监督电话:023-61065930

第二十三条 未尽事【shì】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shēng】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zhí】行。如遇国【guó】家法【fǎ】律、法【fǎ】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cè】变化,以变【biàn】化后的规【guī】定【dìng】为准【zhǔ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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