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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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děng】教育【yù】法》等法律法规及教【jiāo】育部有【yǒu】关规定,结合学【xué】校【xiào】(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外贸路1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2597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院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tiáo】 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遵循【xún】“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透明”的原则【zé】,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jì】律要【yào】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xué】校以1954年成立的湖南省粮食【shí】学校【xiào】和1978年【nián】成立的湖南【nán】省【shěng】对【duì】外经济贸【mào】易【yì】学校为前【qián】身,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mín】政府批准【zhǔn】、教育部备案,两校合并成立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湖南省教【jiāo】育厅主管。现【xiàn】有【yǒu】全日制在校学生10500多人【rén】。学校对【duì】接湖【hú】南外【wài】经贸、电【diàn】子商务【wù】、旅游服务等产【chǎn】业,构建3个双一流专业群和2个楚怡高水平专业群。学校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均稳【wěn】居【jū】全省高【gāo】职院校前列,连续10年承办湖南省外经贸【mào】类高校毕业生【shēng】供需见【jiàn】面会,享有【yǒu】湖【hú】南外经贸“黄埔【pǔ】军校”的美誉。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yán】究决【jué】定【dìng】本校招【zhāo】生【shēng】规模确【què】定、政【zhèng】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zhāo】生就业与校企【qǐ】合作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gōng】作。
第【d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立【lì】由【yóu】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bù】门组成的招【zhāo】生监【jiān】督小组【zǔ】对招【zhāo】生录【lù】取工【gōng】作进【jìn】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zhèng】。
第【dì】九条 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严格【gé】执行教育【yù】部【bù】和省教【jiāo】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学校【xiào】没有与任【rèn】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hé】作,没有委托社会【huì】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jī】构和个人宣【xuān】传与我校有【yǒu】合作、可以【yǐ】通过“内部【bù】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de】,考【kǎo】生【shēng】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fǎn】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yìng】。
第十条【tiáo】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hé】招生纪律,对【duì】于在【zài】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guó】家【jiā】教育【yù】考【kǎo】试违规处【chù】理【lǐ】办法》(教育【yù】部【bù】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wéi】规行为处【chù】理暂行办法》(教育【yù】部令36号)所确定【dìng】的程序和规【guī】定进行处【chù】理。欢迎考生、家【jiā】长及社会对我【wǒ】校招生工作进【jìn】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一条 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共【gòng】计4850人,其中含普通【tōng】招【zhāo】生【shēng】计划2400人,单独招生计划2450人【rén】(实【shí】际计划数以湖【hú】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zhǔn】,单独【dú】招生计划仅针对湖【hú】南省考【kǎo】生【shēng】)。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浙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江西等省份招【zhāo】生。学校依【yī】据近三年来毕业【yè】生【shēng】就业情况和【hé】各省、直【zhí】辖市和自治区的生【shēng】源【yuán】情况【kuàng】,确定2024年各省【shěng】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各省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qiú】以生【shēng】源所在省教【jiāo】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学院 | 专业 | 学制 | 学费标准 | 选科或文理要求 |
国际商务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三年 | 38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国际商务 | 三年 | 35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38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国际金融 | 三年 | 35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商务管理 | 三年 | 35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三年 | 35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商务外语 | 商务英语 | 三年 | 352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应用日语 | 三年 | 352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应用韩语 | 三年 | 32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应用法语 | 三年 | 352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应用西班牙语 | 三年 | 352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会计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38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38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财富管理 | 三年 | 35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会计信息管理 | 三年 | 38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 | 三年 | 38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跨境电子商务 | 三年 | 38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三年 | 38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506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78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软件技术(工业网络) | 三年 | 78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软件技术(智能工业) | 三年 | 78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旅游 | 旅游管理(国际旅游) | 三年 | 506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国际酒店) | 三年 | 506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空中乘务 | 三年 | 88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空中乘务(安检) | 三年 | 88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艺术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750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平面艺术设计) | 三年 | 82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电商平面UI设计) | 三年 | 82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文化创意与策划 (新媒体策划与运营) | 三年 | 60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文化创意与策划 (新媒体采编与设计) | 三年 | 60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三年 | 8250 |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
