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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4:43:55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4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福建华【huá】南女子职业学【xué】院招生章程,主要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tiáo】件、录取【qǔ】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容,希【xī】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我院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fǎ】》和【hé】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jiāo】育【yù】厅【tīng】有关规定,结合本【běn】校【xiào】实际情况,特制订本【běn】章程。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福建华【huá】南女【nǚ】子职业学院普【pǔ】通【tōng】专【zhuān】科招生工作,突出“公平、公正、安全”三【sān】个【gè】重点,规【guī】范招生管理,提高【gāo】招生考试服务质量。招生【shēng】工作【zuò】接受纪【jì】检监察部门、新闻【wén】媒【méi】体、考生及其【qí】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jiān】督。

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1499

三、学院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66号

四、层次(学制):专科(三年)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

六、学院概况:

福【fú】建华南女子职【zhí】业学【xué】院前身可【kě】追溯【sù】于1908年的华南女子大学(后改名私立华南女【nǚ】子文【wén】理学院【yuàn】),复办于1984年11月,是建【jiàn】国后第一【yī】所具有独立颁发学历【lì】文凭资格的【de】民办女子高等【děng】学校,是教育部非营利【lì】民办高校办学制【zhì】度【dù】改革试点项目单位。学院【yuàn】坐【zuò】落于风景优【yōu】美【měi】的旗山东麓,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学院复【fù】办以来【lái】,得到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学【xué】院秉承“为【wéi】养成女子最高【gāo】人格而教育”的办【bàn】学理【lǐ】念,遵循“自强、开拓、勤朴、奉献”校训【xùn】,坚持【chí】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促发展,立【lì】德树人,开【kāi】放【fàng】办【bàn】学,围绕妇女、儿童、老年人【rén】和现代【dài】服务业建设【shè】了文化教育、康养护【hù】理、艺术设计、旅游服务、财经商务五个【gè】专业群27个专业。通【tōng】过【guò】夯基础重实践强技能,增强人【rén】才培养的适应性【xìng】,为社会输送【sòng】高素质创新型技术【shù】技能【néng】人才【cái】,为福建经济【jì】建设【shè】发展【zhǎn】作出积极贡献【xiàn】。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sī】想政治品德考核【hé】主要是考核考生【shēng】本人【rén】的现实表现【xiàn】。考生所在学【xué】校或单位【wèi】(无就读【dú】学校或工作【zuò】单位的考生原则【zé】上【shàng】由所属乡镇、街【jiē】道办事【shì】处)应【yīng】对考生【shēng】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hé】材【cái】料由【yóu】县【xiàn】(市、区【qū】)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chù】罚或其【qí】他违【wéi】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hé】的学校或单位要【yào】向考生【shēng】报名所【suǒ】在地【dì】的教【jiāo】育【yù】招生【shēng】考试机【jī】构及时提【tí】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shí】、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cuò】误的认识及【jí】改正错误的【de】现实【shí】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zé】。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yī】且【qiě】未能提供对【duì】错误的【de】认【rèn】识及【jí】改【gǎi】正错误【wù】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yīng】认定为思想政治品【pǐn】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fǎn】对宪法所确定的基【jī】本原则的【de】言行或参【cān】加【jiā】邪教组织,情【qíng】节严重的;

(2)触犯【fàn】刑法、治【zhì】安管理【lǐ】处罚法,受到【dào】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qiě】情【qíng】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八、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九、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24年拟面向全【quán】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yǐ】各省级【jí】招生【shēng】考试机构为【wéi】准【zhǔn】。

