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宁波大学

2024年宁波大学招生章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10:20:2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宁波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宁波【bō】大学【xué】招【zhāo】生章【zhāng】程,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lèi】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件、录取规则【zé】、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róng】,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

宁波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宁波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11646
三、校址

主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梅山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七星南路169号。

四、层次☑本科□专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xué】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bàn】高等学校【xiào】□民【mín】办【bàn】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宁波大学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yào】求者,颁发宁波大【dà】学【xué】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xué】位授【shòu】予有关规定者【zhě】,颁发普通高等【děng】教【jiāo】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zhì】普【pǔ】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shēng】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yuán】则和具体办【bàn】法【fǎ】,并对【duì】招生过程【chéng】中【zhōng】重大【dà】事宜做【zuò】出决策。

(二)学【xué】校本科生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shí】施普【pǔ】通本科招【zhāo】生及其相关【guān】工作的常设【shè】机【jī】构,具体【tǐ】负【fù】责【zé】普通本科招【zhāo】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面【miàn】向全国招生,招【zhāo】生计【jì】划以各【g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guǎn】部门公布【bù】的招生计【jì】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对考【kǎo】生的【de】体检要【yào】求按照教育部、卫生【shēng】部、中国残【cán】疾【jí】人联合会印【yìn】发【f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kě】以【yǐ】不【bú】予录取”、“学校【xiào】有【yǒu】关专【zhuān】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二)新生入【rù】学后,学校在【zài】三【sān】个月内按【àn】照国家【jiā】招生规定【dìng】对其进行【háng】复查。复查不合【hé】格者,由学【xué】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yǐ】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部分招生专业(类)对高考单科成【chéng】绩【jì】要求为:阳明创新班(人【rén】文)要求【qiú】外语单科成绩不低【dī】于120分;阳明创新班(理工)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等专业要求外语单【dān】科成绩不低于115分;工商管理(中【zhōng】加【jiā】学分互认【rèn】)要求外语单科成【chéng】绩不低于110分;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xué】)(中【zhōng】法合作)专业要【yào】求高考外语【yǔ】单【dān】科成绩不低于【yú】75分【fèn】。以【yǐ】上成绩按单【dān】科【kē】总分【fèn】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fèn】等比例【lì】换算【suàn】。如【rú】外【wài】语单科成绩符合条【tiáo】件的生源不足,则按【àn】外【wài】语单科成绩【jì】5分一档降分录取【qǔ】;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三)学校在各省(市【shì】、自治区【qū】)按【àn】照分专业【yè】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jì】择优录取【qǔ】,不设各专【zhuān】业类(或专业)间分【fèn】数【shù】级差。若【ruò】考【kǎo】生投档分数相【xiàng】同,按各【gè】省【shěng】(市、自治区)确【què】定的同分排序规则【zé】进行录取。无同【tóng】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cān】照所在省【shěng】(市、自【zì】治区)本科普通【tōng】批次执行。

(四)学校执行考【kǎo】生所在【zài】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guǎn】部【bù】门关于【yú】投档的相关规定。

1.学校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de】高考综合改革【gé】省份,按照【zhào】各省(市、自【zì】治区)招生主管【guǎn】部门普通高校招【zhāo】生录取【qǔ】工作相关规【guī】定执行,普通【tōng】类平行录【lù】取以考生符合【hé】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

2.学【xué】校在实行“院【yuàn】校专【zhuān】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gāo】考综合改革省份,按【àn】照各省【shěng】(市、自治区)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zuò】相关规【guī】定执行,录【lù】取规则为:

(1)专业录取:接收【shōu】投档后【hòu】,按院校专业组投【tóu】档结果【guǒ】分【fèn】别进行专业录【lù】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kǎo】生的专业。

(2)专【zhuān】业调剂【jì】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lù】满时,依【yī】据【jù】考生填报的志愿【yuàn】是否服从专【zhuān】业志【zhì】愿调剂情况【kuàng】进行专业【yè】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lù】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háng】。

(3)退档处理:因【yīn】不服【fú】从专业志愿【yuàn】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bú】能被【bèi】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chù】理【lǐ】。其中考生所填报的【de】专【zhuān】业(类)志【zhì】愿须满足该专业组【zǔ】选考科【kē】目要【yào】求。