备注:1.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hú】南【nán】省物【wù】价【jià】主【zhǔ】管部门审核为准,多【duō】退少补;所有专业招【zhāo】生计划【huá】以各生源所【suǒ】在【zài】省教【jiāo】育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2.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xū】求,空中乘【chéng】务专业男士【shì】一般应在172-185cm;女【nǚ】生162-175cm;空中乘务(安检)专业【yè】男士一般应在170cm(含)以上;女生160cm(含)以上,请达【dá】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yè】困难。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xiào】严格【gé】执行教育【yù】部规定的【de】“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yán】格遵守教育部、省招【zhāo】生办【bàn】公室的【de】有【yǒu】关政【zhèng】策【cè】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jì】为基本依据,以公平、公正、公【gōng】开为原则,综合【hé】衡量【liàng】,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以省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wéi】准,在保证【zhèng】完【wán】成【chéng】招生计【jì】划的【de】前提下,根据【jù】考生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按照规定【dìng】批次时间录取。
第十六条 学【xué】校根【gēn】据生源情【qíng】况确【què】定投档比例【lì】,投档比例【lì】一般【bān】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10%以内,学校视生源【yuán】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dāng】调整。
第十七【qī】条 专业录取要求:对投档【dàng】至我校【xiào】的考生,原则【zé】上按【àn】照志愿优先原【yuán】则录【lù】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zé】优录取。高考总分【fèn】相同【tóng】的情况下,依据位次顺序录取,考【kǎo】生位【wèi】次根据各省位次排序原则【zé】产生【shēng】。在专业额【é】满【mǎn】的【de】情况【kuàng】下【xià】,将【jiāng】依据考生【shēng】调剂意愿,按照考生其他顺位志愿专业录取【qǔ】,录取【qǔ】结束后不再退【tuì】档。
第十八条 进档考【kǎo】生填报【bào】专【zhuān】业志愿因【yīn】分数未被录取【qǔ】时,若服从专业调【diào】剂【jì】,则根据考生总成绩【jì】并兼顾单科【kē】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zhuān】业录【lù】取,不服【fú】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lǐ】。
第【dì】十九条 学【xué】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shěng】(市、区)的相关规定【dìng】执【zhí】行加【jiā】分优惠【huì】政策。
第二【èr】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xiàn】制【zhì】语种【zhǒng】,只开设【shè】英语公共课。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无男女录取比例。
第二十二条 学【xué】校不【bú】录取诚信有不【bú】良记录【lù】或思【sī】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de】考生。
第二十三【sān】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jiāo】育【yù】部、卫生部、中国残【cán】联印【yìn】发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yì】见》中“学校可以不予【yǔ】录取”条款的考生,学校【xiào】可按“不予【yǔ】录取”执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dì】二【èr】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àn】照教育部、湖南省【shěng】教育【yù】厅【tīng】和我校【xiào】相关【guān】规【guī】定执行。
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学校奖学金和企业【yè】奖学【xué】金等。品学【xu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jīn】(8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jiān】优【yōu】的学生可参【cān】评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yuán】/年);学【xué】业成绩和综合【hé】素质【zhì】优良的学生可参评学【xué】校奖学金【jīn】和【hé】企业奖学金(奖学金【jīn】金额按【àn】学【xué】校相关政策【cè】执行)。
助学金: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申【shēn】请国家助学金和【hé】学校助【zhù】学金,其中国家【jiā】一等助学金【jīn】4400元/年【nián】、国家【jiā】二等【děng】助学金【jīn】33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jīn】2200元/年【nián】、学校助学金2000元/年;退役【yì】士兵可享【xiǎng】受专项国家助【zhù】学【xué】金【jīn】3300元/年。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学【xué】生【shēng】提供勤【qín】工【gōng】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需要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可在入学【xué】前持【chí】相【xiàng】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市(县、区【qū】)教育局【jú】学生资助管理中【zhōng】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xué】贷款。
第二十五【wǔ】条【tiáo】 录取【qǔ】考生的【de】体【tǐ】检标【biāo】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bān】布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chōng】规【guī】定执【zhí】行。
第【dì】二十【shí】六条 录取考生【shēng】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tǐ】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kǎo】普通高校招生考试【shì】或对口招【zhāo】生【shēng】考试时所采【cǎi】集的信息,学【xué】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xìng】负责。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guī】定对【duì】新生报名【míng】资格、身【shēn】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yōu】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liào】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de】问题【tí】,学校将【jiāng】集中研【yán】究【jiū】处理【lǐ】,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chá】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jiǎ】情【qíng】节严重或【huò】涉嫌冒名顶【dǐng】替【tì】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tiáo】 本章程通过“阳【yáng】光高考”平【píng】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fā】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xuǎn】公布【bù】的【de】章程【chéng】内容【róng】,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gōng】布【bù】的完整招【zhāo】生章程为准。
第二【èr】十九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我【wǒ】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zhāo】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外贸【mào】职业学院。如遇【yù】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yǐ】公【gōng】布【bù】的最新【xīn】政策为【wéi】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丁字镇街道外贸路1号。
邮政编码:410200
招生咨询电【diàn】话:0731-88131755、88131756、88131757
招生咨询邮箱:251822385@qq.com
新生咨询QQ群:198258255
招生微信公众号:hnwmzyzsjyc(湘外招就)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zhǐ】:http://www.hnwmxy.com/hezuobangongshi/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131715(纪检监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