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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9:53:51    发【fā】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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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bàn】学条件:校【xiào】园占地【dì】面积49.9万平方米(约【yuē】合748.8亩);生【shēng】均教学行【háng】政用房【fáng】面积16.6平方米【mǐ】;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师比16:1;专任教师40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wèi】教师【shī】占专任教师的比例【lì】为6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zhàn】专任教师的比例39.5%;教学科研【yán】仪器【qì】设备总值【zhí】5444.9万元,生均【jun1】教学【xué】科【kē】研【yán】仪器设备值6953元;图34.1万册,生均图书43.5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zhǔn】(4、6、7人)间【jiān】。宿舍分【fèn】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网上预定【dìng】形式自主【zhǔ】选择。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3.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4.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科类2

(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081302制药工程4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工学29000
2100501K中医学5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学科类医学29000
3100502K针灸推拿学5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学科类医学29000
4100601K中西医临床医学5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学科类医学29000
5100704T药事管理4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理学29000
6100801中药学4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29000
7101001医学检验技术4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29000
8101003医学影像技术4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29000
9101005康复治疗学4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学科类理学29000
10101006口腔医学技术4年9-21年理工物理学科类理学29000
11101101护理学4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理学29000
12120410T健康服务与管理4年9-21年文理兼招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管理学29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běn】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liáo】宁【níng】中医药大学杏【xìng】林学【xué】院【yuàn】普通高等学校本【běn】科毕【bì】业证书,并加盖【gài】辽【liáo】宁中【zhōng】医药大学【xué】杏林学院印章。毕业时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xué】杏林学院【yuàn】学士学位【wèi】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加盖【gài】辽宁【níng】中医药大学【xué】杏林学院印章。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

2024年所有专业学费标准:29000元/年/生。

(2)住宿费

根据宿舍不同标准,住宿费按3700-6500元/年/生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àn】照《辽【liáo】宁省【shěng】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liáo】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执行,即【jí】学生因故【gù】退学【xué】或提前结束学业,学【xué】校根据学生实际学【xué】习时【shí】间【jiān】,按月计退【tuì】剩余的学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zhù】学金(一等4400元/年【nián】/生、二【èr】等【děng】2750元/年【nián】/生)、省政【zhèng】府奖学金【jīn】(8000元/年/生【shēng】),我【wǒ】校设有【yǒu】校奖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zhù】,孤儿学生学费全额减免。

经【jīng】济困难的学生可根【gēn】据规定申【shēn】请生【shēng】源【yuán】地国家助学【xué】贷款【kuǎn】,学【xué】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zhù】学服务。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dàng】比例【lì】原【yuán】则上【shàng】为【wéi】在各【gè】招生省【shěng】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具体按各招生省份【fèn】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执【zhí】行【háng】。学校授予学位门类为医学、理学、工【gōng】学【xué】的专【zhuān】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执行各招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yè】选考科目要【yào】求【qiú】以当地教育行【háng】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mén】)及学校【xiào】官方【fāng】网站公【gōng】布为准【zhǔn】。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mó】式新高考,学校【xiào】(专业)按【àn】物【wù】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fèn】别投档【dàng】录【lù】取。

4.对高考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员会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shěng】份【fèn】不设专【zhuān】业级差;非高考综合【hé】改【gǎi】革省份【fèn】对于进档考生【shēng】按“分数优先”的原【yuán】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zhuān】业志愿。

投档成绩相【xiàng】同的考生,对于非新高考改革省【shěng】份,文史【shǐ】类依【yī】次【cì】按语文、数学、外语【yǔ】单科成【chéng】绩【jì】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duì】于【yú】采【cǎi】用“3+3”选【xuǎn】考方【fāng】式的【de】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yǐ】语【yǔ】文【wén】、数学、外语【yǔ】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zhōng】最高【gāo】成绩【jì】、次高【gāo】成【chéng】绩,由高到【dào】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采用“3+1+2”选【xuǎn】考【kǎo】方式的新高【gāo】考【kǎo】改革省【shěng】份,依次按语文数【shù】学两科之和、语文或【huò】数学单科最【zuì】高成【chéng】绩、外【wài】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mù】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chéng】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gāo】成绩,由高到低排【pái】序,成绩高【gāo】者优先录取。

内蒙古自【zì】治区实行【háng】“招生计划1:1范围【wéi】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lù】取”的录取【qǔ】规则。

6.联系电话:024—31679902、31679909、31679910、18940289280、18940289299

传    真:024-31679909

网    址:http://www.lncmx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