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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47:48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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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总 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yuàn】和考生的合法权【quán】益,确【què】保【bǎo】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jù】《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hé】教育主管部【bù】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shì】)的【de】招生录取【qǔ】政【zhèng】策与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海联职业【yè】技【jì】术学院招生【shēng】章程【chéng】。

第一章 学校概况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shù】学院创建于1999年,是经【jīng】重庆市人民【mín】政府批准、教【jiāo】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生【shēng】计划、面【miàn】向全国【guó】招生【shēng】的民办全日制【zhì】普通高等【děng】专科院校。

第一条 学院名称: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识别代码:4150012754。

第【dì】三【sān】条 学院注册地址【zhǐ】:重庆市渝北区回兴【xìng】街道兴科二【èr】路1号。

第四【sì】条 学院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bà】区【qū】童家桥街道壮志路2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招【zhāo】生【shēng】计划【huá】:详【xiáng】见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信息报。

第八条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chéng】普通专科教育【yù】培【péi】养方案要求的各项内【nèi】容,经全面【miàn】审查合格准【zhǔn】予毕业者,颁发【fā】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zhù】册【cè】的重庆海联【lián】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专【zhuān】科毕【bì】业证

第九条 办学属性:非营利性

第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院成【chéng】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miàn】负责学院招生工作【zuò】。学院理事长担任领【lǐng】导小【xiǎo】组组长,学院【yuàn】院长【zhǎng】、学【xué】院党委书记【jì】和分管宣传、教学、学生【shēng】、财务【wù】后勤、人事、纪检工【gōng】作的副【fù】院长担任领【lǐng】导【dǎo】小组副组长。领【lǐng】导小组【zǔ】成员由招生【shēng】处、学院办公【gōng】室、新闻【wén】中心、网络中心、就业处、后勤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 办学条件

学院举办方为【wéi】重【chóng】庆新元投资有限公【gōng】司【sī】,重庆【qìng】新元投资有【yǒu】限公【gōng】司由重【chóng】庆昭信教育【yù】科技集团携手【shǒu】丹墀置业发展【zhǎn】有限【xiàn】公司共同组建,举【jǔ】办方教【jiāo】育学【xué】术科研实力雄厚,聚集优质丰富的教育咨源,为【wéi】学院发展【zhǎn】赋能。

学【xué】院办学场地【dì】产权的有199442平方米,非学【xué】院产【chǎn】权的【de】有200000平方米:独【dú】立使用【yòng】150000平方米,共【gòng】同使用50000平方米。非学院产权校【xiào】舍【shě】建筑面积合计(独立使用):143019平方米,其中教【jiāo】学科研【yán】及辅【fǔ】助用房(独立使用)93975平方【fāng】米,行政办公用房(独立使用)5064平方米,学生【shēng】宿舍(独立使用):41680平方米,教学科研实习仪【yí】器【qì】设备资产值(学院【yuàn】产权):3207.3万元,非【fēi】学院产权【quán】:3.5万元【yuán】。图书(学【xué】院产权纸质):44.6778万册,电子图书【shū】13.9万册。

学院现有24个专业,在校学生7000余人,教职工近377人。

第四章 专业要求    

学院现有空【kōng】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wèi】、民【mín】航运输服务【wù】、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rén】机应用技术、无【wú】人机【jī】测【cè】绘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yàn】技【jì】术、智【zhì】能【néng】网【wǎng】联汽车技术、航空地【dì】面【miàn】设备维修、虚拟现实技术【shù】应用、民【mín】航【háng】安【ān】全【quán】技术管理、高速铁【tiě】路客运服务、航空物流【liú】管理、旅游管理、定制【zhì】旅行管理【lǐ】与服务【wù】、法律事务、工程【chéng】造价、社区【qū】康【kāng】复、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跨境【jìng】电【diàn】子商务、飞行【háng】器数【shù】字化制造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智【zhì】慧旅游技术应用【yòng】共24个专业,在【zài】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

学院按教育部【bù】、卫生【shēng】部和中国残疾人【rén】联【lián】合会制定【dìng】的《普通【tōng】高等学【xué】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jiàn】》执行。为进【jìn】一步促进【jìn】学生【shēng】就业,报考航空类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人【rén】标准按照【zhào】下列航空类专业报【bào】考条件录【lù】取:

第一条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男生【shēng】身高172CM—184CM,女生身【shēn】高163CM—175CM或踮足而【ér】立时手指须触及【jí】212CM;身心健康,无精【jīng】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néng】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lèi】慢性疾病;面部、颈部、手部及【jí】其他【tā】部【bù】位无纹身、明【míng】显疤痕、胎【tāi】记【jì】;无【wú】色盲、色弱、斜【xié】视;听力正常,无残疾耳;无犯罪【zuì】史。

