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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35:02    发布【bù】: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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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1.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yǒu】关【guān】规【guī】定【dìng】,为【wéi】更好地贯彻教育【yù】部“依法【fǎ】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2.湖北【běi】经【jīng】济学院法商学院(湖北省代码C231)是【shì】经国家教育部批【pī】准成立【lì】,实【shí】施全日制普通【tōng】本【běn】、专科学历教【jiāo】育的独立学院,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xià】藏龙【lóng】岛开发【fā】区杨桥湖大【dà】道【dào】8号,学校网址【zhǐ】:http://www.hbfs.edu.cn/。

3.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měi】劳【láo】全【quán】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zé】优录取的方针【zhēn】,遵循【xún】公开、公平【píng】、公【gōng】正的原则。

4.学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接受省级【jí】招生主管部【bù】门【mén】、纪检部门、新【xīn】闻【wén】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指【zhǐ】导、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5.学校成【chéng】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fù】校长【zhǎng】任副【fù】组长,招生【shēng】办公室负责人和【hé】相关职【zhí】能部门负责【zé】人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zhāo】生工作的领导和决【jué】策机构,主【zhǔ】要职责【zé】是【shì】全面【miàn】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制【zhì】定【dìng】招生政策,研【yán】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6.招生领【lǐng】导小组下【xià】设招生办【bàn】公【gōng】室,招生办公室为【wéi】学校常【cháng】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shēng】政策和制【zhì】度,在学校招【zhāo】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tǐ】负责学【xué】校普通招生日【rì】常【cháng】工作【zuò】。

7.学校成【chéng】立由校领导、相关【guān】职能【néng】部门负责【zé】人、教师、学生及校【xiào】友代表等组成【chéng】的招生委员会,其主要【yào】职责是咨询【xún】建议和民主【zhǔ】监【jiān】督,维护招生工【gōng】作公【gōng】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8.学【xué】校【xiào】在上级主管部【bù】门【mén】核定的年度招【zhāo】生规模内,按照【zhào】“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yuán】则,在【zài】上级主管部【bù】门的【de】指导下,科学【xué】、合理地编制【zhì】招生计划。

9.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huá】编制有【yǒu】关【guān】规定,学校适当预留【liú】招生计【jì】划,用于调【diào】节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出现的同分现象和缓【huǎn】解生源不平衡等情况(主要【yào】投放到报考我校踊【yǒng】跃【yuè】、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市)。预【yù】留【liú】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tǐ】议事、集体决策【cè】、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录取规则

10.录取体制

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

11.录取方式

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12.调档比例

学校【xiào】按各省【shěng】(区、市【shì】)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yuè】考【kǎo】生档案,按投档成【chéng】绩从高到低排【pái】序择优【yōu】录取。

13.专业安排

(1)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并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择优录取。

(2)实施新高考综【zōng】合改革【gé】的省(区、市)考生填报专业志【zhì】愿【yuàn】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mù】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dì】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qū】、市)的相关【guān】政策。专【zhuān】业【yè】选考科目要求【qiú】可在【zài】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hé】我校招【zhāo】生网查询。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都无【wú】法满足时,在考生【shēng】专业志愿【yuàn】服【fú】从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未录满专业【yè】,若不服【fú】从调剂【jì】,作退档【dàng】处【chù】理【lǐ】。

(4)若报考【kǎo】同一专业的考生投【tóu】档【dàng】成绩或综【zōng】合成绩【jì】相同,参考【kǎo】所在省【shěng】(区、市)同分投档排【pái】序规则进行专业安【ān】排。

(5)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bù】门有【yǒu】统一【yī】规定的投【tóu】档排序规【guī】则及规定的录【lù】取规【guī】则,则按其规定执行。

14.政策加分

认可各【gè】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cè】性加分【fèn】,对【duì】加分投【tóu】档考生,将【jiāng】以加分后的分数进【jìn】行专业安排(考生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fèn】)。

15.外语语种

英语类专业只招【zhāo】收【shōu】英语语种考【kǎo】生【shēng】,其【qí】他非外语类各【gè】专【zhuān】业不限考生应试语种,但学生【shēng】进校后均以英语教学。

16.应、往届生,男、女性别要求

录取时,在各省级招办没有【yǒu】特殊要求的情况下【xià】,往【wǎng】届生与应【yīng】届【jiè】生一视【shì】同仁;不设男女【nǚ】比例【lì】。

17.考生不良行为记录参考

考生电子【zǐ】档案信息中记录【lù】的不良行【háng】为(如不诚信行为等)将【jiāng】作为我校【xiào】是否录取的【de】参【cān】考依据。

18.艺术类专业录取

艺【yì】术类考生【shēng】专业成绩使用各【gè】省级招办专业统考成【chéng】绩,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同【tóng】时参加全国【gu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计分方【fāng】法【fǎ】执行各省级招【zhāo】办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我【wǒ】校按【àn】考【kǎo】生投档成【chéng】绩从高到低依【yī】次录【lù】取。

五、体检要求

19.对考生身体健康要【yào】求严格执行教育【yù】部、卫【wèi】生【shēng】部和中【zhōng】国残联【lián】共【gòng】同【tóng】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新生录取后,经体检复查,如发【fā】现高考体【tǐ】检项目【mù】中【zhōng】有弄虚作假者,学【xué】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jìn】行处【chù】理【lǐ】。

六、入学与复查

20.新生应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报到,因【yīn】故【gù】不能按【àn】期报【bào】到的,应【yīng】向【xiàng】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wèi】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1.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奖学金及资助

22.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23.按相关政策规定,建立政策【cè】性【xìng】助学【xué】、实践【jiàn】性助学、爱心助学和特色【sè】助【zhù】学体系:品学兼优学生【shēng】可享受国家奖学【xué】金【jīn】、学【xué】校奖学金;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可办【bàn】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评发【fā】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享受学费减免、参加勤工助学、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等。

八、转专业

24.学校充分尊重在校学生选择专业、课程、学习时间与【yǔ】学习方式的权【quán】利【lì】,按照【zhào】相【xiàng】关【guān】规定【dìng】,本科学生进校后可以在第二学期或者第【dì】三学期申请调整【zhěng】专业,专【zhuān】科学生可在第二学期申请调整专业【yè】。以院校【xiào】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专业调整执【zhí】行湖【hú】北【běi】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九、毕业就业

25.学生【shēng】按照专【zhuān】业培养【yǎng】方案要求完【wán】成规定的【de】学分【fèn】,准予毕业,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xué】院【yuàn】”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yè】证书,符合学士学【xué】位【wèi】授予条件的【de】,颁发“湖北经【jīng】济学【xué】院法商学院”学士学位证【zhèng】书。

26.毕业生就业为【wéi】自主择业,由学生与用人单位【wèi】双向【xiàng】选择。学【xué】校将积【jī】极【jí】为学生联系就业岗位,推荐学生就业【yè】。

十、附则

27.学校通过校园网公【gōng】布招生信息【xī】、招生【shēng】政策。学校不委托也【yě】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参与、介【jiè】入【rù】招【zhāo】生工作。

28.本章程【chéng】自印发【fā】之日起【qǐ】生【shēng】效【xiào】。学校原有的招生工作文【wén】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tū】时,以本【běn】章程为准。

29.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7-81973723

咨询电话:027-81977209、81972078

学校网址:http://www.hbfs.edu.cn/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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