3.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4.学校在其【qí】他【tā】省份的【de】录取规【guī】则为:根【gēn】据【jù】各省(市【shì】、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cì】,调【diào】档比例原【yuán】则上不超过105%;按【àn】照顺序【xù】志愿投档的【de】批次,调档比例原则【zé】上不超过120%。

(五)航海类专【zhuān】业安排在各【gè】省的【de】本【běn】科提前(批)录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jīng】征【zhēng】得各省(市【shì】、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在同批【pī】次线上未【wèi】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录【lù】取(由于浙江省【shěng】实行【háng】分段录取【qǔ】,该政策不【bú】适用)。

1.航海技术【shù】专【zhuān】业体检要【yào】求:无色【sè】盲无色弱,无复视;身【shēn】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shì】力均能达到4.7及【jí】以上,或双【shuāng】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及【jí】以上且矫【jiǎo】正视力【lì】均能达到4.8及以【yǐ】上。

2.轮机工程【chéng】专业体检要求:无色【sè】盲无色弱,无【wú】复视;身高1.55米及以上【shàng】;双眼【yǎn】裸视力【lì】均能达到4.6及以上【shàng】,或双眼裸视力【lì】均能达到4.0及以【yǐ】上且【qiě】矫【jiǎo】正【zhèng】视力均能达到4.6及以上。

3.准备从事海船船员【yuán】工作的,工【gōng】作前还需符合《船员健【jiàn】康检查【chá】要求》(GB 30035-2021)的相关要求。

4.由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的毕业生须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六)各类招生具体政策

1.学校在浙江省【shěng】的“三位【wèi】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2024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tǐ】”综合评价【jià】招生【shēng】章程》的规定【dìng】执行。

2.学校运【yùn】动训练专业【yè】招生按照《2024年宁波大学【xué】运【yùn】动训练【liàn】专业招生【shēng】简章》的规定执【zhí】行。

3.学校艺术类专业【yè】招生按照《2024年宁波大【dà】学艺术【shù】类【lèi】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4.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shēng】按照【zhào】《2024年宁波【bō】大【dà】学招【zhāo】收【shōu】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dìng】执【zhí】行。

5.学校【xiào】招【zhāo】收香港【gǎng】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按照《2024年宁波大学【xué】招收【shōu】香港中学文凭考试【shì】学生简章》的规定【dìng】执【zhí】行。

6.学校对【duì】联合招收【shōu】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shēng】按照《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gāo】等学校联合招收【shōu】华【huá】侨港澳台【tái】学生【shēng】简章》的【de】规定【dìng】执行。

(七)学校对体育特招生【shēng】的选拔录取【qǔ】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xiào】制定的【de】相【xiàng】关【guān】规【guī】定执行。体育特招生设田径【jìng】和篮球两个项【xiàng】目,招生计划【huá】数为田径【jìng】7名、篮球【qiú】5名【míng】(限男生),对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shēng】全【quán】国统一文【wén】化考试、浙【zhè】江省普通高【gāo】校招生体育专业特【tè】招生体育专项测试(以【yǐ】下简称体育【yù】专项测试)、体育术科考试【shì】均达到省里划定【dìng】的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zé】录取:田径【jìng】项目按照体育【yù】专【zhuān】项测试名次排名(指单项成绩【jì】排【pái】名)先后择优【yōu】录【lù】取;篮【lán】球项【xiàng】目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若体育专项【xiàng】测试名次或成绩相【xiàng】同【tóng】,则【zé】按【àn】照体【tǐ】育术科考试成绩从高【gāo】到低进行录取;若【ruò】体育术科【kē】考试成【chéng】绩仍相同,则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全【quán】国统一【yī】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dào】低进行录取,若【ruò】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huà】考试成绩仍【réng】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yīng】语考试成绩从高【gāo】到低进行录【lù】取。