2.各专业外语语种:学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考【kǎo】生【shēng】身体健康状况【kuàng】要求按教【jiāo】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和人【rén】力资源社会保【bǎo】障【zhàng】部、教育部【bù】、原卫生部《关于进【jìn】一步规范入学和【hé】就业体【tǐ】检项目维【wéi】护【hù】乙肝表面抗原携【xié】带者入学和就业权【quán】利的通【tōng】知》等有关【guān】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fù】责【zé】、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学院本着公平、公正的招【zhāo】生工作【zuò】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六不准”“十严【yán】禁【jìn】”“三十个【gè】不得”“八项基【jī】本要【yào】求”等规定,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yù】法》和教【jiāo】育部【bù】有【yǒu】关【guān】规定【dìng】依【yī】法招生。

2.成【chéng】立以院长为组长的【de】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统一指【zhǐ】导2024年录取工作,学院【yuàn】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具【jù】体【tǐ】工作。

3.成立以【yǐ】学【xué】院党委纪检委【wěi】员为【wéi】组长【zhǎng】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jiān】督招【zhāo】生录取的各项【xiàng】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4.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其他【tā】省份【fèn】录取【qǔ】模式【shì】严【yán】格按照各省教育【yù】厅、省【shěng】教育考试【shì】院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5.同分排序规划按照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

6.降分原则:如线上生源不足,按【àn】各【gè】省录取【qǔ】政策规定,可在批【pī】次录取【qǔ】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十一、录取照顾政策:

考生可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二、录取结果的公布:

学院在录取结束后,将【jiāng】及【jí】时为被【bèi】录取的【de】考生寄发由院长【zhǎng】签【qiān】发的录取通知。考生可在当地的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三、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审批标准收费,各专业学费为:10800元【yuán】/生*学年-128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wéi】:八人间1000元/生*学年、六人间1200元/生*学年【nián】、五人间1200元/生*学年【nián】、四人间【jiān】1300元【yuán】/生*学年;宿舍配有: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净【jìng】水器、卫生间、阳【yáng】台【tái】等,具【jù】体【tǐ】可【kě】登录我【wǒ】院官【guān】网查询【xún】。退费【fèi】办法按照《福建省民办【bàn】教育收费管理实【shí】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hào】文件执行。

十四、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按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rèn】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xiào】专科【kē】毕业【yè】证书【shū】。毕业证书可在中国【guó】高等教育学【xué】生信息网上查询认【rèn】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chēng】为:福建华【huá】南【nán】女子职业【yè】学院。

十五、奖助制度:

学院建【jiàn】立了比【bǐ】较完善的“奖、助、贷、勤、免、补【bǔ】”资助措施【shī】。每【měi】年按规【guī】定评选和【hé】发放国家奖【jiǎng】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jīn】、学院奖学金、北美校友【yǒu】奖【jiǎng】学金【jīn】、林仲铉、林【lín】梅英夫妇奖学金、匠心奖【jiǎng】学金等;对于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学【xué】生,可申【shēn】请【qǐng】助学【xué】贷款和困难补助,享受社会【huì】资助、发展性资助、临时困难补助、求职创业补贴等。学院还开辟了新生入【rù】学绿色通道,充分拓【tuò】展勤工【gōng】助学岗位【wèi】,确保贫困生【shēng】不因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而失学。

家【jiā】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shēng】可凭身份【fèn】证、录【lù】取【qǔ】通知书【shū】和相关材料,向家【jiā】庭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j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意向贷款银【yín】行提出贷款申请,可贷款银【yín】行包括福【fú】建农村信用社、国家开发【fā】银行、中国【guó】邮政储蓄银行【háng】,贷款【kuǎn】金额不超过16000元,贷款【kuǎn】期限最长不【bú】超过22年【nián】。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hnwomen.com

咨询QQ:707406393

招生电话:0591-87429966

监察电话:0591-87429933

十七、宣传方面:

学院未委托、授权【quán】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shēng】、录取【qǔ】等有关工作,不【bú】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duì】以【yǐ】我校名【míng】义进行非法招生【shēng】宣传等活动的机【jī】构或【huò】个【gè】人,我校【xiào】保留依【yī】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quán】利。

十八、本章程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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