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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44:47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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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为了确保哈尔滨电【diàn】力【lì】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yuàn】和考【kǎo】生合【hé】法权益,根据《中【zhōng】华【huá】人民【mín】共和【hé】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yù】部、黑龙江省教育厅【tīng】的有【yǒu】关规定,结合【hé】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gōng】作的具体情况【kuàng】,制【zhì】定【dìng】本【běn】章程。

第二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nián】全日制高职【zhí】(专【zhuān】科)招生工【gōng】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906。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条  学院概【gài】况【kuàng】:哈尔【ěr】滨电【diàn】力【lì】职业技术【shù】学院是经【jīng】黑【hēi】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bèi】案,国家公办的电力【lì】类普通高等【děng】职业技术院校,隶【lì】属【shǔ】于国家电网有限【xiàn】公司。学院【yuàn】1958年建校,开设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tǒng】继电保护技术、供用电【diàn】技术【shù】、热能动【dòng】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shù】、热工自动化技术、城市热能【néng】应【yīng】用技术、光伏工程技【jì】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shù】、生物【wù】质能应【yīng】用技术等专业。

第【dì】九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shì】香坊【fāng】区【qū】香【xiāng】电街5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xué】院【yuàn】成立由学院【yuàn】主要【yào】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zǔ】成的【de】“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录取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dìng】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yuàn】招生的重大事【shì】宜【yí】。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xué】院组【zǔ】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de】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quán】日制高职(专科【kē】)生招生的【de】日【rì】常工【gōng】作。

第十二【èr】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bù】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guī】定的【de】落【luò】实,维护广大【dà】考生和学院的【de】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tiáo】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yuàn】招生【shēng】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fèn】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执行【háng】。具体【tǐ】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shù】,以【yǐ】生【shēng】源所在省级【jí】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xìn】息为准【zhǔn】。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dì】十【shí】四条 按教育【yù】部【bù】要求,实【shí】行“学校【xiào】负责,招【zhāo】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qǔ】。

第十五条【tiáo】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shén】,学院对享受【shòu】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shēng】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jiāo】育主管部门【mén】的规定【dìng】加分【fèn】投【tóu】档。对享受【shòu】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上照【zhào】顾分后的总【zǒng】分数对待,安排专业时认可加【jiā】分。

第十六条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de】原则进行确定录取。各专业【yè】志愿之【zhī】间不设级差【chà】。如【rú】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mǎn】足时,服从专【zhuān】业调剂者,根据考生【shēng】成绩【jì】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jì】录取。对【duì】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shēng】在【zài】其专业志愿【yuàn】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xué】院将予以【yǐ】退档处理【lǐ】。专业(类)录取时【shí】高考总分相【xiàng】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xù】规则进行录取;若无成绩排序规则,综合改革省【shěng】份考生【shēng】按照【zhào】语文【wén】、数学、外语的顺序,其他省【shěng】份按【àn】照学校单科成绩排序【xù】规则依次【cì】录【lù】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de】顺序,理【lǐ】科考生按照数学、外【wài】语、语文【wén】的【de】顺【shùn】序【xù】,择优【yōu】录【lù】取。

对【duì】于高考改革试点采用“院校+专业组”模【mó】式录取省份的考生【shēng】,拟录取【qǔ】考生【shēng】的专业安排【pái】根【gēn】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lù】取【qǔ】,专业调【diào】剂按当地新【xīn】高考方【fāng】案实施。

对于【yú】高考改革试点采用“专业(类【lèi】) +院校”模式录【lù】取省份的考生,拟录取【qǔ】考生的【de】专业安排按【àn】照该【gāi】模式规则安排【pái】专【zhuān】业。

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招【zhāo】生录【lù】取,对于【yú】普【pǔ】通类专业,实行“招生【shēng】计划1:1范围内【nèi】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guī】则。

第十七条 本校所设专业适合男生学习和就业,但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课采用英语授课。

第十九条 身体健【jiàn】康状况:执行教育部颁【bān】发【fā】的《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章 其它

第【dì】二十一条  按照国【guó】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dìng】,学院设立:国【guó】家奖学金【jīn】、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新生设立【lì】入学“绿色通【tōng】道”,通过【guò】开展助学贷款等【děng】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kùn】难的【de】学生【shēng】提供帮【bāng】助。

第【dì】二十三【sān】条 根【gēn】据国家规定,本校学生入学须缴【jiǎo】纳学费、住宿费【fèi】和其它费用。

第七章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第二【èr】十四条  咨询电话:0451-53681761、53681762、53681763

网址:http://www.hrbdlxy.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èr】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gēn】据教育部、生源【yuán】地省【shěng】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cè】的调整进行【háng】修订。本章程【chéng】若【ruò】与国家法【fǎ】律、法规和上级【jí】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guó】家法律、法规【guī】和上级有关政策为【wéi】准【zhǔn】。

第二十六【liù】条 本章程【chéng】未尽事【shì】宜及【jí】解释【shì】权【quán】属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