(八)学校认同【tóng】并【bìng】执行各省(市、自【zì】治【zhì】区)招生主管【guǎn】部门制定【dìng】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执【zhí】行经浙江【jiāng】省发【fā】改委批准或【huò】备案的标【biāo】准。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fèn】制收费【fèi】办法,即按所【suǒ】学专业收取专业学【xué】费,同时按所修读【dú】的课程【chéng】总学【xué】分收取【qǔ】学分学费。新生第一学【xué】年按学年学费标准收取,第二学年开始根据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fèi】与专业学【xué】费之和【hé】多退少补结算【suàn】第一学年的【de】学费【fèi】,同【tóng】时按学年学【xué】费标【biāo】准【zhǔn】收取【qǔ】第二学年的学费,依次【cì】类【lèi】推,毕业学期清【qīng】算最后一学年学费。按专业【yè】类招收的【de】学生【shēng】,第一学年按照专业【yè】类学费标准【zhǔn】收取,专业分【fèn】流后,第【d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dú】专业的学费标【biāo】准收取。

(一)专业学费标准

1.音乐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

2.其他艺术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

3.工科类、医学类【lèi】专业【yè】(除以下【xià】专业外):1200元/生·学年。

(1)机【jī】械设计制造及【jí】其【qí】自动化、机【jī】械【xiè】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huà】(国际贸易班):2100元/生·学年【nián】。

(2)通信工程:2100元/生·学年。

(3)土木工程:2100元/生·学年。

(4)临床医学:2100元/生·学年。

4.农林类专业:700元/生·学年。

5.其他专业(除以下专业外):500元/生·学年。

(1)金融学:1200元/生·学年。

(2)国际经济与贸易:1200元/生·学年。

(3)法学、法学(英语特色班):1200元/生·学年。

(4)小学教育(师范):1200元/生·学年。

(5)体育教育(师范):1200元/生·学年。

(6)英语、英语(师范):1200元/生·学年。

(7)会计学:1200元/生·学年。

6.数【shù】学与【yǔ】应用数学(中外合作【zuò】办学)专业:24000元/生【shēng】·学【xué】年。

7.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xiāng】规【guī】划【huá】、服装与【yǔ】服【fú】饰设【shè】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yè】:12800元/生·学年。

(二)学分【fèn】学【xué】费按学生每【měi】学年所【suǒ】修【xiū】每门课程【chéng】规定的学【xué】分计收,标准为每【měi】学分 120元【yuán】,预收学分费 4800元,其中中外【wài】合作机构【gòu】办学专业标准为每学分400元,预【yù】收学分费16000元。

住宿费标准新生住【zhù】宿将由【yóu】学【xué】校统【tǒng】一【yī】安【ān】排,按不同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1.有独立卫生间【jiān】:1600元/生·学年;2.无独立卫【wèi】生间【jiān】:900—1200元/生·学【xué】年。
十四、资助政策学【xué】校设有政府奖学金、各【gè】类【lèi】学校奖学金和捐【juān】赠奖学金。对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实【shí】行【háng】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jiǎn】免、困难【nán】补助、奖助学金【jīn】、勤工【gōng】助学、社会资助【zhù】等助学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学校招【zhāo】生工作实施“阳光工【gōng】程”,接受【shòu】广大考生及其【qí】家【jiā】长和社会各方【fāng】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jiān】察部门举【jǔ】报电话:0574-8760009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宁【níng】波大学本科【kē】招生【shēng】网:http://zsb.nbu.edu.cn。电【diàn】话:0574-87600233传真:0574-87609301
十七、其他须知

(一)学校既有【yǒu】按【àn】专业类【lèi】招【zhāo】生,也【yě】有按专业招生【shēng】,其中按专业类招【zhāo】生【shēng】的【de】学【xué】生在第一学年末根【gēn】据【jù】“志愿+考核”原则在专业类里选择【zé】专【zhuān】业,按专业招生的【de】不参与专业类分流。会【huì】计学(CPA Canada)按【àn】照【zhào】工商管理类招生,学生入学后以“个人意愿+高考成绩”的方式进行选拔,组建会【huì】计学(CPA Canada)特色方向班。

