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江西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05:18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江西职【zhí】业技术【shù】大学招【zhāo】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xué】层次、招生计【jì】划、报考条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xué】校地址等【děng】信息,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jiā】有【yǒu】所帮助。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工作顺利进行,切实【shí】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quán】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fǎ】》等相关法律【lǜ】和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结【jié】合学校【xiào】招生【shēng】工【gōng】作实际情况【kuàng】,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chí】公正【zhèng】选拔、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原则【zé】,坚持【chí】德【dé】智体【tǐ】美劳全面【miàn】考核,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qǔ】。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yǐ】及社会【huì】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xué】校名【míng】称:江西【xī】职业技术大学【xué】(原九江【jiāng】职业【yè】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36011785

第【dì】五条【tiáo】 学【xué】校地址:江西省九【jiǔ】江市濂溪区前【qián】进东路881号(濂溪校区【qū】),江西【xī】省九江市濂溪区十【shí】里大道1188号 (十【shí】里校区),邮政编码33200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八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xiū】完【wán】教育教【jiāo】学计划规定【dìng】内容,文化与思想品德等成绩合格【gé】,达到学校毕业【yè】要求的,颁发【fā】江西职【zhí】业技术大学毕业【yè】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de】年度招【zhāo】生规【guī】模内【nèi】,根据【jù】教【jiāo】育部和省教育厅【tīng】有【yǒu】关文件精神及【jí】本校办学【xué】实际【jì】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shì】、自治区,下【xià】同)考【kǎo】生人数、生源质【zhì】量、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què】定安排分省【shěng】招生计【jì】划【huá】,一次性安排【pái】到位,不预留机【jī】动计划。

第十一【yī】条 学校【xiào】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及有关要求均以各【g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gōng】布的为【wéi】准。

第十二条 在录取阶段,学校可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各专业实际办学条件,对相关专业计划进行适度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gōng】作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程序等原【yuán】则,执【zhí】行教育【yù】部【bù】和各省招生委【wěi】员【yuán】会制定的录取政策,按照各省【shěng】招生主管部门公布【bù】的招生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投【tóu】档成绩【jì】从高到低按“分数优【yōu】先【xiān】,遵循专业志【zhì】愿”原则择优进行录取。对无【wú】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kǎo】生,若服【fú】从专业【yè】调剂,则由学校调剂【jì】到【dào】未录满的专【zhuān】业,若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则作【zuò】退【tuì】档处理。

第十【shí】四条 对于同【tóng】分【fèn】考生,按照生源【yuán】省【shěng】份提供的位次顺序【xù】确【què】定考【kǎo】生【shēng】录取专业,未提供同分位次,则按语文、数【shù】学、外语单科成绩【jì】排序【xù】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实行高考制度改革【gé】的【de】省,在遵守【shǒu】生源所【suǒ】在地招生录【lù】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běn】章程的相【xiàng】关规定。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liù】条 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shēng】源所在【zài】省招生主管部【bù】门的规定【dìng】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chéng】绩、高考文【wén】化成【chéng】绩要求以及投档、录取规则,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十【shí】八条 对考生身【shēn】体健康要求,执行《普【pǔ】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jiàn】》有关【guān】规定。

第五章 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助学金【jīn】、国家助学贷【dài】款、服【fú】兵【bīng】役国【guó】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shēng】考入大学,可【kě】通过学校开设的“绿【lǜ】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qí】家庭经济困难【nán】情况进【jìn】行核实【shí】,采取不同【tóng】措【cuò】施给予【yǔ】资助。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èr】十一条【tiáo】 学校严格执行江【jiāng】西【xī】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shí】二条 本科专业机【jī】械设计制造及【jí】自动化、船舶智能制造技术、新能源【yuán】汽车工程技术【shù】学费每年4120元【yuán】,电【diàn】气工程及自动化、现代测控工程【chéng】技术、物联【lián】网工【gōng】程技术学费每年4350元。高职【zhí】普【pǔ】通专业学费每年【nián】5000元【yuán】,汽车检测与【yǔ】维修技术【shù】(中加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年12000元,汽车【chē】检测与【yǔ】维【wéi】修技术(中德合【hé】作办学)专业学费每【měi】年8500元【yuán】。

第【dì】二十【shí】三【sān】条 根据不同住宿条件,住【zhù】宿费每年600-1000元。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chí】录取通知书,按【àn】学校有关要求和规【guī】定的期限到校【xiào】办【bàn】理入【rù】学手续。因故不能【néng】按期入学的,应当【dāng】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zhě】请假逾【yú】期的,除【chú】因不可【kě】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wéi】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èr】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zài】三个月内进行【háng】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bú】合格者,学校将根【gēn】据国家【jiā】有【yǒu】关规定【dìng】视情【qíng】况予以处理,直至取【qǔ】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jiǎ】者【zhě】,一经查【chá】实,取【qǔ】消其入学【xué】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2—8262600 8177701 8177702

传    真【zhēn】:0792—8175010

电子邮箱:jvtczb@163.com

学【xué】校网址【zhǐ】:https:// www.jvtc.jx.cn

招生网址【zhǐ】:https:// zsw.jvtc.jx.cn

第二【èr】十七条 学校纪委监【jiān】督检查室负【fù】责【zé】监督【dū】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黄老师

监督电话:0792-8262289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九【jiǔ】条 本章【zhāng】程及未尽【jìn】事项【xiàng】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xiǎo】组或其授权【quán】单位负责解释。本章程若【ruò】与【yǔ】国家和各省的规定不一致,则【zé】以国【guó】家和各省的规定为准。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