第二条 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别在【zài】170CM和160CM以上;身心【xīn】健康【kāng】,无精神病【bìng】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lèi】慢性疾【jí】病;面部【bù】、颈【jǐng】部、手部【bù】及其他部位无【wú】纹身、明显疤【bā】痕、胎【tāi】记;无色【sè】盲、色弱、斜【xié】视【shì】;听力正常,无残疾【jí】耳;无犯罪史。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一条 录取的总【zǒng】原则:贯彻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透明的原则【zé】,德智体【tǐ】美【měi】劳全面【miàn】考核、综合评价、择【zé】优录取【qǔ】新生

第二条 调档比例:根据【jù】本院校在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de】招生计划【huá】和各省【shěng】的【de】生【shēng】源情【qíng】况确定调档比【bǐ】例。

第三条 录取操作办法:

1.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和院校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执行各省的政策。

2.对【duì】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认可各省(自治区【qū】、直辖【xiá】市【shì】)加降分政策。

第四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招生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五条 外【wài】语语种:学院【yuàn】招生专业不限【xiàn】外语语种,入【rù】学后公【gōng】共外语统一为【wéi】英【yīng】语。

第六条 对于报考学院且符合国家【jiā】及各【g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dìng】的加【jiā】分和降分条件的【de】进【jìn】档考生【shēng】,从高分到低分遵【zūn】循考生志【zhì】愿结合【hé】身【shēn】体条件进行专业录【lù】取。

第六章 新生报到    

按照教育部的相【xiàng】关规定,新生应【yīng】在学【xué】院规【guī】定期【qī】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shí】入学【xué】者,应向学院【yuàn】请假。未请【qǐng】假或【huò】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gé】。新生入学【xué】后,学【xué】院将在三【sān】个月内【nèi】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jìn】行复查,复查【chá】不合格者,学院将按相【xiàng】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助贷学金

第一条【tiáo】 学费:学院收费【fèi】标准【zhǔn】按渝价[2011]113号、渝价[2011]441号、渝价[2013]52号文件以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mén】核【hé】准的标【biāo】准执行,具体为【wéi】8800元【yuán】/年—11900元/年。各【gè】专【zhuān】业具体收费标准详【xiáng】见我院官网【wǎng】。

第二【èr】条 住宿费:住宿【xiǔ】费收费标【biāo】准【zhǔn】为2680元/年(详细情【qíng】况【kuàng】见本院公示栏的常年公示【shì】)。

学生退【tuì】学【xué】(转学)退费办法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如因【yīn】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xué】业,学院【yuàn】按学生实际【jì】学习时间和实际【jì】住宿时间,根据重【chóng】庆市民办教【jiāo】育【yù】收费管理暂【zàn】行【háng】办法实【shí】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按【àn】照资助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hé】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kě】申【shēn】请国家奖助学【xué】金,其标准【zhǔn】为【wéi】: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nián】;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5000元/生【shēng】/年;一等国家助学【xué】金【jīn】:4500元/生【shēng】/年、二等国家助【zhù】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nián】。

当【dāng】年入学的新【xīn】生【shēng】,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lǐ】部门下属的【de】学生资助管【guǎn】理中心申请办【bàn】理【lǐ】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款。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bīng】役、招收为【wéi】士官、退役后复学【xué】或入学的学生享受学【xué】费补偿、国家【jiā】助【zhù】学【xué】贷款【kuǎn】代偿、学【xué】费减免等政策,其标准【zhǔn】为每生每年【nián】不高【gāo】于16000元。

除【chú】此以【yǐ】外,学院还设有蓝天奖学金、创新【xīn】实践标【biāo】兵奖【jiǎng】学金和【hé】校长奖学金,其标【biāo】准为:一等蓝天奖【jiǎng】学金:1000元/生/年、二【èr】等蓝天奖学【xué】金:800元/生/年、三等【děng】蓝天【tiān】奖学金:500元【yuán】/生/年【nián】;创新实践标兵【bīng】奖学金:1000元/生/年;校【xiào】长【zhǎng】奖【jiǎng】学金:5000元/生/年。

第八章 声明    

学院从【cóng】不委托任何【hé】单【dān】位和【hé】个人代办招生事宜【yí】,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qǐng】直接与学【xué】院招生部门联系。否【fǒu】则,出现任何【hé】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65763777

招生部门: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 023-65763111、65763222

我校微信(重庆海联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或cqhlzyxy)、新浪/腾讯微博:重庆【qìng】海联职【zhí】业【yè】技术【shù】学院。

学院网址:www.hailian.cn

招生网站:www.hailian.cn

本章程由重【chóng】庆海联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办【bàn】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guó】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huà】后的规【guī】定【dìng】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