(二【èr】)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bàn】学)(中美合【hé】作精【jīng】算【suàn】科学与风【fēng】险【xiǎn】管【guǎn】理)、旅游管【guǎn】理(中外合作【zuò】办学)(中法合作)、人文地【dì】理与城【chéng】乡规划(中外【wài】合作办学)(中【zhōng】法合作【zuò】)、服装与服饰设计【jì】(中【zhōng】外合作办学【xué】)(中法合作)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专业进行招生【shēng】,学校仅【jǐn】招有填报中外合作办【bàn】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学【xué】校【xiào】设立由优秀本科生组成的荣誉班级“阳【yáng】明创新【xīn】班”,培养【yǎng】高素质研【yán】究型【xíng】人才【cái】。阳明创新班通过高考统招和学生入学后选拔产生,学生可分别在大文【wén】、大理专业【yè】中自主选择专业(艺【yì】术、体育、中外合作【zuò】类【lèi】专业【yè】除外),是个多学科【kē】融合的班集体。阳明创新班学【xué】生实施个【gè】性化【huà】培【péi】养方案,接【jiē】受阳明学院和专【zhuān】业学院的双重培【péi】养与管理。学校为阳明创新班配置优【yōu】质的【de】教【jiāo】学资源,并【bìng】在【zài】推【tuī】荐免试研究生、评奖评优、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阳明创【chuàng】新班实【shí】行滚动【dòng】机制,具【jù】体根据学【xué】校【xiào】相关文件【jiàn】执行。

(四)为落实“双一流”建设任【rèn】务【wù】,学校在“一【yī】流”学科群相关的七个【gè】专业【yè】设立“拔【bá】尖人才创新班”,分【fèn】别为:工程【chéng】力【lì】学(拔尖人才创新班)、水产养殖学(拔尖【jiān】人才创新班)、通【tōng】信工程【chéng】(拔尖人才【cái】创新班)、数【shù】学【xué】与【yǔ】应【yīng】用数学(拔尖人才创【chuàng】新【xīn】班)、物理学(拔尖人才创新班【bān】)、生物技术(拔尖人才创新【xīn】班)、临床医学(拔尖人才创新【xīn】班【bān】)。学校为【wéi】“拔尖【jiān】人才创【chuàng】新班”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配置优质的教学【xué】资【zī】源,并在推【tuī】荐免试研究生、出【chū】国交换学【xué】习等方面,给予【yǔ】政【zhèng】策上和经济上的【de】大力支持【chí】。拔尖人才创新班【bān】实行滚动机制,具【jù】体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除已有规【guī】定的不允许转专业【yè】(类)情况外,其他学生均能参加转专业考【kǎo】核【hé】选拔,通过审核及公示后可在【zài】下一【yī】学期初开始新【xīn】专业(类)的学【xué】习。学校为学生【shēng】提供四次(分别在第一、二、三、四【sì】学期)转专【zhuān】业申请的机会,学生可以自由申请转专【zhuān】业。具体按【àn】学校相【xiàng】关【guān】文【wén】件执行。

1.不予转专业(类)的情况

(1)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2)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本科入学原则上已满五学期的;

(3)单独招生录取专业(类)转入统一招生录取专业(类)的;

(4)航海类专业转入其它普通文理类专业(类)的;

(5)艺术类、体育类与其它普通类互转的;

(6)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7)应予以退学的;

(8)从外校转入的;

(9)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的。

2.“三【sān】位一【yī】体”招生的学生,根据招生【shēng】章程只能在“三位【wèi】一体”招生专业之间互转,且师范类专业【yè】和非师【shī】范类专【zhuān】业【yè】之间不能互转【zhuǎn】。中外合作类专业不允许转入或转【zhuǎn】出。

3.转专业限制专业

(1)数【shù】学【xué】与【yǔ】应用数学(中外合作【zuò】办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xiǎn】管理)专业不允许转出,可【kě】在【zài】教育部批准的招生限额范围内接受转【zhuǎn】入;

(2)旅【lǚ】游管【guǎn】理【lǐ】(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guī】划(中【zhōng】外合作办学【xué】)(中法合作)、服装与服饰设【shè】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hé】作【zuò】)专业不允许转入【rù】或转出【chū】。

(六)本章【zhāng】程【chéng】由宁波大学【xué】本【běn】科招生办【bàn】负【fù】责解【jiě】释。学校【xiào】原公布的有【yǒu】关招【zhāo】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zhāng】程不一致的,以本【běn】章【zhāng】程为【wéi】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shàng】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zhī】处,以国家和上级教【jiāo】育主管部门有【yǒu】关政策【cè】为准。

标签:宁波大学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