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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4:43:43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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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yù】法【fǎ】》等法【fǎ】律法规及教育【yù】部【bù】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院【yuàn】)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345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359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的原【yuán】则,坚决执行【háng】招生政策【cè】规定和纪【jì】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xué】院创办【bàn】于1979年,是【shì】经湖南省人民【mín】政府【fǔ】批准设立【lì】、公办的全日制高等【děng】职业院校。学校占地【dì】面积366.2亩,建筑【zhù】面积11.5万平方米,开设有【yǒu】药学【xué】、中药学等18个专业,药学【xué】专业群、食品质量【liàng】与安全专业【yè】群列【liè】入湖南省楚怡【yí】高水平【píng】高职专业群【qún】建设计划。经过45年的积累【lèi】,学校已建成食品【pǐn】、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大【dà】健康类专业的【de】高技【jì】术技【jì】能人才【cái】培【péi】养体系。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lèi】别【bié】:普通类、职高对口类、单独招【zhāo】生类(限湖【hú】南【nán】)。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七条 学【xué】校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负【fù】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guī】模确【què】定、政策制订【dìng】等【děng】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shēng】录取【qǔ】期间,学【xué】校纪检监察【chá】室对【duì】招生【shēng】录取工作进【jìn】行全程【chéng】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xù】、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xué】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shè】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méi】有委托【tuō】社【shè】会机构招【zhāo】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gè】人【rén】宣传与我【wǒ】校有合作、可以通【tōng】过“内【nèi】部指标【biāo】”方式确保【bǎo】考【kǎo】生【shēng】录取【qǔ】的,考生可【kě】第一时【shí】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de】可向公安【ān】机关【guān】反映。

第十条【tiáo】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shēng】政策和招生纪【jì】律,对于在招【zhāo】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lǐ】办【bàn】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zhāo】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suǒ】确定的【de】程序和规定进【jìn】行处理。欢迎【yíng】考【kǎo】生、家【jiā】长【zhǎng】及社会【huì】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重庆四川安徽云南山东江西陕西等十二个【gè】省市【shì】招生,招生计划【huá】的【de】分【fèn】配原则和办法,主要是以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实训【xùn】条件等专业评【píng】价指标具体【tǐ】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bié】,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huá】确定后,以各【gè】省招【zhāo】生考试机构【gòu】公【gōng】布【bù】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shí】二【èr】条 根据【jù】国家有关规【guī】定,学生入【rù】学时必【bì】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jiān】缴纳学【xué】杂【zá】费。经【jīng】湖南省物【wù】价局、湖南省财政厅【tīng】和湖南省教育厅【tīng】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收费。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如下表: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学费(元/年)
药学院药学三年不限科类5460
药物制剂技术三年4600
生物制药技术三年4600
药品质量与安全三年4600
环境监测技术三年4600
中药学院中药学三年5460
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三年5460
中药制药三年5460
中医养生保健三年5460
经管学院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方向)三年4600
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电子商务方向)三年4600
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三年4600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三年4600
食品学院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三年4600
食品质量与安全三年460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年460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烘焙方向)三年4600
餐饮智能管理三年4600
食品营养与健康三年46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规【guī】定的【de】学校负责、纪【jì】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就业处【chù】负责录取的【de】体制,招生录【lù】取严格【gé】遵守教育部【bù】、省招【zhāo】生办公室的【de】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kǎo】生【shēng】高考成绩为基本【běn】依据,本着【zhe】公平、公正、公开的【de】原【yuán】则,综合衡量德智【zhì】体【tǐ】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qián】提【tí】下,制定具体录取【qǔ】标准【zhǔn】,按【àn】照专业分类录取。

第十五【wǔ】条 根据【jù】生源情况【kuàng】确定投档比例,投【tóu】档比例【lì】一般控制在招生计【jì】划的100%-120%以内【nèi】,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lì】内作【zuò】适【shì】当调整【zhěng】。

