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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夷山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7:03:41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武夷山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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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shēng】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shēng】工作规范有序地【dì】进【jìn】行【háng】,根据【jù】《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yù】法》和教育部有关文【wén】件,结合学校实际,特【tè】制定【dìng】本章程【chéng】。本章【zhāng】程适用于武夷山职业【yè】学院【yuàn】普通高等【děng】教育【yù】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一条 学校名称武夷山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116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百花路360号

第四条【tiáo】 学【xué】校性质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yù】部备案的【de】全【quán】日制普通民办高【gāo】职(专科)院校

第【dì】五【wǔ】条 办学【xué】现状【zhuàng】校园占地500亩,建筑面【miàn】积【jī】达13.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jìng】优美,交通便利。学【xué】校【xiào】现有一支以教【jiāo】授、副教授【shòu】、讲师及“双【shuāng】师型【xíng】”教师【shī】为骨干的高等职业教师队【duì】伍。2012年【nián】1月,学院正式通过【guò】教育部人才培养评估。学院以“立足福建,连接两岸【àn】,辐射全国,全力打【dǎ】造特色鲜明【míng】的高职院校”的【de】办学理【lǐ】念和【hé】“专业化、市场化、人文化、国际化”的办学方【fāng】向,在专业设置上对应市场各类人才需求,以计算机技术、餐旅、茶学、表演艺术特色专业,进而全面带动工程、财经类等各专业【yè】群协同发展【zhǎn】。学【xué】院以培【péi】养技【jì】能复合型高素质人才【cái】为目标,牢固树【shù】立就业导向在学院工【gōng】作中【zhōng】的中心【xīn】地位,广泛开展产教【jiāo】融合校企合作、校校【xiào】合作,建立了30多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及就业基地,上岗即上手。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学【xué】校招生工作领【lǐng】导机构由【yóu】校【xiào】领【lǐng】导与有关部门负【fù】责【zé】人组成,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shēng】工作,下设招生办公【gōng】室和招生监察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shēng】办负责【zé】处理日常工作【zuò】。招生监察组负责监【jiān】督招生【shēng】工【gōng】作人【rén】员执行招生政策、规【guī】定和履行职责【zé】等情况。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有关专业录取要求

第八【bā】条 2024年【nián】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huá】以各省级【j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公布的【de】为【wéi】准。具【jù】体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zhāo】生办编印的考【kǎo】生填报志愿手【shǒu】册。招【zhāo】生计划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děng】形式向【xiàng】考生公布【bù】。

第九条【tiáo】 学校根据生源【yuán】的情【qíng】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yīng】调整【zhěng】。

第十条【tiáo】 学校【xiào】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yù】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hé】会印发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学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遵照教育部要【yào】求,实行【háng】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zhì】,其中高速【sù】铁路客运服务、空中【zhōng】乘务专业要求身【shēn】高男生168cm,女【nǚ】生158cm,考生须思【sī】想【xiǎng】政治【zhì】品德考【kǎo】核合格,无其它相关【guān】科【kē】目成绩或加试要求,综合【hé】考生德智体美劳【láo】条件,坚持公平、公正【zhèng】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háng】生源所在【zài】地省级招【zhāo】生【shēng】委员会【huì】制定的【de】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zhèng】策。

第十五条 根据【jù】生源地【dì】省份【fèn】教【jiāo】育厅发布的《录取工作实【shí】施方案》进行投档录取【qǔ】。

第十六条 学校【xiào】在录【lù】取结束后,将【jiāng】给每【měi】一【yī】位被【bèi】录取者寄【jì】发加盖学校公章及院长签章【zhāng】的《录取通知》,并按照教【jiāo】育部要求和【hé】相关省份【fèn】规定【dìng】的形式公布【bù】。考生【shēng】亦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chá】询录取结果【guǒ】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情况。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退费【fèi】标【biāo】准及【jí】扶贫助困措施学校的学费标准按【àn】“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zhí】行。各【gè】专业【yè】学费标准(12800元、13800元);住宿【xiǔ】费标准(1600元、2300元、6000元)以上收费标准【zhǔn】按学年【nián】收取。住【zhù】宿【xiǔ】设有8人间、6人间、2人套房可【kě】供选择。各项收费【fèi】标【biāo】准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zhāo】生办编【biān】印的考生填报【bào】志愿手册。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查验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shēng】入【rù】学【xué】后,将对新生【shēng】报考材料进行复【fù】核,并对【duì】新生身体【tǐ】健康状况进【jìn】行复查。对【duì】不符合录【lù】取条件或弄虚【xū】作假者,将依规取消【xiāo】其入学【xué】资格。

第十九条 毕业及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jiān】,达到武夷山职业学院学籍管【guǎn】理规定等有关要求【qiú】的,在思想品德方面获得【dé】公正评价,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国【guó】家承认学【xué】历的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xiào】武夷【yí】山【shān】职【zhí】业学院【yuàn】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学校提供就业【yè】指导,并【bìng】积极向用【yòng】人单位【wèi】推荐学生【shēng】就业【yè】。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wyszyxy.com

联系电话:18950637700

0599—51377000599—5137766

0599—5137195(传真)

通讯【xùn】地址:福建省【shěng】南【nán】平市武【wǔ】夷山市百花路360号武夷山职业【yè】学【xué】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54300

电子信箱:962112766@qq.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xué】校没【méi】有委托任何【hé】中介机构或个人进【jìn】行【háng】招【zhāo】生录取【qǔ】工作。对【duì】以我校名【míng】义进行非【fēi】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liú】依法追【zhuī】究【jiū】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学校【xiào】以【yǐ】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qiú】、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chōng】突,以【yǐ】本【běn】章程为准【zhǔn】;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guó】家和上级【jí】有【yǒu】关政策为准【zhǔ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