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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原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29:14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中原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wén】为【wéi】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中原科技学【xué】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shēng】计划、报考条【tiáo】件、录取【qǔ】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金【jīn】、学校地址等信【xìn】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原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hù】学校【xiào】和【hé】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fǎ】》以【yǐ】及教育部【bù】、河南省有关规定,结合中原科技学院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zhāo】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招生规【guī】定和【hé】程序进行,招生简章和广告严格执行上级教【jiāo】育行政部【bù】门的有关规定【dìng】。全【quán】面贯【guàn】彻【ch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shén】,本【běn】着公平、公正、公【gōng】开的原【yuán】则,按照【zhào】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tiáo】 本章程适用【yòng】于中原科技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招【zhāo】生【shēng】类型【xíng】涵盖:普通本【běn】专科专【zhuān】业招【zhāo】生、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招生。

第四条【tiáo】 中原科技学【xué】院招生工作在中原【yuán】科技学院招【zhāo】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dǎo】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中原科技学院【yuàn】招【zhāo】生就业处【chù】负【fù】责具体实【shí】施,并接受学校纪检部门【mén】、考生、新【xīn】闻【wén】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dì】五条 学校【xiào】全【quán】称:中原科技学院(英文:ZhongyuanInstituteofScienceandTechnology)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02

第七条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校现有郑州、许昌两个校区。

郑州【zhōu】校区地【dì】址【zhǐ】:河南省郑州【zhōu】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dào】50号(郑开大【dà】道与京港澳高【gāo】速交汇处东1000米);咨询电话:0371-85302888。

许昌【chāng】校区地址:河南省【shěng】许昌市永昌东路【lù】266号【hào】;咨询电话:0374-5559888。

学生报考志愿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第【dì】八【bā】条 学校网址:https://www.zykj.edu.cn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十条 办【bàn】学层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jiāo】育为主,兼顾【gù】专【zhuān】科【kē】层次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中原科技学院,证种类为【wéi】普通高等【děng】教【jiāo】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xué】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中【zhōng】原科技学【xué】院学【xué】士学【xué】位证书。

第十一条 学【xué】校简介:中原科技学院是【shì】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de】普【pǔ】通本科【kē】高【gāo】校,其前身是成立于【yú】2003年的【de】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xué】院,2021年2月转【zhuǎn】设为中原科技【jì】学院。学校开设专业涵【hán】盖理、工、文、经【jīng】济、管理、教育【yù】、艺术等【děng】多个学【xué】科门类,先后荣获第六批【pī】“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2017-2018学年【nián】“河南省【shěng】优秀民办学【xué】校【xiào】”、2022年度【dù】“省级平安校园”等荣誉称【chēng】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shí】二【èr】条 中原【yuán】科技【jì】学院招生工作【zuò】在中【zhōng】原科技学院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的【de】领导下进行【háng】,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zài】招生就【jiù】业处。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shí】施招生【shēng】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fù】责【zé】处【chù】理学校招【zhāo】生日【rì】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tiáo】 学校按照上级部【bù】门核【hé】定【dìng】的年度【dù】招生规模,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xué】校发展实【shí】际,科学【xué】编【biān】制分【fèn】省【shěng】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本【běn】专科分省分【fèn】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相关【guān】报考要求,分【fèn】别由【yóu】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zhāo】生【shēng】管理部【bù】门按照【zhào】规定的【de】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shēng】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招生宣【xuān】传材料【liào】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wǔ】条 学校【xiào】严【yán】格按【àn】照教育部规定,预【yù】留计划数量不【bú】超过当年本【běn】科招生规【guī】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yòng】按国家有【yǒu】关规定执行,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lái】源计【jì】划网上管理系【xì】统”调整使用,主要用【yòng】于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dàng】考【kǎo】生超过【guò】执【zhí】行【háng】计划的录取、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yuán】质量调控。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zé】,招【zhāo】办【bàn】监督”的原则【zé】实【shí】施新生录取工作,并在各省【shěng】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jù】《教育部【bù】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de】通知》(教学〔2024〕2号【hào】)和【hé】《2024年普【pǔ】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规【guī】定》,全面贯彻【chè】实施高校招生“阳【yáng】光工程”,本着公平【píng】、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lù】取。

第【dì】十【shí】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1.英【yīng】语类专【zhuān】业:英语;2.其他专【zhuān】业:公【gōng】修外语教学为【wéi】英语。

第十【shí】八【bā】条 学校【xiào】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huá】和考生情【qíng】况【kuàng】,按照生源省【shěng】份【fèn】的【de】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 学【xué】校执【zhí】行教育部【bù】、原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规【guī】定。

第二十【shí】条 学校承认【rèn】各【gè】省级【jí】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jiāo】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kǎo】生的全国【guó】性高考加分【fèn】项目和所增加【jiā】分【fèn】值的有关【guān】规定【dìng】;对于相关科目没有加【jiā】试要求【qiú】;对于非第一志愿【yuàn】考生没有分数级【jí】差要求。