第十六条 在思想政【zhèng】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jiàn】康状况【kuàng】检查合格、统考成【chéng】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符合湖南【nán】食品药品【pǐn】职【zhí】业学院【yuàn】投档要【yào】求的情况【kuàng】下,学校依【yī】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十七【qī】条 专【zhuān】业录取【qǔ】按考生所【suǒ】填专业志愿【yuàn】顺【shùn】序从高【gāo】分到低分录【lù】取【qǔ】。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xià】,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十八条【tiáo】 考生所【suǒ】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qǔ】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gēn】据考生总成绩并兼【jiān】顾单【dān】科成【chéng】绩,调剂到招【zhāo】生计划有空额的专【zhuān】业录取,否则【zé】作退档处理【lǐ】。

第十九条【tiáo】 所有专业均【jun1】不需要【yào】英语【yǔ】口试。学校公共外【wài】语【yǔ】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nián】度《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照顾加分【fèn】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yǐ】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shēng】办公示【shì】通过的各【gè】种【zhǒng】符【fú】合优录【lù】条件的考生,学校在【zài】同【tóng】等【děng】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shí】一条 对于末位同分【fèn】的【de】考生,依据以下【xià】排序【xù】原【yuán】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总成绩相【xiàng】同时,按【àn】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pái】序【xù】录【lù】取。

第二十【shí】二【èr】条 食【shí】品、药品类专业因用【yòng】人【rén】单位对考生身体【tǐ】素质有一定【dìng】要求,请“转氨酶异常”或患有乙【yǐ】肝等【děng】传【chuán】染【rǎn】病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药学、药品【pǐn】质量与安【ān】全、药物制剂技术、生【shēng】物制药技术、中药【yào】学、中【zhōng】药材生【shēng】产与加工、中药制药专业不【bú】招收色盲【máng】、色弱【ruò】、单色识别不清等色【sè】觉异常【cháng】考生;化妆品【pǐn】经营与管【guǎn】理专业不招收【shōu】色盲考生。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二十四条【tiáo】 根据【jù】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学校【xiào】设有【yǒu】国【guó】家奖【jiǎng】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助学金、国家退役助【zhù】学【xué】金、学校奖助学金及【jí】多【duō】项企业奖助学【xué】金,并在校内设【shè】有【yǒu】勤【qín】工助学岗位。符合条件【jiàn】的学【xué】生【shēng】入校后即可申请,家【jiā】庭【tíng】经济困【kùn】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zhī】书,到户口所在地【dì】教育局申请最高1.6万元的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èr】十【shí】五条【tiáo】 录【lù】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jiāo】育部、原【yuán】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zhì】品【pǐn】德考核和【hé】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bào】考【kǎo】普通高校招生【shēng】考试或对【duì】口【kǒu】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xué】生【shēng】对【duì】提供的信息真实性【xìng】负责。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xué】后3个【gè】月内,学校按【àn】照招生【shēng】政策规【guī】定对新生报名资格【gé】、身心状【zhuàng】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jí】相【xiàng】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fù】查【chá】复【fù】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jīng】查实【shí】,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对于弄【nòng】虚作假情节严重【chóng】或涉嫌冒名【míng】顶【dǐng】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d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tōng】过“阳光高【gāo】考”平【píng】台和【hé】学【xué】院官网向社会发布【bù】,对于各种媒体节【jiē】选公【gōng】布的章程内容【róng】,如理【lǐ】解有误,以学校公【gōng】布的完整【zhěng】招生章程为准。

第【dì】二十九条【tiáo】 本【běn】章【zhāng】程适用于【yú】我校【xiào】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shǔ】于湖南【nán】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如遇上【shàng】级招生政【zhèng】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zhèng】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学士路345号

邮政编码:410208

招生咨【zī】询电【diàn】话:0731-83868518、0731-84351401

招生咨询邮箱:1337850996@QQ.com

招【zhāo】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hnyzy.cn/zsw/

监督投诉电话:0731-83868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