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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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tiáo】件【jiàn】:校园占地面【miàn】积48.4万平方【fāng】米(约合726.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yòng】房面积【jī】10.4平方米;生【shēng】均【jun1】宿舍面积【jī】12.0平方米;生师【shī】比18.7:1;专任【rèn】教师311人,其【qí】中具【jù】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rèn】教师的比例为90.0%;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zhuān】任【rèn】教师【shī】的比【bǐ】例55.6%;教学科研仪器【qì】设【shè】备总值【zhí】6597.9万元,生均【jun1】教【jiāo】学科研仪器【qì】设备值9418.9元;图书80.5万册,生均图书114.9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3年【nián】基层统计【jì】报【bào】表数【shù】据为【wéi】准【zhǔn】)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shě】标准(4人)间。宿【xiǔ】舍【shě】分配【pèi】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院集【jí】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科学确定培养计划和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专业语种不限,学院开设英语和日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3.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 位门类 | (元/年/生) |
1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2 | 080902 | 软件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3 | 080903 | 网络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4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5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6 | 080916T | 虚拟现实技术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7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8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9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0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1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2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29000 |
13 | 120108T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29000 |
14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9000 |
15 | 120202 | 市场营销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9000 |
16 | 120601 | 物流管理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9000 |
17 | 120803T | 跨境电子商务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9000 |
18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9 | 081201 | 测绘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20 | 081205T |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21 | 082801 | 建筑学 | 五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工学 | 29000 |
22 | 082803 | 风景园林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工学 | 29000 |
23 | 120105 | 工程造价 | 四年 | 9-21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24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9000 |
25 | 050207 | 日语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9000 |
26 | 050302 | 广播电视学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9000 |
27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9000 |
28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30000 |
学生学习期满【mǎn】,成【chéng】绩合格颁发大连理工【gōng】大【dà】学城市学院本【běn】科毕业【yè】证书,并加【jiā】盖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yuàn】印章。大连理工大【dà】学城市学院【yuàn】按【àn】照国家有关规定【dìng】申【shēn】请取得学士学【xué】位授【shòu】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bān】发大【dà】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xué】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院按照公示【shì】的标准向【xiàng】学生收费【fèi】。普通类专业收取【qǔ】学费【fèi】标准均为每【měi】人每【měi】年29000元,艺术【shù】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均为每人每【měi】年30000元。住宿【xiǔ】费每人每年5500元。(学费和【hé】住【zhù】宿费如有调整【zhěng】,以学【xué】院【yuàn】最终公布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tuì】学【xué】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jù】学生实际学习【xí】时间,按照【zhào】《辽宁省【shěng】民办学【xué】校退费管【guǎn】理办法》(辽【liáo】价发【fā】〔2011〕53号)相关规【guī】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收到入学通知书后【hòu】,到户籍所在地经办银行申请【qǐng】国家【jiā】生源【yuán】地助【zhù】学贷款(最高16000元【yuán】/年)。持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认定【dìng】申请表,经【jīng】学【xué】院认定后,品【pǐn】学【xué】兼优的家庭【tíng】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jiā】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成绩特【tè】别优秀的学生还【hái】可【kě】获得【dé】国家(省政府)奖学【xué】金(8000元【yuán】/年)。学【xué】院还为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设立天使之翼助学金【jīn】(8000元/年)、筑梦远【yuǎn】航【háng】助【zhù】学金(5000元/年),并提供勤工助学【xué】岗位【wèi】。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de】考生【shēng】中,学院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jì】划【huá】情况及模拟投档线【xiàn】,以【yǐ】不低于招生计划【huá】1:1,自【zì】主确定调【diào】阅考生档案【àn】的【de】比例。学院在正式【shì】投档前完成计【jì】划调整,确【què】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gòu】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学院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gāo】考改革省【shěng】份【fèn】,明确【què】招生【shēng】专业选考科目要求【qiú】。辽宁省2024年【nián】实行“3+1+2”模式【shì】新高【gāo】考,学院【yuàn】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fèn】列招生计划【huá】,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院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学院专【zhuān】业录取时以考【kǎo】生投档成绩进行【háng】专业录【lù】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yuán】则【zé】,优先满足高分【fèn】学生的专业【yè】志愿;专业志愿之间【jiān】不设【shè】分数级差。
若【ruò】出现投【tóu】档成【chéng】绩相同的情况,理工类和高考改革【gé】采用【yòng】3+1+2模【mó】式选【xuǎn】考物理学科类依【yī】次按【àn】照数学、外语【yǔ】、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文史类和【hé】高考【kǎo】改革采用3+1+2模式选考【kǎo】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语文、外语【yǔ】、数学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háng】录【lù】取;艺【yì】术类按考生的高考文化【huà】课【kè】成【chéng】绩、外【wài】语成绩【jì】、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统考成绩的高低顺【shùn】序依次录取;高考改革采用【yòng】3+3模【mó】式不分文理专业省份的考生按数学【xué】、外语【yǔ】、语文成绩的【de】高低顺【shùn】序进行【háng】录【lù】取。
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xū】达到【dào】高考所在省份艺【yì】术类专业统考本【běn】科合【hé】格线【xiàn】,高考文【wén】化课成绩达【dá】到生源省级【jí】招【zhāo】生考试机【jī】构划定的艺【yì】术类同科类本【běn】科专业文化【huà】成【chéng】绩录取控制分【fèn】数线,按考生综【zōng】合成绩从高到低依【yī】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jì】=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kè】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kè】总【zǒng】分×100×40%。
按照艺术类专业【yè】招生【shēng】办法【fǎ】录取的考生,入【rù】学后不得转入其【qí】他专业学习。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huà】:0411-62770151、62770152、62770153、62770154、62770155、62770156
学院网址:http://www.dlutci.edu.cn