第【dì】二【èr】十一条 普通类专【zhuān】业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yè】按【àn】照“分数【shù】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háng】录取,即投【tóu】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xiān】满足高分考生的专【zhuān】业【yè】志愿。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zú】时,若服从专业调【diào】剂,则自动调【diào】剂【jì】到【dào】招生计【jì】划尚未完成【chéng】的专业,所【suǒ】有专业调剂考【kǎo】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kǎo】生【shēng】;若不【bú】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chù】理。投【tóu】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tīng】力单科成绩【jì】依次排【pái】序安排专业。对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àn】照各【gè】生源省级【jí】招生主管部门规定【dìng】的录取【qǔ】规【guī】则【zé】执行。

第二十【shí】二【èr】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yè】录取【qǔ】规则:在考【kǎo】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jì】双过线的基础上,产品设【shè】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zì】媒体艺术按考生【shēng】文化成绩【jì】80%+专业成绩20%的综【zōng】合成绩排【pái】序【xù】,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80%+考生【shēng】专【zhuān】业省统考【kǎo】成绩/300×750×20%;计算公式为:考生高考【kǎo】文化课【kè】成绩×0.8+考【kǎo】生【shēng】专业省统考成绩×0.5,综合分保留【liú】两位小数后仍相【xiàng】同的,依【yī】次按照【zhào】语文成【chéng】绩,数学成绩【jì】排序择优录取。美术【shù】学、音乐学【xué】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的【de】综合成绩排序,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bàn】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kǎo】生【shēng】专业【yè】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gōng】式【shì】为:考【kǎo】生高【gāo】考文化课成绩【jì】×0.5+考生专【zhuān】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wèi】小【xiǎo】数后仍相同的【de】,依【yī】次按照语文成绩,数【shù】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第【dì】二【èr】十三条 艺术类专科专【zhuān】业录【lù】取规【guī】则:在考生文化成绩【jì】和【hé】专【zhuān】业成【chéng】绩双过线的基础上,采【cǎi】用河南省艺术专科批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zé】,投【tóu】档【dàng】排序成绩计【jì】算办法【fǎ】为:考生文化课【kè】成绩×50%+考【kǎo】生专业省【shěng】统【tǒng】考成绩【jì】/300×750×50%;计算公式为:考生高考文化课【kè】成绩【jì】×0.5+考【kǎo】生专业【yè】省统考成绩×1.25,综【zōng】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zhào】语文成绩,数学【xué】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shí】四条 以上录取规则若有变动,以【yǐ】上级招生主【zhǔ】管【guǎn】部门【mén】最【zuì】新文件为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shí】五【wǔ】条 收费标准:根据豫发【fā】改【gǎi】收费【fèi】〔2017〕17号文件精神,执行我校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uì】、河南省【shěng】教育厅【tīng】备案的【de】收费项目和【hé】标准。

本科学费:文科类15000元/年·生,理【lǐ】科类16000元【yuán】/年·生,艺术类18000元/年·生【shēng】。

专科【kē】学费:文科【kē】类15000元/年【nián】·生【shēng】,理科类15000元/年【nián】·生【shēng】,艺术类15000元/年·生。

住宿费:1500元/年·生。

第【dì】二【èr】十六条 学校【xiào】重【chóng】视对优秀学【xué】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的资助。学校按照国家【jiā】相关资助政策【cè】构建多措并【bìng】举的助学【xué】体系【xì】,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chéng】学业。具【jù】体奖助措施如下【xià】: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二)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nián】·生,二等助【zhù】学金【jīn】3300元/年·生【shēng】,三等助学【xué】金2600元/年【nián】·生【shēng】。

(三)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16000元/生。

(四)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入伍学生学费补【bǔ】偿【cháng】贷款【kuǎn】代【dài】偿【cháng】、退【tuì】伍入学及复学学【xué】生学费减免【miǎn】,最高标准为16000元/学【xué】年·生;全日制本专科退役士【shì】兵国家助【zhù】学金3300元/学年·生。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xué】岗【gǎng】位【wèi】,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dé】一【yī】定【dìng】报【bào】酬。

第【dì】二十【shí】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xiào】将进行入【rù】学资【zī】格复查,复查中【zhōng】发现不【bú】符合录取条件或存【cún】在【zài】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chù】理【lǐ】。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bā】条【tiáo】 中原【yuán】科技学院没有【yǒu】委托任【rèn】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zhāo】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míng】义进行非【fēi】法招【zhāo】生等活【huó】动的中【zhōng】介机构或个人,我校【xiào】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hé】家长不要轻信任何非【fēi】法招生的中介机【jī】构或个人。

第二【èr】十九【jiǔ】条 本【běn】章程【chéng】以国家法律【lǜ】、法规、规章【zhāng】和【hé】上级有【yǒu】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zhāo】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yǔ】本章程相冲【chōng】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ruò】有【yǒu】与国家【jiā】和上级有【yǒu】关【guān】政策【cè】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中原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