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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02:21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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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13280
三、校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58号
四、层次☑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bàn】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xué】校  ☑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

院校

名称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yào】求者,颁发【fā】浙【zhè】江理工大学科技与【yǔ】艺术学院【yuàn】本科毕业证书【shū】;符合【hé】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gāo】等【děng】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学校【xiào】成【chéng】立普【pǔ】通本科招生委员会【huì】,研究制订学【xué】校招生计【jì】划,确定招生政策【cè】和规则,决定招【zhāo】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贯彻【chè】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zé】,研究【jiū】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hé】具体办法。学校【xiào】招生办【bàn】公室【shì】是组织和实【shí】施招【zhāo】生及【jí】其相【xiàng】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jù】体负责普【pǔ】通本科招生的日【rì】常【cháng】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bàn】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shí】施全程监督【dū】。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xué】校【xiào】面向全国多个省(市【shì】、自治区)招生,招【zhāo】生计划【huá】以各省(市【shì】、自治区)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jì】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kǎo】生的体检要求按【àn】照教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yìn】发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chōng】规定【dìng】执行。新生入【rù】学后,学校在三【sān】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jìn】行【háng】复查。复查不合【hé】格【gé】者【zhě】,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zī】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èr】)学校认同并执行【háng】各省(市、自【zì】治【zhì】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fèn】投档【dàng】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zài】浙江省【shěng】及全国其【qí】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shì】、自【zì】治【zhì】区)的招生录取中【zhōng】参考【kǎo】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jià】信息,执【zhí】行省级招【zhāo】生【shēng】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dìng】,择【zé】优录取。

(四)学【xué】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zhǔ】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xiàng】关规【guī】定,确定调【diào】档【dàng】比【bǐ】例。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shēng】投档成【chéng】绩相【xiàng】同,依【yī】次按语文【wén】数学两科之和【hé】、语【yǔ】文或数【shù】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chéng】绩由【yóu】高【gāo】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shēng】成绩【jì】无法【fǎ】满足其【qí】所填报的【de】专业志愿时,如【rú】果【guǒ】考生【shēng】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tóu】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wèi】录满专业;对不【bú】服从专【zhuān】业调剂者,予【yǔ】以退档处理【lǐ】。进档考生,只【zhī】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fú】合【hé】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zōng】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tián】报的专【zhuān】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yè】(类【lèi】)选【xuǎn】考科目要求【qiú】,并【bìng】执行考生所在【zài】省(市【shì】、自治区)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yào】体检符【fú】合条件,均予【yǔ】录取。

(七【qī】)在实行“院【yuàn】校专业组”平行志愿【yuàn】录取模式【shì】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kǎo】生【shēng】所填报的【de】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zài】省(市、自治区)招【zhāo】生主【zhǔ】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dìng】。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lù】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jí】差【chà】分。当【dāng】考生【shēng】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bào】的【de】专业【yè】志【zhì】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学【xué】校按【àn】照【zhào】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调剂至未【wèi】录满专业,对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予以【yǐ】退【tuì】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kǎo】生被【bèi】投档【dàng】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kǎo】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jiǎn】符合条件,均【jun1】予录取。

(八【bā】)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jiāng】省【shěng】招生,进档【dàng】考生,只【zhī】要【yào】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一)18000元【yuán】/学年: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信息管【guǎn】理【lǐ】与信息【xī】系统、日语、法学【xué】、公【gōng】共事业【yè】管理、酒店管理、行政管理、工程管【guǎn】理、应用化【huà】学【xué】专业【yè】;

(二【èr】)20000元/学年:通信工程、自动化【huà】、建筑学【xué】、纺【fǎng】织工程、服装设【shè】计与工程、动画专业;

(三)24700元/学年:国【guó】际【jì】经济与贸易【yì】、会【huì】计学、电子【zǐ】商务、工商管理、英语【yǔ】、大数据管理与应用【yòng】专业;

(四)277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xué】与技术、土木工程、服装与服饰设【shè】计、数【shù】字媒体【tǐ】艺【yì】术、产品设【shè】计、视觉传【chuán】达设计、环境【jìng】设计专【zhuān】业。

住宿费标准标准四人间:3000元/学年;小型四人间:2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各类奖【jiǎng】助【zhù】学金20余项(包括院【yuàn】长特别奖学金、国家【ji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jiā】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jīn】、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tóng】时实行国家助学贷【dài】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zhù】政策,开通家庭经【jīng】济困【kùn】难新生入【rù】学报到【dào】“绿【lǜ】色【sè】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学【xué】校招【zhāo】生工作【zuò】实施“阳光工【gōng】程”,接受广【guǎng】大考【kǎo】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de】监督。学校【xiào】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diàn】话:0575-8297802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xué】校【xiào】本科招生网:http://zs.ky.zstu.edu.cn/index.htm

电话:0575-82001777

传真:0575-82005677

十七、其他须知根据《浙【zhè】江理工大学科技【jì】与艺术学院院【yuàn】内转专【zhuān】业管理办法》,学生在入【rù】学后【hòu】第一学【xué】期至第四学期【qī】可申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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