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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9:58:20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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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zhǎn】,依据《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相关法【fǎ】律以及教育部、山【shān】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hé】学【xué】校【xiào】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zhì】定本章程【chéng】。

第一条 本章程【chéng】适【shì】用于学校【xiào】2024年普通【tōng】高等教育【yù】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yán】格执行【háng】教育部和【hé】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德智体【tǐ】美劳【láo】全面考核【hé】,综合【hé】评价,择【zé】优【yōu】录取。

第三【sān】条 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实【shí】施【shī】“阳光工程【chéng】”,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wén】媒体、社会【huì】各界、考生及家长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6-2602020)。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tiáo】 学校名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学【xué】校代【dài】码【mǎ】:10438。

第五条 学校校址

浮烟山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虞河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4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b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制【zhì】定招生政策和录【lù】取规【guī】则,讨【tǎo】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tiáo】 学【xué】校招生工作办【bàn】公室设在教务处,在招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xué】校普通本【běn】科招生【shēng】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划通【tōng】过各省【shěng】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xué】校招生【shēng】简章等【děng】形式向社【shè】会公布。考生【shēng】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考生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2.身体健【jiàn】康状况【kuàng】要求:学校【xiào】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zhǐ】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jiǎn】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部分【fèn】专【zhuān】业对轻【qīng】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jiào】异【yì】常Ⅱ度(俗【sú】称色【sè】盲)的考生限【xiàn】制报【bào】考。新生入校后【hòu】进【jìn】行体检复查,若复查结果与录【lù】取时提【tí】供的信息【xī】不符,学校将【jiāng】按上级有关规定视学【xué】生的实际身体状【zhuàng】况【kuàng】调整专【zhuān】业直至退【tuì】回原籍。

第十二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有【yǒu】选考科目【mù】要求【qiú】。各专业的【de】选考科【kē】目要【yào】求按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公【gōng】布的具【jù】体方【fāng】案执【zhí】行。

第十三条 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wéi】英语,其他专业外语【yǔ】语种不限【xiàn】。报考英语专业的考【kǎo】生,无【wú】口【kǒu】试【shì】要求【qiú】。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按【àn】各省(市【shì】、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pī】次【cì】执行;在山【shān】东【dōng】省内的本科招生批次分【fèn】为普通类【lèi】提前批【pī】(省【shěng】属公费【fèi】医学生)及普通【tōng】类【lèi】常【cháng】规批。

第十六条 接受投档。按各省(市、自治区)的学校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学校按1:1的比例接受投档。

第十七条 分专业录取。

1.实行高【gāo】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按照当地【dì】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de】政【zhèng】策执行【háng】,相关专业的选考【kǎo】科目按公【gōng】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yuàn】的省【shěng】份,按照“分【fèn】数【shù】优先【xiān】,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qǔ】。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de】省份,按“分数优先”原【yuán】则【zé】,根据考【kǎo】生的【de】专业志愿顺序【xù】依次录取。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zhào】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jì】位次录【lù】取。当考生【shēng】填【tián】报【bào】的专业志愿【yuàn】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yè】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dào】未满额专业;如不【bú】服【fú】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予【yǔ】以退档。

3.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àn】照“专【zhuān】业志愿优【yōu】先,分数由高到【dào】低”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zhì】愿报【bào】考本校【xiào】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zú】时,再录取后续志【zhì】愿考生,以此类推【tuī】。对所【suǒ】报【bào】专业已满且【qiě】不服从调剂的【de】考生,予以【yǐ】退档【dàng】。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shēng】计【jì】划1:1范围内按专【zhuān】业志愿【yuàn】排队录取【qǔ】”的录取规则。

5.第【dì】一次填报志【zhì】愿的投档【dàng】考生【shēng】不足时,学校按照“分数优【yōu】先”原则接受【shòu】征集或后【hòu】续志愿考生投档。

第十八条 学校【xiào】认【rèn】可各【gè】省(市、自【zì】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mén】、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以发放录取通知的形式告知考生,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查询录取结果。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fèn】证【zhèng】等材料,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yǒu】关【guān】要求【qiú】,办理入学报到手【shǒu】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xué】校提出【chū】书面申【shēn】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bào】到。未【wèi】请假或者请【qǐng】假逾【yú】期【qī】未报到者,视【shì】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dì】二十一条 新生【shēng】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zī】格复【fù】查【chá】,对弄虚【xū】作假者【zhě】取消入学【xué】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zhǔn】按照《山东省发【fā】展【zhǎn】和改革委员会【huì】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shěng】教育厅【tīng】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fèi】政【zhèng】策的通知【zhī】》(鲁【lǔ】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guó】家和【hé】省相关规定【dìng】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xiào】通过奖、贷、助、补、免【miǎn】等【děng】多【duō】种【zhǒng】资助方式帮助【zhù】学生【shēng】完成【chéng】学业。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申请助【zhù】学贷款【kuǎn】、“绿色通【tōng】道”、奖助学【xué】金、学费减免【miǎn】、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zī】助【zhù】条件和【hé】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shēng】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shěng】财政厅【tīng】、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fā】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bàn】法》(鲁财【cái】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guān】规定【dìng】执行。

第九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sì】条 学生【shēng】完【wán】成学【xué】业后,按学校【xiào】学籍【jí】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符合【hé】普通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第二医科大学【xué】普通高等教【jiāo】育本科【kē】学历【lì】证书,达到学位【wèi】授予条件【jiàn】的,颁发相【xiàng】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bān】发证【zhèng】书【shū】的学校名称为山东【dōng】第二医科【kē】大学。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tiáo】 学【xué】校不【bú】委托任何机构【gòu】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shì】宜。对以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名义进行【háng】非【fēi】法【fǎ】招生宣【xuān】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xué】校保留依法追【zhuī】究其【qí】责任的权利【lì】。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zs.sdsmu.edu.cn

招生部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务处

招生电话:0536-8462283,8462285

电子信箱:zszx@sdsmu.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zhāng】程如【rú】遇国家法律、法规【guī】、规章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cè】变化,以变【biàn】化后的规定为准,与【yǔ】上级有【yǒu】关【guān】政【zhèng】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按上【shàng】级有【yǒu】关规定执行【háng】。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第二医科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